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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我 第3章 第 3 章

作者:緑夏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4-02 21:10:20 来源:文学城

(4)

傍晚,父亲回来了。

今天轮到他上早班。母亲早早地准备好饭菜就等父亲回来开饭。

依旧是老样子,土豆就咸菜,普通工人的工资能保证家里几口人吃饱饭算是很不错了。

土豆是带着皮扔进火堆里烤过的,还冒着热气,相当烫手,需要左右手扔两个来回才稍微好拿着剥皮。咸菜是在巷子那家酱菜店买的,据说他们家祖辈就是靠做酱菜发的家,甚至宫里的贵人都夸味道好呢,如果用现在的话来营销,应该叫【宫廷甄选,酱菜仙人】。

我捧着土豆三两下就把皮给剥去,露出黄灿灿的内芯。一看这颜色就知道口感肯定是又面又软和的,刚去了皮的土豆忙着散发热气,独属于土豆的香气一下子浓烈起来,需要“呼呼”吹两下才能入口。我喜欢夹点咸菜盖在土豆上再一口咬下,这样子吃可以同时品尝到土豆淳朴和咸菜的风味。

母亲同父亲讲了今天楼里搬进新邻居的事情,她一直催促父亲快点吃,想要父亲赶着饭点给人家送去见面礼——我家为数不多的猪油。

我知道她这么做不仅处于邻里间的人情世故,更多地是想讨好人家。

父亲受不住母亲的唠叨,将土豆往嘴里一塞拿起早已分装好的一小碗猪油,一声不吭地推门而出。

等我和母亲吃完收拾完,父亲才踩着月色回来。

“怎么样?”母亲忙迎上去。

父亲神秘兮兮地倚靠在门边的柜子上,再母亲连续询问了好几声之后才从屁股兜里抽出一张折了三次的白纸,献宝似的铺在桌上:“你们快来看,这字写得多好啊!”

“我跟你们说,老程可是大书法家、大画家!他们家那行李大半是老程的作品!”

“老程是谁?”

儿时的我看不懂字画,比起鉴赏字的好坏我更想了解新邻居的情况。

“就是那家的男主人啊!”

“他姓程,女儿叫程莫,跟你同岁,你俩可以一起玩咯!”父亲说着拍了拍我的头,他似乎比我还开心。

“所以,他在哪里上班?你们玻璃厂吗?”母亲也不在乎这字写的如何,她不是有文化的人,对于艺术更是没有半点兴趣,她只关心送出去的猪油是否能得到相应的回报。

“别说,老程还真是在我们厂上班,明天就去报道。”

“那他确实是上面派下来的领导啊?”

“什么领导不领导的,人家跟我一样就是普通工人。你也不想想,当领导的能住在我们这栋楼?”

我们这栋楼的居民都是在玻璃厂上班的基层员工以及他们的家属。那些能混到主任、书记等职位的领导干部大多住在前一片。

“什么?竟然不是当领导的?真是浪费我的猪油!咱自家都不舍得吃呢!”

“那他家怎么搬到我们这边来住,我可没在咱们这一带见过他们。”

母亲语气不善,要不是父亲摁着她都准备上门要回那一小碗猪油了。

“说是拖了关系给安排到玻璃厂了,原本是在炼钢厂上班的。”

“炼钢厂?我娘家二舅的儿子在那儿上班,说是工人待遇挺好的,他们作甚放着钱不赚到咱们这个破玻璃厂来?”

“我上哪知道这么些?我又不是他们家的,哎!我说人家今天才搬来,你怎么恨不得把人祖宗十八代全给问一遍?这么想知道人家的家事你上他们家问去!”

父亲对别人家的八卦不感兴趣,见我们母女对那字不作感想,便随便把字收起,起身去外头打水了。

隔天早晨,刚吃过早饭,庄文襄就在楼下喊我名字。我看了母亲一眼见她点点头便一溜烟下楼。

今天孩子们的话题跟大人们一样全围绕着新邻居。只不过孩子们掌握的信息较少,只知道新邻居家有一女孩儿,名字似乎叫程莫以及他们家住一单元一零二。

庄文襄显然很想见见这位社区新成员,脸上的好奇根本掩饰不住,但他不好意思敲门只能使唤我去。其实我同样害羞,我还没想好见到程莫要怎么介绍自己,我该说昨天我父亲给她家送去了一碗猪油吗?

