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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乡遇故人 第17章 回家

作者:匿名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6-24 20:14:42 来源:文学城

李翠华给三人盛汤,到程留聿时,他接过勺子,“李姨,我自己来。”

叶繁漪看着儿子,满脸慈爱,“怎么样,吃饭的问题解决了吗?”

“解决了,我遇到一个校友,她是村里的本土人才,我给她生活费,一起搭伙。”

程振东停下筷子,脸上挂起疑云,“你的校友在村里当本土人才?”

“嗯。”

程振东摇头叹息:“不求上进。”

程留聿捏紧筷子,脸上露出不悦,“你不清楚别人的状况,就不要妄下结论。”叶繁漪瞟了一眼程振东,打起圆场:“她做的饭你能吃得惯吗?”

程留聿喝了口汤,“呃,挺好的。”

“村里的工作怎么样,还适应吗?”

“慢慢地在适应,她在村里好几年了,情况都熟,就带着我一起做。”

程振东接过话,“基层和办公室工作区别很大,做什么事情都要把情况摸清楚。”

程留聿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叶繁漪想起,陶御灵很久没来家里了,便提议:“明天带御灵过来吃饭。”

“她去首尔了,等她回来后再定。”

“自打她进了这个公司,三天两头在外面跑,你们两个聚少离多的。”叶繁漪又试探性地问了问:“不是说今年要订婚吗?商量好没有。”

程留聿眉头微蹙,筷子悬在了半空。

程振东批评道:“不要老是催他们,结婚不是赶集。”

程留聿没了心情,“等我们商量好,会告诉您的。”说完就上了楼,叶繁漪挽留道:“再吃点儿吧!”

“不吃了。”

见他消失在楼梯口,叶繁漪指责起程振东,“好难得回来一趟,你就别惹他生气了。”

程振东放下碗筷,脸上带着怒气,“没规矩,当父亲还要看儿子的脸色,像什么样子。”

第二天一早,程留聿坐在餐桌上吃早餐,李翠华坐在旁边看着他吃,每次离开家的时间一长,李翠华就会守着他吃一两顿饭,生怕做得不合胃口,影响他的食欲。

“李姨,您别看着我了,一起吃吧。”

李翠华没有吃,温和地说着话:“你吃得这么香,是不是那边伙食不好。”

程留聿无奈地笑了笑,“我已经不纠结这事儿了,能填饱肚子就行。”

“那怎么行呢?”

李翠华把吐司抹上花生酱,程留聿接过,咬了一口,又啜了一口咖啡,做出享受的表情。

李翠华眼前一亮,要不,我给你做几个三明治,可以当早餐,拿过去放冰箱,吃之前用微波炉热一热就成。”

“不用麻烦了,没有微波炉。”

李翠华又在大脑里搜罗能带的东西,“那这样,待会我烘一些点心,再做一些熟食。”想着还是不够,“豆浆和果汁儿能做吗?”

“没有,买的豆浆都像兑水的。”

“那不要紧,我把榨汁机、豆浆机、咖啡壶都给你放车里,你一块儿带过去。”

程留聿想到了苏念予,每逢在家里吃饭,她都要和苏溪斗智斗勇,“也行,这样的话,小菜包也可以喝。”

“小菜包是谁啊?”

“我同事的女儿,四岁多一点儿,很可爱、很漂亮、很机灵,也有些调皮。”程留聿说起苏念予就滔滔不绝。

“行,那我再给你备上一些可以榨的鲜果,冰箱冷藏是能放的,你没用过榨汁机和豆浆机,这可怎么办?”

李翠华惯了程留聿这么些年,总把他当小孩儿,程留聿不止一次向她强调自己已经长大了,可她从未改观。

“李姨,我可以学,我现在每天还要洗一次碗呢!”

