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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 and Sunshine 第6章 第六章

作者:Earphones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5-07 08:44:07 来源:文学城

十二月,简琛和路远前后脚收到了春晚的邀请函。

那几天北京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简琛一个人坐在顺义的房子里,两只狗趴在地毯上,茶几上放着两张红底烫金的邀请函。她看着邀请函上的日期,算了算日子——五个月了。她五个月没有进组了。

不是没有本子找。本子有,综艺邀约也有,商务也没断过。但她就是没有接。上一个戏杀青之后,她觉得身体里的什么东西也被一并抽走了,整个人空落落的,对什么都提不起劲。经纪人阿华试探性地问过两次,被她一句“我再看看”挡回去了,之后就再没催过。

粉丝不知道这些。超话里每天都是催她进组的帖子,有人在统计她“空窗”了多少天,有人翻出她之前的采访逐帧分析她是不是要退圈。简琛偶尔刷到这些,也不往心里去,把手机翻个面扣在沙发上,继续给两只狗梳毛。

但她收到了春晚的邀请函。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被请去春晚的,这是对你过去一年成绩的认可,是某种意义上的盖章。她坐在沙发上,把邀请函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然后拿起手机给路远发了条消息。

“你收到了?”

路远回得很快:“收到了。你去吗?”

“去。”

三十号那天,简琛有一部新电影上映。上映之前宣发也没有铺太大,团队对她的预期是“不扑就行”。结果票房一路逆跌,上映两周破了四亿,到下映的时候,数字停在了四点九亿。

四点九亿。八千万的成本。

简琛看到票房数字的时候正在厨房里煮速冻水饺。徐长青发来的截图,下面配了一串感叹号。简琛把火关了,靠在厨房台面上看那个数字看了很久。然后她把截图转发给了路远,加了两个字:还行。

路远秒回了一个小狗转圈的表情包,然后又追了一条:你在干嘛。

简琛:煮饺子。

路远:别煮了,我订了位子。

简琛:你今天不是在彩排吗。

路远:彩排完了。出来吃饭,给你庆祝。

简琛看了一眼锅里煮到一半的饺子,把火彻底关了。

路远说的庆祝,最后也不过是两个人找了一家没什么人的涮肉馆子,在包间里安安静静吃了一顿。简琛把票房的事简单说了几句,路远一边给她涮肉一边听,听完了说了句“我早就说了你适合演喜剧”。简琛夹起一片羊肉在麻酱里滚了一圈,没接话,但嘴角是翘着的。

春晚彩排是在后台。第一次跟全要素排练的时候,简琛在演播厅外面的走廊里发了一条消息给路远。她站在消防通道旁边,手机屏幕的光照在她脸上,周围是来来往往的舞蹈演员和工作人员,有人的对讲机里传出模糊的调度指令。

“坐车回家又要一个多小时,”她打字,“今晚在你那儿歇一晚。”

路远的回复快得像是一直盯着屏幕在等:“好。”

后面跟了一个字:“我家有啤酒。”

简琛看着那条消息笑了一下。她太了解路远了。啤酒。他说得轻描淡写,实际上就是在拐弯抹角地问她要不要喝两杯。简琛的酒量顶天了三听,路远比任何人都清楚。认识这么多年,他看她喝醉过不知道多少次——在厦门跨年的时候,在北京的大年初三,在坦桑尼亚的最后一晚。他明明知道她酒量不行,还每次都问,每次都陪她喝。

“三听够了。”她打完这几个字,把手机揣回兜里,往演播厅走了。

路远的家不大。不是那种“明星的家”的大,是那种刚刚好的大。客厅里一只猫窝,茶几上乱糟糟地堆着剧本和零食,电视柜旁边摞着几个收纳箱,有一个的盖子没盖好,露出里面半截游戏手柄。他的猫叫菜菜,一只布偶猫,胖得理直气壮,趴在猫窝里半眯着眼睛,看到简琛进门,只是动了动尾巴尖,算是打过招呼了。

简琛换了拖鞋,走过去蹲下来摸了摸菜菜的脑袋。菜菜把脑袋往她手心里蹭了一下,然后翻了个身把肚皮露出来。简琛挠了两下,站起来对路远说:“你这猫比你的狗缘好。”

路远从冰箱里拿出四听啤酒摆在茶几上:“你说丁丁?”

