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黄昏,我的时日所剩无多。夕阳也要离开我,漫天的光芒和我离开那里的那天很像。
几十年前,十几岁的我在平常的一天,醒在了不平常的时空。一片黑暗、一方雪地、一截潮水,一束光下坐着一位年轻的女士。直到她给我解释完我的出现,我依然难以相信发生的每一秒——因为沉迷虚拟的电子叙事,如网文、游戏,我被投入到了能够进入虚拟故事的“中转站”。我称那位女士为姐姐。她说,这里能够感知并进入一本本网文的世界,魂穿角色、有所行动。我穿进本子、回到姐姐身边,仿佛每一场赶考和事后总结分析。很多时候,我们就在雪岸上聊天,慢慢地,我忘记了对现实世界的讨厌,无比想回到自己的人生。
当然,我回去了。
那位陪伴了我很久的姐姐说:如果你要把在这里的经历写给别人看,记得在一开始放个「楔子」,把背景交代清楚,不然没有人会耐心地看下去。
当时我说:我才不放。你真的是被那些规则毒打惯了。
她回答:如果你不想拥有读者,那么这些经历就永远只是你的;但你若想分享,你就必须想尽办法,赢得她们。
我没被说服,但却记下了一句话:在任何的时空里,吸引到真正的关注就是成功的基石。
我不想成功,我只想念她。
我被要求用一句话简介那段经历——如果一句话能讲清楚,那我写那么多字干嘛——好,总而言之,这是个“回归实在界”的故事。
年轻的我,沉迷于虚拟,穿梭了无数个本子改变女主的选择,与此同时救赎了自己。一句话讲完了,还有必要讲下去吗?
有。
其一,我在那方天地遇到的姐姐,她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我在那些网文中所“魂穿”的女角色,她也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类人。
其二,事实上,我从没改变过女主的选择。我不能,也不能够。
其三,不存在救赎这回事,我只是良心发现。良心,一颗良质的心,它就在被我塞进地牢的记忆里,直到重见天日。
同样在几十年前,当时一位重要的文化学者是这样“劝”大家看书的:看得下去就看,看不下去说明这本书就不属于你。
我问姐姐:可是,如果我所缺少的洞见就在那些不属于我的东西里呢?就算看不下去也得看下去吧。
姐姐说:那说明它终究是要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