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民警核对了车牌,车门应声而开,从副驾下来一位男人。
肩宽腿长,衬衫袖口松松挽在小臂半截,手腕一串紫檀佛珠,纽扣系在最上面颗,黑色裤缝笔直锋利能取人的性命。
行走间,连春风都渐缓,鼓起他的衣衫,又渐渐落下,贴在了劲瘦有力的侧腰。
发丝尽数梳在脑后,狭长狐狸眼微眯,浓密睫毛遮住情绪,面容依旧是我熟悉的冷漠。
所有人目光落去,还有些喧嚣的车祸现场瞬间寂静。
无论何时,只要故霈桉出现,世间万物都会沦为他的陪衬。先前是不自量力的我,现在也是不明不白死去的我。
阳光弱了些。
我稍微往前凑凑,默不作声站在他身后,装作无意地开口:“你愿意见我了。”
当然,这句话不可能等到回复。
“……”
“你说对了,这辆皮卡不结实,轻轻一撞便成团废铁。”我扫了眼那辆价格顶二十辆皮卡的城市越野,看清紧随其后的人,到嘴边的话语咽了回去。
一身蓝白配色的休闲装,凌乱碎发垂在额头,迈开长腿漫不经心走过来,是端木舒。
明知道他碰不到,可还在端木舒凑近的刹那,我默不作声躲开了。
他们两人并肩而立,个头相仿,模样相当,天造地设的一对。
“霈桉?”
见到眼下场景,还是端木舒心理素质过硬,率先揽住故霈桉的肩膀,压低声音开口:“节哀顺变。”
说来好笑。好友得知指挥家登堂入室,对我说的也是这句话,在我死后,又从端木舒口中转达。
节哀,顺变。
节的是我命,哀的是我身,顺的是他意,变的是他心。
我再仔细打量,忽然发现异样。
故霈桉的眼角红了。
当然,我不可能自以为是,认为他在为我的死悲伤。能摆脱心思不纯的养子,是值得普天同庆的喜事。
我扭头,却见端木舒咬住下唇,半边脸颊僵硬,攥住手机的关节咯咯作响,似乎在用深呼吸平复心情。
情人会为对手的死,感到悲伤?
不愧是艺术家,高风亮节,是我这等一窍不通的淤泥所不能理解。
或许,故霈桉就是看我等愚笨,才懒得正眼瞧这个养子,又或者是想让我养老送终?
当我胡思乱想时,身边传来故霈桉冷得浸入骨髓的声音。
“尸体在哪?”
身边民警记录的笔尖一顿,用奇怪的眼神扫了眼故霈桉,像是听到过于愚蠢的问题,眉心微蹙:“我们接到通知时,消防才扑灭燃烧整晚的火。”
言外之意,尸骨无存。
“不可能。”
故霈桉如此咄咄逼人,那张我看习惯的脸,此刻衍生出愤怒,目光冷如冰渣,像极他撞见我与好友嬉闹的那次。
“不存在能烧干净的东西。”
他开口,声音出奇得干脆,利落到令我以为尸首存在。目光落到黑魆魆的车框架,方向盘都滑稽掉下,窝在座位底长眠。
那两位民警对视一眼,似乎也觉得这件事难以启齿,沉默片刻最后轻声开口:“昨夜有雨,还有消防那边灭火,能留下的东西也就剩……这些。”
话音刚落,正巧一阵风过,我抱膝蹲在地上,随着风微微摇晃身子,目光落在故霈桉的侧脸。
浓睫挺鼻,薄唇笔直的背。一切都长在我的审美上。念及我不由得沉思,或许是看习惯了,才会认为世间非他不可。
“故霈桉。”
神出鬼使,我张口轻轻唤了声他名字,本以为对方会毫无反应,结果猛得扭头,猝不及防我与他四目相对。
“……”
几欲言止,凝视他彻底红透了的眼睛,我手指点在油柏路地面,歪头静静与其对视。
或许在我死后,他才愿意正眼看我,而不是让我永远面对他的后背。
“霈桉,哪里有什么吗?”
