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升起,又是新的一天。
程梦书被寝室里学生们起床的动静吵醒,从床上坐起发了会呆,才逐渐清醒想起,自己来了向阳中学,黏黏糊糊的小狐狸在书店那边,并没有跟过来,突然少了个毛绒绒跳到床上蹭来蹭去,一时还有些不习惯。
钱莱他们赶着去班级早自习,套上衣服就跑了,程梦书目送他们离开,看了看手机上的课程表,又重新躺了回去,他的音乐课在第三节课,不用去那么早,还够睡个回笼觉。
至于第一次上课会不会紧张,程梦书的回答必然是不会,因为他早就把上课内容程梦书想好了,不用唱歌也不用教什么乐理知识,教室里有投屏,给学生放《歌剧魅影》,一节课就能混过去,这样既避免了误人子弟,又正好方便他观察十班的学生。
上午第三节课的上课铃响起,程梦书踩着点来到十班,手上什么书啊教案啊都没有,就只有一个u盘,这还是向廖正借的,因为教室的电脑没联网,想要播放《歌剧魅影》需要自己拷贝。
高三的十个班级是经过分班考试后,由当时年级倒数五十名学生组成的,相比起一班学生的好学,其他班级中游学生的努力,十班学生大多是由吊车尾组成,他们自认高考没有希望,努力也没有用,所以索性放弃所有的无用功,只是在学校混日子拿个毕业证。
年级里的老师对于他们的态度,那是既看不惯又扶不起,每每头疼至极。
而程梦书一进去班级里面,就明显能看出十班与其他班级的差别,相比其他班级坐满的情况,十班有大半的位置是空的,班里学生数量大概在三十左右,至少三分之一的学生旷课。
“我是新来的代课老师程梦书,莫问前程的程,一夜好梦的梦,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书。”
站上讲台,程梦书一边正经地自我介绍,一边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台下学生中有一个特别显眼的绿头发男生,吊儿郎当地坐在班级最后一排,他背靠墙壁,一双腿架在书桌上,看起来天上地下我最吊的样子。
他看着程梦书在黑板上写字,忍不住嗤笑一声道:“呦,这名字有意思啊,不就是变相在说你,别想了梦里什么都有嘛?你爸爸这么叫你,看来是已经预见了你的无能与失败啊。”
男生满是恶意地看着程梦书,希望看到对方难堪的模样,本来今天他想逃课睡大觉的,可听说来了个新老师后,他就改了主意,睡觉哪有让老师难堪有意思,看着这些大人难堪又说不出话反驳,想动手又只能忍耐的样子,多有意思啊。
“寓意是行善、豁达与劝学,看来这位同学三年文化课并没学出个样子来,智商很让人担忧啊。”程梦书看着那个自以为很有大哥范,天上地上自己最厉害的男同学,认出他就是张鸣记忆中的那个孙一帆,笑容不减地道:“这位同学如此理解我的名字不要紧,只是希望哪一天同学不要将自己的头发,认做是一顶绿帽子,毕竟有些东西,想多了就会成真。”
这句话就像是一支击向台球的长杆,四散的台球如同此时孙一帆的内心,他想起自己那个漂亮又不安分的马子,自己明明盯紧了,她的身边还是有那么多苍蝇,不管是她的那个青梅竹马,还是那些同学……水性杨花!不守妇道!这个老师是不是知道了什么?还是说那个贱人去勾搭过这个老师?这家伙确实长了一副好看模样,气质也是那贱人喜欢的款。
孙一帆看着面上不露任何情绪的程梦书,觉得对方肯定是知道了什么才会那样说,越想越觉得不爽。
而程梦书丝毫不在意对方仿佛要杀人的眼神呢,径直看向讲台上的花名册,目光平和温顺地拿起来,道:“我刚来,还不认识班上的同学,这样吧,同学们自己给自己报一下名字,我认一认。”
话音刚落。班上的同学就按照座位顺序一个个自报姓名,最后轮到刚刚出声的孙一帆时,只见他看了一眼程梦书,意味不明地笑了下,随即说道:“我叫张鸣。”
程梦书挑了挑眉,看着孙一帆,发现对方身上的气息,在他说出张鸣的名字以后,突然发生了变化,便不紧不慢地来了句,“擅自使用死去人的名字,可是会为自己带来不好后果的。”
孙一帆不依不饶地道:“老师你在说什么?是在宣扬封建迷信吗?”
