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曦买了一份报纸,当即阅读了起来。
报上《绯恋》说的是唐小姐与张先生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虐恋情深的故事,主打一个凄怨哀愁,一波三折。但这样的故事在当下时代并不少见,剧院也有不少戏本演绎类似故事,实在说不得稀奇。
一些有些阅历的人不太看的上这个故事,但唐曦倒是第一次见,兴致勃勃地读完了整本故事。
元之荞来到这个世界已过十几年,《绯恋》原书也只记得框架与细纲,所以她干脆化用地名,隐用人名,借用“乌麦”响当当的名头,把记得的部分原封不动地搬上了报纸。
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让尚在懵懂的唐曦、张修正等主角团们看到,二是让与“荞荞”一样的书中角色们看到。
当他们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兴许不会立刻觉醒,尤其是主角团。但在他们遇到相同事件的时候,他们就会感到熟悉,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而事件的发展恰如报刊《绯恋》写的一样时,他们就会怀疑,并警示即将到来的事件。
他们可能会若有所思,可能会反复斟酌,也可能会因此勾起他们自我的部分。
在事件节点上,他们可能会做出与《绯恋》一样的事情,也可能遵从自我,做出与事件节点截然相反的选择。
等到那时,几个、十几个甚至是主角团的反叛,剧情自然会手忙脚乱、力量分散,进而不攻自破。
这就是她对萤光所说的办法。
未来的效果如何还不知道,但现在,唐曦看得如痴如醉,毕竟她正处于喜欢看爱情故事的年纪,然而唐曦越看却越觉得奇怪,她有一种莫名的直觉,好像她就是故事中的主人翁唐小姐。
唐曦搓搓脸颊,故事虽然百转千回,但她心里却并不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喜欢这个唐小姐。可真要仔细说哪里不喜欢,唐曦却又说不出所以然。她只觉得,若自己是唐小姐,绝不会对张先生百般纠缠,黏糊拖拉。
她向往的爱情,应该是彼此坦诚并勇敢奔赴的。
结局是好结局,但唐曦却心中闷闷,把报纸放到了与乌麦一摞的刊面上。
可刚上去没有多久,唐曦又觉得不妥,于是把报纸重新拿了下来,转而去看报纸上有关乌麦的内容。
刊登《绯恋》的报纸,除了宿城,还有军医白榆所在的第一师以及蒲城。
张修正看完报纸后也产生了奇怪的感觉,但与唐曦不同的是,他很喜欢张先生这个角色,并且觉得张先生可以拥有白小姐与唐小姐两人,完全不用做选择。
倒是白茉莉看完后有些复杂,不知如何描述内心的感受。
两个地方的《绯恋》都是元之荞让留下来的白榆去印的,而蒲城的《绯恋》,则是由白鸽出手。
蒲城的反响比上两个地方热烈,毕竟乌麦在这里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要是听到“乌麦”的噱头,群众都会一拥而上,想看看在这风口浪尖的关口,乌麦还会做什么大事。
然而许多群众看完《绯恋》之后都直呼受骗,觉得名不符实,尤其是乌麦吹们。
“定是有人假借乌麦的名头才写出了这等玩意,岂有此理,这分明就是蹭她人的名气借机敛财,乌麦怎么可能写这种情爱纠葛的烂俗小说!”
“就是,要是给老子知道到底是哪个三流写手写出的小说,我定要打上他家去……什么你爱我我不爱你的,饭都没得吃了,还在这里爱来来去。他倒是拿到了红利,乌麦本人就要被他的恶臭扑没了。”
“如果真是乌麦写的,她这样做可能有所深意,说不定藏了什么消息在小说里。我要仔仔细细研读几遍,说不定就能成为第一个破解这个秘密的人。”
而乌麦黑们见状则像找到了证据,纷纷急着帮忙传扬《绯恋》,生怕别人不知道乌麦写了什么,宣传完后还要像模像样地黑一把:“哼,我看乌麦是江郎才尽了……”
国人们反应各异,洋人们的反应也不尽相同,有的洋人认为《绯恋》是某种阴谋的前调,就像之前炸平房的铺垫一样。在这种论调下,洋人和海国人也争相购买报刊,试图破解乌麦的用意。
“这《绯恋》里一定有些什么,快,多买几本,一并拿回去研究。”
于是《绯恋》原著就以一种想象不到的速度在这片土地上传播,有的人看后只把它当作小说,有的人看后却隐隐约约有了自我意识,虽然他们不知道这种意识意味着什么,但在元之荞这里,她看见萤光越来越多,并且慢慢向她汇聚而来。
她知道,消灭剧情,也只剩下了时间问题。
*
元家搬了回来,而元之荞在解救完李成后只回了一趟家,之后便再没回去,毕竟耽搁了一周多,手头上的事逐渐堆积,她还是得尽快处理。
元之荞再次扮作史密斯夫人去处理外贸生意,回来的时候发现公司门口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她不由得多打量了两眼,发现越看越觉得熟悉。
“斯密斯……夫人?”
