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沉甸甸的门帘掀起又落下,洛祈昼秀挺的背影消在众人的视野中消失不见。
室内众人大眼瞪小眼,面面相窥,老大与这年轻貌美的beta打暗号似的你来我往一番,beta冷着脸付了一笔巨款,说了个报道的地址。头也不回地离开。
大家摸不着头脑,搞不清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
宗饱用肩膀碰碰旁边发呆的路西,“看出来了没?老大喜欢寡妇。”
路西沉浸在洛祈昼的美貌里,“他好可怜啊,死了丈夫那么憔悴!不然得多好看!”
众人不禁陷入幻想,他们在荒野混迹那么多年,从没见过那么标致漂亮的一张脸,更难得的是他脸上没有奔波求生的疲倦和麻木,端静干净,来自文明世界的精致雅正。
唯一的缺憾便是他脸上的肤色呈现出不自然的憔悴,脸颊晒伤的印记黯淡,宛如往名贵的油画上泼墨,美观大打折扣。
即使经过折扣,他依然让众人魂不守舍,如果要是向路西遐想的那样,整个屋顶都会因为alpha的信息素震动而崩塌。为了赢得美人一笑,alpha可以在蛇城掀起一片混乱。
“都别瞎想了,忘了他克夫啊?不知道克死多少个了。”
有人打破众人的幻想。
“克夫怎么了?老大命硬不怕克,我说的对吧,老大?”宗饱强烈抗议。
燕迹随意从腰侧拔出枪,“砰”地一声撂在桌上,“谁再提一句我喜欢寡妇,我看看他脑浆什么色。”
老大发火了,无人敢言。
宗饱和他关系近,跟着燕迹很多年,才敢问:“嘿……他到底是什么人?”
燕迹抬起修直的长腿,悠闲地搭在桌沿上,心底下了定义——
嗯,他是一个精致的小玩意。
街巷口停着一辆不起眼的皮卡,那是荒野最常见的汽车,开车的男人高大健硕,面相凶狠,他撑着车窗紧紧盯着街巷深处,挽起的袖边露出手臂隐约的雄鹰纹身,银色的颜料漂亮夺目,曾经也是个体面人。
等的人越走越近,他下车拉开后座车门,屈身请洛祈昼上车。
车镜洛祈昼侧脸线条泠泠,冷得能结成霜雪。
燕迹精准地判断出他的需求,知道他需要alpha的保护和一个临时标记,钱洛祈昼有的是,可燕迹居然敢提出让他陪伴度过易感期?
谁给他那么大的胆子?
透过车镜,猎鹰小心翼翼地观察他,“主人,那个保镖怎么样?”
洛祈昼忽然冰消雪融,勾着嘴角哧笑,“蛇城的汽车燃料怎么样?”
“啊?我还没注意过。”猎鹰茫然地回复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洛祈昼侧过身倚着车门,懒懒散散地地说:“他就是一个消耗品而已,迟早要死在我手里,就像汽车燃料,不值得在意。”
易感期?
在洛祈昼的手里,alpha能不能活到易感期都一天都是个问题。
猎鹰默默地点头,“我们什么时候回花都?”
洛祈昼望向窗外,残败破旧的城镇,“回花都做什么?”
猎鹰欲言又止。
洛祈昼低头盯着胸口别的白花,“我哥哥死在了蛇城,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花都的首席先生生性风流好色,处处留情,他的孩子像兔子似的一窝一窝的生,洛祈昼是其中不起眼的一个,如果不是因为他分化成Omega,他将会和大部分兄弟一样,得到首席施舍的钱财和荣誉,一辈子在花都锦衣玉食,继续一窝一窝的生崽子。
但他是个Omega,首席先生那么多孩子,只有这一个Omega,因此万千宠爱于一身,就像是精心侍弄的花朵,盼望盛开绽放,直到用被利用联姻巩固花都的利益关系。
这样的家庭没有亲情,洛祈昼没见过自己的母亲,唯一亲人便是一起长大的哥哥。
半年前洛星青来到蛇城谈一笔生意,回到花都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一个职业杀手毫不留情地从后脑一枪击杀了他。
首席先生对这个次要儿子的beta并不在意,派人浅尝辄止地调查了一番后无功而返。
洛祈昼不愿让哥哥的死白白地草草收场。他追踪杀手,从他口中得知了雇主的信息,一个在蛇城臭名昭著的掠夺者,他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弄清楚为何哥哥会死去。
人不能死得不明不白,就算死,也要有个明确的原因。
猎鹰恍然大悟,“你为了这件事才逃婚的?”
“不全是。”
洛祈昼双指衔住胸口上的白花,将它从钮扣上解下来,轻轻抚摸着,似乎在玩弄着一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夫的头颅,“我觉得修罗上将这个外号听起来不太聪明。”
猎鹰想笑又不敢笑,憋得肩膀颤抖,“首席先生听说你干的那件事,笑着连连说你是他的好儿子,不知道是让你气糊涂了!”