“什么?你还要洗碗。”担忧爬上眉梢,李翠华见叶繁漪从楼上下来,立马汇报了这个“惊天”的消息,“太太,这这这,留聿在那边还得洗碗。”说完又抓起程留聿的手,翻来覆去地看。

叶繁漪走到他旁边,也看了看儿子的手,“哟,你对洗涤剂过敏,少碰那些东西。”

“哪有你们说得那么严重,就只是脱皮而已。”

“还发红。”李翠华赶紧补充道。

程留聿也不着急,解释着说:“我们俩是校友,又是同事,我总不能说给她点伙食费,就把啥事儿都扔给她,长此以往,她心里肯定也不好受,我们就三个人吃饭,一顿下来也没几个碗。”

叶繁漪嘱咐道:“这样吧,李姐,给他带几双厨房用的手套。”又将手放在程留聿的肩膀上,“洗的时候你就戴上,不注意的话,你这手就成粗腻子了。”

“昂,行。”程留聿嘴上应着,心里却不乐意,一个大男人洗碗还要戴手套,肯定会被笑话。

叶繁漪环视一圈,未见到程振东的身影,“先生呢,没吃早餐吗?”

“宋秘书一早就来接他了,说是要去市政府开会,太太您先吃饭,我叫小刘备车。”

程留聿拉住李翠华,“不用安排了,我送妈妈去上班。”

吃完饭,程留聿送叶繁漪前往公司。

叶繁漪又看着儿子,皮肤是真黑了,头发也短了一些,握着方向盘的手臂也好似粗壮了些。

“想不到你去驻村,离得这么远,放假倒还清净了。”

“忙了这么久突然闲下来了,一开始挺不习惯的。”

“这倒是,好多干部在职时都神采奕奕的,一退下来,肉皮松了,老年斑也出来了,工作还是很影响人的状态的。”

程留聿想起程振东,那个废寝忘食的工作狂,退休以后的日子估计会很难熬。

“不知道村里的干部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你爸爸早些年也是跟着他们上山下乡、修公路、收农业税,忙得没法回家。”

程留聿听出这是母亲在替父亲说好话,便不接话,回到了村干部的话题。

“村里这阵子迎接巡察,挺忙的,其他干部还好,就苏溪忙一些。”程留聿停顿了一秒,“而且,她变了很多。”

叶繁漪好像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却想不起来,“进社会后,人都是会变的,这不稀奇。”

“她大学那会儿可热情了,我们打球的时候,她就给我们做后勤,她是排球社的手机管理员。”

叶繁漪猛地想起,“是不是之前,你让我去她那儿买礼盒的那个女孩子?”

程留聿想起,确实有这么一件事。

大二的期末,各个学院陆陆续续放假,学生们相继离开校园。

年关将近,程留聿约了龚子航和几个高中同学回学校踢球。

冬日的校园十分安静,橘黄色的夕阳穿过枝干的间隙,把球场烘得暖洋洋的,腊梅散出淡淡的幽香,草坪上摇曳着寒绯樱,花苞簇满枝头,旧历年还没过,新历的春天就早早地来了。

操场上空荡荡的,只有几个男生在踢球,旁边还有一个女孩子在围着操场跑步,跑了一圈又一圈。

几轮狂轰球门,大伙儿都累了,坐在球场上休息。

龚子航从踢球时就心不在焉,目光追着那个女孩子跑,坐下来后更是肆无忌惮,目不转睛地欣赏起她律动的身姿,旁人打趣道:“航子,收敛点儿,眼珠子快掉出来了。”又对着程留聿说:“聿子,你们学校的吧,你牵个线好了。”

程留聿看着她有些眼熟,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苏溪。

他没理会同伴的玩笑,起身顺着她的方向走去。

她转过弯就看到了他,隔着老远就朝他招手,脚下也加快了速度。

她越跑越近,宽松运动服换成了修身款,身后的影子变得纤细,整个人比放假前瘦了一大圈。

她喘着粗气跑到程留聿面前,脸上脖子上的汗汇集在一起,把衣服浸湿了一大片,脸上却笑得比樱花还灿烂,程留聿流露出赞许的目光:“跑了几公里?”