端木舒打断了这一切,他上前揽住故霈桉的肩膀。我快速低下头,抱着逃避的心不去看那两人恩爱。
这里没有任何东西,只有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而已。我心中叹息,视线顺着故霈桉轻颤的睫毛移开。
也罢,停留人间不过七天。
等七天一过,我便会化作尘埃,彻底消失在这人世间。
那时,我确实是这么想的。
直到故霈桉用邪道束缚住我残损的灵魂,让我日日不得安息。
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面对端木舒的问题,我的养父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眉目微敛食指搭在手腕,轻轻转动那串我从未见过的佛珠。
晚春天渐暖,烘得我浑身疼痛难耐,呼吸顺着晃动的光影紊乱,又躲在树后静静打量沉默不语的男人。
“去办手续吧。”一直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端木舒上前,低声细语询问,轻轻握住故霈桉的手。
故霈桉有洁癖。
心中阴暗不道德的念头滋生,我躲在树后想看他挥开端木舒,哪里比得上他们高风亮节。
倘若他躲开,还勉强顾及死者的感受,他是知道我讨厌端木舒,也明白那个雨夜我的回应。
即便不喜欢我,在我尸骨无存的车祸现场,也能勉强给些宽慰了。
结果下秒──
“死了也要处理这些破铜烂铁,一开始领养他就是错误,”故霈桉微顿,“眼下倒也轻松。”
眼下倒也轻松。
短短六个字,我在心底反复咀嚼。
相识十年,眼前这位将我带大的男人,在我死后的唯一评价,不过是落得轻松。
阳光越发猛烈些,照得我头脑发晕,脚底漂浮,甚至无法触及先前能碰到的树干。说到底,现在我不过是个孤魂,如此猛烈的阳光终究会取了我的性命。
甚至在心中腾起一丝怨念,哪里还要得七日,短短七小时看透故霈桉真实念头,剩下不过徒增伤感。
这般想着,我不再躲避阳光,直接站在马路边上,任由毫无遮挡的热量砸到肩头,疼得我全身控制不在的哆嗦。
但这些都比不上故霈桉反握住端木舒的手来得刺眼。
我木然移开视线。
如果现在是对我动了不该有心思的惩罚,我宁愿不再步入轮回,也想尽早从他身边离开。
可事实违愿。
故霈桉在各种手续上签完字,我应在车祸现场目送他离开,结果他转身的瞬间,仿佛脚底有磁石,我控制不在往前飘。
始终保持一米,也是我生前站在他身边的距离。
他不喜欢我靠近。
死之前是这样,现在也要恪守这荒唐规矩,真是荒唐得可笑。
至幼年初见,故霈桉半蹲在地,手心朝我伸来,落在头顶的温度干燥而暖,呼吸都是清淡冷香。
是故霈桉的味道。
这气息缠绕在我儿时,浸染整个少年,又淹没刚开始的青年时代。
冰凉、不掺杂一丝杂质,如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结晶,冻得我浑身颤抖。
奇怪……
明明是正午,阳光不留余力倾洒下来,呼吸带着油柏路蒸发的气息,刺鼻如我死前闻到的机油味。
侧目而视,我站在斜后方偷望他的脸。薄唇紧抿,森密睫毛垂落,常年弹钢琴的手指搭在车把,关节微弯。
“霈桉。”
神出鬼差的,我喊了声记忆深处的名字,也是在外不被允许叫出口的称呼。
故霈桉的身影顿住,有那么一瞬间,以为他能听到我讲话,攥紧了被鲜血浸泡的衣摆。
在这停顿的短暂空隙里,心中闪过无数先前不敢想的念头,好比他会不会转身,再给予我尸骨无存之地多些目光?
我望向他,期待无法言说,却能令故霈桉止了动作,如羽翼般黑如浓墨的发丝垂落,硬生生将车祸现场沉重的气氛,渲染成颜料未干的水墨画。
天空完全阴下去,风吹开地面积水,我在里面看到故霈桉的倒影,明晃晃的。
“霈桉?”
