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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之剑 第14章 义结金兰

作者:木一唯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3-05-06 07:17:09 来源:文学城

夜深人静,木宅熄了灯,唯独女孩房间的灯亮着,从里面传出细碎的说话声。

阿宝将蚊帐放下来,和拉雅盘腿坐在床上,拉雅穿着她的淡蓝色睡衣,滑滑的丝绸,肤感很好,上面留存淡淡的奶香味。拉雅还是怀念熟悉的羊膻味。

“宝物呢宝物呢?”

拉雅被宝物吸引过来,结果阿宝只是拉她换衣服,半天不提什么宝物。

“我便是宝物。”阿宝握住拉雅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

“这是我的肝,你仔细摸摸,有何感觉?”

“硬。”拉雅觉得奇怪,她摸的是阿宝光滑的肚皮,手触到的,却是硬邦邦的,粗糙的,如同树皮一样的东西。她闭上眼,两指摩挲着,确实能感受到老树皮上凹凸不平的沟壑和裂痕。

“这是木之灵。”阿宝说,“你再摸这,这是我的心脏。”

“好烫!”拉雅猛地抽回手,

“这是火之灵。”阿宝笑了笑,

接着,拉雅摸她的肺,金光刺眼,有光滑的颗粒感;摸她的肾,是冰凉的,潺潺流动的水;最后摸她的胃,像捧着一把泥土,散发土地的清香。

拉雅询问原因,阿宝神采飞扬地述说着原委。

原来她做了梦,梦里,一个女神与黑暗搏斗,临死之际,将她的内脏变成了五灵,五灵即金木水火土,也叫万物之灵,能复活死物,不能留在人界,阿宝需要送到九界之外,交给女娲娘娘。

拉雅对于这些神,一向是半信半不信的。

“女娲是创世神,她要这五灵做什么啊?”冒着生命危险去遥远的大郑,总要知道这玩意的用处吧?

阿宝摇头,她也不知道。

“女神给你五灵的时候,没有说吗?”

“没有。”阿宝摇头,“祂只是叫我交与娲神,其余便再没提。”

“格阮嫲自己都没见过女娲,还叫你去,万一你去了见不着祂呢?”拉雅问,人人都歌颂女娲创世,捏土造人的伟大,却没人真正见过她。

真神,具有毁天灭地的力量,凡人不能直视。在草原,大家都崇拜格灵王——草原的守护神,由天上飞翔的雌鹰所变。除了放羊的阿奶,少有人提起女娲这位创世神。

放羊的阿奶说,女巫是女娲后裔,智者是智慧神在智慧树上摘下的果子,至于自然神——山川,河流、森林是祂们的杰作,但这些东西,不是向来就有的吗?

真正的神,离人太遥远,遥远到不存在一样。拜神可以,过度崇拜就不行了,有些人会以此来招摇撞骗,拉雅最讨厌了。

“自是能送到的,我能见到祂。”阿宝还是不放弃。

“好吧,那你梦中的女神,是哪路的真神呢?”

“是创世神?自然神?还是智慧神?”

“女娲是始母神?元始祖?”拉雅咕哝个不停,“好像还有不死神来着?”

阿宝心情似乎不太好,拉雅见状也不再说话,两人相对无言,女孩子间的默契,仿佛都在白天用光了。

阿宝下床灭灯,房间一下暗下来。

拉雅半盖上被子,贴墙睡到最里面,不一会儿,阿宝钻进被窝,睡得离她远远的。迷迷糊糊中,拉雅感觉小腹一阵暖乎,有个东西贴在肚子上,伸手去掏,是个暖手炉。她将其扒开,自己翻过身去,接连翻了好几次身,毫无睡意的她,在夜里安静地睁着眼睛。

“丹穹,你睡了吗?”耳边传来阿宝的声音,她睡觉像棺材板里的人纹丝不动,拉雅就不老实,总要翻来覆去扑腾一番,竖着睡第二天变成了横着的。拉雅以为阿宝早睡着了。

“没睡!”拉雅大声道。

一阵长久的沉默。

“丹穹,你长大了想做什么?”

“放羊!”拉雅脱口而出,在拉里的时候,她就想像阿妈梦中婵生前那样养羊,把羊养得壮壮肥肥的!

