归元四十一年,覃州有旱魃现世。州大旱,江水深不盈尺,夏秋全无收,死者以千数。
叶白父母亦于归元四十一被害身亡,后孤身一人逃来良城,时年仅五岁。
如今他逃来良城已有三年,躲在茶馆外的角落听书,今日说的是仙人降妖。
那说书人将仙君形容得高大威猛,气吞山河,讲到杀妖之时,更是眉飞色舞,唾沫横飞。
叶白听不懂那些天花乱坠的形容,只捡着重点听。
“虚犬是生长在昆仑山以东的一种妖兽,形如犬,通体青色,喜食人。三日前,有一虚犬闯入大乐村,适逢被路过仙君发现。仙君何许人也?剑阁长老——楚清承。只见虚犬未及逃走,便被清承仙君仙剑上带着的剑气劈成两半,哀嚎一声,命丧当场。”
“诶,这事我晓得。”茶馆中忽然有人激动起来:“我侄子前几日去大乐村收粮,就听说了这件事呢。”
有人不屑:“你别唬人,谁不知大乐村来了条大疯狗。”
“放屁!我侄子说那狗比房子还大,你见过这么大的狗?那分明就是妖怪!”
说书先生无心参加争论,只是笑着摇脑袋,手中纸扇“唰”一声合上,朝放在身前圆滚滚的钱罐子一点:“今日书已说完,还望满意的客官们给个赏钱。”
他眼珠子一转,余光看着角落里露出毛茸茸脑袋的小乞丐,“还有一事,不久后清承仙君会来良城觅良徒,还望各位多留心,指不定仙君瞧您顺眼,就收着当徒弟了呢。”
茶馆里的人大多是闲来无事前来听书,闻言只当是调侃,一笑置之。
说书先生离开,叶白也起身,用手拍衣角,却沾到墙上黏糊糊的东西,湿滑的汁水糊了一手,被臭得差点哕出来。
不知道是哪个天杀的往这旮旯里头倒馊了的菜汤。
他木着脸攥着弄脏的衣角来到河边,蹲下身掬一捧水浇湿那脏污的衣角揉搓,洗掉那臭味后才拧掉衣角上的水。
好巧不巧的是,小河对岸正站着前几天被他抢了鸡腿的大黑狗,恶狠狠地盯着他。
叶白身体一哆嗦,脚尖方向一转就开始跑。那恶狗对他怀恨在心,淌着水就朝他的方向游了过来,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
他不久前才被这条狗咬过一次,伤口到现在都没好利索,只死命往前跑,根本不敢回头看。沿路撞到了不少人,在弯弯绕绕的道路中寻到一条熟悉小径,闷头冲进去。
这是条石板路铺成的小巷,岔路口极多,不时有人经过,看到喘气往前狂奔的小孩,发出“嚯”的一声惊叹:“这小子又抢狗食被追了,溜这么快!”