伴随端木舒略带疑惑的呼唤,我抱臂冷眼看这对情侣,凝视他们在我尸骨未寒之地眉来眼去。
大抵已是死亡的缘故,甚至觉得端木舒的眉眼也不再那么可憎,我静静打量两人身影,端木舒落后故霈桉半个身子。
这个短短距离,令他不得不提高音量,却也没得到故霈桉的回应,男人径直拉开门上车,车尾一摆融入到漫漫车流。
而我就坐在后座,静静凝视端木舒的脸色从不虞,转为困惑,再到我读不懂的担忧。
不愧出身名门,这种共情力岂是从福利院出来的我所能相比,说到底也怨不得故霈桉烦闷。
再怎么熏陶,我也登不上台面,欣赏不了所谓的名家名曲。
却能看懂故霈桉上扬的嘴角,以及当我走近时,从我身上一扫而过的目光,夹杂不明意味的情绪,又默许我待在他身边。
“……”
车内出奇得安静。
在这样环境里,我目光始终停留飞速后退的景物,极力克制从后视镜偷窥的**,不去想故霈桉会是什么表情。
毕竟,我们也解除了那个不成文的收养手续,于情于理也不能缠着故霈桉,偏偏怎么都无法挣脱开束缚。
收回目光的前一瞬间,先前养成的小习惯,使得我目光下移,看清故霈桉快捏爆方向盘的手。
青筋暴起,指节发白。
思考间,车内回荡出声叹息,又快又轻,不像他会发出的动静。无论何时,故霈桉总保持那副天人之姿,冷如霜降的目光无喜无悲,偶尔对我流露旁人都能看出来的厌恶。
好在我死了,也不用去考虑这目光背后的意味,单单是揣测故霈桉的心思,已经耗干净我全部的精力。
从另一个视角看故霈桉,倒蛮有意思。虽然触及不到活物,我还是能靠在车窗,借着车座间的缝隙,打量故霈桉的侧脸。
直到这份寂静被手机震动打破。
故霈桉没有链接蓝牙,直接点开外放,苍劲有力不失岁月厚重沉淀的声音乍响,故叔叔隐隐夹杂暴怒的声线令我恍惚了视线。
“滚回来。”
愤怒隔着电流清晰可闻,目光落在故霈桉,不过对方正垂眼凝视手腕佛珠,我也看不出任何所以然,下巴默默抵在车座边。
“故霈桉!你怎么敢,你──”
他做了什么?
我抬眼,对上后视镜悬挂的小摆件,心随着小熊的晃动而茫然。
“我敢。”
用简简单单两个字结束通话,故霈桉甩开手机,刚巧擦着我的耳边飞过,砸在后座又弹到了座椅底。
我落过去视线。
手机未息屏,能看到通话界面,顺着列表往下,却没发现我的号码。
来不及深思,屏幕暗淡,后出现屏保,是道被光影模糊掉的背影。
白衬衫,黑裤子,手握一枝花。
不是我。
怎么可能是我。
自嘲一笑,我重新靠在椅背,任由故霈桉驱车回了先前居住的房子。
熟悉小门出现,承载我整个儿时与少年时期的别墅出现在眼前,立春后荼蘼还未开花,只是零零散散挂在院落外的围墙。
风一吹,微微晃动,似乎都能闻到浸满整个六月末的香气。
越野停在路边,故霈桉从花下走过,发梢略擦枝丫边,露出被碎发遮住的眉角。
开门右拐上楼梯,三楼最里间带着阁楼的小卧室是我的房间,推开窗便能闻到荼蘼浅浅花香,我却足有三年未在这过夜。
并非不愿,因故霈桉不许。
被赶出去的那天正好是我生日,也是故霈桉归国首演奏。我抱着靠枕坐在一楼等啊等,临近半夜门口才传来异动。
以为是故霈桉回来,我慌忙从沙发上弹起,顾不得穿好鞋,光着脚跑到门口拧开把手。
那扇门后,藏着未来三年噩梦。
享誉全世界的钢琴家与乐团有为的指挥家,单单将他们两人的名字摆在一起,也般配到令我生怨。
“霈桉,跟你说了别喝那么多,现在还不是我──”端木舒笑着抬头,话音在看见我后戛然而止。
他们双手交叠,端木舒肩头还披着故霈桉的外套,不正常红的唇,掩不住笑意的眼,无声胜有声。
不过是些不起眼的小事,我死后依旧能记得清楚。所以也能想起,在端木舒询问我是谁后,故霈桉给予的回答。
──来串门的邻居。
“我第一次见他,他光着脚跑来,裸露在外的肌肤白得晃眼。”
“一个男孩子,白成那副模样,却不显娇,浑身清爽如我今早撞见的百合花。”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第 3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