黑暗中,响起阿宝沉着的声音,“我一心念着,终于有正当理由离家了……外出游历,见识大千世界,将其记载我的不绝书上,真是件极好的事儿……但像丹穹方才所说,我都不清楚娲神拿五灵来做什么,老仙君也不清楚,梦中的女神是谁,为何叫我护送五灵?我只是个凡人……母亲说得没错,我做的都是些不切实际的事儿……”她语气哀伤,令拉雅同情起来,十一岁的女孩,深切体会这种不被大人理解的感受。

“说我是什么雄唧唧的少男,都是些偏见之词,体能不强的人,注定不能环游天下么?”阿宝轻轻抽泣,

“你可以去啊!”拉雅忽地直起身,翻过阿宝去点燃灯火,接着翻回来,仰躺在床上,歪头看她。

“如果你想去,就去,不用管什么娲神,什么五灵,想知道娲神拿来做什么,到时问祂就是了。如果女娲不存在,又或者,你见不着,我说是如果,”拉雅眼珠子转了转,一脚蹬开被子,“那管祂呢,先去再说!”

阿宝手撑着头,侧身问她:“丹穹,你不信有神,为什么还要劝我呢?”

“我信啊,不瞒你说,”拉雅突然一脸认真,“我也是神,你现在在跟拉雅之神说话。”

“你是可爱神。”阿宝一笑,仿佛整个世界都明亮起来了。

拉雅坐起身,取下脖子上的挂饰,那是由五颜六色的小贝壳、鹅卵石和圆珠子串联起来的,拉里每个小孩都有。她取下一个指尖般大的,绿色的小贝壳,将其放到阿宝手心。

“只要你愿意,整个世界都在你的手里。”她握住她的手,这话是放羊阿奶经常说的,垂老的她总感叹,神不掌握世界,世界在年轻人的手里。

“丹穹。”阿宝盘腿而坐,“知己难求,真想和你一起游遍整个九界,以前想和母亲,现在想和你。”

“大人怎么能明白我们的志向呢!你忘记了我也要去大郑!我们是朋友,可以一起护送五灵,我正好看看女娲祂老人家长啥样?是不是有两个眼睛一个嘴巴!”

阿宝被她的话逗笑,拉雅又大声道:“等我们从大郑回来,你再去草原玩,我带你骑马放羊射兔子!”她弹跳起来,在大床上手足舞蹈,“我们想去哪里玩去哪里玩,我也不当什么格灵王了!”

阿宝一把抓她坐下,两眼放光道:“如此,那我们便再去南方的光之国,看看火都,看看大沙漠,再去东方的木林,参观她们的树屋,还有结小人的生命树!”

“一言为定!”拉雅与她拍手,心里从来没有那么畅快过。

她取下脖子上的挂饰,把一半的贝壳、珠子拆下,找来一根红线,再串起来。

“这个送给你,戴上之后,我们就是一生的好朋友咯!”拉雅把串好的项链挂在阿宝脖子上,

“与丹穹结交,是木宝之幸,我会好好保存的。”阿宝将其握在手心。

两人坐着说了一阵,又双双倒在床上,继续畅想着未来。天南地北,想到什么说什么,从童年好玩的事情,说到游历的时候,吃什么填饱肚子,住哪里最安全,遇到吃人的精怪怎么办?一直说,一直说,直到第二天微亮,阿宝轻声将她叫醒,拉雅迷迷糊糊醒来,才发现自己睡着了,她记不起昨晚是谁最先闭嘴的。

“丹穹,有人来了。”阿宝一脸神秘。

拉雅以为是格阮嫲,衣服都不换,光着脚丫子跑了出去。

郑思君早已醒了,站在院里,和一个女人轻声说着话。见拉雅过来,两人停止交谈,将目光双双对向她。

女人约莫三十岁,和郑思君一样高,笑起来有酒窝,穿着轻盈合身的金色盔甲,手握腰间的佩剑,威风凛凛。阿宝告诉拉雅,她是小将离霜,是负责看守西金最外层区域的军部将士。

拉雅还注意到,大门前站着动作整齐划一的士兵,女穿金甲,男披银甲,威风凛凛的女兵比男兵多得多得多,她大吃一惊,拉里的军帐里,女的除了她,还有一个是负责煮饭的阿奶。

“拉里全是男兵,一个女兵都没有。”拉雅偷偷和旁边的阿宝说,如果有女兵,她在军帐就不难受了。

“我阿爸偏偏只训练男的,不训练女的。”

“为何?”阿宝问。

“阿奶说女人打仗不方便,她们要生孩子。”

因为女人这样那样,所以不让她们训练,不让她们做某些事,美名其曰为了她们好,但她们一点也不开心。

“女人不是一辈子都在生孩子,”离霜将军加入她们的谈话,“再者,生育不是女人的劣势,而是优势,生育远比杀戮可贵得多。她们为创造生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应该加以鼓励和表扬,有了孩子的女人,还想着参军保卫乡土,更是精神可嘉,我们欢迎这样的战士。”

“拉雅,生育不易,母亲和抗敌的战士一样英勇。”阿宝笑着说。

“是嘛是嘛,我也觉得!”拉雅说,阿妈生下她就去世了,她是永远的战士,虽然拉雅自己不愿成为这样的“战士”。

“拉雅,阿宝,我们该动身了。”郑思君打断她们的对话,“快去收拾你们的东西。”

“可是格阮嫲还没回来!”拉雅说,她们不等老太太了吗?