“并不,只是告诉你,自己做出的选择,后果是需要自己承担的,况且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敢说的胆小鬼,并不值得过多在意。”
程梦书在面对对自己有敌意的人时,向来是嘴上不饶人,更何况对方而敌意还来得莫名其妙,他自认之前并没有与孙一帆接触过,也没有得罪过对方,是对方不礼貌在先。
孙一帆此时正好是在最好面子的年纪里,听到程梦书那句不以为意的话,怒火中烧“嚯”地一下站起来,“你说什么!”
“我说你不值得在意,你要是想听就留下,不想听就走,总之不要打扰课堂纪律,现在坐下,‘张鸣’同学。”
程梦书看到对方一副想要冲上来打自己的模样,一点都不收敛,反而故意放慢重读“张鸣”这个名字。
“你信不信我叫我爸来收拾你!”
“我真是好怕啊。”程梦书假模假样地说了这句,随后冷哼一声,“你随便叫。”
程梦书对于孙一帆的威胁并不在意,毕竟他又不是真的老师,他只是来调查灵异事件的,如果对方真有能力把自己赶走,那么不用这个身份调查也可以,有的是别的方法,又或者这个委托不接也可以。
对方的威胁就像小老虎打奶嗝一样,根本不痛不痒。
只是……他看着对方突然浮现的横死面相,跟之前在葬礼见到过的洪英杰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最终还是没有多说什么。
毕竟对方现在看来对自己意见大得很,芒果糖交到对方手里也只会进垃圾桶,说不定还会给自己惹来麻烦,不如任其自然,把他自己的命交到他自己手上,不管最后结果是活还是死,都是对方的选择。
“好!你给我等着!”思索着听到孙一帆说完这句,就见对方伸脚把课桌踢翻,“砰”地发出一声巨响,然后头也不回地从后门离开了。
看着孙一帆离开,程梦书收回目光,从讲台上下来将桌子扶起,然后像没事人一样看向班里的其他学生,“不用管他,我们来上课。”
说完,程梦书回到讲台上把u盘插.进电脑,开始播放自己拷贝的视频。
一节课四十五分钟很快过去,程梦书将投屏关闭,拿回u盘走出教室。
想着明天还有一节课,这u盘还要用,就先不还给廖正。
一边想一边走在走廊上,程梦书开始思索下一步要怎么行动,刚刚接触了十班的学生,包括那个孙一帆,但因果线始终没有动静。
张鸣因果线储存的四段记忆,在昨晚已经浮现了两段记忆,还有两段记忆尘封,因为昨天获取得太过容易,一下子唤醒两段记忆,导致程梦书误认为,在看到张鸣熟悉的环境以后,会很快解锁其他记忆,却没想到今天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边想,一边小心下楼,却在下一层楼拐角的地方听到走廊传来一阵起哄声,在齐声喊“亲一个!亲一个!”
“如果没有记错,这是一班所在的楼层。”
程梦书抬眼看去,只见一班班级外,有好几个男生围成一团,他们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看起来色彩爆炸,晃眼睛地很,那些男生都没有穿校服,说话说得非常大声,生怕别人听不到一样。
而在这些男生中心,是刚刚还见过的孙一帆,摸着头发看起来得意洋洋。
在他的旁边是个女生,规规矩矩穿着校服,但是又画着淡妆,唇色也很艳,清纯中带着一丝艳丽,与其他素面朝天的女生差别极大。
她的手被孙一帆紧紧地抓着,周围是各种起哄看热闹的动静,可是她却很平静,看不出任何的羞涩,反而有种驾轻就熟的样子,大大方方地,在众目睽睽中亲了一下孙一帆的脸颊。
被亲的孙一帆笑得见牙不见眼,高兴间就想搂着人带着一起走,可不知道女孩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孙一帆最后改了主意,放弃带着女孩一起走,转而呼朋唤友地把小弟一起带走了,一场闹剧就这样突然落幕。
看完那两人的互动,程梦书手腕上的因果线终于有了反应,一段没什么用处的回忆涌现。
画面中大多都出现了那个女生,女生叫吴丽雯,她在不久前成为孙一帆的女朋友,成为了所谓的大嫂,期间她很快地就进入了角色,对着张鸣一行人嘘寒问暖,经常在各种聚会的场合上出现,在记忆的一些视角中,程梦书隐隐察觉到,一丝不明显的情愫。
“张鸣好像……对这女孩也有意思。”
说起来,不管女孩是跟孙一帆还是张鸣,站在一块都有一种美女与野兽的感觉,太不相配了。
程梦书读取着记忆忍不住感叹,刚刚的偶然一撇,就已经让他发现,那两人并不是彼此的正缘,迟早都得散。
“既然来都来了,正好会一会这个吴丽雯。”
想着,程梦书走向一班。
此时吴丽雯已经回到班级,坐在班级靠近前门的第一张桌子,正翻看着桌上的课本,看起来却并不是很专心的样子。
想来也是,刚刚发生过那种事,不管她看起来再怎么平静,好像一点都没有受到影响,但周围的喧闹或多或少都会对人有影响。
程梦书安静地进入班里,站在吴丽雯课桌前,没一会就引起她的注意。
“你是?”
