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
下一站即将达目的地:容城,如有需要下车的乘客请做好准备。
本就有些嘈杂的车厢,又多了行李拖动时匆匆的声音,来往的旅客有序的汇集在了出口。
林辽之把目光从窗外收回,碰了碰挂在耳后的口罩,只露出了那双琥珀色的眼眸,手指轻轻的放在了行李的拉柄上。
很快车厢门便打开了,林辽之轻拍了一下在她跟前站着的年轻女人,又回眸看了眼她坐过的位置。
然后便随着人群一同下车,整个地铁站很小,一眼就可以看完这里的全部风貌。
刚下车,几乎是瞬间林辽之的手机,手机铃声在空气响起了,屏幕上赫然映着一串陌生号码,但是林辽之却清楚的知道那个人是谁,她来这之前曾看过资料。
“你好?”打电话的其实是他生物上的爸爸,在此之前两个人,甚至都没有见过一面,顿了顿林辽之的语气有点生硬的说:“我到了”
“啊?你…好?”对话框声音传来“我在出口站,站在你正前面的人就是我”
林辽之听见这话,抬起眼看了过去,果然他前面站着一个,大约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
他的头发被剪成了板寸,身上穿着一件黄色的T恤,上面还印着几个字:xx集团运送
林辽之有些许的愣神,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的行李接过了,自己则坐在了面包车的副驾驶。
街上的小贩小吃层出不穷,各种颜色靓丽的招牌,房子也还停留在了90年代后的筒子楼。
并不像a市那样禁止小贩,把大街包装成统一,清一色的高楼大厦。
只听身边的人轻咳了两声,说:“嗯…我们也是第1次遇见这样的事情,听他们说城里人都比较注重仪式感,我是侯修平是你的爸爸。”
“我是林辽之”
说话的的时间段,很快便到达了目的地,林辽之在侯修平的带领下,进入了筒子楼,最终在一间单元门停了下。
侯修平把门打开,露出了里面的风貌,然后冲里面说道:“梅梅,我把咱闺女带回来了!”
万梅听见声响从沙发上站起身,看样子应该等了挺久的,看向门口说:“快进来呀,站那里干嘛呀”
站在她旁边的侯修平顿时想起“啊,我把这个忘记了,忘记买鞋子了”动作不断的从柜子里,拿出了一双兔子样的粉色拖鞋说:“这双是雁雁的,你们年纪差不多,凑合着穿穿?”
“好”
“这里就是你的房间,里面的东西我全都换新了,还有一些是我重新布置的,都可以随便的用”万梅打开房间的门说。
林辽之顺着目光看了过去,房间的面积很小,也不过十几平方米的,三个人包括一个行李箱,再多的东西也就容不下了。
房间内该有的书桌和柜子也一样不落,同时也被收拾的非常的干净,但也可以看出这房子的前主人生活的痕迹。
“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虽然家里的条件不怎么好,和你原来的地方有些许的差距,但是我们会尽量的满足……”
“我很喜欢,谢谢”林辽之说。
“那就好”
“那行李的话是我们帮你一起收拾,还是?”
“我自己收拾吧”
抛开血缘关系不谈,他们现在也才第1次见面,很陌生…气氛在此刻显得有些许的尴尬,不知道应该往下说些什么。
万梅看了眼时间,想到了什么说:“你吃饭了吗?你饿了吗?”
“还没吃。”
万梅点了点头说:“那我们先去吃饭?”
吃完饭后林辽之回到了房间里,然后把生活的必备东西拿了出来,衣服什么的依然还是被放在里面。
林辽之收拾好东西,手机上突然传来消息的提示音,她的联系人很少,会给她发消息的人就更少了。
刚打开手机目入眼帘的就是:找到你的亲生父母了吗?[转账]以后你别在联系我们了。
林辽之眸子看着信息,和那天晚上说的话渐渐重合了。
那人忍辱负重的手里拿着亲子鉴定,缓慢的松了口气说:“我就说嘛,你怎么可能会是我的孩子?收拾收拾东西,回你原来的家吧!”
林辽之看着这笔钱,并没有选择拒绝,然后在聊天框里打字“我知道。”
刚发出去极其醒目的感叹号,出现在了聊天框,林辽之对此也只是淡定的把手机收了起来。
然后抬步走向了侯修平和万梅的房间,准备把刚刚收到的那笔钱给他们,就连林辽之自己都不确定,她这是什么行为,可能是讨好吧。
筒子楼隔音可以说的算是很差,林辽之刚想敲门的时候,里面的对话声频频传来。
“你说她是不是有点嫌弃我们?从你接回到现在都没把口罩摘下来,冷着一张脸,说话也就只会一两句”
“性格一点都不好,我有点想雁雁了,上天为什么要这么捉弄我呢?我不管…明天报到的话,你带她去,我看着她就有点想雁雁”
侯修平语气温和的安慰道:“不行啊,我们当时不是说好了吗?我接她回来,你送她去报到,我明天还有几箱货物要拉,没事的只是报道。”
“我不喜欢这个女儿,总感觉她被有钱人家惯坏了,原本雁雁可以过更好的生活的,还跟着我们受苦这么多年,你知道吗?当时雁雁走的时候,她说我永远是她的妈妈。”
“别这样想,你这一说我也有点想雁雁了。”
林辽之很清楚他们口中的雁雁是谁,名义上被她偷走十七年人生的女孩。
犹豫了片刻,还是将伸出的手收回了。
……
隔天早晨阳光清爽,林辽之单手背着的书包,看着手机的定位,步行去学校。
她边上并没有其他人的陪同,和昨天的对话有所出路。
几分钟前
侯修平说:“今天是你上学报到的日子,给你煮了两个鸡蛋,好事成双!”