“嗯。丁丁到现在都不怎么理你。”

“那是它的问题。”路远拉开一听递给她,自己开了另一听,“菜菜就挺喜欢我。”

“菜菜谁都喜欢。”

路远在她旁边坐下来,沙发垫陷下去一块,简琛的身体不自觉地往他那边歪了一点。她端起啤酒喝了一口,凉的,从喉咙一路凉到胃里,但很快就变成了暖的。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白天排练的事,路远说他的小品被导演改了又改,简琛说她的歌舞节目要穿高跟鞋站三个小时。聊到第一听喝完的时候,简琛把空罐子放到茶几上,弯腰去拿第二听。

“你确定?”路远看着她。

“确定什么。”

“第二听了。”

“我酒量有那么差吗。”

路远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她笑了一下。那个笑里有点什么东西,简琛看懂了,但她假装没看懂,把第二听拉开了。

到第三听的时候,简琛的脸颊已经开始泛红了。不是那种喝了酒就上头的红,是那种从皮肤底下慢慢晕开来的、桃花色的粉。她靠在沙发扶手上,一条腿蜷起来,另一条腿伸直了搁在路远腿上。路远的手搭在她脚踝上,拇指有一搭没一搭地蹭着她的踝骨。

第三听喝到一半,简琛突然坐起来,把啤酒放到茶几上,然后跨过路远的腿,面对面坐到了他腿上。路远的手本能地扶住了她的腰。简琛把两条手臂缠在他脖子上,脸埋进他的颈窝里,整个人像一只找到了窝的猫,把自己严丝合缝地嵌进了他怀里。

“抱一会儿嘛。”她说。声音闷在他肩膀和脖子之间的凹陷里,带着酒气和鼻音,软得不像是一个三十多岁女人能发出来的声音。

“好,”路远把下巴搁在她头顶上,“抱一会儿。”

说是抱一会儿,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简琛的手臂越收越紧,鼻尖蹭着他的脖子,嘴唇若有若无地扫过他的锁骨。路远扶在她腰上的手指收紧了一点。

“简琛。”

“嗯?”

“你到底喝了多少。”

“三听。”她抬起头来看他。那双眼睛因为酒精的缘故水汪汪的,眼角有一点红,嘴唇也是红的,嘴唇上还沾着一点啤酒的水光。路远低头看着她的嘴唇,喉结动了一下。

然后不知道怎么的,就啃上了。不是那种温柔的、循序渐进的吻,是那种急的、乱的、像是忍了很久终于不想再忍的啃。路远的手从她腰上移到她后脑勺,手指穿过她的头发,把她往自己这边压。简琛被他吻得仰起脖子,喉咙里逸出一声含糊的喘息,手指攥紧了他后背的T恤。

茶几上的菜菜终于从猫窝里抬起了头。它用一种极其不耐烦的眼神看着沙发上叠在一起的两个人,尾巴在窝里重重地拍了一下,然后翻了个身,把背对着他们。

可恶的两脚兽。

简琛的后背倒在了沙发上。路远顺势俯身撑在她上方,低头看着她。她的头发散了,铺在深灰色的沙发垫上,脸红得比刚才更厉害,嘴唇微张着,呼吸有点急。路远看了她很久。不是那种带着审视的看,是那种想把一个人看进眼睛里去、看进骨头里去的看。

他低下头,嘴唇碰了碰她的额头。然后是鼻梁上那道已经淡得快看不见的疤。然后是左眼的眼角。然后是颧骨。然后是嘴角。

姐姐的眉眼好看,姐姐的嘴唇软,姐姐的锁骨上有今天排练被演出服勒出的红痕。

“简琛。”他又叫了她一声。

没有回应。简琛的呼吸变得平缓而均匀,眼睛闭着,睫毛安静地伏在下眼睑上。

她睡着了。

就这样不给面子地睡着了。在他家里,在他沙发上,在他身体下面,在他的吻里。路远撑在她上方,看了她足足十秒钟,然后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把头埋进她旁边的沙发垫里。菜菜在猫窝里发出了一声极其微妙的、类似于嘲笑的声音。

路远抬起头来看了猫一眼。“你闭嘴。”菜菜甩了甩尾巴。

路远从沙发上起来,弯下腰把简琛打横抱起来。她比之前更轻了,轻得让他皱了一下眉。他抱着她穿过客厅,用肩膀顶开卧室的门,把她放到床上。脱了她的袜子,拉过被子盖到她下巴,把被角掖好。然后又站在床边看了她一会儿。

“晚安吧。”他说。然后关了灯,轻轻带上了门。

菜菜在客厅里叫了一声。路远走过去蹲在猫窝前,伸手挠了挠它的下巴。“她今天太累了,”他说,语气像是在跟猫解释,又像是在跟自己解释,“以后有的是机会。”

