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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雪尘埃 第14章 第十四章 追逐星光

作者:李千重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14 09:47:39 来源:文学城

第十四章 追逐星光

这一年很快就过去,时间进入一九四二年,二月十四号除夕,黄菲是在胡瑾家里吃的年夜饭。

自从那一天夜间听琴之后,两个人的友情便迅速升温,不多久便好得让焦文俊诧异,曾经玩笑似地说:“整天到她那边去,就不怕我嫉妒?倒好像不是和我住一起,是和她同住。”

黄菲笑嘻嘻地拉住她的手:“文俊姐,我们一起去听胡姐姐的提琴!”

焦文俊一撇嘴:“我才不去,我不喜欢听洋人的那些玩意儿。”

虽然是高级中学毕业,但是与那些洋派的知识分子不同,焦文俊的情趣相当的中国化。

不过虽然是这样说,却依然是给黄菲硬拉着过去了,毕竟延安的文娱活动太少了,每次举办晚会,礼堂里密密麻麻的人,简直连一根针都插不进去,大家都极其兴奋,渴望看演出,紧张忙碌的革命工作当然是让人感到很充实,不过在工作之外,人还是难免希望得到一些娱乐与放松,所以晚会是宝贵的,节目哪怕略有一点粗糙,看着也是津津有味,往往参加了一次晚会,回来几天空闲谈天的话题,都是那一次演出的节目。

所以哪怕胡瑾拉的是西洋乐曲,焦文俊觉得也可以听一听。

胡瑾这一阵确实比较多地练习西方提琴曲,那还是因为与黄菲熟悉之后,有一次礼拜天,黄菲又过来听琴,胡瑾拉了几段延安的乐曲,黄菲忽然问道:“胡姐姐,我听说苏联有一个柴可夫斯基,作的曲子很好,你能拉他的曲子吗?”

胡瑾有些意外,看了看她,然后点点头:“能的。”

其实是俄国音乐家,那时候苏联还没有建立。

然后胡瑾略加回忆,便演奏了一段《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胡瑾演奏得十分入迷,黄菲在一旁听得也很感觉有趣。

从此以后,胡瑾演奏的革命歌剧逐渐少了,西方提琴曲的数量加多,黄菲在她这边,听了满耳朵的《流浪者之歌》、《魔鬼的颤音》、《恰空舞曲》,单是《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就听了几个不同的谱子,好些人都写过,调子自然不一样,只是名字都是同一个,仿佛懒得取名一样。

听得久了,黄菲便有了一些感觉,有一回胡瑾拉完一支曲子,停下来歇一歇,喝了几口水,然后含笑问她:“觉得这些曲子怎么样?”

黄菲想了想:“比起我们中国的曲子,又是一种味道。”

和延安那些雄壮的曲调很不一样,与自己从小听惯的桂戏更加是不同了,那种感觉虽然起初很是陌生,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但是听多了一些,便觉得也很是优美,充满了新鲜的趣味。

于是黄菲便讲起了自己的感想,胡瑾很留意地听着,慢慢地与她谈了起来,欧洲古典样式的庄园,夏季里薰衣草的香气,河边磨坊的风车,清澈的莱茵河,娓娓地描绘,黄菲眼前仿佛展开一幅油画,异样地动人。

因为把黄菲当成了自己灵魂的共鸣者,胡瑾对黄菲的感情便迅速炽热起来,家里有什么好东西,总是记得叫黄菲过来吃,这一天是除夕,胡瑾想到焦文俊已经回家去了,那边窑洞里只有黄菲一个人,孤孤单单,除夕的机关晚餐,倒是能比平时好些,却也不过是黄金饭换了金银饭,炒白菜加一点点肉末,煮南瓜多几滴油花,大年夜吃食堂,实在有些无聊,她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又不怎么会做饭,虽然在学校里的时候,曾经去厨房帮厨,但谁都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去的,黄菲烹调的手艺啊,实在很是一般。

这一点就得说到阶级性,虽然黄菲也控诉封建家庭的黑暗,但有钱人家的孩子,与穷人家女儿的苦法毕竟还是两样,黄菲在父亲的家中,用不着自己下厨,所以黄菲虽然是能将食物煮熟,要说味道究竟有多么好,就很难评论,所以即使她买来材料,在窑洞里自己烧菜,能改善的也是有限,所以胡瑾便提早约了黄菲,这一天晚上来自己家里吃饭。

除夕当天,黄菲早早地就来了,同胡瑾一起淘米洗菜,胡瑾居然有办法弄来白米,这实在是让人喜出望外,两个人就一边料理食材,一边说着话,小小的厨房里只有她们两个人,说话相当方便,胡瑾的丈夫正坐在房间里读着《解放日报》,孩子也从保育院接了回来,在客厅厨房乱跑着玩耍。

黄菲看着胡瑾的女儿,小姑娘大概三四岁的样子,有些瘦弱,但很活泼,时不时就会来抱住妈妈的腿:“妈,陪我玩儿!”

