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出走桂林
黄菲在母亲这里只住了六天,便再也住不下去。
母亲一如既往,是一个哀怨的人,即使曾经为了自己的出走,而暗暗生出一点希望,到这时看到自己满身伤痕地归来,或许也已经大失所望,索性更加彻底地回到老路上来,再也没有了别的想法。
自己的哥哥,曾经是一个愤慨于黑暗现实的,有理想的青年,当初自己投奔延安,很得他的鼓励,然而如今却已经变成一个消极颓废的人,对一切都失去了希望,曾经热切追求的,现在都看作是虚幻,言谈起来便是冷笑,冷嘲热讽,很像一个愤世嫉俗钞本的佛陀,一切都是空洞,一切都是茫无涯际的黑暗,个人只有沉沦,因此黄菲更加不愿和他谈论延安的经历,只怕他会因此愈发沮丧了,或者竟然失去生活下去的勇气。
曾经满怀怨愤的大姐,倒是时来运转了,按照母亲的话来讲,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过上好日子了”,她的“天字出头”把握住战争的机会,囤积居奇,居然发了大财,大姐的嫁妆也赎回来,现在穿金戴银,俨然便是阔太太了,整天都是乐呵呵的,没事便是逛公司,打小牌,上戏园子,要么就是向那些南京上海、苏州杭州逃难来的太太们学穿戴打扮,桂林如今是大后方了,大家全把这里当做乱世中的福地桃源,一心以为只要奔来桂林,就从此太平安乐。
黄菲回来之后第二天,便看到了自己的大姐。
菊霜一见她的面,眼圈先也是一红,连声说“小妹瘦了”,然后抚摸着她的手,痛切地说:“小妹为人是极聪明的,唯独有一点容易伤到自己,就是太过痴心,国家大事本来就不是女人的事,何必跟着那些煽动的乱党胡闹?又究竟能闹出个什么结果?天地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我们女人,还是谨守女人的本分要紧,虽然一时磨折,终究或者能够出头,此外的路更加不可靠。此一番你幸好是回来了,倘若竟然回不来,你让家里人可怎么办呢?”
菊霜的这一篇《妇道宣言》,直听得黄菲想要捂住耳朵,只觉得一股腐坏朽烂的气味,从泥潭之中泛起,简直让人窒息。
嫂嫂传芳见小姑似乎是颇难为情的样子,便笑着解劝:“小妹毕竟是年轻,给**骗了,如今回头是岸,前面还有大把好日子等着她。”
明明是好意,可是黄菲却感觉更是郁闷,愈发的听不下去。
菊霜便提议黄菲未来的前途:“小妹青春正好,这几年愈发出落得俊了,她又读了这些书,见了这样多的世面,等闲人家的小姐,多不及她,很能匹配一桩好姻缘。妈,等我回去和你女婿说,一定要给小妹找一个如意郎君,金龟婿,让小妹这一世吃穿不愁,安享清福。”
母亲连连赞同:“菊霜啊,这件事你们夫妻俩多多辛苦些,一定要给幼蕊找一个好人家,倒不必多么的富贵,只要人好,便可以,我们黄家很可以出得起这一份嫁妆,不至于让她们小夫妻挨饿。”
这话不多久便传到黄皓耳中,他从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冷笑道:“嫁人当太太?想得倒蛮好,她们也不看看,这样‘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家伙,有谁敢娶回家里去?等着家中造反呢?嫁妆我也不会出,她娘母子自己想法子去吧。”
二姐柏翠则是对未来丈夫的选择提出了建议:“不要找军队中的,虽然外面看着轰轰烈烈,其实很苦的,战场上子弹不长眼睛,一个不走运,就没了命,留下来的那个便只好当寡妇,未亡人,你姐夫便是这样,剩下了我,冷冷清清。”
二姐的丈夫是桂系军官,中校,去年与日本作战,战死了,母亲说到这件事,很是感叹:“你二姐,本来很是风光的,中校的夫人,如今到处打仗,但凡是戴臂章的,谁不高看一眼?连家里人也沾光。只可惜她的那个男人忽然间便没了,这便是‘人有旦夕祸福’,从前活着的时候,她日夜提心吊胆,现在人没了,干脆没了指望。”
眼看着家里人都在为自己张罗,母亲更是一日三顿好汤水,只巴不得把自己一两天便又养得白白嫩嫩,好送上花轿,抬到别人的家里去,黄菲只觉得头发根都要竖起来,感到了另外一种险恶,所以到了第四天,她便向母亲提出来,想要去桂林寻觅一个事情做。
卢兰玉自然是不肯答应,母女两个磨了两天,到第六天晚上,卢兰玉眼见黄菲主意已定,自己苦留不住,只得同意她离开。
于是八月三十号的上午,黄菲坐上人力车,挥手告别了母亲和各位亲人,两辆黄包车轮子辘辘转动,便一路离开平乐,往桂林而去。
平乐虽说与桂林相距不远,却也有将近二百里,车夫撒开两条腿,飞奔在路上,直走了两天,到了三十一号的傍晚,终于进了桂林城,黄菲匆匆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下,给车夫结算了车钱,回到自己的房间,简单吃了晚饭,便出来找店伙询问些事项:“桂林哪里好住的?”