菜菜看着他,表情写满了“你骗谁呢”。

终于,五月了。

简琛进组了。进组之前,她让徐长青去买了新剧的原著小说。厚厚的一本,封面是雪山的剪影和一行手写体的书名。她花了三个晚上看完了。

读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她注意到作者的笔名。这个作者,和当年路远那部戏的原著作者是同一个人。

简琛把书合上了,盯着封面看了一会儿,然后又翻开继续读。她原以为这个故事会和之前那部一样,有一对让人嗑得死去活来的主角,有一个虽然曲折但最终能走到一起的结局。她原以为。

直到她读到书的结尾。

雪山,雪山。

如果雪山能看见;

如果命运能预知;

如果时光能倒退;

如果岁月能重来。

那个过客,是否还会进入你的梦。

而你,是否愿意回头。

简琛把书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是凌晨两点。客厅里只有她一个人,两只狗都睡了,菜菜被路远带去了横店,整个房子安静得只剩下空调出风口的轻微嗡嗡声。她靠在床头,台灯的光把她的脸照得一半明一半暗。书摊在她膝盖上,翻到了后记那一页。

她哭了。不是为了书里的角色流泪的那种哭——是那行字撞进了她心里某个一直锁着的地方,然后把锁砸开了。她想不到书里的人会为了爱情、为了自我了结自己。

一个人,一座雪山,一段没有回头的路。

她突然想到一句歌词,林俊杰唱的——“都以为殉情只是古老的传言。”

简琛把书合上放在床头柜上,台灯的光照在封面上,雪山的轮廓在黑暗里隐约可见。她的眼睛是红的,鼻头是红的,但眼泪已经不流了。她就那么安静地坐了很久,久到床头柜上的电子钟从两点跳到三点,久到东方开始泛出第一线灰白。

她拿起手机。屏幕的亮光照在她脸上,她的表情很平静,是那种暴风雨过去之后的海面的平静。她在通讯录里找到了路远的名字,点开对话框,打了三个字。

“我爱你。”

发自内心。不是酒后吐真言,不是被谁逼着说,不是营业台词,不是剧本上的对白。

是在最清醒的时候,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都睡着了的凌晨三点,简琛对路远说了一句她从来没有主动说过的话。然后她放下手机,躺下来,把被子拉上来蒙住了半张脸。

三秒钟之后手机亮了。屏幕的光穿透被子的缝隙,刺得她眯了眯眼。

路远的回复只有五个字。

“我一直知道。”

然后又是一条:“但我还是想看你说出来。”

简琛看着那行字,笑了。不是嘴角上扬的笑,是整个眼眶都热了的笑。她把手机扣在胸口上,闭上眼睛。

发自内心,深藏于心。

遇到路远的那一天,她没有放在心上。

那是很多年前的厦门,海风很大,十二月的傍晚冷得人想缩脖子。她站在码头看海,有个男孩子站在她身后半步的位置,把外套披到她肩上。那时候她没有放在心上。她觉得不过是又多了一个漂亮面孔的年轻演员,在这个圈子里最不缺的就是漂亮面孔。

谁能想到呢。

谁能想到那个站在她身后半步的男孩子,后来会在大年初三从横店飞回北京,只为跟她吃一顿她点的外卖沙拉。

谁能想到他会守着她的每一个生日,从北京到坦桑尼亚,从顺义到绍兴,从来不曾缺席。

谁能想到他会隔着屏幕替她吵架,在她不知道的地方为她说尽了好话,却从来没有在她面前提起过。

直到路远喝醉的那天。那天他难得喝多了,抱着简琛不撒手。他个子比她高那么多,整个人挂在她身上,嘴唇贴着她的耳廓,声音含含糊糊的,像是在说什么梦里的话。

简琛听了好几遍才听清楚。

他在说“嫁给我”。

不是一次。

是重复的、固执的、翻来覆去的。简琛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她把他塞进车里,一路拉回家,给他脱了鞋按到床上,灌了一杯蜂蜜水。

第二天路远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简琛也没有提。

但在那天晚上,路远睡着之后,简琛一个人坐在书房里,打开了微博。

她对着空白的编辑框坐了很久,久到窗外的天从黑变成深蓝。然后她打了很长的一段话。

“人很难说清楚人生这条路是宽还是窄。有时候,走起来畅通无阻,有时候却宛如钢丝。有时候你只能寻求改变却不得其所,有时一个不经意的回头,则变数发生。”(感谢T大,选自《阿南》)

