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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粉红色 暗恋 第18章 绝地狂欢

作者:失忆玫瑰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12-21 19:05:41 来源: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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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还不知道叶同学不喜欢任何葡萄味的东西,渴望着能离叶同学更近一点,我特意参加了学校的运动会志愿者小组,顶着三十七八度的炎炎烈日,只为了能假公济私地帮叶同学多递两瓶免费的水,和两块干净的毛巾。

十四五岁的叶同学还是纯粹的青春少年,身上没有现在这么多肌肉,体魄也没有现在这么健壮,但那高挑的身形和两条笔直有力的大长腿,已经远远地甩开了一众因为抽条过度、而显得如同竹竿一般的普通男生们,再搭配上那张从小帅到大的脸,以及无时无刻不展露的灿烂的笑容,赫然就是一个未来大众男神潜力股。

叶同学的耐力好,参加了令当时所有学生望而却步的三千米长跑。

我作为一位工作人员,正大光明地站在操场内沿,手里提着满满一袋子的运动饮料,和一些干净的毛巾,随时准备递给需要的运动员们,当然我的视线自始至终都牢牢地落在叶同学的身上。

我非常珍惜那一次能够坦坦荡荡地靠近叶同学的机会,所以我几乎全程跟着长跑运动员一起跑了下来,虽然我跑的是内圈,但我手里还拎了一袋子十几斤重的饮品,与运动员们的艰苦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即使第二天,我的皮肤几乎被晒脱了皮,差点就要请假住院,我也丝毫没有后悔。

我的壮举在运动会之后一度成为了运动会期间的一大奇迹,猎奇程度几乎比得上举着摄像机在一百米短跑运动员前面奔跑录像的摄影师。

在我给其他运动员递水的间隙,我几次想趁机给叶同学也递一瓶。

我看见阳光下,叶同学轮廓分明的嘴唇紧咬着,平日里总是微微翘起来的唇瓣都干得几乎泛白。

我心疼坏了,我想让他喝点水,但叶同学一次也没有接受,只拿走了一块毛巾,胡乱在脸上抹了两把,然后随手丢还给了我。

我至今还记得那块毛巾的触感,滚烫的,湿漉漉的,上面沾满了叶同学的汗水和体味,成了我那么多年以来,与叶同学距离最近的一次。

一时间,我像是拿了一块烙铁,烫得我整条手臂都麻了。

我甚至恬不知耻地渴望将脑袋埋进这块毛巾里,然后深吸一口气,尽情地嗅闻叶同学的味道。

幸好我还记得我在公共场所,不能当众做出变态的行为,于是我将那块毛巾遗憾地揣在了怀里,想等到没人的时候再偷偷地闻。

我铭记着叶同学的奔跑时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和一道急促的呼吸,直到叶同学以第一名的姿势闯过了红线,密密麻麻的人群涌向叶同学,与叶同学亲昵地拥抱,大笑。

男子三千米长跑是每年运动会的倒数第二个项目,我深知等最后一项接力赛结束,我便再难与叶同学距离如此之近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靠近叶同学的机会。

这个认知令我发了疯,我如同一个濒死的亡命徒,奋不顾身地、癫狂般地挤进他们,推开面前所有的障碍,试图挤到叶同学的面前。

因为我从未有过的壮举,我的心脏跳得快要撕裂,耳朵里一片嗡鸣,混合着周围震耳欲聋的人声,脑袋几乎快要爆炸。

然而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现场是那么乱,每一个人都挥舞着手臂,雀跃地蹦跳、尖叫、欢呼,推推攘攘,挤来挤去,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我这么一个小小的角色,也没有人会记得,一只被太阳晒得几乎脱皮的细瘦的手臂,破开重重阻碍,终于来到叶同学面前,朝他递去了一瓶葡萄味的运动饮料。

“谢谢!”我听到叶同学在人群里大声地说。

我知道那是对我说的,尽管我连面都没露,就被人潮挤走了,但我在那一刻仍然幸福得快要晕厥。

同样没有人发现,在我被人潮冲走的前一刻,我闭着眼睛用力抓了一把叶同学的后背,将他背后的号码布紧紧地攥在了手里。

事后我听说有很多女孩子去找叶同学要号码布,但是连叶同学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号码布去了哪里,这件事情一度成为了那场运动会的未解之谜。

