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
文颂予的手机响个不停。
她以为是工作的事,本想回个电话,结果刚打开手机,脸色骤变。
但下一秒,她只是冷静地合上手机屏,专心照顾起女儿。
从那天过后,她又难得地过了一段清净的日子。
是的,直到她在某天晚上接到个电话——
“请问是柳如烟小姐吗?您的朋友文女士在我们酒吧喝醉了……”
九黎:“……”
九黎:“她老公是死了吗?”
电话那头的侍应生显然对她的暴躁吐槽无言以对,只得将电话移到文颂予边上。
九黎很清楚地听见有人在拉扯这个醉鬼,但她十分不情愿,嘴里只喊着:“我不要你,我要如烟带我走……”
“丛太太!你别闹了!”
电话被挂断,最后听见的是一个男人勃然大怒的声音。
……
九黎是真心懒得管这夫妻俩的闲事,奈何原主是推动这俩人感情的工具人,即便她不情愿,丛家的破事儿还是会时不时的舞到她面前。
委托人的意愿中也包含了处理这些破事儿,她只好驱车来到酒吧。
女主的确醉的不省人事,而她身旁的男人瞧着挺眼熟。
一看这个人模狗样,不是男主丛毅吗?
此刻他正脸色发青,活像有人逼他干坏事儿了一样,见到九黎的瞬间,他愣了愣。
“如烟……”
九黎没理会他。
一旁的服务生解释:“文女士喝醉后一直喊着您的名字,还说不想回家,说家里空空荡荡只有她一个……一座坟墓之类的……”
丛毅在旁呵呵冷笑。
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现实中,夜不能寐的应该是他才对吧?
还有,她居然敢瞒着他找小白脸?
最初他不肯相信,毕竟他们家的丛太太是个正经人,谁想到现实狠狠给了他一耳光。
他想带丛太太离开,谁想到丛太太推开他,说:“我们夫妻感情凉薄,都是各玩各的。”
滚**的!
好个感情凉薄,各玩各的,真是妙极了!
总之,后面丛毅大闹了一场,打了酒吧里的人,还想把文颂予强行带走,但文颂予不肯啊,一直闹着要等朋友来。
酒吧里的人看出她身份非凡,不敢让丛毅随随便便带人走,只好给九黎打了电话。
……
“……”
九黎不想再听下去,直接拿起桌上用来冰镇美酒的酒桶,哗啦一下——
冰块随着融化的冰水一齐浇在了文颂予脸上,把她冻得一激灵。
所有人目瞪口呆。
“醒了吗?”
文颂予迷蒙地睁眼,看见好友那张清韵雅致的脸,旋即像是孩童般地笑了下:“如烟,你来了啊……”
“这么糟践自己,值得吗?”她问。
听见某个名字,文颂予的神智清醒了几分,当然她不想清醒都不行,因为好友居然拿冰块往她脖子上贴,文颂予只好打起精神,慢悠悠地看着丛毅说:“什么值得不值得的,我给过他离开的机会,既然他不走,那就互相折磨……”
至于离婚,想都不要想!
九黎:“……”
九黎:“你的意思,你管嫁给他做任劳任怨的老婆,替他管理公司做牛马,给他生孩子履行夫妻义务叫互相折磨?”
折磨,是挺折磨的。
毕竟我们女主不过是在冷脸洗内裤罢了,而我们男主可是被迫娶了自己不爱的女人,被迫和他不爱的女人上床,被迫得到了一个完美的事业搭档,被迫公司蒸蒸日上,还要伤春悲秋觉得自己被控制得太厉害不得不在外花天酒地呢。
阿Q什么时候死了,他的精神不是还活在这些追妻火葬场的女主心中呢吗?
九黎属实是被气笑了。
文颂予还在念叨:“他出轨一次,我找一个男人,他找十个女人,我也要找十顶绿帽子给他才算公平……”
丛毅听得愣住。
有一瞬间,他作为男人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
原来丛太太爱他爱得要死呢!
“你很得意?”
