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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情敌又怎样 第10章 困于他人

作者:是小许啊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2-03 12:45:12 来源:文学城

车子到地方以后,李欢欢很快下了车,并旁若无人一样把门一摔,系上一个围裙来到厨房里,完成她应该完成的任务。

在这片营地里,她是年纪最大的人,三十六岁,正是人老珠黄的开始。

但她跟年纪最小的江陌一样喜欢林跃,几乎爱他爱到发狂,无法抑制。

她照常拿起菜刀切菜剁肉,又点火烧起一锅热水。

这过程中很是忙碌,但她的眼神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外飘,她在找寻林跃的身影,也在观察林跃是不是在被那个新来的小姑娘勾引。

那个小姑娘很小,似乎还是个学生,看样子比江陌还年轻,眼睛水灵灵的,清透灵动,浑身上下都透着纯粹干净的青春活力,与她这个阴郁丑陋的中年女人相比,似乎要好过天仙。

年轻漂亮,她最痛恨年轻漂亮,那是她曾拥有却从未达到的事情。

她叫李欢欢,底层人生的孩子,家境算得上贫困,她还有五个兄弟姐妹。

她记得她小时候过得十分贫苦,通常两天只能吃上一顿好菜,剩下的时候都在吃馒头配一点辛料。

后来她的两个姐姐嫁给了一个稍微有些钱的丈夫,借由夫家的接续,他们家的生活才好了很多。

对于他们这样的穷苦人家来说,这就像是一个赌注一个机遇,贫穷的家庭靠多生养带来的更高中奖率与回报率来换取更美好的未来,而他们本人就这样甘愿平凡下去。

而在李欢欢本人没出生之前,她也曾被赋予这样的使命。

但当她出生后,一个笼罩右眼的胎记当场宣布了她的失败,她太丑了。

不过好在她脑子有些聪明,在小学阶段有着不错的成绩。

于是父母决定给她另一个出路,就把她送到了学堂里让她学习,让她在镇里的初中继续读书,这对于当时的她来说是一件好事。

但十二三岁正是爱美而又不懂事的年纪,在林林总总朦胧的比赛中,她脸上的胎记终究战胜了她灵活的大脑。

她因为害怕面对同学别样的眼光和嘲笑而选择了退学,自己斩断未来的路回到了家里。

父母对她很失望,在几次劝说都无望以后,最终同意了她留在家里。

不过她还是没能好好躲在她的世界里,闲话,猜测,讨论,造谣,这些东西如洪水一样涌入她的世界里。

在外人口中,她退学的原因变成了其他的任何东西。

比如乱搞怀孕肚子大的藏不住了才导致的退学,还有说她小学成绩那么好是偷的别人的,现在去了镇里偷不了了就被学校开除了,等等诸如此类。

她去辩解,人家就说只是说个玩笑话何必当真,然后转头笑着问她到底为什么退学,她当然不好意思说是因为她自己害怕嘲笑,于是只能气着离开。

而这也似乎正好同意了别人说的话,于是谣言传得更广,她成了附近所有女孩儿的反面教材,她的朋友也都离她而去。

她孤独无助,甚至想要求助父母时也只是得到了一个笑容,因为她的父母也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大事。

后来她变得越来越自卑,渐渐的养成了一个沉默的习惯。

当她游走在街头的时候她从不抬头看别人,这样她就可以不看见别人对她脸的惊讶,听父母的话外出买东西时她也只是沉默,用手指代替她的话语去购买东西,帮别人干活也是这样,默默无话。

时间过得很快,很快到了她该出嫁的年纪,那时候她年纪二十一岁,风华正茂,虽然从不敢照镜子,但也会在盛水的时候借镜面映照,去用心撩拨一段头发藏起自己的胎记,而且乐意少吃饭去主动保持自己的身材。

但因为她实在丑陋,还有过往时候的谣言在身上,没有任何年龄合适的人想讨她做老婆,只有一个三四十岁还在打光棍的老汉愿意要她,但她才不愿意这样委屈自己,她宁愿现在就死去也不会同意。

所以就算老汉一直缠着她跟她说甜言蜜语,她到最后也没有愿意。

倒是父母这时候开始为她操起了心,靠关系把她送到一个厨师家里让她学习厨艺,一来培养她的贤良淑德,二来也为她的未来谋求一些生路。

而且她母亲还时常带着她去街上聊天,借着这个聊天的噱头把一个消息传递给街坊邻居:她女儿待嫁,性格温良勤劳能干,厨艺甚好没有怨言。

很快有一个老实人提着聘礼找上了她。

她跟他的第一次见面她记得很清楚,秋天的时候,一个身材十分臃肿的男人,裹着一个精心挑选的深绿色外套,站在她家门前看着她,胖乎乎圆滚滚的脸上挂着一双小眼睛,笑起来时鼓起脸颊,勉强才看得见他的眼睛。

