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孟颖洗漱完从楼上下来,发现未知正抱着一个平板,浏览卖房信息。
这不是梦,真好。
这一次她们之间发展很快,但想到上一世,未知自曝过对她是一见钟情,孟颖忽然觉得能接受。
“房子我挂售出去了,你回国的机票买的哪天的,我和你一起吧。”未知关掉平板,揉了揉眼睛。
“夜里一点的,后天走。”
只有短短两天时间,这里的房子可不是说卖就能卖的。
“这么快?我的房子两天内估计卖不出去。”
“未知,我不希望你因为我卖房。”
今天早上醒来后,摸到身边是凉的,她的心里就一阵慌张,她很怕这一切只是一场梦,梦醒了,未知就会再次消失,可当看到身边有未知躺过的痕迹时,她的心才沉定下来。
一种久违的,让她想深深沉溺的感觉萦绕在心头。
孟颖在那一瞬间,做了一个选择。
“那就不卖了,留着,我们以后可以每年来这里旅游一次。”
未知说。
她撤销售卖,买了和孟颖同一班的飞机。
等到夜里登机时,未知才发现孟颖买的是经济舱。
左顾右盼看不到人,她询问空姐空姐却不告诉她,无奈她只能出钱为孟颖升舱。
两人坐在了一起,孟颖调整好座椅,问:“为什么要给我升舱?”
“经济舱坐着多不舒服呀,你来陪我不好吗?”
“我暂时没钱还你。”
她的书还没有大火,这次出来旅游纯粹是因为她被家里催婚催的烦了,才花了自己的积蓄出来旅游的。
“不需要你还,你是我女朋友,我给你花钱是应该的。”
孟颖什么也没再说,未知以为她是累了,便没再打扰她。
等空姐温柔的叫醒两人时,她们已经来到了首都,两人重整精神,从机场出来进入居民区后,直接买了最近一班的高铁,不过几个小时便抵达了一个城市,然后由孟颖开车带未知回家。
“你住在乡村吗?”
“嗯,我喜欢住在乡村里。”
消费低,压力小,环境相对安静,很适合一个全职作者。
加上孟颖出身农村,相比较城市里高矮不一的楼房,她更喜欢带有小院的房子。
两人拖着行李箱来到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孟颖把行李箱留下,掏出钥匙去开门。
“汪汪!”
还没推开门就听见几声浑厚的狗吠声。
这声音是从门内传来的,未知惊讶了一下,问:“你养了狗吗?”
“嗯,一只德牧。”
孟颖开门的速度慢了许多,她深吸一口气,准备接受狗子热情的扑向自己。
对狗子来说她只是外出旅游一个星期,对她来说,却是很多年未见了。
孟颖打开门,一条大型犬扑了出来,对着孟颖撒娇卖萌,随后看到未知,又想扑过去欢迎,却被孟颖一把扼住命运的喉咙。
孟颖对于抓狗这件事格外熟练,毕竟她经常这么抓重阳,已经习惯了。
“傲天,安静。”
未知看着这个有些过于兴奋的毛孩子,不可置信的问:“你刚刚叫它什么?傲天?”
“嗯,它叫龙傲天。”
未知很是震惊:“你都没有和我说过你养过狗。”
“抱歉。”
孟颖是写小说的,喜欢咬文嚼字,但想起来未知很久没回国,可能母语也不是很流畅,也就没有在意“养过”两个字。
未知往后退了几步,把行李箱推到自己身前,挡住龙傲天:“它不咬人吧。”
“咬,但只咬坏人。”
孟颖摸了把龙傲天的头,将未知介绍给它:“傲天,这是未知。”
未知配合她伸手打招呼:“你好啊傲天,我是你家主人的女朋友。”
德牧能感觉出来主人对旁人的态度,从而用不同的态度去对待这位外人。
所以在感觉到孟颖对未知并不讨厌后,它非常热情的招待着未知,低下头给未知抚摸。
未知也没有拂了这份心意,摸了摸它:“傲天,很可爱的名字。”
熟悉未知的话,应该知道,她此刻应该在心里狂笑,孟颖知道,但是她没点出来。
自从她把傲天带回家并取名龙傲天的时候,她的朋友不是觉得她疯了,就是嘲讽或者不是很想夸赞的夸赞她真会取名字。
两个人把行李箱提进屋子里,孟颖指向一个屋子:“那个屋子空着,你可以睡在那里。”
“我不能和你睡在一起吗,我们不是女朋友吗?”
孟颖沉默片刻:“可以。”
于是未知就十分自然的跟着孟颖进了卧室,并把行李箱也拖了进来。
未知好奇的打量这个房间。
孟颖母胎单身三十九年,她什么都不会,唯一会的就是照顾自己。
孟颖在没有独立之前是个不会料理家务的人,但现在,她能把自己,整个家,以及龙傲天照顾的很好。
房间干净整洁,随处可见的摆件和毛绒玩具摆满了整个房间,让房间看起来很充实,一点都不孤单。
“我可以到处参观一下吗?”
