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团结的族群中也总有格格不入的异类。
比如白化的狮子、断尾的幼豹——它们往往被当做天生发育不良的怪胎被遗弃、或者被视作威胁驱逐,就算侥幸活下来,也不得不离开出生地独自求生。
动物界尚且如此,更不用说社会化程度更高的吸血鬼族群。
作为有史以来第一只晕血的吸血鬼,何应悟从被转化的那天起就成为了本地吸血鬼圈子里最大的笑料——素食主义的蚊子、乳糖不耐的奶牛、恐高超重的傻鸟、不会游泳的草鱼,给何应悟取搞笑绰号甚至已经成了聚会结束前的固定项目。
好在何应悟有个狩猎能力靠谱的“外婆”,时不时支援点血包给何应悟续命,叫他不至于饿死。
当时她与何应悟遭遇了同一场车祸,何应悟拼了命地将老人家往外推,却导致自己身受重伤、濒临死亡。
手头人命无数、从来只扮演都市传说里反派角色的吸血鬼难得心善,干脆将何应悟转化成了同类,也算是报答对方多此一举的救命之恩。
早知道何应悟晕血,她还不如给人脖子拧断了直接送人上路来得痛快。
“我得去欧洲参加有机人血烹饪技巧交流大赛了,得一个月以后才能回来。”
老人语重心长地把一袋子昨晚连夜抽成真空的血包塞进冰箱里,拍拍带着墨镜预防晕血的何应悟的肩膀。
“我不在家的日子里你得学会自己独立狩猎,最好抓个干净健康的血奴回来养着……不能一直吃这种不新鲜的预制菜,很没营养的。”
何应悟又馋又怕地点点头,极为不舍地目送外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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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留下的血包只够喝三顿,坐吃山空的何应悟饿了一周,晚上照镜子时见眼睛都冒绿光了,这才终于下定决心出门觅食。
他的第一个方案便是购买鲜活家禽。
面对猫、狗一类的温顺宠物何应悟完全下不了手,他只好囫囵挑了几只肉兔带回家。
何应悟长得人畜无害,以前还是人类时动物便乐意亲近他;哪怕现在被转化成吸血鬼,身上少了点儿活人味道,也依然没什么威慑力。
买回来的兔子们适应良好,何应悟一伸手,它们就蹦跶着跳过来乱蹭。
那湿漉漉的眼神实在叫何应悟于心不忍,他只好放弃猎杀兔子的计划,去楼下宠物店买了两袋兔粮回来,赶鸭子上架地当起了兔子它爹。
第二个方案则是在菜市场中寻找新鲜的动物血液当代餐。
可惜为了叫血液存放时间更长点儿、卖相更好,市场里如猪血这一类的产品多半掺了盐水之类的凝固催化剂,而这正是吸血鬼坚决不能碰的调料之一。
何应悟也想过去屠宰场买新鲜动物血液,但奈何只能夜间出行的他根本赶不上早市的趟。
最后一个方案,自然是去挑活人下手。
但难点在于何应悟长这么大连只鸡都没杀过,现在让才成功转化不到半年的他去狩猎人类,未免也太强鬼所难了。
找不到门路的何应悟饿得白天翻来覆去睡不着、晚上浑浑噩噩没精力,恨不得啃自己一口自产自销。
或许是看何应悟实在可怜,从来不愁吃喝的狼人朋友出了个歪招,叫他利用自己的外貌优势去酒吧一类的地方试试水。
为了避免引起有关部门相关人士的注意,完全没有泡夜店经验的何应悟穿着一身低调的小学生卫衣就出了门。
当然,他没忘记把防止晕血的墨镜揣牛仔裤口袋里,以备不时之需。
舞池里到处是裤衩子内衣带乱飞的辣妹潮男,打扮成大学生模样的何应悟反而相对引人注目。
上来搭讪的人一茬接一茬,让本来就不适应这种环境的何应悟更加无所适从。
毕竟他虽然饿,但也不是什么食材都来者不拒——
这个男人一口老烟嗓,血液里尼古丁含量大概率偏高、口味应该较为苦涩,而何应悟生前就不爱吃苦瓜;
那位大哥身材圆润了些,尤其是颈部脂肪较为肥厚,容易摸不准动脉位置,而且油脂太丰富的血液与咖啡一样,都不太利于保持身材;
至于那个络腮胡子从鬓角留到下颌位置的狂野壮汉,当人的时候何应悟都不爱吃带毛的猪蹄呢,总不能为了口喝的被扎一嘴洞吧。
何应悟摸着扁扁的肚子,强颜欢笑地心痛拒绝一批又一批鲜活但检疫不合格的食材。
“看见没,这才是高手。”卡座里举着酒杯养鱼的朋友戳戳谈嘉山,拿下巴指指散台边紧张得狂喝无酒精饮料的何应悟,拿网上的段子调侃道:“真正的猎人总是伪装成猎物……”
话还没说完,那男生便端着杯子挤了过来,有些紧张地抬头望向谈嘉山:“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朋友们突然默契地忙了起来,上洗手间的上洗手间、蹦迪的蹦迪,纷纷给寡了快三十年的谈嘉山留出了足够的私人空间。
只是这男生不像是上来搭讪的。
见对方盯着铺满蒜蓉的凉拌鸡爪看了整整三分钟,谈嘉山终于忍不住把盘子推了过去,“……饿了的话就先吃点吧。”
生前最爱吃煎饼夹大葱蒜片的何应悟这才从旁若无人的状态中抽身,连忙摆手拒绝,“不了不了,我对大蒜过敏。”
开玩笑呢,谁家好吸血鬼吃大蒜?