胡瑾连忙把她送出厨房:“去找你爸爸,这里又是火又是烟,没什么意思的。”

热油开水啊,很容易烫伤人的。

又招呼孩子的爸爸:“你陪她玩一下!”

胡瑾的爱人答应一声,放下报纸,俯下身来拍手对着孩子说:“妞妞,到爸爸这里来!”

好容易把小姑娘哄了出去,黄菲便与胡瑾谈起孩子的事:“之前有一个女大的同学,已经进了母亲班了。”

就是段葵芳,孩子生下来了,头痛的是奶水不足,她现在一心琢磨的,就是想办法弄一只羊,放羊挤羊奶,喂饱孩子,前两天还见到过来这边伙房后面捡煤核,预备后面蒸鸡蛋羹,如今她最重要的革命任务,就是保证孩子的健康,这未来的火种。

胡瑾回想往事,仿佛是心有余悸:“她可是辛苦了,想一想我算运气好的,妞妞一岁的时候,我托了人把她送去了托儿所,实在太难进去,倘若我们夫妻两个,有一个人上了前线呢,倒还有话说,可是现在两个人都在这里,应该自己想办法带孩子。然而实在太难了,我们是不够级别请保姆的,那一点津贴只够给孩子买一点牛奶和鸡蛋,每天又有那么多的工作,满了月之后,便只好把孩子寄养了,一天我去看她,苍蝇落了她满脸,孩子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倒不是老乡不尽心,只是她们自己也顾不过来,我当时实在受不住,一个冲动就把孩子抱了回来,请了假在家里自己喂养,照顾了好一阵,这才恢复过来,总算保住一条小命,可是剧团里的工作不能总是丢着不做,于是我四处请托,总算借了一位领导的力,把孩子送去了托儿所,比老乡家里好许多,我这才能够抽得开身,倘若就此回到了家庭,怎么还能够跟得上革命的发展?不出几年,我就会变得和老乡家的妇女一样的见识。”

黄菲听她这样诉说往事,虽然自己并没有经历过,却也感到一阵阵心里发凉,段葵芳曾经说起过,她在长征路上曾经生过一个孩子,早产,或许因为胎儿实在太小,分娩倒是顺利,然而孩子生了出来,之后要怎么办?当时战争太紧张,只得把孩子丢掉了,段葵芳从不提起这件事,还是她再次怀孕,才勾了起来,之前大家都不知道。

想一想这样的事情倘若发生在自己身上……黄菲简直头发根都要竖起来了,太令人胆寒。

谈了一阵孩子,又谈起胡瑾自己的事:“胡姐姐,你为什么会离开剧团,来到这里当会计呢?本来并不是你的专业啊。”

倘若是女大学会计的同学来做这个工作,倒是相宜的。

胡瑾微微苦笑一下:“是他要我调过来的,我在剧团里,总是不能照顾家庭,每个礼拜六才能见面,到礼拜天便又要走了,聚少离多,这当然是为了工作,可是总这样不是长法,夫妻两个人,总要在一起的,所以我便申请调到这边来。”

虽然说“小别胜新婚”,可那是说的小别,就好像“小赌怡情”一样,可以调剂感情,倘若像是这样的久别,一周只能一天多的见面,那就容易出问题,确实传出了风言风语,说丈夫与一个女同志有暧昧,胡瑾不能冒着家庭破裂的风险,来干革命,那样自己就会没了爱人,妞妞则会失去父亲,所以她便最终决定调来秘书处,当一个与本行不搭界的会计,学了三个月,总算摸到了一些门径。

这件事给胡瑾心里留下一定的暗影,因此虽然与黄菲很是知音,却尽量挑选爱人不在的时候请她过来,好在爱人工作非常忙,多数时间都不在家里,况且黄菲一看就是个非常纯真的人,本身又有恋人,就是那个小有名气的作家,那两个人十分要好,黄菲时不时就会过去给他速记稿子,因此即使黄菲偶然与自己的爱人碰面,想来也不妨事。

听了胡瑾的话,黄菲简直有一些瞠目结舌,她没有想到在延安的革命妇女,对丈夫还会有这样的退让与妥协,简直有一点好像“嫁夫从夫”,胡姐姐为了家庭,牺牲了专业,简直是“贤良淑德”。

“贤良淑德”这四个字,黄菲如今是怎么听怎么刺耳,她认为自己是绝不会这样的,虽然从前陈露云开玩笑,曾经拿这话说过自己,但黄菲并不认可她的评述,自己帮助景斌速记稿件,一方面是为了革命的文学事业,另一方面也是磨炼速记技术,不是封建社会的“贤妻内助”,单纯只是为了襄助男子,所以此时,见如此有艺术修养的胡瑾轻易放弃了事业,黄菲感觉心痛。

胡瑾见她的神情仿佛受到了伤害,又显然带着不赞同,心头也有些发梗,便笑着说:“这些都已经过去了,我们现在说说你吧,你的那位作家,最近又有什么大作?”

