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得好,一场秋雨一场寒。这可真不假。
十月中旬那一场秋雨后,狂风呼啸就没停下来过,每每走出教学楼就好像是走进寒冰酷雪大刑场一样,在这个刑场里,大风不仅可以推着人往前走,还能随时穿透每个人的衣服,那是刺骨寒凉,不寒而栗。秋能带来凋零和枯萎,可这未尝不是一种重生;秋能吹来丰收的喜讯,可这未尝不是一种预告。
早自习的时候,不仅可以低头犯困,偶尔还能看见窗外出现的朝霞,如果能在清醒的时候看见漂亮的朝霞,便是幸运儿了,那天的余琳便是如此的幸运,她毫不犹豫地拿出相机记录下最美的时刻。
吃早饭去食堂的路上,余琳独自跟在吴梓杨身后。那天的风刮得又冷又猛,余琳缩了缩脖子往前走,抬头就能看见她喜欢的人。
他在秋风里,她在他身后。
在他的身后,她感受不到秋风的冷锐严寒,反而如同夏日少年那般炙热。
他的身体里永远流动着热情奔放的血液,而她的心里一直都住着这个清纯的少年。
余琳有如情窦初开,可她从不抵触“喜欢”这个词语。
一个熟悉到极致的背影,一双甚至穿开胶的运动鞋,或是一件他很喜欢穿的连帽卫衣……每当看到这些她会心安,因为她知道这个人一定是她喜欢的那个男生,她一定会走在他的身后而他也不会回头。
火红的朝霞开始变得五彩缤纷,鱼鳞般地铺洒在没有边界的天空上,一直延伸至山的那边仍零零散散的没有尽头。可余琳没注意到,她的眼里只能装下少年的背影,心里挤满了确幸。
因为,她真的真的很喜欢他。
余琳突然又想起程祀说过的话“喜欢的话一定要说出来”
是啊,不说出来他怎会知道我如此喜欢他。
没想到竟走到了食堂门口,这条路如果再长点就好了,哪怕一点点。
她觉得程祀说得都对,暗恋的过程真的很苦很难熬,而结果无非只有两种:成功或是失败,而往往后者几率更大些。
了解一个人需要很长时间,而喜欢一个人往往只是一瞬间。
人们为什么敢于冒险,都在赌一个不可能的可能,最后会变成可悲。
课间,余琳找到林正立,把他拉进水房。
“听说下周有初雪?”余琳满脸期待等着回答。
“有啊,今年下雪早,你要干嘛?”林正立一脸八卦。
“那我们四个月假去看初雪吧!”余琳激动道。
“你又在打什么算盘呢,目的不纯吧。”
余琳摇摇头,“就这么定了吧,都还是老地方见。”
林正立猜出了一二,不敢笃定,但既然是余琳的请求那就办。
时间又变得漫长,余琳巴不得赶紧飞到下一周,巴不得赶紧去玩雪,巴不得……赶紧和吴梓杨表白。
日子混了一天又一天,黑板上的数学公式和英语单词傻傻分不清楚,生物细胞好像变成了一个个蠕动的小人,历史和政治在脑子里打着架,场面一度混乱,只有那句“放假”最令人清醒。
“别忘了!我们去中央广场看初雪!”
“好。”
“没问题!”
“这次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