见谈嘉山有伸筷子的动作,何应悟赶紧捧起旁边那盘菠萝讨好地递了过去,“吃点水果解解酒吧。”
哼哼,食材也不准吃大蒜!
多吃菠萝好啊,血液会变得甜甜的。
鼻子灵得堪比搜救犬的何应悟一闻,就知道谈嘉山是吸血鬼圈子里最受欢迎的O型血。
这种血型趁热喝时口感是最好的,但讲究些的新派吸血鬼还会用离心机对血液进行分离、加入冰块,像喝鸡尾酒似的体会血浆、血小板、白细胞、还原血红蛋白和含氧红细胞的不同层次味道。
生前爱喝热水的国产吸血鬼何应悟自然更爱喝常温血,要不是怕好不容易得来的预制血变质,他也不会每天像只爱斯基摩鬼一样蹲在冰箱面前,啃冻成石头的血血碎碎冰。
盯着谈嘉山在斯文的吞咽动作下更为明显的、极具生命力的脖颈,何应悟口水都要留下来了。
对方没用香水,从领口里溢出来的尽是干净温暖的皮肤味道。
隔着那薄薄的一层皮肉,何应悟几乎能想象到那令鬼满口生津的回醇。
不敢想象,自己要是能啃上一口,会有多幸福……
“怎么了?”
观察了何应悟许久的谈嘉山眼见对方像是喝醉了似的鬼迷日眼地往前凑,有些不自在地问道。
“你好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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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给我吃。”
何应悟无力地趴在谈嘉山的颈间,委屈地舔了好几口。
谈嘉山摸了摸对方的头发,声音温柔得不像罪魁祸首,自顾自地人同鬼讲:“已经全部吃进去了。”
“……”
想吃的不是这个,唉。
对人弹琴简直就是。
为了不吃到一嘴泥,刚把人带回家,何应悟便立马催促食材赶紧去洗澡。
只是他刚扒下人领子准备开袋即食,便被会错意的谈嘉山按倒在了两人宽的沙发上。
那么大一根脖子就在眼前晃啊晃的,何应悟每每才贴上去、还没来得及咬破皮,对方便会像受了大刺激似的变本加厉。
“我不想来了——”
何应悟当人当鬼两辈子,头一回捕食就碰到个这么凶悍的主,脑袋里的理智几乎要被搅成浆糊。
吸血鬼的体温相较于人类来说低得多,他用劲推开谈嘉山的小腹往后躲,委屈得眼眶里也开始冒水,“不喜欢这个,好烫!”
谈嘉山平时最讨厌被人指挥着做事,但在今天他难得心细,认为两人互相取悦更重要。
为了给对方降温,他从善如流地抱起怀里的人,按在了冰冰凉凉的落地窗上,通过物理方式给何应悟降了点儿温。
何应悟原本挣扎得厉害,直到他发现这个pose居然意外适合自己偷吃,这才消停下来。
趁对方搂着自己亲吻头顶的温存间隙,何应悟化身为一只安静的蚊子,朝着谈嘉山皮肤最薄、血管最明显的部位叮了下去。
比何应悟想象中还要好喝。
谈嘉山的血液味道干净、口感温热,也没有血栓一类的杂质干扰。
新鲜人血中带点儿金属气息的健康甜香味包裹住着何应悟的口鼻,让他叫嚣了好几周的枯萎干瘪的胃袋喜极而泣。
吃饱喝足的何应悟恢复了些力气,他舒服得从喉咙里挤出无意义的咕哝声。
吸血鬼的尖牙在刺入肌肉时,中空的牙腔内会分泌出带有致幻止痛效果的消炎成分,从而降低被捕猎者的警惕。
而被注入致幻成分则使得谈嘉山有点儿亢奋,理智告诉他是时候该停止了;但听着这动静,他那黏在人背上的手更难撕下来,“还要吗?”
要,当然要。
吃一口少一口,何应悟还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再遇到质量这么高的食材。
该隐、德古拉、马库斯在上,何应悟愿早睡早起,换一个月来上这么一顿大餐。
何应悟乖顺地搂上了谈嘉山的脖子,带着鼓励意味,在刚咬出来的出血口位置舔了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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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对紫外线敏感,白天时,家里总是拉着厚厚的窗帘,仅靠几盏不伤眼睛的暖光灯照明。
两人各坐一侧,何应悟像做错了事情的学生,恨不得把头低到膝盖间夹住。
满脸写着被骗的谈嘉山气得快从鼻孔里喷火,他昂起的下巴底下还交叉贴着两片创口贴,语气又委屈又愤懑:“我愿意跟你回家,是因为我……你怎么能把我当成毛血旺?”
聊到吃的,何应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他辩解道:“没有提前和你说是我的不对,但我是真心想和你发展成长期关系的,怎么可能把你当成毛血旺!”
谈嘉山你明明是一杯常温全糖不加珍珠的无限续杯奶茶!
大概是吞口水的动作太明显,眼看着谈嘉山的脸又黑了几分,何应悟连忙张开嘴让对方检查:“不要生气嘛,我的牙齿刷得很干净,也没有狂犬病的。”
“而且我才当了半年吸血鬼,每个月喝50ml就能维持生理机能。”
见谈嘉山不说话,何应悟蛄蛹过去蹲下,抱住对方的小腿用脑袋蹭来蹭去,继续恳求:“我一定会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和用餐环境的!你就当每个月来一次生理期,好不好……”
被哄得内心熨帖的谈嘉山忍住伸手去摸那一头卷毛的冲动,故作镇定地打开手机买了几份补气血的阿胶。
大不了就当养了只蚊子。
不嗡嗡叫、只哇哇叫的那种。
本章为万圣节掉落的if线吸血鬼番外,与正文剧情、设定无关,可以跳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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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番外-Werwerwer,家里有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