一听她提到景斌,黄菲的脸上露出骄傲的神色:“他说再过一段时间,要到前线去呢,虽然听了许多战争的故事,但并没有亲眼看到过,总觉得很是遗憾,这一下可好了,他要自己去看看前方那些勇敢无畏的英雄,回来写一部打鬼子的小说,假如可以,这一次要写长篇呢。”

胡瑾爽朗地笑了起来:“那可是很了不起呢,很想看看景作家的这一篇小说。”

写长篇可是不容易,虽然作品的价值不能以篇幅来论,不能说长篇就一定代表了伟大,短篇就是琐碎低水平,比如欧·亨利的短篇就很是精彩,俄国也有一个出名的短篇小说家,叫做契诃夫的,但是长篇小说需要相当深的功底,那样大的架构啊,没有一定的写作素养,是难以构建的。

尤为重要的,那是黄菲的男友写出来的,所以倘若真的出版,胡瑾大概会找来看一看,她挺好奇,黄菲的恋人写出的,究竟会是什么,这一句想看景斌的小说倒不是空口应酬。

然后胡瑾笑着又说:“黄菲,你有没有发现,我们机关的陆主任,对你格外关照?”

黄菲嘻嘻地笑:“同志们都对我很好啊!”

胡瑾笑了一笑,没有再说。

不多时晚饭烧好了,几碟小菜环绕之下,萝卜烧猪肉特别引人注目,黄菲用勺子狠狠舀了几勺浓浓的肉汤,浇在米饭上,胡瑾与她的爱人笑着招呼她吃肉。

这一个春节,黄菲除了去景斌那里,就是帮胡瑾做一些家务,然后听胡瑾拉琴,几天的假日很快就过去了,当假期结束,便又恢复到平时的节奏,重又投入到紧张有序的工作与学习之中。

到了三月里,天气温暖起来,这一天有一个晚会,黄菲也是极欢喜晚会的,当天早早便与几个女同志一起赶到了礼堂,总算找到了座位。

坐在那里等演出开始,忽然间有人指着一个地方说:

“快看,□□校长!”

“在哪里在哪里?”

“就在那里啊!顺着我指头的方向看!”

黄菲伸长脖子,往那边看去,口中问了好几遍:“是那个么?还是那个?”

终于找准了林校长,赫赫有名的□□将军,去苏联之前当过抗大的校长,红军八路军之中有许多光辉灿烂的人物,黄菲从前在桂林,便已经听得不少,来到延安之后,知道得更多,堪称是一颗又一颗挂在天上的星星,在这群星之中,□□将军是极为璀璨的一颗,特别的引人注目,关于他的种种传奇经历,黄菲早就听人说了许多次。

尤其有一位叫做谭永光的首长,走过长征的,在军事部门,团级,有时候来交际处谈工作,便讲起□□将军,平型关大捷,他非常敬仰□□,关于□□将军,许多事都知道,黄菲特别喜欢听他讲这些故事,谭首长也没有架子,很爱和年轻同志说话,见到自己就聊起来,讲述从前,每当说到激烈的情节,谭永光便要猛拍大腿,说一声“妈个巴子”,“妈个巴子,当时那些小鬼子……”

因为谭团长的讲述,黄菲对□□将军充满了向往,简直朦胧梦幻。

然而当她来到延安,□□已经去了苏联,直到这一年的二月才归来,今天的这个晚会,黄菲终于有机会见到他。

为了这个仰慕已久的人,当天的晚会黄菲都没有怎样去看,两只眼睛只顾盯着□□,□□走到哪里,她的眼珠子就转到哪里,时常要恨有人挡住了将军的脸,一边注视着□□,黄菲一边想,好像是一个很忧郁的人啊,在这样快乐的夜晚,却几乎没有看到过他露出过笑容,总是仿佛带了伤感,个子看上去并不高,而且偏瘦了一些,样貌却是清秀的,只可惜离得实在有些远,不能够把将军的面容仔仔细细看个清楚。

黄菲正遥望着,旁边焦文俊用手肘捅了她一下:“唉,黄菲,你看不看节目?在那里总是动来动去地做什么?这两天身上虱子多么?”

黄菲随口答应着:“看,看呢!”

这才把目光转回到了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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