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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虐文早死的炮灰 第123章 第 123 章

作者:舜狸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8-06 20:28:20 来源:文学城

等元之荞来了仁爱医院,却没在这里看到钟以墨。她不顾周边人的有些异样躲闪的目光,径直走进仁爱医馆,询问药剂师:“请问您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着西装的外籍男士?”

元之荞仔细描述着钟以墨的长相,药剂师听了有些印象,回答道:“见过,不过那位先生只在门口看了几眼,并未进馆寻医问药,然后就离开了。”

元之荞眉尾轻扬,没看病?还是钟以墨不满意这家?

钟公馆的买家是一个姓郑的军阀,即将改名为郑公馆,钟以墨不住钟公馆,那他提着行李箱会去哪呢?元之荞看向一头的惠民旅馆,心中渐渐有了主意。

就在元之荞满城寻找钟以墨可能下榻的饭店宾馆时,钟以墨也在满城寻找着元氏医馆。

两人奔波之时,只有孙长鉴和贾祖惠显得高兴,贾祖惠重新将行李箱里的东西放回原位:“真好,以墨又回来了,虽说孩子留在家,是发现了比英国更重要的事,但咋说,咱们又可以多见他一段时间了。”

孙长鉴面上也有些喜悦,他躺在逍遥椅上,椅子轻轻摇晃,显得十分惬意。

孙长鉴用蒲扇给自己扇风纳凉,以墨留下来好啊,诺兰那边催得急,像是发现了以墨偷运设备的事,所以才急着骗以墨回去,好兴师问罪。留下来好,留下来才安全。

想到这,孙长鉴在心里哀叹一声,克伦威尔家族在英国时,以墨靠着把自己变成洋人,这才融入那个圈子,将公爵变成靠山。就算以墨的事情暴露,仗着大公克伦威尔,诺兰也不敢对以墨做什么。但如今,克伦威尔去了丑国,英国剩下的只有家族荣耀,这些虚幻的东西,又能庇护以墨多久呢?诺兰怕是蠢蠢欲动了吧?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初夏的太阳被熬得金黄,迸出耀眼的光。金辉爬上淡云,装进翠绿的梧桐叶片,却不小心被风吹到一旁,贴到了高大的墙壁。元之荞伸手,小心把光捞到掌心。夕光散发着暖热,也包裹着即将落幕的温柔。

“之荞。”

元之荞回神,手一松,光斑就从指间擦过,再次跑回了白灰的墙面,斑驳着,摇曳着,是满墙的金箔。

“爸爸?”叫她的人正是元善,元之荞顿时右手叉腰,语气有点不满,“你是不是又加班了?爸爸你再这样,我就让知宁……”话说到一半,她突然噎了口,因为她看见元善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

正是她要找的男人。

钟以墨站在光里,手上拿着一摞药包,夕阳细细描摹着他的眉眼,给他打上了一层柔和的滤镜。他黑褐的头发被晒得褪色,镶上金边,成了浓郁的金珀。

她看到他望了过来,她看到他注视自己,她看到他扬起笑容,她看到他大步走来。

她不自觉把手从腰上放了下来,重新摆回身侧。

“好巧啊,”钟以墨站到元之荞面前,他微微低头,笑着开口,“元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当换一个视角再看时,元之荞发现十年过去,钟以墨的外貌性格早已改变,不复当初熟悉,但他仍会先一步,走向自己。

和那个小时候咚咚咚踩着皮鞋,跑着上她家的钟以墨一样。

无论是陵城的元氏医馆,是向天江上的游轮,是租界的咖啡店,还是现在,那个头发卷曲像朵蓬松蒲公英的小男孩,从未离开过他的身影。

元之荞仰起脸,也笑着回答:“嗯,好巧啊,克伦威尔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我们又见面了,我的朋友。

“你们认识?”元善走了过来,视线从元之荞移向钟以墨,然后有些戒备地看着钟以墨,站到了元之荞身边。

“认识,”元之荞抢先作答,“他是斯密斯的合作伙伴。”

斯密斯这个身份元善知道,见是女儿工作上的事,元善便不再询问,而是对着钟以墨提醒:“钟先生应要少忧少思,不可过多依赖药物,如此症状才能减缓。”

“好的,元医生,”他举起药包,“这个我也会按量喝的。”

元之荞注意到父亲对钟以墨的称呼,她想起白榆给出的失忆情报,决定验证一下对方:“克伦威尔先生有国姓?”

“对,”钟以墨看向元之荞,“我父亲姓钟,母亲是英人,所以实际上我姓钟,克伦威尔只是母姓。”

“那你的国名叫什么?”元之荞脱口而出,全然没看到元善逐渐变得不对劲的目光。

钟以墨对上元之荞那双翼翼期盼的眼睛,他不想拒绝,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元之荞注意到钟以墨的手指变得不安分起来,他正无知无觉地捻动侧边的西裤面料。

元之荞牵动嘴角,挂上了一个清浅的笑。

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啊,只要开始纠结和思考,就开始摸这摸那。

她记得他抠过的书桌、卷得乱七八糟的龙祭票券,以及手指头跟着木桌上的螺纹,一圈一圈地比划。

那时她嫌他烦,觉得他既爱说话又爱多动,简直可怕极了。

“嗯?”元之荞抬眉,带着一点打趣,“钟先生忘了自己名字吗?”