“我是你们的音乐代课老师,有点事想找你,方便到走廊上说吗?”
吴丽雯翻书的动作顿了顿,思考一会儿后,便点了点头走出班级。
“你找我什么事?”女孩的声音很轻柔,但却给人一种半死不活的感觉,她好像活着,又好像每一刻都在死去。
程梦书想了下,就假装成一个初入社会,热情未熄的青年教师,正义凛然地开口,“我刚刚看到你和十班孙一帆在一起,只是想提醒你一句,早恋是不对的,更何况那个孙一帆并不是什么好人,你们以后是不会幸福的。”
吴丽雯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程梦书,好像在看什么稀奇物种。
其实程梦书也觉得自己这样子有点傻,但出于需要,这种傻乎乎的角色很能降低别人的警惕心。
果不其然,身旁的女孩轻笑一声后,问了句,“老师,你是不是家里条件挺好的?”
程梦书装傻充愣,装作没听懂,“啊?没有吧,就一般般。”
“肯定很好,是我怎么都求不来的好。”吴丽雯感慨了一句,又道:“我和老师你不一样。”
女孩靠在走廊的栏杆上,风轻轻吹拂着她的头发,她却一动不动任由头发凌乱,只是望着楼下的风景,看向很远很远,本来她从来都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软弱的一面,但刚刚孙一帆的无理取闹,以及周围人看不起的窃窃私语,有些打破了她内心的安定。
她轻声细语地继续说着,“老师你知道吗?我家不算穷,但是我的条件却很差,在我上面有三个姐姐,下面还有一个全家都得疼着的凤凰蛋。因为九年义务教育,三个姐姐初中毕业就嫁人了,只有我能读高中,但大学是我想都不敢想的地方,你知道为什么吗?”
程梦书顺着对方的话头问:“为什么?”
“因为我那三个姐姐嫁的男人家庭条件都一般,我父母觉得,是她们肚里墨水太少,人太土遇不到好的,所以就把我供出来。我上高中以来,不管是学费、生活费还是书本费都是向他们借的,以后都要连本带利还的,但就算这样,他们也不会让我读大学,他们怕我了大学翅膀硬了就飞走,所以高中毕业就要把我卖了,卖给二婚的、或者年纪已经足够当我爸的男人,只要他们给钱。然后我会像我妈一样,一边时刻忍受着打骂,一边要给对方生儿子,女儿嘛就又卖出去,供养着家里的男人。”
吴丽雯目露嘲讽,“你说孙一帆不是好人,跟他以后不会幸福,但是我已经不可能有幸福了。我只要他的家庭势力,要他的钱就够了,我受够了那种生活,我不想再待在那种家庭,重复着母亲的生活。我想要彻底离开这种生活,就必须抓住孙一帆,至少……至少我的女儿会是珍宝,不会再面临这样处境,也不会被卖了。”
女孩见程梦书一言不发,以为他是被自己的想法镇住了,本来这种观念就很难被别人接受,也不是所有人都像自己。
她苦笑一下,默默地转身回到了班级里,去接受以后更多的暴风雨。
而站在原地的程梦书,看着女孩的背影,只觉得心中迟迟难以平静。
在谈话之前,程梦书一直很好奇,吴丽雯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孩?能在张鸣与孙一帆身边周旋,可能谄媚也可能贪婪,但现在看来,她好像比想象中要果断。
是的,果断。
人这一辈子最难的是,认清自己的处境,以及确定自己目标,然后大步朝那个方向走去。
思考中,程梦书突然想起对方戴在手上的手链,上面雕刻的是一朵朵洁白的百合花,总觉得与其用百合花,其实雕刻的山柳兰更适合女孩。
象征野心,抓住能够抓住的,在逆境中生长,风雨不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