她看着这段话,把最后几个字删掉,又重新打上。反复了好几次,最后她按下了发送。

然后她关掉手机,把它翻了个面扣在桌子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北京的天已经亮了,远处的高架桥上已经有车在跑。她站在窗前,看着那些车从一个方向驶向另一个方向,像一条永远不会断的河。

她回头看了一眼卧室的方向。路远还在睡,被子被他蹬掉了一半,一条腿伸在外面。

简琛走过去,把被子给他重新盖好,在他床边站了一会儿。

重庆的夏天真的很热。

简琛到了地方才知道什么叫做“火炉”。长寿区,重庆郊外的一个老工业区,街道两旁的房子不高,墙面上有经年累月的雨水痕迹。红色出租车在弯弯绕绕的山路上开得飞快,司机一只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夹着一根烟搭在车窗外面。

她在重庆待了三个月。剧组在长寿区的一个老厂区取景,简琛每天收工之后,坐在没有空调的房间里,把腿搭在椅背上,背后开着一台老旧的落地扇,扇叶转起来嘎吱嘎吱地响。对那个夏天最深的印象,是红色出租车的皮革座椅味儿,是医院拍戏用的假肢道具被太阳晒得发烫的塑料味儿,是老厂房更衣室里永远散不掉的消毒水味儿,还有那个冒烟的房间——角色在里面的每一场戏都像在蒸桑拿,简琛拍完之后后背全部湿透,粉底被汗冲得一道一道的。

八月中旬,剧组转场去了丽江。

丽江是剧情里的最后一站,但简琛后来才知道,那里也是整个故事开始的地方。她演的角色在玉龙雪山下跟对手演员有一场告别戏。剧里要拍的,是原著完结之后的故事,续集,设定在原著结尾六年之后。

没有人知道结局该怎么续上——因为原著的结局,那个叫杨昭的女孩子在陈铭生墓前,没有回头。

他们也没续。

在玉龙雪山下,所有的告别都是单方面的。

简琛和她的搭档在雪山下拍了整整两个小时。导演喊咔之后,两个人还站在那儿没动。远处的雪山被云挡住了一半,山腰以下是绿的,山尖以上是白的,风从山涧里吹过来,把简琛的头发吹得横过了脸颊。

搭档站在她旁边,也是一个入行多年的演员,平时不怎么说话,这时候突然开口了:“你说到底什么才是爱情。”

简琛没有回答。

她也不知道答案。但她想起了两句话。是同一个人写的。作者叫周爱华,是他写了《故事》,也写了路远当年那部戏的原著。

在《故事》的后记里他写过这样一句——“每一个不被人接受的种子,都在不为人知的角落,开成了花。”

在《炽道》的后记里他还写过一句——“他的爱永远炽热,一如他所爱的所有。”

(我编的编的编的QwQ)

或许就是这样。

简琛想。

她把这两句话记在了手机备忘录里,抬头看了看远处的雪山。山顶的云正在散开,雪线以上的部分露了出来,白得发光,白得不像是人间的东西。

又是在剧组过生日。简琛起了个大早。天还没亮,丽江古城的石板路上没有人,她的车从古城开出去,往雪山的方向开。到了山脚下的时候,天边刚开始泛出第一道金线。然后那道金线慢慢变宽,变亮,从云层的缝隙里漏出来,落在雪山顶上。山顶从白色变成了金色,又从金色变成了橙色,像是有人在山体内部点燃了一盏灯,光从山顶往外渗。

日照金山。

简琛站在山脚下,把羽绒服的拉链拉到最上面,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仰着头看着那座发光的山。手机响了。

是路远。

“生日快乐。”

“你掐着点打的是吧。”

“那当然。”路远的背景音里能听到剧组对讲机的杂音,他大概是一边候场一边在打电话,“你在哪儿?”

“玉龙雪山,”简琛说,“看日照金山。”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会儿。然后路远说:“好看吗。”

“好看。”

“拍了发我。”

“不拍,”简琛说,“你自己来看。”

路远在电话那头笑了一声。

那个笑很轻,但简琛听得很清楚。

她挂了电话,继续站在那里。金光开始从山顶往下移动,一点一点地铺下来,像是有人在用一把看不见的刷子,把阳光均匀地涂抹在山体的每一个棱角上。

这是她送给自己的三十五岁生日礼物。

她站在雪山下,手机屏幕上还留着刚才和路远的通话记录。

她低头看了看那两个字,又抬头看了看雪山。然后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句话。

如果可以,请看清自己,然后坚定起来吧。

(感谢T大么么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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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了真的来不及了,我这一章揉了两章,大家等我周末续命!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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