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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雪尘埃 第110章 第一百一十章 天涯归客

作者:李千重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2-06 10:26:58 来源:文学城

第一百一十章 天涯归客

闹钟指针过了六点半,梅思在床上坐起身,拉开窗帘的一角,清透的日光进入室内,光线中带了微微的蓝色,倘若在夏季,清早林间的雾气,就是这个色调。

冬季的清晨是冷的,这冷意从晨光中就能感受到,虽然是太阳的光,但并没有多少热度。

梅思下了床,用暖水瓶中残余的热水洗漱了,先不忙煮早餐,打开斗柜最上层抽屉,从里面取出一本日历,是一九九九年的日历,今天便是元旦,新的一年开始了。

元旦相比春节,虽不是很盛大的节日,惯常也要互相问候,早饭后,梅思给白明珠和柏翠打了电话,到十点多,有客上门:“梅姨新年好!”

“彩霄啊,元旦快乐。”

梅思上下端详彩霄,片刻后笑起来:“更丰润了啊。”

彩霄噗嗤一乐:“我妈让我减肥呢。”

梅思摇头:“你要减肥,我想胖一点,却总胖不起来。”

彩霄笑嘻嘻,手中的盒子举得高高的:“你女婿也挂记着这事,说吃点燕窝有好处,要我给你拿来呢。”

梅思笑道:“要你们破费了。”

彩霄随手把纸盒放在桌子上:“没有花钱,也是人家送他的。”

梅思抿嘴一笑:“无怪人家说,‘居移气,养移体’,不过一年多,你说话都变了。”

越来越有阔太太的风范,给石硖尾的老邻居听着,很感觉有一点陌生的,不过这倒也难怪她,盛杏庄虽不是李嘉诚那样的顶级富豪,在香港也有名号的,开工厂发了财,又投资电影,入股报社,是半个商人,半个文化人,尤其喜欢绘画,对中西画法都颇有赏鉴的能力,当初是彩霄开个人画展,他偶然进门看,看中了画也看中了人,从此开始交往。

彩霄咯咯地乐:“石硖尾的老邻居么,越来越少了啊,虽然是二楼,一路往上走,本来也没有多许多人,不过这楼里也太空了,走廊上许多房门都锁了,这一层只两户有人,你住着不嫌冷清么?不如换一间屋,不是说委员会已经问了两三回,要不要搬?新屋很好的,有升降机。”

梅思道:“住惯了,不想搬。”

彩霄撇撇嘴,没有再劝,转而说起近期计划:“《金粉血泪》要杀青,杏庄说,海报由我来画。”

梅思笑道:“省一笔画师的钱。”

两人聊了一阵,看看到中午,梅思说:“在这里吃饭。”

彩霄摇头:“要去我妈那里,梅姨,这个月十六号,我妈生日,请你务必过去呢。”

梅思笑着说:“那是一定要去打扰的。”

梅思送她出门,走出美荷楼,迎面走来宣静,看到她们,宣静显然也是一愣,目光在彩霄脸上转了两圈,眼望着她道:“梅小姐,汪太,元旦好。”

彩霞也说了一声:“宣生,新年好。”

宣静的眼神不再飘闪,凝在彩霄脸上,微微一笑:“汪太好久不见,大变样子了。”

彩霄笑道:“你倒还是老样子,仿佛比上一回更瘦了,保重身体啊。”

说过两句话,踩着皮鞋噔噔噔就走掉了。

梅思到外面兜了一圈,提了一袋油条回来,发现宣静还站在楼门前,保持着方才的姿势,如同雕像。

“啊,宣生,不进去么?天气冷,容易感冒。”

宣静勉强笑一笑:“梅小姐,可以去你家里谈谈么?”

元月十六号,梅思去到彩虹邨,进了房门,苏凤香乐呵呵从七八个人中间挤出来:“梅小姐,正在说你怎么还没来?”

梅思笑道:“有一点堵车,就来迟了,老寿星不要见怪。”

苏凤香满脸是笑地摆手:“赶得上吃饭就行,早点晚点怕什么?只是你若再晚来一点,这话头便错过去了,□□正和我们说,阚德龙死了。”

“啊,什么病?”

“可不是病,是活生生气死了。”

苏凤香两只眼睛如同灯泡,铮亮铮亮,梅思敢说,那是深感有趣的神情。

不过梅思其实也很感兴趣:“谁能让他生这样大的气?”

苏凤香伸出两根手指:“政府!”