在同伴们的注视下,我敲响了程莫的家门。

“叩叩。”等了好一会儿,没有人开门。

我回头朝伙伴们看去,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她家没人在吗?还是她故意不开门?我不知道。直到现在我依旧不清楚答案。

“你再敲!多敲几下!”

“没人开就连续敲,我才不信她们家没人!”

庄文襄只管吩咐,我却要按他说的做。连着敲了十几下门,还是没人开门,我急得满脸通红:“没人开...”

“再敲!别停!”

不知道为什么,就算屋子里没人我还是感觉到强烈的尴尬,但似乎这种尴尬只有我一个人感受到,其他伙伴们只负责嘻嘻哈哈。

哦!原来他们在笑我,笑我涨红的脸,笑我窘迫的表情,笑我不知道该抬起还是放下的手臂。一瞬间,眼泪汇聚于眼眶,我还得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

“咔哒。”

“你们在别人家门口吵什么?”门开了,我看见程莫站在门口皱着眉质问。

“我...”嘴巴一张一合,我压根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身后传来的嬉笑声是那么地刺耳。

程莫没看我一眼直接越过我,站立在我背后:“我说你们几个,在别人家门口吵什么?”

“你叫程莫是吧?我们是来找你玩的。”庄文襄嬉皮笑脸地回答。

“我拒绝,你们走吧。”

“哎!你这人!不识好歹!你别走啊站住!”

庄文襄着急地直嚷嚷,程莫如同没听见般直接转身,见她就要再一次越过我,鬼使神差地我拉住她的衣袖。

“你有事?”

“...我...我...”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脸上的皮肤明显地发烫,我晓得此刻我的脸一定红的像猴子屁股。

“你想和我一起看书?”

“是...是的。”

“那你进来吧。”

出乎意料地程莫竟然邀请我进屋,我感到很高兴,可庄文襄他们却招呼我去空地玩老一套的办家家酒,我犹豫着踌躇在原地。

“你来不来?”程莫站在门口又问了我一遍。

她这一问反倒让我下定了决心,我迈开步子跨进程莫家中。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按照自己的心意所进行的选择。

直到现在,我依旧认为是程莫教会了我为自己而活,虽然她并不承认。

这件事是我们成为朋友的契机,我们陪伴了彼此度过后半段童年时光。有的时候我们会一起看小人书,还不认字的我们最喜欢看带插画的小人书,我们会按照自己的眼光品评哪个人物画的好哪个画的丑。有的时候我们会疯跑,感受汗水的流淌,感受迎面而来的风,感受精疲力竭倒在草地上的惬意。我们什么都玩,但唯独不玩办家家酒,这明明是街区所有孩子最喜欢的游戏,可程莫不喜欢,我问她为什么,她只告诉我不喜欢。

总之那些春夏秋冬,你可以在街区四处看见我们俩粘在一起的场景。

(5)

交代完民宿接下去一周的工作,我回房间收拾行李。

自从雨夜那晚接到庄文襄的电话连续几天我都心神不宁,明显的焦虑已经影响到民宿的工作人员了。就连向来与我最亲近的莉莉也躲着我,生怕说错话惹我不开心。

意识到这样是不行的,几番纠结之后我决定回老家一趟。对我而言这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早在多年前我就放弃老家的一切独自在外生活,回老家意味着我必须面对那些人和事以及掩埋的回忆。当年决心再也不回老家并不是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让家人抬不起头的的事,相反,我是街区人人夸的有出息的孝顺孩子,每当我回到老家迎接我的是街坊们一张张温柔的笑脸和关心。

之所以做出决绝的决定是因为最后一次回老家时与程莫发生了一些事,导致我们的关系破裂,我再也不想踏足有她在的空间。之后七八年,每当父母想念我的时候,我都会安排他们来我这里小住。

