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了一个家,美好温暖。
温庭言把打工挣到的钱全部投入开了间花店,里面二十四小时供应新鲜的花,漂亮便宜,买的人也不知为何老板要做亏本的买卖。
温庭言扎起头发,夏日里穿着短裙,漂亮又精炼。
“买花?”门口铃声一响,温庭言看去。
秦传夙站在门口,正式的穿着西装,花店里空调吹着冷气倒也不热,他出差回来也没告诉温庭言,直接开车到了花店,“买。”
“去门口选两朵给我。”温庭言摘下围裙,单手撑靠在柜台上,笑眼盈盈,“要最贵的。”
秦传夙走定在温庭言面前,他手里拿着枚粉钻戒指,圈围为温庭言的无名指量身定做,毫不费力的戴进去,“好。”
温庭言说过喜欢闪亮的东西,所以秦传夙每次出差回来就必定会带宝石回来,蓝钻,粉钻,祖母绿,他有私心,喜欢做成戒指,不知从哪听人说人这辈子最常看见的部位是手,他便想要温庭言每每看见手上的戒指时想起自己。
“秦传夙。”
“我在。”
“你是想让我手上也镶个钻吗?”
“我不想,你会疼。”
温庭言本想的是让秦传夙别再买这些东西,却又被他气笑,她看着秦传夙,五六年光阴逝去,他们对彼此的爱却从未改变。
“开车过来的?”
“嗯。”
“带我去吃饭,今天就营业到这个点。”
秦传夙帮着温庭言收拾好店里的卫生,拉上卷帘门,护着温庭言的头顶打开副驾驶的门。
“去哪里吃?”
秦传夙问了一声,起身给温庭言系好安全带,他把温庭言后面的头发撩到前面来,免得坐车的时候压着难受。
温庭言没回答,她半阖着眼看着秦传夙。
“老巷子那边?”
温庭言还是不回答。
秦传夙吻了一下温庭言的额头从主驾驶下来,打开了后备箱。
不过两分钟,秦传夙回来,手里拿着一束看上去很精致但细看又有点粗糙的花束,像递上戒指一样,在不怎么大的车内空间里,他单膝跪在做座椅上,“偷学了老板娘的手艺,但手艺实在不精,不好意思拿手。”
温庭言接过花束,闭上眼笑了,“开吧。”
秦传夙载着温庭言去了老巷子,还是买了抄手,不过红汤和清汤的一种买了两碗。
温庭言和四碗抄手大眼瞪小眼。
“你怎么点的餐。”
“之前看你喜欢吃。”秦传夙如实回答。
温庭言无奈。
在燥热的没有空调的小店,秦传夙脱掉西装外套给温庭言垫在身下,又不知道从哪里买了把蒲扇给她扇风。
“秦传夙。”
“我在。”
“遇见你…………我很开心。”
秦传夙抱住温庭言,“我会让你永远开心,我爱你。”
在这一天,温庭言恍若又回到了搬出租屋的那一天。
她吃着抄手,感慨日子居然还可以过的这么好,这得益于她顽强的活下去,还有遇见了一个叫秦传夙的圣诞老人。
肉麻的我爱你,从小缺爱的温庭言可能很难大大方方的诉之于口,但她会用拥抱,用轻吻,用生命来阐述。
秦传夙,我很开心,我爱你。
改变我文风的一则小故事,很很很很很喜欢,献给观看的每一位读者。[红心][红心][红心]
因为秦传夙离开的太久,所以温庭言会下意识的说出秦传夙的名字,而秦传夙呢,则是一遍又一遍的回应,我在,温庭言,我在……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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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在,一直在,永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