元之荞听音抬头,见到从会客室走出来的钟以墨。本是风度翩翩的绅士,元之荞脑中却想起了别的事情。
[天-8的技术涉及到我投资的诺兰实验室……前几年实验室说销毁了一台设备,但我怀疑那台设备被运来了这里,去到了乌麦手上]
[我一直怀疑一个人是乌麦,所以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接近和跟踪她,可惜没找到切实的证据]
[当传出66号抓到乌麦后,那个人就消失了,连她的家人也不见了,所以我才想去关押处看看,看她究竟是不是乌麦]
当时沙发下的小甲虫将他们对话传得清清楚楚,元之荞那是知道,钟以墨对她的示好和靠近,不过是因为试探和怀疑。
他想要找到乌麦,因为乌麦也对他有用。
他的命运的确变了,不过是从原著中军阀的人,变为了洋人的人。
当时的元之荞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受,只觉得似乎窜上来一丝失落,但她还有救李成这样迫切的事情,于是匆匆把情绪咽下,不再多想。
如今再见到钟以墨,那种未消化的感情又冒了出来,并且比之过去更加清晰。
元之荞快速压下这股陌生难堪的情绪,给自己做了决定。
既是演戏,那她也可以做到不带任何情感进场。
元之荞笑了笑,看向钟以墨:“克伦威尔先生?真是好久不见。”
钟以墨抬眼笑着,同样看向元之荞:“是啊,好久不见。”
“克伦威尔先生这次来,是和我聊货物进度的吗?”元之荞走进公司大门,主动提起材料和电脑的事。
“是……”钟以墨察觉到元之荞态度微妙的不同,他抿下嘴唇,也再次扬起笑容,“史密斯夫人最近过得好吗?”
“还行,”元之荞敷衍着,又把话题拉回了货运上,“定金我们已经付了,货品一到,康华就会付剩下的尾款,所以克伦威尔先生,最近这段时间我需不需去银行给您换英钞?”
她的疏远更加明显,钟以墨不知发生了什么,只好敛下笑意,换上正式合作商的态度:“材料明天就能到,但电脑还要再等一等。等电脑到了,史密斯夫人再一起给定金也不迟。”
元之荞点了点头,让胡菲给钟以墨倒一杯咖啡。
胡菲给钟以墨倒了一杯,也给元之荞拿了一杯水。
钟以墨坐在元之荞对面,不知该说什么话题,他抬头看了一眼元之荞,发现她的蓝色假瞳自然,但眨眼频率似乎高了点,似乎假瞳干涩并不舒适,于是说起了自己在英入职时的医院,也说了一些正在开发的软性医疗材料,想要给元之荞一点参考。
但在元之荞耳中成了别的意思,特别是他提到的一种医疗材料时。元之荞知道这种材料可以作为膝骨的半月板,便以为钟以墨还在试探她。
他在试探自己是否劫走了李成,试探自己是否是平房事件中那个出现的“乌麦”。
不知怎地,元之荞忽然觉得有些气愤,这样的气愤也变为了冷笑,不知不觉就在话语中带了出来:“很抱歉克伦威尔先生,我们康华目前还未想过涉及医疗产业,毕竟在战争年代,医疗物资向来备受管控。”
钟以墨看着她轻轻下压的眉,不知她怎么就突然嘲讽起了自己,还以为是自己的哪句话说错了词,便闭上嘴,不再言语。
元之荞快速敛下情绪,再次变回了淡漠的模样:“克伦威尔先生来这还有什么事情吗?”
钟以墨放下咖啡,不知该如何开口。
他来只是想确认她的安全,如今看到她健康安稳,也有气力与自己生气,想必应该是没有大碍的。
他笑了笑,说起了别的借口:“无事,只是看之前康华关门,有些担心,于是今天就来看看。”
元之荞也笑了笑,果然啊,他之前就来过一次。
“前段时间到处都在抓人,连带着我这也遭了贼,所以就关了几天躲清静,”元之荞扯动嘴角,“没想到现在更加不安稳,但生意还得做下去,所以就又开了,”她抬眸看向钟以墨,带着隐晦的审视,“好像就是克伦威尔先生上次提起的乌麦,搞出了这么大的阵仗,让整个租界都不安稳。”
“是。”
元之荞看着他,他清褐色的眼眸没未表露出负面情绪,只是这样简单地承认了。
“对了,最近那个《绯恋》的事情也很热闹,”元之荞主动提起别的事情,也试探钟以墨一番,“克伦威尔先生有看吗?”
提到这个,钟以墨的目光顿了顿:“看了,里面的钟先生很有意思,”他选择坦然回答,“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让人有种熟悉感,”他摸着温热的咖啡杯壁,“不知道乌麦为什么要写那样一本小说,史密斯夫人觉得呢?”
元之荞并不作答,而是把问题踢了回去:“克伦威尔先生觉得那是乌麦写的?”
钟以墨看着她沉静的面庞:“不是,我不觉得乌麦的文字会写出这样的东西,但我觉得她这样应该有别的想法。”
“明明现在有不少人猜这是假借乌麦之名的著作,听说有些小报也有样学样,借着乌麦的名字就开始写传奇小说,销量都不少,”元之荞放下水杯,意有所指,“看来克伦威尔先生对乌麦很了解?”
“是吗?”钟以墨也放下咖啡杯,望着她,同样意有所指:“我想……我应该不了解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