这次回去,我不打算待太久,一个星期足矣,如果顺利的话说不定三天就可以返回。我没有提前联系庄文襄,如果告诉他我要回去,他必定大张旗鼓四处宣传。

我只想静悄悄地去,默默地离开,用我的方式和过去做告别,毕竟斯人已逝,往事也应该随风了。

现在回去一趟,比以前方便太多。这几年家乡发展的不错,地铁、高楼全都建成,人们外出更为便利,不像我的小时候,去趟市中心还得来回倒车。

飞机降落在老家的机场,从小窗看出去,停机坪整洁干净,工作人员们有条不紊地工作着。蔚蓝的天空是背景板,目之所及再也没有遍地飞扬的黄土。机场离老城区距离较远,虽然可以乘地铁但我想看看家乡这些年的变化于是选择了叫车。

汽车飞驰在柏油马路,道路两旁栽满树木。这时候的树枝上才刚刚生出嫩芽,不似夏日里的大树可遮荫蔽日,象征生命力的绿色还不算蓬勃,更多的是黑褐色的光秃枝干。

一路的风景令我感到新鲜,司机师傅看我不停朝窗外张望还以为我是外地来的游客,极其热情地为我介绍本地的美食美景,我不做反驳只是静静聆听感受这份当地人对家乡的爱意和对外乡人的友善。

在酒店放下行李,窗外高楼林立,我特意选择了离我们街区不远的一处酒店下榻。这一带已经完全看不出以前的样子了,老房子全部拆除建起了钢筋水泥的大楼,玻璃窗在阳光照射下闪着刺眼的光芒。各式各样的餐厅、饮品店开满了两则街道,街上行走的大部分是衣着鲜亮的年轻人,他们说着当下热门的话题,用着网上流行的词语。

按照导航漫步于街头,景色渐渐变得眼熟起来,一片低矮的房屋出现在眼前。不知道为什么,老城区似乎永远不会变,无论房屋外墙的颜色刷过多少回,里头住的居民换过多少次,那种质朴的气质是没办法磨灭的。离家多年后我才想明白,老城区就像父母,他们等待孩子长大,等待孩子飞远去,等待孩子归来。就算时隔许久才相见,他们不会表露什么,只会点点头说【回来啦,饭已经做好了,快吃吧。】然后不停地往孩子碗里夹菜,要夹到菜堆成小山才肯作罢,在寂静的深夜十分偷偷抹着喜悦的眼泪。

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或文字来形容的安全感,踏进老城区一切都变得不一样起来,空气中弥漫着各式各样的记忆,不只有我的,更多的是由一代又一代的居民所创造的。这些无形的记忆在日日年年中累积起来形成了老城区独有的氛围。

老城区的道路早早经行了整修,不再是以前的沙土路,空地处也种上了树木和花草,等气温再热些,便是一副美丽的画面。但居民们的生活方式一如既往,总爱午后三三两两聚在熟悉的位置唠唠家常。

再往前走便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路上的行人的脸庞和我记忆中的样子重合。八年了,父母辈的叔叔阿姨们头发不再茂密,带着明显的银白,皮肤也失去了弹性开始下垂,皱纹和斑点布满整张脸。他们无法在见到我的第一时间准确叫出我的名字,他们注视着我的眼神透露出分明的警惕,或许是因为我太久没回去了吧。

这年头,小孩子们的玩具更丰富了,可老城区的孩子们俨然更喜欢结伴在自家楼下玩办家家酒,就跟我小时候一样。

“哎!小心!”

一名五六岁的小女孩手拿画册没注意脚下的路,差点撞在我身上,我连忙出声提醒她。

她快速抬头朝我道谢,下一秒肆意地向前奔跑,时不时挥舞手里的画册朝后面大喊:“快来追我啊!追到就给你看爸爸给我新买的画册!”

“说好一起看的!你这个坏蛋!”另一名年龄相仿的女孩忿忿不平地边跑边喊。

这一幕也曾出现在我的童年里。

我和程莫的身影停留在整个街区,我们依偎在街边读书,在道路上手拉手疯跑,我们探索过大人口中的“社区禁地”,在小卖部分享同一支冰棍,我们坐在石凳上宽慰对方,在草地上晒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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