九黎的声音,在背后幽幽响起。
……
事实证明,世界意志的操作依然咯噔。
原来那天文颂予收到的短消息是丛毅与另一个女人的果照,但她就是憋着不说,企图搞个大的,然后就瞒着所有人来了这个号称可以尽情玩乐的酒吧。
说是玩乐,其实就是方便男男女女发泄**的。
要不是丛毅常来玩的狐朋狗友发现了女主,及时给丛毅打了电话,男主的头顶的确有变绿的倾向。
丛毅依然是那个丛毅。
他可以在外胡搞,但自己的女人不行,虽然他不爱文颂予,但她就是不能背叛自己。
这场闹剧,最后以丛毅鼻青脸肿,文颂予酒醉睡去告终。
*
回到丛家,丛毅拿了医药箱处理自己被揍肿的下巴。
文颂予睡得跟死猪似的,拖走卖了都没反应。
“如烟,这次麻烦你了……”
丛毅觉得自己分外窝囊,被老婆的朋友打了,自己还得赔笑脸给她,忍不住多抱怨了几句:“我真没出轨,就是那女明星不满丛太太没选她做产品代言,她就故意勾引我,拍了几张果照……我发誓!我只是光着身子和她睡在一起,什么也没发生……”
他对丛太太都没有那么多解释的耐心,但面对如烟,他反而能够平静下来。
因为当年的事,他总是对如烟有几分心虚。
九黎:“……”
九黎翻白眼:“你是想说,你没有乱搞,只是和那个女人盖棉被纯聊天?”
丛毅有点懵:“对啊。”
九黎‘哦’了声:“那她也只不过是喝了点酒,和几个男孩子玩了玩,甚至都没有脱衣服呢,你怎么就破防了呢?”
丛毅:“……”
他想说,男人和女人当然是不一样的。
但他不敢,怕自己的另一只眼睛也变得乌青。
这样,他还要不要见人了?
九黎眯眼打量着他。
就是这么个管不住自己的男人,居然能让女主跟女二心心念念了半辈子,最后被伤得体无完肤才肯放手。
这说明什么?
作者祂超爱(bushi
该小世界被推荐时还号称什么来着?
哦,跌宕起伏的狗血虐恋,男主被虐,女主又飒又美。
“少来这套!”
九黎简直受不了:“我以为狗血指的是人物之间复杂又纠葛的情感关系,多次邂逅却因机缘巧合而未能终成眷属的遗憾,怎么到某些世界意志的手里,狗血就成了虐女的免死金牌呢?”
“虐女量90%,虐男才10%,你跟我说这叫虐男文?”
九黎尝试着平复自己的心情。
……
委托人希望她帮助文颂予,是因为柳如烟对文颂予有愧,但丛毅么……
这小子真的该庆幸自己活在法治社会。
“那种地方以后别去了。”九黎站起身,用一种专业人士的口吻认真的说:“颂予今晚的情况有点奇怪,她应该是在那个酒吧接触了什么上瘾的药物。”
丛毅愕然:“你是说大……”
九黎点点头。
无论身处哪个平行世界,这个国家对于毒品的管制都是异常严格的,思及此九黎倒也没那么生气了,虽然被搅入了男女主的破事儿,但能成功端掉个罪犯窝点,功德无量。
丛毅猛地吸了一口气,心有余悸地拍拍隐隐作痛的胸脯。
他虽然平时玩得花,可这种东西要是碰了,死后骨灰被扬了老家人都不会为他说什么。
九黎是真想给丛毅一个教训,但不至于让他染上毒瘾。
购买毒品等于给毒贩子送钱,这些钱会变作打向缉毒警察的子弹,即便丛毅这个烂人罪有应得,她也绝对不会这么做。
*
九黎回到自己的屋子,专心细读起原作来。
由于故事线偏离的过大,她不得不秉承着一个任务者的操守,伤害自己的眼睛。
这一看,可了不得。
原主在插足男女主感情之前,原来是有正牌男友的。
但这一切都被毁了,因为世界意志安排她和男主相遇,男主马上就放弃了陪伴自己多年的女主,转头要跟女二私奔?