虽然也算是桂林人,然而黄菲从前很少来桂林城,初中是在平乐读的,所以对这里很是生疏。
店伙正在擦抹柜台,闻言笑道:“那自然是桂花街,从前倒是不算什么,往来菜农走的路,自从抗战,走警报,那里四面环山,躲飞机便利得多,况且地皮也便宜,许多贵人都纷纷在那里起房子,李司令你知道吧?李宗仁将军啊,他的大夫人就住在那里,如今的桂花街,简直是‘贵人街’呢,小姐你住过去蛮好。”
伙计两眼上下打量黄菲,就是一位大户人家的小姐啊,看看这穿的衣裳,绸子的,仿佛是茧绸,虽然人看起来倒是挺朴素,不戴什么金戒指金耳环,可是能穿得起茧绸旗袍,就是很可以了,家境起码也是小康,就适合住在桂花街那样的地方。
要说这位姑娘,真是不错,那相貌姿态,实在出挑,一看就是读过书的,说起话来又斯文又大方,不像一般不怎么出门的女孩子,扭扭捏捏,显然见过世面,纵然不是大富大贵,就她这副人才,也很可以拿得出手,住桂花街很配得上。
唯独一点略有些可惜,就是人偏瘦了些,看那面色不是很好,黑黄黑黄的,血色不很充足的样子,想来是这抗战的日子艰苦,所以便辛苦成这样,不过这倒也不是什么大事,看她如今的这身装扮,小有家底的,多喝一点滋补的汤水,过得三个月两个月,也就调养回来了,依然是个光鲜水灵的美人,只要不是肺痨之类要命的病,那可是无论怎么补养,都不成的了,实在令人感叹,不过看她并不像这么福薄的样子。
黄菲微微含笑,与这人谈着天,把这几年桂林大小事都打听了一番,到了第二天,便出门寻找工作,先去报社,问需不需要速记的人手,回来路上又问了学校,还有医院,这就显出当初在女大,多门功课旁听的好处,黄菲对医疗护理也知晓一点皮毛,虽然比不得卫生学校的学生,人家毕竟专门学习六个月,但黄菲对于医药,多少知道一点。
一边寻觅职业,黄菲一边就找寻房屋,把义学巷、厚富街等等几条街都看过了,最后终于还是定在了桂花街,虽然已不再是从前的清静,况且价格也高了,不过道路整修了,路面宽阔,有林荫树,还栽植了一些桂花,是以“桂花街”如今名副其实。
黄菲爱这里的雅致,所以当她找到一间小房——其实也是一座二层的小楼,只是实在纤细,瘦瘦长长的一条,夹在两栋洋房中间,一层是厨房,经过一段狭窄陈旧的木楼梯,可以上到二楼卧室——虽然房屋破旧,里面布置简陋,只有一张光板床,一个旧木桌,一条板凳,一口旧衣柜,她也定了下来,当天便搬出了客栈,住来这里。
到了这时候,住屋的事情解决了,黄菲在桂林,终于有了一个安定的栖身之所,只是让她依然焦虑的,是直到如今,职业都没有眉目,报社明说不肯录用她,学校那里没有位置,医院进入无门,就算是公司里的会计职位,也没有空缺,黄菲内心焦灼,自己手边虽然还有一些钱,但是像这样坐吃山空,实在太令人仓皇。
得说这一回黄菲的出走,与上一次去延安不同了,她是大包小包带了许多东西出来,还有两只藤条箱,都放在第二辆人力车上,所以黄菲如今,是小有家当的。
只是再怎么样眼前不虞匮乏,终究只是暂时,生活倘若要长久过下去,就必须有一个来源,否则就只是一天天消耗,那感觉太使人心慌,所以到了这时候,黄菲一咬牙,干脆走进了百货公司,这种状况之下,无论怎样的职业,自己也要做了。
百货公司里面的职位,倒是还算相对好谋求,黄菲到了经理室,经理一见她,只看了两眼,便肯答应录用:“皮鞋那里刚好缺了一个人,突然辞工走了,你这便可以顶上,回头买一支口红。你的行头是可以的,头发有些短,戴一个发夹,擦些粉,再打一点口红,直接就可以去站柜台,明天就来吧。”
皮肤是粗糙了一点,面色也不太好,不过经理阅人无数,晓得这是个美人胚子,脸色上可以用脂粉遮掩,保养一阵,准定是个抢眼的。
黄菲于是回到家中,便从箱子里取出一支口红,一盒香粉,又去街上买了一枚发夹,第二天早上,洗脸之后,对着镜子,先用粉扑扑了脸,又淡淡地在嘴唇上涂了一层唇膏,再然后,齐耳短发的鬓边戴了发夹,便去了百货公司的皮鞋柜台,售卖小牛皮鞋,都是进口的高档皮鞋,她是专卖男鞋。