“吃完早饭后,让你妈妈陪着你去,报完道之后,顺便再熟悉一下学校的环境,好的撒?”
林辽之想起了她们昨天晚上的对话,又把目光转向了万梅,开口说:“不用了,我想自己去。”
这里和学校的距离并不算是很远,大概步行个20多分钟就可以到了,林辽之观察着周围的设施,在心底默默的记下了路线。
跟着导航走七绕八拐,进入了小巷子里面,导航说穿过这条小巷子就是学校了。
好巧不巧的是,这条巷子里有人在打群架,不…应该不算是群架,好几个人围着一个人,看样子应该还在交谈环节,还没有正式打起来。
林辽之将目光收回,打算换个路线,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声音,语气极其懒散的说:“喂?别走啊?兄弟帮我报个警。”
“哟,是个妹子啊?”
“我劝你识相点,要走就赶紧走,敢听他的话,报警就完了。”
威胁和警告声不绝于耳,林辽之顿了顿抬眼看着那个男生,只见他下巴微扬,朝着找个方向示意。
几乎是立刻,林辽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毫不犹豫的抬步离开。
岑钧看着她不拖泥带水的动作,不由轻挑着眉眼,啧了声收回了目光。
然后把衣袖轻轻的拂过胳膊肘,看着眼前的黄毛说:“有没有人跟你们说过,埋人是很不好的行为,你们很想跟我打吗?如果现在走的话还来得及。”
“不然?!” 黄毛说:“早就看你很不爽了!”
“那来吧,输了的人记得要喊跪下来,喊他十声爸爸”岑钧一边说着,手里却悄无声息的出现了一个,类似于喷雾的东西。
岑钧的目光追随着,他们手中拿着的棍子,善意提醒道:“还不动手吗?是要我请?”
此话一出,几人顿时被激怒了,挥舞着棍子涌了上来。
岑钧趁着这个时候,立刻把喷雾打开,给每个人的眼睛上都喷上了防狼喷雾。
情形顿时逆转,黄毛和他几个小弟捂着眼睛说:“岑钧你妈的狗蛋玩意儿,给老子喷的是什么东西?啊啊啊眼睛好疼。”
“唔…一点点对你们眼睛好的东西”岑钧将东西放回口袋,然后说:“都跟你说了,埋人是很不好的行为,这不自食其果了?”
又蹲下身注视着为首的黄毛说:“输了没?”
“你耍阴!!”
“是吗?我就是耍了你又想怎样?”岑钧无语的说。
在打架中只要有一方处于明显的弱势,则会从其他的方面来弥补这项缺陷,关键是为首的黄毛是还是他们的老大,不能认怂,不能丢了面子。
“去你妈mb的,有本事别使用这个东西啊?你算什么玩意儿啊?你在这里嚣张个什么玩意儿?你以为你是谁呀?有妈生没妈养的孤儿。”
各种脏话不绝于耳,岑钧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只觉得有点吵,轻“啧”了一声,眼睛看向了被他们扔在一旁的的铁棍。
拿着它在空气中挥舞了着,最终砸在了旁边的木箱上,发出凌厉的声音,随后不携带任何感情的目光,扫视着几个小混混,轻声说:“别吵,信不信我敲断你的下巴?”
“我……”黄毛刚想说话的时候,就感觉到他的下巴顶到了一个冰凉的圆柱体,他的眼睛根本就睁不开,却也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顿时收住了,接下来要说的话。
空气中顿时安静了不少,岑钧只是觉得没意思,坚持到打了个哈欠,说:“早这样听话点就好了,如果你觉得不服,随时可以来找我,但是我现在没功夫陪你玩了,走了”
走的时候还顺走了黄毛的棍子,别说质量还行挺轻巧的。
挂个小预收《初旭》
林奕叶在小的时候,被诊断为先天性“耳鸣”,在她的世界里什么声音都听不见。
语言发育迟缓不会说话,也不会表达自己的情绪,在幼儿园的时候被称之为异类,从始至终都是透明人。
直到班里转来了一个小霸王,他的性格闹腾,不是在打架就是在打架的路上,偶然间他撞坏了林奕叶的人工耳蜗。
林奕叶看着地上的耳蜗,双眼禽着泪无声的在哭,自此小霸王彻底的开始黏着她,吃饭要一起,睡觉要一起,写作业要一起,成为了她唯一的声音。
到后来,因为家长的工作变故林奕叶转学了。
再次见面时,她成为了传说中的天之骄子,画画厉害,成绩厉害。
而那个喜欢打架的小霸王,变成的阴沉,孤僻,不学无术的小混混。
转回附中的林奕叶被安排最后一排,和传闻脾气及其不好的校霸成为了同桌。
“哪里来的好学生?坐在这里干嘛?滚开”
“我也不想坐这,但是没办法,我是好学生要听老师的话”林奕叶眼睛直视着程深说:“要不你先开头?”
所有人都知道自两个人相看两厌,直到某吃瓜群众无意识,路过梧桐道,看见了惊天大瓜。
眼见着校霸温柔的扶上了转校生的发丝,语气亲昵的在说些什么,某吃瓜群众:什么?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他们什么处上对象了?
“我能看看你的耳蜗吗?”
对方低沉沙哑的声音,透过耳蜗传入了耳畔,像是最心动的情话。
“当然”
在得到林奕叶的耳蜗之后,伸出手极为克制的蒙上她的眼睛,垂着的眼眸中满是占有。
确认她看不见听不见的时候,程琛才敢诉说者自已的爱意“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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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