说完拿出旁边杂物堆里的木棍,对那汪汪大叫的黑狗挥舞:“叫叫叫,滚一边去。”
黑狗对着他露出獠牙,狗脸上肉都在抖,不停往下滴落口水,对他的阻挠很是不满。
叶白大声向好心路人道谢,看到熟悉的院门闷头便撞了进去,顺手将门关上,一屁股坐地上,大口喘气。
这院子是他半年前发现的,没有落锁,主人早不知去向,自己恰好没有住处,便将作为暂时的容身之处。这地方虽小,却有一口井和空房子,完全够他使用。
歇了一会脚底不自觉发软,他从地上起来,推开门躺在放了几件破衣裳的木板上,看着布满蜘蛛网的屋顶,认真数上面的蜘蛛。
有时候饿得厉害了屋顶的蜘蛛也能打下来吃,只是味道不太好,没处理好的话毛毛赖赖卡嗓子。不过最近过的还不错,屋顶上的蜘蛛又多出来两只。
今日他还从狗子嘴里抢走一只鹅腿。
那狗子精明得很,经过这回肯定死死记住他,以后肯定不好得手。他把手搭在肚子上,开始思考明日的饭。
明天是城主女儿的寿辰,说是要大摆流水席。
上一次吃还是在去年,时间飞快,今年又能吃到。
叶白幻想着各种美味的菜肴,就连鼻尖也似乎嗅到饭菜的香味,咂摸着嘴,蜷缩在木板上慢慢睡着了。
夜晚的良城没有光亮,路边只有野猫的身影穿梭在狭窄的房屋缝隙之中捉耗子,时不时还会从远处传出孩童的哭声与夫妻的对骂,仔细听来都是一些毫无营养的话语。只听那妇人骤然提高音量,将角落里蹲守耗子的野猫吓一跳,嗖地一声窜出去。
野猫四处嗅着什么,从一处围墙狗洞钻进去,惊动了一旁提灯的下人,再一看已跑没了影。
城主正站在灯前,态度谦卑:“还望仙君恕罪,不知仙君到来,实在是失了礼数。”
他身后的下人屏着气,举着灯头都快埋到地上去,余光却止不住朝这传说中的仙君偷瞄。
仙君一身白衣胜雪,丰神俊秀,似是笑了笑。
“城主不必如此紧张。”仙人道:“我本不该在午夜叨扰,只是察觉到城中有妖物异动,恐生变故,还望城主允我将阵法以城主府为阵眼布下。”
黄明添听到“妖物异动”时脸上露出十分紧张的神情,听到后半段话才放心下来:“仙君愿为良城百姓降妖除魔,是我们之福分,仙君不必顾虑,在城中何处布阵都可以。”
楚诤微微点头,说了一句好。他虽是剑修,但在阵法上的造诣并不低,双手迅速结印,几乎是片刻手中就绘出一道法阵来,将阵法凝于指尖,轻轻丢到脚下。
只见那阵法触地便猛然增大千百倍不止,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将整个良城都容纳而进,一只只徘徊在阴暗之中的黑猫,被阵法触及后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便湮灭在空中。
黄明添看着渐渐消失的阵法啧啧称奇,眼中的神往与敬畏几乎化为实体。
“不知良城该如何感谢仙君?若仙君不嫌弃,可在府中歇息一晚……”
“不必,我此番前来是为带走一人。”楚诤道:他住在城中梨花巷,是孤儿,名为叶白,还望城主允许我将他带走。”
“仙君哪里的话,既是孤儿,定然十分愿意跟着仙君,我只是一个为百姓谋事之人,并不能为他做主。”
楚诤颔首:“黄城主心细如缕,每个孤儿都有记录在册,我只是怕将人凭空带走添了麻烦。”
“仙君哪里的话,我只是在其位,谋其事,您既然将他带走,我这边也会记录下来。”
楚诤点头,又仔细交待了法阵的禁忌,悄然离去。
黄明添看着飞向虚空的仙人,幽幽叹出一口气。昨日便听闻仙君此次下山是为寻徒而来,然仙君已有人选,想来他的女儿没有这个机缘。
“罢了罢了,在良城也不必日日苦练,去做那斩妖除魔的骇人事情,倒是安全许多……”
另一边,梨花巷的某个破败小院中。
叶白并不知良城中潜藏的邪物被法阵清剿,也不知自己即将被人收作弟子,缩在木板上正睡得香甜。
翌日,叶白天刚擦亮就已经到了摆席的地方等着。