要说桂林,抗战之中作为大后方的这几年,各地有钱的没钱的都涌来这边,市面上居然有一种出乎意料的繁荣,苏杭铺子、烫发店、西菜馆,纷纷开张,还有自己供职的这一家公司,专卖舶来品,欧美的西装皮鞋、手表、香水化妆品,摆满了柜台,到了深秋时节,海虎绒的大衣也挂了出来,比起东方风味的真丝睡衣,又是一种别样的时髦,带着现代气息的西式华丽。
桂林的如此种种,让黄菲很是难以接受,前线在流血,后方却如此奢靡,仿佛每个富有金钱和精力的人,都在忙着追逐潮流,拼命享受每一刻,堪称穷凶极乐,这让习惯了延安清苦生活的黄菲感觉到格格不入,虽然不是在抗大读书,不过黄菲知道抗大的校训,“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整个延安弥漫的都是这种气氛,然而在桂林,有一股水果腐烂的异样气味,甜腻腻,却刺鼻。
其实并不仅仅是桂林如此,当初一进入国统区,旧世界的气息就扑面而来,到如今,黄菲已经冷静下来,可以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这对立于延安的地方,在潼关县城,自己看到了乞丐,蹲在墙角落,很无聊地捉身上的虱子,而在延安,是没有乞丐的,这就是阶级啊,不同的阶级之间,境遇相差如此之大,每当想到这些,黄菲就感到胸口发堵。
事实上黄菲如今的愤懑,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处境困窘,她从九月中旬在这家公司做事,仅仅两个月,已经是公司的红人,一头女学生的短发,戴了珍珠发夹,青春而又雅致,还带了一缕书卷气,仿佛她不是在这里站柜台卖皮鞋,而是在图书馆里,正在翻阅书籍。
黄菲的相貌本来便是很好的,在一众女店员之中,很是出色,所以不多久便给人传扬,此外特别让她能吸引人的,便是能讲一口可称流利的英语。
黄菲在女大,速记之外也很用心学习英文,虽然说不上水平多么的高,但日常口语都可以,桂林驻扎着飞虎队,这些美国空军人员有时候会来商店购买物品,比如皮鞋,到了这种时候,就是黄菲出头上场,别的店员虽然也有伶牙俐齿的,善于辞令,有的甚至能说几句英文,但是不能像黄菲这样自如地交谈,于是这种场合,黄菲就很是露脸,自然而然名声大噪,简直是公司的活广告。
因为黄菲如此有名,公司对她便也不薄待,很是看重的,每个月薪金六十元,是银元,黄菲坚持不肯要法币,一定要银元,哪怕为此要将薪水稍稍降一些,也是可以的。
每个月六十大洋,虽然不是非常高,不过在当前的物价之下,还是可以应付生活,只要不追求奢华,很能够凭借这笔收入,将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所以黄菲的葡萄并不酸,不是因为自己过得很凄惨,所以看到什么都愤怒。
黄菲之所以不能够融入这种氛围,是因为头脑中“平等”的观念,以为人的生活不应该相差如此之大,一边漂在天堂,另一边则苦苦挣扎,这是无论用什么理由,都不能说得通的,哪怕有上千种辩护方式,然而只要一看到两边如此不同的生活,那种直入眼帘的苦难,就让人无法再说什么。
因此每当她清早起了床,梳头洗脸之后,坐在桌子前,把Max Factor的粉底擦在脸上,又薄薄涂一点口红,都感到一阵难受,脸上火烧火燎,嘴唇则如同给火钳子烫了一般,在延安,哪里有人会擦粉呢?更不要说涂口红,自己听人家谈起延安的掌故,只有两个人擦口红,一个是海伦·斯诺,就是《西行漫记》作者埃德加·斯诺的夫人,另一个就是吴光伟,曾经非常有名的一个人,只不过后来悄悄离开了延安。
脑海中翻涌着这许多的情绪,黄菲放下了手中的口红,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转头拿起桌面上新买来的一本书,茅盾的《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