下一秒便拉住她的手:“快来快来,正在热闹处,赶快听个新鲜的,这就好像烧菜,趁热吃才有味,冷了纵然回锅,味道终究差了,我就是怕你错过了这个兴头。”

梅思两脚紧挪动,与苏凤香进了人圈之中,□□手里端着茶杯,左顾右盼正在说着:“廉署……短桩……”

薛幸坐在她旁边,望见梅思,站起身叫了一声“梅姨”,不等她问,挑着眉毛,一连串倒了出来:“东涌那边的商场,地基的桩柱短一半,阚德龙便买了那里的商铺,这一下只怕要倒霉,况且还不止如此,那边的居屋或许也有事,‘居者有其屋’,阚德龙买了便宜房,这一下都赔进去,他是那样的霸王脾气,哪能受得了?本来心脏就不太好,听了这个消息,一气之下发病,不过几个小时就没了。”

梅思张口呼喊一声:“啊呀,他居然这么死了,这可让人怎么说呢?”

建筑商给薛幸报了仇。

众人津津乐道,当日最大新闻,到了中午十二点,外面有人拍门:“送酒席!”

婉霞过去开了门,两个男人抬了保温箱走进来,打开来,里面还有食盒,一盘一盘都摆在桌面,彩霄招呼众宾客:“快请入席。”

上座是苏凤香,她旁边便是梅思,彩霄紧挨着苏凤香,她的另一边是盛杏庄,宝庆则是靠着梅思坐着,下面是婉霞,宝庆和婉霞不断地给梅思夹菜盛汤:

“梅姨,吃龙虾。”

“花胶鸡汤。”

梅思含笑道:“我自己来,你们快吃吧,别弄到最后,自己没吃饱。”

薛幸举起酒杯:“大家干一杯吧,祝苏阿婆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亲朋纷纷举杯祝寿,梅思和苏凤香碰了杯,嘴唇轻抿着沁凉的玻璃杯,一点点红酒进入口中,两眼向前一望,对面的薛幸一仰头,大半杯红酒一饮而尽,三十年时光,终于报仇雪恨,虽然不是亲自动的手。

寿宴之后,宾客们散开来喝茶喝咖啡,来娣和婉霞端了几盘水果,送到各处,梅思与苏凤香谈笑一阵,便走到阳台上,冷风迎面吹来,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彩霄向这边一瞥,与盛杏庄轻轻说了几句,便从沙发上站起身,在客人中间钻过来,与梅思并肩站立,笑着说:“也就是这里能让人透一口气。”

梅思望她一眼,也笑:“太热闹了,感觉里面氧气都不够,不同以往。”

彩霄道:“从前也是一样的,老邻居都会来。”

梅思晃晃头:“这两年尤其是。”

彩霄笑笑,一时没有接口,片刻之后说:“宣生还好么?”

梅思转头看向她:“元旦那一天,你离开后,他和我说了好久的话。”

“他是怨我的。”

“他没有怨你,只是伤感自己。”

彩霄叹一口气:“还是怨我。”

停了一刻,彩霄问:“梅姨,我选择了杏庄,你会不会觉得我虚荣?”

梅思笑一笑:“你喜欢谁便是谁了。”

彩霄原本微蹙的眉头轻轻放开,笑道:“你还是偏爱我多一些。”

梅思道:“本来就是这样,感情是不能勉强的。”

彩霄静默十几秒,说:“我与杏庄在一起,当然是喜欢他,不过,除了杏庄的才华,他确实能照顾我,与他在一起,我很安心,与宣生相处,总是需要我体谅关心他。”

梅思点点头:“落难才子是这样的。”

多情也多病。

“宣生的身体,是让人担忧,这些年一直都是瘦,我虽然也瘦,好在还有气力,他太虚弱,洗衣烧菜都累,屋子里乱糟糟,天冷一点,就咳嗽鼻塞,好歹支持着还能教书,不然吃饭都成问题,他这样的情形,难免容易悲观,牢骚便多些,要照料这样一个人,是很需费些力气的。”

彩霄笑道:“宣生虽然比我还年轻几岁,精力却不如梅姨和姆妈。”

梅思也笑:“比我还罢了,比起你姆妈,可差得远了,你姆妈这两年,精气神越来越旺盛,招呼了大半天客人,看她都不觉得累的。”

彩霄抿嘴一乐:“从前因为我不嫁,她面上无光,如今有了丈夫,姆妈吐气扬眉。”

梅思笑望着她:“这一门婚事,是很好的。”

彩霄面上笑意越来越大:“很尊重我,虽然我们两个的经济状况是有差别的,不过从没有傲慢的态度,我是坚持财务独立,自己用自己的钱,不过每当生日节日,他总是送我很贵重的礼物,我很抱歉难以同等回报,他同我说,既然相爱,金钱就是次要的,这只是一种表达感情的方式,能够为对方奉献,是一种幸福。梅姨,我不是一个拜金的人,但物质确实让我有温暖的感觉,我的人生,不想像林鹃阿姨那样。”

梅思有一种想要叹气的冲动:“当年陈学昭女士,就是这样栽了跟头。”

“陈学昭,是怎么样的?”