有女生不甘心地想要叶同学喝过的饮料的瓶盖、甚至是用过的毛巾,

然而很遗憾,这些东西全都落在了我的手里。

那块毛巾我最后也没有闻到,因为在我朝叶同学递饮料的时候,我怀里的毛巾不小心被撞掉了。

我当时真的吓得半死,悲伤得差点当场哭了出来,久久守在那堆人前面,甚至想要趴在地上寻找,但是当我被连续踩了好几脚,挨了无数个陌生人的骂之后,我终于知道我的做法无济于事,于是满身冷汗地站了起来,死死地盯住面前的每一双脚。

明明热得快要脱水,我当时的脸色却苍白得像一只鬼。

幸好最后那块毛巾被我成功从一双脚下抢救了回来。

可惜的是,它被我重新拿到手里的时候,已经沾满了泥巴,脏得完全不成样子,不可能让我实现把脸埋进去嗅闻叶同学的味道的梦想了。

那样我吸到的可能就不是叶同学的味道了,而是满鼻腔腥臭的泥巴。

我只能把它带回去,洗干净,然后收藏起来。

至今它还放在我家书柜下面的储物箱里,外面套了几层袋子,最里面用一只洁净的塑料袋好好保存着。

而这块毛巾的旁边,正是我特意清洗干净、同样用许多袋子好好保存着的叶同学的号码布。

再说那枚瓶盖。

在人群散开之后,我怀里揣着这块脏兮兮的毛巾,尾随着叶同学来到了室外洗漱台前,看见他将那瓶饮料随手搁在了洗漱台上。

其实也算不上尾随,因为叶同学的周围永远都聚集着那么多人,我也仅仅是追随着叶同学的人群的一份子而已。

叶同学洗完脸,旁边立刻有好朋友把饮料递给他,让他喝口水缓缓。

叶同学却嫌弃地摆摆手,说自己最讨厌葡萄味的东西了,然后把饮料随手塞进那人的怀里,自己则撸着湿漉漉的头发,回场上继续观看最后一场接力赛去了。

看见这一幕的时候,我心都凉了。

这是我给叶同学喝的,是我第一次成功送出去的东西。

就算叶同学不喝,那也是我给的,是叶同学亲手接过去的,我绝对不能允许任何其他人玷污它。

我赶在那人打开瓶盖之前,飞快地冲了过去,然后当着叶同学的面,一把将饮料夺了回来,拔腿就跑掉了。

在转身的前一刻,我的余光看到,叶同学的瞳孔惊讶地微微放大,似乎是认出了我。

我心一惊,顿时跑得更快了。

我听到那人在我背后大声地呼喊,似乎还骂了我几句,这些我都不在意。

我只是在想,叶同学一定以为我是一个神经病吧。

当时我还不知道叶同学有没有看清楚我的脸,我心惊胆战了好几天整天。

直到运动会的余波消散,运动会上发生的一切,也彻底成为了同学们嘴里早已过去的八卦,我才在一次食堂用餐的时候,听到隔壁有人在聊天。

传言,运动会当天,叶同学手里曾经拿过一瓶饮料,当他随手将那瓶饮料丢给旁边的同学时,有一个神经病忽然窜了出来,把那瓶饮料抢走了。

旁边有人问,是谁抢走的?看清楚脸了吗?

那人嗤笑一声,这哪知道是谁啊,跟那人贴脸杀的,也就被抢走饮料的叶同学的那个朋友吧,连叶同学都没看清楚那人是谁,而且就算看见脸了,又有谁记得住呢?一个神经病而已。

是啊,一个疯狂觊觎着叶同学的神经病而已,有谁记得住呢?

这时我才意识到,叶同学的惊讶,其实并不是认出了我的脸,而是认出了我的衣服,因为当天的志愿者都穿着统一的红色马甲。

他应该是在震惊,哪个志愿者这么没公德心,送出去的免费饮料还要跟人抢回去,就不能自己再拿一瓶吗?

不是我说大话,我在操场的一圈疯跑三千米的壮举应该全校都知道了。

即使他们不知道我的名字,也应该在官网上看到过我作为志愿者的照片,以及无聊的校园小记者将我疯跑的身影录下来的影像。

如果我在抢饮料时,叶同学认出了我的脸,那么他很轻易就能将我和志愿者里狂跑三千米的人对应起来,也就很轻易就能得知我的姓名和班级。

但事实上,在那之后没有传出任何是我抢走饮料的谣言,只有一个神经病的传说在每个学生之间口口相传,陪伴着一个个青春洋溢的纯真少年,度过了转瞬即逝、却又丰富多彩的初中年华。

看来叶同学确实没有看清我的脸。

我彻底放心了。

56

我从未想过,我能在一场运动会上留下这么多传奇。

这种感觉很奇妙,我明明只是一个无趣的、惹人讨厌的小透明而已。

我忽然想起一句话,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放在我这里,似乎变成了,暗恋是一个人的绝地狂欢。