洛祈昼笑微微,“可惜我没看到父亲的表情。”
他长了一张极具欺骗性的脸,阅人无数的首席先生也没能看清这个Omega儿子,只当他是温良无害的小绵羊。
但当首席先生最喜爱的小情人,怀胎九月在花都失踪了,再次出现竟是在洛祈昼的婚礼上,穿着洛祈昼的新婚礼服坐在婚车里,战战兢兢讲述自己被洛祈昼威胁代嫁的经历,首席先生会重新认识他这位Omega儿子。
这件事对于首席先生和黑塔公司而言都是奇耻大辱,掩得死死的只有零星的几个人知晓。
隔日的清晨,蛇城的旅店外墙砖瓦残破,屋顶披了厚实的铁皮,桌椅板凳全是金属铸成,耐得住风沙的侵蚀,主打的就是一个经济实惠。
燕迹双手揣在风衣的口袋,气定神闲地走进门,他新任的雇主坐在大厅里很显眼,双腿姿态松散地交叠在一起,膝盖上搁着一本厚厚的书,面前的桌上一摞书,旁边配着精致细腻的杯碟。
荒野的美食都很粗粝,野菜炒饭、蝎肉烤串、瓦罐炖汤、干草沙拉,活着就行。
所以不需要白瓷描花的杯碟,燕迹走近,淡淡的玫瑰花的味道很香甜,茶杯里玫瑰干花晕染的漂亮,像洛祈昼的嘴唇颜色。
洛祈昼专注地盯着书页,伸手推过一个小杯子。
燕迹握住脆弱可怜的小杯子,这小玩意在他手里轻轻一捏都能捏的粉碎,闲情逸致品茶他不会,仰脸一饮而尽,喝完低头“呸”一口,玫瑰花瓣吐回人家的杯子里。
洛祈昼眉头一跳,修白的手指翻过一页书,依旧不抬头,“在你正式成为我的保镖之前,我们需要约法三章。”
燕迹举起一本桌上的书,一面轻轻翻阅,一面问:“什么三章?”
“第一,你不能和我有身体接触。”
昨天见识到的力量让洛祈昼心有余悸。
燕迹不禁发笑,“那我怎么给你临时标记?”
洛祈昼抬眼,“第二,不能打断我说话,在我允许的情况你可以和我有短暂的身体接触。”
燕迹敞开腿没个正形的坐着,半笑不笑地看着他,“第三呢?”
洛祈昼折起书页当做书签,抬头一字一板地说:“雇佣关系存在期间你要对我言听计从。”
燕迹双眉微挑,“你这不是找保镖,是买了个奴隶啊!”
洛祈昼平静回应:“我请你的钱能在黑市买三个alpha当我的奴隶。”
燕迹不置可否地说:“你会发现物超所值。”
洛祈昼顺水推舟,“那就让我看看值在什么地方。”
燕迹眯着眼睛轻笑道:“你不会让我做坏事吧?毕竟,我可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
洛祈昼伸手抽过他手里的书,“不会。”
“好,我同意的你的约法三章。”燕迹捻着书不松开,一把塞进风衣内衬口袋,“这本借给我。”
书本在末世来临之时被当时的幸存者当做柴火烧了,新世界以来存世的书很少,洛祈昼蹙眉问:“你确定看这本?”
没有书知识无法传承,荒野居民大部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那是一本旧世界机械修理的书籍,晦涩复杂。
燕迹双手抄在口袋,恬不知耻地淡笑:“我不识字,一看字就觉得困,拿来当催眠读物。”
洛祈昼一笑置之,单手拎起细瓷描花的茶壶,添了一杯茶给他,并没有瞧不上燕迹的低俗趣味,能在荒野活的风生水起的人都不简单,与他们而言,机敏和对生存的观察力大过于书本上的知识。
之所以选择燕迹作为他的保镖,洛祈昼感受到一种与众不同的气场,聪明、见惯风浪的镇定、还足够不要脸,道德败坏,很适合在蛇城这种鱼龙混杂的城市里为他保驾护航。
当然,够坏够阴的人他宰起来没有任何负疚感。
现在,该谈正事了。
那位职业杀手在临死前交代了掠夺者的名字,白眉蝮,是荒野上臭名昭著的盗匪。
掠夺者是一群松散的小团体,他们从事各种恶行,如杀人越货、绑架贵族和贩卖奴隶,可以说是无恶不作。
坏事做多了怕遭报应,白眉蝮盘踞在蛇城的黑市,他行事极为谨慎,几乎没有人能接触到他。
“白眉蝮?”燕迹不以为意地哼笑,“荒野的头号定律,称号越是凶狠,人越怂。”
洛祈昼想起“亡夫”,随意问道:“是么?修罗上将呢?”
清晨的阳光透过沾满油污的玻璃窗,照亮了燕迹英挺的轮廓。他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很有趣,微微低下了眼睛。他的手指修长而锐利,十指交叠抵在鼻梁上。
“一样的,杀戮并不值得骄傲,让别人因为恐惧而臣服算什么本事?”
这个问题值得探究,洛祈昼高看他一眼,“那你觉得什么是真本事?”
燕迹正儿八经地回答:“在我看来,吃软饭才是真正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