梅思正要解说,忽然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啊呀梅小姐,在这里吹了这么久的风,不嫌冷么?快同阿拉进去啦,女婿方才说,过年的时候,找一家旅行社,让我们两个出去新马泰兜一圈,这几年火得很呢,我老早想去转转。”

梅思抬脚往里面走:“你去吧,我懒得动。”

苏凤香连连摇头:“你不去,我一个人去做什么?那一群人里,旁人又不认得,怪没意思的。我晓得你的脾气,不愿意欠人情,可是你栽培招娣这么多年,难道白干?总得有些好处。如今招娣有了好女婿,她这是‘一人得道,鸡犬——’啊呀反正多少都沾点光,不然怎么是一家人?你别总是那么清高了,过年时候,天气最是不好,每年春节,这鬼地方都阴沉沉的,让人心里发闷,新马泰大晴天,我们就去晒晒太阳,蛮好。”

梅思笑道:“到那时再说吧。”

下午三点多,宾客纷纷告辞离去,梅思回到家中,已经将近五点,她换了衣服,喝了半杯水,躺在床上略歇息一下,便到了六点钟,是往常该吃晚饭的时间。

梅思摸了摸胃部,午宴豪华,都是高营养的食物,下午又有点心水果,到现在也不很饿,略一思忖,晚餐只煮粥便好,青菜白粥,其它材料全不必,此时的自己,着实吃不下许多东西。

冰箱里昨天的冷饭,加水煮开便是粥,又烫了青菜,晚饭便齐备了。

吹了吹粥,梅思不由得想到午间的席面,海胆粥,一小碗粥里,两枚海胆,着实是极新鲜的,海胆是好东西,当时盛杏庄劝餐饭:“益心强骨的,治心痛病。”

自己有点不好意思:“我心脏这几年还好。”

盛杏庄便笑:“虽然姨妈身体康健,用心保养总是好的。”

把白粥送进口中,盛杏庄的面孔又出现在眼前,虽然已经六十四五岁,不过面色红润,又染了头发——盛杏庄常年染发,彩霄本来是不染头发的,这两年也染发,不让人看出她那几根白头发——因此单看外表,不过五十岁,很是年轻的。

梅思眨一眨眼,宣静的影子浮现面前,四十七八岁,看起来却仿佛将近花甲,大约人在困窘之中,时光便迅速,他实在老得快。

宣静既老且瘦,梅思晓得自己也是瘦的,然而两个人最大的区别,在于精神状态,或许因为宣静没有经历过革命大潮,便缺乏坚韧顽强的品格,腰弓着倒也罢了,两条眉毛往下耷拉,总是一副愁苦的神态,看到他的样子,总觉得仿佛不安慰他一下,给他一点温暖,便过意不去。

一次两次倒是还好,长此以往实在太累人了。

彩霄没有选择宣静,放弃了书写这一段凄美哀婉的爱情故事,而是与多金也多才的盛杏庄在一起,仿佛是落了俗套,五十几年的空谷幽兰,终于开成一朵富贵牡丹,不过梅思以为,这或许是明智的,虽然说不上究竟好还是不好。

青衫愁苦,红粉怜才,这样的浪漫传奇,在石硖尾,前车之鉴是鄂林鹃,彩霄从小看到这血淋淋的例子,今天临别时,又约好回头把《天涯归客》借给她。

是差不多二十年前的书,那一次回桂林,意外买到的,打开来一看,作者是陈学昭女士,回到香港之后才翻开来读,读着读着,赶忙翻找当年的日记,找到一九四一年的那本,对比着日期,啊,就是在那时,景斌告诉自己,陈女士住进了医院,原因是服用了过量安眠药,自己当时还很困惑,怎么竟然这样不小心?四十余年之后,读了这本书,才晓得是她的丈夫何穆出轨,骗她吃了过量的药,这简直就是谋杀!

而当时,陈学昭还正在怀孕。

读了这一段,梅思不由得浑身发冷,眼前不知怎么,掠过归玉树的脸。

她也知道自己是狂想了,归玉树无论如何,不至于有胆量杀人,而自己也不像陈学昭女士那样宽容,早就已经当机立断,况且从没想过结为伴侣,但就是心底发凉。

这段心曲本来早已过去,今天因为闲谈,又波动起来。

梅思这一个念头起来,便琢磨了好久,洗碗的时候在想,冲凉的时候在想,就连坐在床头看睡前书,思绪也总是忍不住要转到那上面,看看闹钟,时间将近九点三十分,梅思摇了摇头,要想些别的了,新马泰的游玩之类,否则今晚只怕入睡迟,要保养健康,最卫生的办法之一,就是早睡不熬夜,明天毕竟还有明天的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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