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未搭乘诺亚方舟的幸存者 > 第66章 有限责任

未搭乘诺亚方舟的幸存者 第66章 有限责任

作者:素年安居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16 13:38:11 来源:文学城

问:某员工的家人得了不治之症,要用医保不保的药(有可能私自购买管制药品),此员工是否不可解雇、不可降薪、不可降奖金?

答:雇佣者有义务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法中的医疗期含义并非指劳动者需治疗的期限,而是一段解雇保护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但正好处于医疗期时,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不是治疗时间多长,医疗期就多长。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注意:这是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计算方式,上海的算法不一样。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发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说明

为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指导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将编制发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具体措施。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的《劳动合同(通用)》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示范文本予以公布,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_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_元。

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_,

甲方应合理制定劳动定额,保证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_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_。

4.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_。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因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形会被判定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1、缺乏规章制度依据

企业因员工过错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属于企业可以单方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

因此,企业需要在规章制度中对此情形进行明确规定,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才有法律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可以规定: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或拒不接受工作分配或调动、指挥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满足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公示告知三个要素,才能成为法律认可的管理依据。

2、工作安排缺乏合理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用人单位虽然有用工自主权,可以安排员工从事什么工作,但如果工作安排超过了员工的岗位职责、员工无法胜任、超过常规工作任务量或者具有惩罚性、侮辱性等,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员工可以拒绝。

比如企业单方调岗、调动工作地点,员工拒绝到岗,是否属于不服从工作安排,需要根据调岗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所以公司应事先明确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员工拒绝时应给予申辩的机会。

3、工作安排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企业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工作安排,员工拒绝服从不构成违反规章制度,比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时加班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拒绝超时加班合理合法。

此外,如果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员工不仅可以不服从,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4、员工有正当理由拒绝服从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属于严重违反规章行为,如果员工处于孕期、身体不适、家人生病等情形,因故拒绝了公司安排的工作,公司强硬的根据规章制度解雇,产生劳动纠纷很容易被判定违法解除。《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可以解雇吗?4种情形会被判定违法解除》(唐天平劳动法咨询师)

《保姆虐杀老人背后:一场2.5亿人的养老危局》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原创脱落酸凤凰WEEKLY

黑心保姆虐杀老人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

这种行为甚至有了一个行业专有名词:

执死鸡,原指把鸡贩弃掉的死鸡捡回家或转卖,在粤语里的说法意思是捡到便宜,形容得到意外的好处。

2015年,广州毒保姆照顾临终病人获取外快,被称"执死鸡",渐成网络流行词。

行业通行的手法是,她们事先打听好患病老人情况,主动提做一两天给一个月工资的行规,老人往往会在短时间内突然去世。

最初震惊网络的毒保姆事件,发生在2015年的广州。这名保姆一年半毒杀十名老人,为了快速赚钱,她采取过肉汤投毒、针筒注射毒物、绳子勒脖等等手段。名为陈宇萍的她甚至拥有了这样一个花名:鸡萍。

相关报道总结过“执死鸡”保姆的共同特点:

喜欢照顾患病老人,还手能力弱;

老人死亡很突然,来不及抢救;

主动寻找目标,行动积极;

上岗前先反复强调行规,“即使做不满一个月,也要按按一个月的费用来收取。”

网友叹息,这是人性的堕落,然而也有制度设计的问题:老老实实干满一个月拿到三千,现在只干几天就能拿到额外一个月的工资,这是一个变态的激励机制啊。

这个“行规”的出发点是向善的。因为在中国传统观念里,保姆接触过世的人,相当于沾染了“晦气”,雇主给足1个月工资其实是当给一份安慰金,给保姆‘解秽’的。没想到逐渐发展下来,就被一些坏人利用了。

然而,就算没有发展到谋财害命的恐怖程度,养老保姆这个行业的乱象也委实不少。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