离霜将军说:“格阮嫲在幽林驿站等你们,她叫你们收到信后立即前往驿站,不能耽搁。有村民亲眼目睹,有三百只血祅在金沙湾附近的林子徘徊,我已派人将边关封锁,西金城十一环东南西北九个城门今日也要关闭了。”

“三百只,这是一支军队……”郑思君神色凝重。

“是的,所以上面下旨派我送你们去驿站。”离霜将军莞尔一笑,“顺便追剿那三百只血祅。”

“金沙湾离这里两百里远。”阿宝说,

“那还挺远的呀。”拉雅说。

“血祅部队里面有狼尸,被狼尸咬到的人也会变成血祅,感染速度很快。”郑思君看着她们,“快去收拾你们的东西。”

不用拉雅和阿宝回去收拾,书芬已叫人将所有东西都打包好了。临行前,将军还送与每人一套闪闪发亮的金甲,薄薄的,穿上跟丝绸一样轻滑,由西金技艺最精湛的铁匠打造,穿上刀枪不入,轻便实用,最适合长途跋涉。

另外将军又送拉雅和阿宝每人一把佩剑,说是紫阴大帝给她们的见面礼。拉雅找来一根棒子,拿剑一挥,削铁如泥,切面光滑如石,剑十分锋利,握在手里灵动小巧,很适合小孩使用。

阿宝含着泪,与奶娘说着告别的话。

拉雅坐在石梯上,马儿铃铛蜷缩在身侧,将头靠在她怀里。

她一边梳理它的鬃毛,一边扒开它的耳朵,说大帝送给她的剑有多利,把它的毛放在上面,一吹就断;又叮嘱铃铛多吃点草料,长得肥肥壮壮的;最后解释自己要去大郑,路途遥远,不能带上它,只能委托赶车的张婶婶照养,铃铛也像听懂她的话似的,嘴里不断应出哼哼声。

离霜走到队伍最前方,一声令下,众士兵齐齐上马。动作利落,连声音都出奇一致,这一刻,拉雅真正感受到了西金国的强大。

她个矮腿短,直接攀攀不上去,拉雅上马有自己的诀窍,那就是马头,不管脾气多烈的马,她总能精准踩中头,借力而上。

阿爸经常说,拉雅就是一匹野马,不服管教。这时拉雅都郑重地说,我是鹰,自由凶猛的雌鹰,才不是马。

“不错啊小姑娘。”将军对她笑了笑,踩上马鞍,长腿横空一扫上了马。

拉雅下巴撅得高高的,心里十分自豪。

郑思君和阿宝也上了马匹。

众兵士鞭子一扬,俊马发出雌浑苍劲的嘶鸣,马蹄踩着黄沙,纷纷朝南城门奔去。

炎日下的金色大地,尘土飞扬,热浪层层翻滚,拉雅不断回头,硕大笨重的城门开始闭合,发出咣的一声巨响,越缩越小,最后变成地平线上的一个点。

整个队伍大约七八十人,女多男少,骑马匀速往前行进着。

四处都是荒凉的大地,郑思君和将军在最前方谈笑风生。后方是骑兵,拉雅和阿宝夹在最中间,前后左右都是女兵。天气炎热,被人这样围着颇为难受。

不知谁来了月经,鼻尖飘来一股浓厚的血腥味,味道难敌。正常的月经应该是淡淡的铁锈味,人闻不到的,但除了月经,拉雅不知道还能是什么,也没见谁受伤流血。

她严实捂住鼻子,还是能闻见,便拿出阿妈织的披巾,裹住自己半边脸。虽然热得冒汗,但好过闻那血腥味。

阿宝在身后抱着她,从木宅出来后,阿宝一直保持沉默,她第一次离家,心里肯定很难受,拉雅当时也这样。

她转过去安慰阿宝,只见女孩泪光点点,轻声说:“丹穹,我忘记带一样东西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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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义结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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