苏溪顺了顺气,“可能,七八公里吧。”程留聿对她竖起大拇指,两人走到场边的长椅上坐下,远处绿茵场上,同伴拍了拍龚子航,“你小子运气真好,聿子和她认识。”

坐定后,程留聿曲着腿,慵懒地靠在椅子上。苏溪弯着腰,双手沿着大腿外侧往下捶。跑了快三个月,身体已经适应了长跑的节奏,每次跑完,都感觉身上的毛孔张开了,过瘾的同时,也钻进了阵阵凉气。

苏溪披上白外套,两侧脸颊微微泛红,像抹的一层胭脂,衬得她像个瓷娃娃。

程留聿问道:“你是住这附近,还是没回家?”

“没回家。”

“过年也不回吗?”

苏溪停止拉伸,坐在了他身旁,“不回,我在家家乐找了一个兼职,要一直做到元宵节,学校也会给留校的学生准备团年饭,就不准备回了。”

程留聿想起,之前在球场,她们学院的马琳琳在议论她孤儿的身份,看来是真的。

程留聿并未追问她的身世,“兼职?做什么?”

“就是在超市里面卖礼盒,说不定你们过年吃的干果就有我们公司的产品呢!”

“这么说,你是一名销售人员了。”

苏溪点了点头,“算是吧,对了,你们辩论比赛获得了冠军,恭喜呀。”

“你怎么会知道?”

苏溪灿然一笑,“校报上面老大字了,你是怎么什么都会呀?”眼神里流露出崇拜。

“觉着有趣,就去参加了。”

“打辩论的人都好厉害,他们口若悬河的能力,估计是我一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

“那也不一定。怎么,对辩论感兴趣吗?”

“倒也没有,我平时在人多的场合说话都会紧张,去辩论估计不行。”

“其实,辩论对于提升胆量和思辨能力还是有好处的。辩论社里的一些学弟学妹在刚刚入社的时候都是零基础,练习之后,提升很快。”

苏溪仔细解读他的画外音,“你,是在邀请我吗?”

“如果你想的话,也可以啊。”

“社团招新不都要新学年吗?辩论社也不好进,之前我们一个舍友在第二轮就被筛下来了。”

“辩论社有章程,社员是需要通过选拔的。不过,你如果只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我可以引荐你参加我们的日常活动。”

苏溪想也没想就答应了,“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参加?”

“开学后,我带你去。”

苏溪在辩论社待了一年就一声不吭地退出了社团活动。自那以后,程留聿零零星星地在排球场见过她几次,一直到毕业。

“你给我下达任务以后,我就让黄钊去她那儿买了一百多个礼盒。后来你们排球社搞学院杯,她找黄钊拉赞助,在你们学校给我们公司拉了一个老大的宣传横幅。”叶繁漪尽可能描述她能记起来的细节。

“连你都觉得她以前是一个热心肠的人。”程留聿半带着失落,“刚去村里的时候,她看我的眼神恨不得把我生吞了,我都不知道哪儿得罪她了。”

“说实话,我也纳闷,你的校友怎么跑去当本土人才了,再不济,你们学校也是个211啊,放眼全国,在政法类院校里,也算佼佼者了。”

叶繁漪又开起玩笑,“一个女孩子平白无故地针对你,要么是恨你,要么就是喜欢你,你觉得她是属于哪一种?”

“喜欢我大概是不可能,她孩子都四岁了。”

“什么?她结婚了。”

“结没结婚我不太清楚,她男朋友好像出车祸了,她一个人在带孩子。”

“一个人,那很辛苦吧!你当初说她虽是孤儿,但她乐观向上、谦逊温和。如果你妹妹在的话,你希望是她那个样子。”叶繁漪声音淡下来,喉头像灌进了铅块一样难受。

程留聿见母亲情绪低落,立马转移了话题,“别看她冰得像块石头,我还不是成了她的队友。”

叶繁漪好奇,“既然她都不理你,你干嘛非得和她搭伙呢?”

“刚开始和村里的干部都不熟,苏溪是我唯一认识的人,对待工作认真,自然要多几分信任,加上她可以帮我解决吃饭的问题,所以,我就认准她了。”

“离得这么远,能有个人互相照料也是好事儿,代我向她问好。”想起苏溪有了孩子,叶繁漪趁热打铁,“对了,御灵今天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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