流水席的位置在城主府不远处的一个坝子,已经稀稀拉拉站了许多人。这些人大部分都与叶白一样,穿着破烂的衣裳,面黄肌瘦。
城主是好心肠的人,每年都会在女儿生辰三天摆流水席,只要是良城人便可参加,不分贵贱,不收礼金,故这一天也是城中许多流浪儿与乞丐的“开荤日”。
流水席的厨房是露天的,在坝子边上用几块土砖搭起一个圆台,上面架一口锅便是灶,上面放着蒸笼,冒着热气。
最先上的是馒头和鸡蛋,帮忙上菜的人们将笼中的白面馒头放入碟中,同鸡蛋一起,纷纷端上桌。
叶白同其他乞丐坐在一起,眼冒绿光地盯着端上桌的白面馒头,咽了咽口水,看到后面端上来的鸡蛋葱花汤与肉菜,口水更是此起彼伏,咕咚响不停。
在场的人自发十人组一桌,规规矩矩坐着,待菜上齐,城主府主事之人交待了一番规矩后,才争先恐后抓着馒头沾着菜汤狼吞虎咽起来。
城主的规矩只有一条:不得争抢闹事,因此每年流水席都过得十分很安稳。
叶白最爱的就是城主府大厨蒸的馒头,又大又圆,不仅放得久,味道也是顶顶地好。肉菜虽讨人喜欢,但吃多了会拉肚子,因此他只稍微尝了味道。但即使如此也吃得高兴,吃饱后领了每人一份的三个大白面馒头,恭恭敬敬朝着城主府方向鞠了一躬,开开心心回院子去了。
人群外,一个白衣人正站在远处,默默注视着叶白。
叶白将馒头揣进衣兜里,衣服都鼓出来一大包。
今日运气格外好,没有遇到那条次次咬他的大黑狗,美滋滋回到院子,将三个馒头放进木柜子里关好,挽着袖子在院中的水井里打起来一桶水,朝灶上的锅里一倒,生火烧水。
流水席中午才算是正式开始,城主女儿也会出现,届时来的人更多更热闹。他虽然是流浪儿,却也不想因灰头土脸被人家看笑话。
将自己刷洗一通后神清气爽,坐在院中的石凳上等风将头发吹干。
叶白今年已有八岁,因常年吃不饱饭,外表看起来仅有五六岁,坐在萧瑟的院子里,看着十分单薄。
他闭目感受着微风吹拂,忽然传来三声叩门声。
“谁?”叶白绷着脸,悄然握住放在墙边的木棍,干瘪的脸上顶着一对又大又黑的眼睛,充满了戒备。
他在这里住下半年,还从未有人敲门,心中涌起不大好的预感。难道周围的人像这院子的主人告状,赶他来了?
想到这里,他的内心不免有些紧张害怕,抓着木棍的手更紧了些。
破烂的门外传来一道好听的声音。
“我叫楚清承,是剑阁的人。”
咦,似乎不是来赶人的。
这名字听着又有些耳熟,叶白想了想,想起来这是前不久从说书先生口中听到的名字,霎时更加警惕,放轻了脚步靠近,将眼睛贴在门缝上悄悄打量来人。
可惜他不高,只能看到一片白色衣角。
昨日说书先生说劳什子仙君要来,今日仙君就找上门来,是不是太巧了些?像是骗人的人牙子。
叶白不开门,对方似乎也不着急,安静地在外面站着。良久,才又开口。
“那我便自己进来,冒犯了。”
话音一落,叶白就眼瞅着门缝里那一抹白色忽然消失不见。
那人竟然凭空出现在了院中!
他目瞪口呆地回头看关得好好的门,又扭头看眼前的人。
楚诤今日穿的依然是那一袭白衣,长发高高束起,眉目俊郎,气质出尘,一双沉稳的眸子正静静瞧着叶白。
“你可愿做我的徒弟?”
叶白半晌未有反应,目光牢牢锁在男人脸上,鼻尖闻到一阵若有似无的沉木香。许久没有遇到过人牙子,没想到如今人牙子不仅要长得好看,还要碰瓷仙君。
他指了指自己:“你在问我吗?”
楚诤不知自己被看成人牙子,眉眼染上淡淡笑意,令人如沐春风:“是,我在问你。”
叶白一张小脸几乎都皱在一起,眼中透露出显而易见的纠结。除了人牙子,骗子也会伪装成仙人,专门挑乞丐和孤儿下手,以收徒为借口将他们拐回去做苦力。
他一边悄悄打量楚诤一边想,骗子长得这般好看,就算被骗走也不亏。
“做徒弟……能吃饱饭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