“可以。”
得了允许,未知从隔壁屋子开始参观起来。
“你有一整个书房诶,还有我最喜欢的作者的书,你也喜欢Ms.唐吗,她没出版的这几本你竟然也做成实体书了!这些书我可以看吗?”
“可以。”
孟颖倚靠着门,看着未知在书架前转来转去,忽然想知道这一次,当未知得知她就是Ms.唐之后会是什么表情。
除了书房,一楼还有三个房间,一个是厨房,看起来最近不久才装修过,锅碗瓢盆俱全。
挨着厨房的是餐厅,餐厅里放着一张小小的桌子,看起来最多只能两个人坐下的样子,可能孟颖也考虑到了,所以放了两把椅子。
通过客厅后面的楼梯可以来到二楼,二楼格局和一楼差不多,但只有四个房间,客厅不像一楼一样空旷,二楼客厅放满了运动器械,简直是在家里开了一个小型的健身房。
四个房间有两个没有床,一个放着杂物,一个是充满二次元风格的房间,拉着窗帘,高档的游戏椅,以及一台配置顶尖的电脑,屏幕上还挂着一个头戴式耳机。
“你喜欢打游戏啊。”
“是很喜欢。”
在游戏电脑旁边的房间,是一个卧室,和楼下的卧室不同,整个房间用空旷一词来形容再恰当不过。
一张床,还是灰色格调的,整个房间哪怕阳光未被遮挡住,进屋不开灯的话,还是有些看不清。
“你平时在楼下睡还是楼上睡?”
未知更喜欢楼下的房间,不喜欢这个,觉得这个房间看起来超级压抑。
“都睡,大部分时间都在楼上睡。”她写小说的时间都是半夜,经常写完就去隔壁睡了。
“那你是要和我分床睡吗女朋友?”
“不分,你喜欢哪个房间我们就睡哪个房间。”
孟颖在感情里很会妥协,可以说她没有主见,因为她觉得很多事情做起来会很累,所以有人愿意帮她选择,她只要能接受,就会答应。
“那就在楼下睡吧。”
二楼最后一个房间是浴室,供运动前后使用。
参观完整个家之后,俩人回到一楼,院子里有一个还算宽敞的小房子是狗窝,在她们进了屋子之后,龙傲天就进去里面趴着了。
一楼客厅里有一个大柜子,孟颖从里面拿了一大块被塑封住的腿骨肉,去狗窝旁喂给龙傲天。
龙傲天很是兴奋,德牧这个品种的狗到底是和别的狗不一样的,聪明,懂事,服从命令。
孟颖看起来很喜欢龙傲天,也很享受喂龙傲天的过程。
“看起来你很喜欢狗。”
“是。”孟颖见未知靠近,便问她:“你要喂一下它吗?”
“好啊。”
未知一边喂着龙傲天一边尝试着摸它的脑袋,同时不忘和孟颖聊天:“你看起来,并不像是会喜欢小动物的人。”
“相比较面对同类而言,我更喜面对懂事听话的动物。”孟颖说,“我喜欢忠诚和服从。”
“龙傲天是我花了很大价钱专门挑选的,性格容貌以及服从力都是很强的。”
她用人生中第一笔稿费,将龙傲天带到家来,给它买最好的狗粮,请了专人训练,还会买许多生骨肉给它。
未知盯着龙傲天看了许久,眼神很复杂,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未知此刻的心中应该也是复杂的。
未知就这么在孟颖家中住了下来,但每日都像只聒噪的百灵鸟一样不休不止的烦着孟颖。
搞得孟颖对写小说都没什么心情了。
“孟颖,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自由工作者,靠打工赚钱。”
未知指着那一箱给龙傲天买的零食:“你打零工真的能买得起这么好的宠物零食吗?”
“当然不能。”孟颖说,“我靠打游戏赚钱。”
“怎么没见你开直播打游戏啊。”
“因为积蓄还够花。”
眼看粉丝见面会在即,孟颖也不急着脱下马甲。
想起上一世粉丝见面会上的未知,她决定还是把惊喜留到最后一刻。
“要不我们去首都玩吧,在家里闷着好无聊,我想出去看看。”天天宅在家中,未知觉得自己快疯了。
孟颖看着院子里自娱自乐的龙傲天,摇摇头:“我不能陪你去首都,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做什么,可不可以带我一个。”
“我要去学游泳,你也要去吗?”
“游泳我会,我来教你吧。”未知打开购物软件,“你的泳衣买了吗,我们买情侣款的吧,大陆的快递很快就能送到的。”
“好。”孟颖并没有拒绝,情侣款的泳衣,她很想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