“我……”钟以墨艰难地开口,终是妥协般地叹了口气,“以墨,我叫钟以墨,”忐忑逐渐从他语腔中退去,可目光却逃离了元之荞的眼,他的声音变得有些慢,西裤被他捏出了一个褶,“钟表的钟,以后的以,墨水的墨。”

“以墨?”元之荞绽开一个明媚的笑容,她眼眸弯弯,喜悦皆出自真心,且毫不掩饰,“很好听。”

在这个世界,你和我一样,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也有了对抗剧情的力量。

钟以墨眼睫颤动,听到这个反应,他有些不可思议地移过脸,怔忡地看着元之荞:“真的吗?”

元之荞点头:“嗯,”她笑得更灿烂了,“这个名字很适合你。”

钟以墨的心脏快速跳动,日光渐沉,落到他与她的身上,他忽然觉得这片夕阳,好似一片闪耀的烟花。

他看着她,也跟着笑了起来。

元善看不过去了,他蛮横地插到二人之间,挡住了钟以墨的视线,“之荞,很晚了,我们该回去了。”

听到元善的话,元之荞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事情没问完,她抻直脖颈,眼神越过父亲,看向父亲肩后的钟以墨,快速说道:“钟先生的钟不会出自钟公馆吧?我听说钟公馆的前主人,就有一个混血的儿子。”

“是,”钟以墨的笑容淡了下来,“我就是钟公馆前任主人,钟庆国的儿子,钟以墨。”

元善顿住,原本警惕的神色也瞬间缓和下来,他转身看向钟以墨,眼中有些惊讶:“你是小墨?”钟公馆的事,元善搬来蒲城没多久就听说了,当时他还十分唏嘘,感叹自己与钟大善人约好在陵城相聚,没想到向天江上一别,竟然就成了永别。

约定再也无法实现,此后时光,便只剩下漫长的怀念。

“小墨,我是元叔叔,”元善上前一步,仔细端详钟以墨,像是要比对小时候的他和现在的他,试图找到熟悉的点拉近两人距离,“你小时候住在陵城,经常来找我家知茂玩呢。”

钟以墨快速瞟过元之荞,随后才看向元善,他嘴角些许尴尬,其实自己是去找元之荞,和元知茂玩是其次来着。不过这话钟以墨没有说明,他换上歉意:“抱歉,我十二岁前的事情都记不清了,就算有也记得很模糊,所以……”

元善听到,顿时语调怜惜:“这样啊……”

骤然失怙,还是在小叔的迫害下双亲离世,这样的打击对一个孩子来说的确无法承受,失忆正是大脑的一种保护措施。元善轻轻拍了拍钟以墨的肩膀:“小墨不记得也好,毕竟人活在将来,”元善带着笑容,邀请道,“去元叔叔家吃饭吧,虽然你可能不记得了,但当年你救了之荞,我还没当面谢过你呢。”

“不了,元叔叔,”钟以墨跟着元善的说法改变称呼,“家中还有爷奶,方便的话,下次再让我去您家吃饭吧。”

“欸,那好,”元善有些高兴,也有些他相遇旧知的释怀,“小墨空了就去我的医馆,带你去家里吃饭。”

钟以墨看向元之荞:“好,届时我一定拜访。”

他叫了一辆黄包车,元之荞和元善目送钟以墨上车离开,元之荞心中默默,原来他真的忘了。

她有些遗憾。

遗憾他忘了自己,他可是她在这个世界第一个朋友呢,竟然就这样忘了。

她觉得庆幸。

庆幸他忘了那些,那些让人痛苦的、无助的、孤单的,也庆幸他忘了女主。“钟墨”这个角色可从未忘记过唐曦,无论是寄人篱下,还是知晓唐曦与张修正在一起时,“钟墨”从未忘记唐曦。

如今一个男配忘了女主,简直是《绯恋》的重大失误。

元之荞抚上心口的萤光位置,好多年没看到剧情出来作妖了,说不定就是钟以墨的遗忘和改名造成了主线偏离,重创了剧情,故而让剧情再度消失。这样看来,剧情对钟以墨的控制估计将大幅度削减,他不会像原书那样,落得一个凄惨结局。

“对了爸爸,”元之荞问向元善,“钟以墨是来我们家的医馆看病了吗?”

“是啊,他来的时候,我还没认出他是小墨。”其实元善连钟以墨原本叫什么都忘了,他印象最深的,一直只有钟庆国。

“那他……”元之荞想了想,还是没把隐疾二字说出口,“病得严重吗?”

“不严重,”元善果断回复,失眠几天睡不着而已,就不是什么大病,“调理一下就行,但看他的状态,若一直忧思焦虑,吃药也是治标不治本。”

元之荞若有所思,隐疾嘛,这种事,哪是寻常人就轻易看开的。难怪钟以墨不去仁爱医馆,那边人太多了,被人看到伤自尊,所以才选中即将下班的元氏医馆。病人都走光,馆里也只有爸爸一人,这样既保证了**又照顾了面子。

她走近一点,靠近元善:“爸爸,你可是好大夫,你能治好他吗?”

医术和医德得到女儿的肯定,元善忍不住翘起嘴角:“当然,这只是小毛病。”

元之荞放下心来,能治好就好,不然一直自卑,怕是会变成《绯恋》里那样,总是有话不说,到处藏着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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