我发现,一些突如其来的紧急时刻会刺激出我的潜能,激发我体内的疯狂因子,让我如同一个亡命之徒,高举我手里的最后一把武器,狂舞乱砍,疯疯癫癫,带着我内心最深处的渴望,为我的灵魂冲锋陷阵,试图用最疯狂的肢体语言,祈求着最后一点微薄的希望。

就好像现在的我,在高三冲刺这个最关键的时刻,厚着脸皮穿上了一件叶同学最喜欢的粉红色的衬衣,恬不知耻地为我吸引来了叶同学于高中生涯最后一点可有可无的注意力。

我是如此地感激我的这项奇奇怪怪的机能,因为它为我争取到了这么多,平日里卑微低劣的我绝对没有勇气争取的东西。

虽然手法有点过于偏执,但我从不后悔,因为这是我身体里仅剩的一点点专属于叶同学的勇气了。

至于那些久远初中的琐碎小事,可能成为一些人回忆过往的饭后谈资,也可能化作一块块不起眼的记忆碎片,在那些拥有或相同、或不同记忆的人的脑海中如流星划过一般,稍纵即逝。

唯有我,无论多久回忆起来,依然会令我热血沸腾。

【《做有钱的咸鱼真快乐》】

沈折颜前世受到渣男蛊惑,非要跟自己亲哥争什么家产,被弄瞎眼睛毒哑嗓子丢在街头自生自灭,结果被一个捡破烂的瘸腿少年捡了回去细心照料。

最后小少年为了保护自己,活生生被混混打死了。

而沈折颜自己,也在下一秒被一个闷棍敲死了,到死都是一个处。

重活一世,沈折颜只想做一条拿着自己的钱立刻滚蛋的咸鱼,然后找一个乖巧懂事的小狼狗好好过日子。

当然在此之前,他要找到那个小少年,好好地护他一生。

*

沈折颜重生回来的时候,正巧渣男跳脱衣舞勾引自己。

沈折颜嘴角带笑地看完,在渣男过来碰自己的前一秒,直接给了对方一记断子绝孙腿,然后立刻吩咐把人扔了。

寻到小少年时,他正浑身破破烂烂地站在一个大排档旁边。

骨瘦如柴的手臂紧紧攥着贴身护着的、装着从垃圾桶里翻找出来的废品的袋子。

另一只手颤抖地伸向一个没来及收拾的空座位上客人吃剩下来的垃圾。

竟是饿到想要偷吃别人的剩菜剩饭。

沈折颜瞬间心痛如绞,大步冲过去一把握住了小少年伸出来的手。

小少年脸红透了,想逃跑,却不敢用力挣扎,生怕把面前这个长得跟天仙儿般好看的人弄疼了。

然而,一只柔软的手落在了他的头上,鼻尖萦绕着那人的香气,他听见天仙儿好听的声音温柔道:“走,跟我回家。”

*

沈折颜从来不知道,做一条有钱的咸鱼原来这么快乐。

未来喜欢的乐队、导演、模特、作者、投资人、服装设计师……现在还只是小透明?

没关系,砸钱!我养了!

数年后。

世界顶尖乐队、国际名导、国际超模、文学奖大佬、金融大鳄、全球金牌服装设计师……纷纷在媒体面前跪谢沈折颜,抢着给沈折颜送钱。

沈折颜:不是他要赚钱的,是钱抢着跳进他怀里,他也没理由拒绝不是?(摊手)

*

不用工作动脑子,每天除了吃喝玩乐就是咸鱼瘫和砸钱,偶然撸撸捡回来的小狼崽的狗头。

沈折颜看着小狼狗一天天长大,心里的成就感别提了。

所谓饱暖思那啥,沈折颜开始蠢蠢欲动地物色小狼狗了。

然而,直到自己找的那些小狼狗一个个都神秘地消失了,而自己也被一具高大的身体拥进怀里,沈折颜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当宠物养大的狼崽子长大了,要吃人了。

耳边响起成熟男人低沉沙哑的声音,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大明星的大狼狗咬着他的耳朵,委屈巴巴地说:“哥哥,你为什么要找那群丑男人,有我一只小狼狗还不够吗?”

一夜后,沈折颜扶着腰,羞愤欲死地用脑袋撞大狼狗的胸肌。

就你这还敢说自己小?我爬起来就是一个呵呵。

*

清冷佛系心大懒散日常咸鱼瘫受×年下绿茶护主凶狠疯批狼崽子攻

1V1双洁,甜宠HE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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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绝地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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