也正是因为要跟女二在一起,所以丛毅在会在婚礼当天不见人影。
但文颂予她太爱了,即使这样她也要和丛毅绑在一起,因为她拿自己怀孕的事给女二下了最后通牒,所以女二才会再次出走。
“……”
九黎越看越迷惑,甚至怀疑女主女二是不是被男主下蛊了?
原作描写:男主和女二一相遇,俩人的眼神就不可避免的交织在一块儿,因为那是一种无可抗拒的——爱情魔力。
……
九黎:“……”
每天都想创死这些癫人!
某些人真的好爱污名化一些美好的词汇,譬如小姐,譬如名媛。
在这里,就是污名化了外表柔弱的女性,认为她们都不是好东西,而所谓‘爱情’,更是会让一个人脑子充满答辩的,不顾一切的。
九黎随口吐槽:“要不是我真的搞过爱情,做任务者这么多年,我可能真会被这些答辩洗脑。”
爱情本该是美好的,两个互有好感的人之间互相吸引,陪伴,白头一生。
可到了这里,爱情成了男主理所当然伤害她人的借口,因为爱情他要逃婚,因为爱情他要插足,因为失去爱情他放任自己浑浑噩噩,女友衣服似的换了又换。
……她请问呢?
爱情是什么很贱的东西吗?什么人都要拿来套在头上,然后肆无忌惮地行凶?
一份美好的爱情明明价值连城!
“……”
被这个消息炸醒的001:???
官方系统分外惊讶,感觉九黎第一次在它眼前把男主弄死它都没做这么惊讶:“宿主真的谈过恋爱?啊这,这合理吗?!”
九黎不明所以:“干什么?我谈过恋爱这么让你吃惊?”
001:“倒也不是……”
作为一个整日在论坛划水的小系统,001很明白现在的任务者们大都有些极端,尤其是在部分世界意志的洗脑之下,她们一定要言情女主是个纯洁无瑕的女子,但男主就得“现实向”,“阅尽千帆唯你一人”的双标。
九黎曾也荣登言情小说的女主一位,但那时大部分的世界意志都认为她洁身自好,比起情人众多的「色(河蟹)欲」之贤者来说,九黎是‘洁’的,而祂的好大儿男主需要这么一个‘洁’的妻子。
至于与男人有过交往,有过不纯的身体接触的女子,那叫做‘不洁。’
九黎十分恶心这个说法:“有没有可能,我是一个身心正常的成年女性,有过感情经验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只是对这种事情没那么热衷罢了。”
“什么洁不洁的,一天到晚盯着女人的身体嚷嚷洁洁洁——姐姐想给这种人两个耳刮子。”
“……”001谨慎着,“宿主一定要保密啊,这事儿就我们俩知道就行了,千万别让那些封建入脑的世界意志知道。”
某些世界意志和任务者特别奇怪,男主伤害女主,杀女主全家时,这些人从来不介意,但女主要是有过感情经历,她们就会跟天塌了似的接受不能。
“哎呀,那可糟糕了。”九黎的眼中带着笑,“悄悄告诉你,我不仅谈过恋爱,还结过婚呢。”
001:“……”
001:“啊???”
某些作者笔下的狗血简单概括:虐女,虐女,还是TDD的虐女!
*
并不会给九黎安排感情线,只是在内涵那些双洁的妖妃女主,双洁的小妈女主,双洁的海王女主……
知道吗?现在某些作者管女主身心双洁打双洁tag,至于男主,依然烂黄瓜!
*
原型故事更离谱,男主不仅为了白月光大胆破坏军婚,还有那个酒吧几乎就是明示了药物贩卖,他们全都不在意,女主差点中招也不在意,她只在乎自己有没有报复到出轨的丈夫,而且写明了那些有钱人玩过头会弄出人命,我真是……
我一直认为文里的毒点不能因为它古早就轻飘飘放过,就像刑事案件,难不成一个人三十年前杀了人放到现在才被发现就能无罪吗?
该吐槽就得吐槽!
这离谱的,把我看伤了,缓两天。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12章 心之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