他同样是因为外貌而没有老婆的人,今年二十七岁,应该是怕打光棍才找上了她。

她有些嫌弃他,也并不喜欢他。

但在父母关切地逼迫下,她同意了,同意先跟这个人相处试试。

但不待她多了解一下她未来的丈夫,远在百里之外的战火突然烧到了他们这里——一个逃命的小皇子落座在这里,休息的同时不由分说给他们带去了铁骑的践踏。

这一场因找人而燃起的战火烧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旺,是她永远不会忘记的一段时间。

“哒哒哒——”马蹄声声切切不停息,其上卧铁骑。

铁骑每经过一户人家,就会像例行公事一样先在外礼貌地叫门等人来开,然后问他有没有见过他手中画纸上的那个人。

如果你回答得干脆,那他手里的长刀落的更干脆,如果你回答得犹豫,那他的刀还可以再为你多静几秒,不过这几秒后,你依然会拥有被铁骑踩踏而过的后果,而且不论你答什么。

而如若你不开门,那也好,长刀劈大刀砍,亦或是从窗子里翻进去,反正他会找到你,然后问你到底有没有见过这个人,最后给你一个公道的公平结局。

这说好听点是在找人,说难听点就是屠杀。

所以在那几个黑夜白天里,原本热闹的曾塞满了活人的城镇里,血流成河却又寂静无声起来。

李欢欢还算很幸运,她跟家人一起躲在了家里贫苦时为了保存菜肴而挖的地窖里,在那里呆了整整四天四夜。

在这期间她一直捂着自己的嘴,听着若有若无的马蹄声与提问声,几乎彻夜不眠。

后来人走了,铁骑走了,她家人领着她从地窖里爬出来时,她还惊魂稳定,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句话也听不进去。

到处都是尸体,街上,家门口,家里,甚至房顶上也有被箭射死的人。

李欢欢看过他们死不瞑目的惨样,心里冷得更厉害。

如果不是她有些幸运,她也会是其中一员,甚至会比他们死得更快。

冷冽的风灌进她的衣服,从脊背而起的战栗几乎要把她摧倒。

这一场战火里,活下来的人并不多。

但战事并没有结束,他们的命运也没有在这里结束。

五天后,又一队兵马再次赶来。

传言说他们是援兵,来帮他们,所以人们都没有躲起来。

于是两日后,当同样的铁骑快速地占领起城镇并开始新一轮逼供的时候,人们毫无准备,甚至在此之前要笑脸相迎。

直到同样的铁骑踏过倾倒的身体,人们才开始逃窜。

李欢欢的父母就在其中,她亲眼看着尖刀贯穿她母亲的身体,并再次拔离投向她要逃跑的父亲。

鲜血喷涌人倒塌,然后铁骑踏过。

她站在自己家门前,深重地呼吸着,呆呆地看着一切发生。

一直等到铁骑朝她走来,她才想起来逃跑。

她奋力地钻进街巷,而她身后是急促的马蹄声在不舍不弃地追赶。

她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也记不得到底有几个人在追赶她,反正最后她成功躲在了别人家的地窖里,又成了为数不多活下来的人。

那一次是她有生之年跑得最快的一次,也是她最不想回忆起的时光。

那之后,她就开始拖着自己的行李在各种城池与城池之间流窜讨生活。

那时的她并不愿意去荒芜的世界里流浪,虽然在见过血流成河以后,她比起以往更害怕与人相处。

但她不会别的,她只会做饭洗衣服照顾别人,她脱离不了人类文明社会,她离不开她所害怕的。

后来在一个瘟病盛行的小城里暂停歇息的时候,她在哪里遇见了林跃,那年她已经快三十岁了。

这个时候,几年的流浪已经让她辞别了年轻人的单纯,染上了中年妇女特有的轻浮与势利,身材什么的也早已丢弃,特别是风餐露宿的生活折磨得她更加憔悴,于是也更加显得她丑陋年老。

不过她没有时间在意那些外表的东西,她不断地在战乱里逃亡,在遇见林跃并打算跟着他走之前,她几乎没过过什么安稳的日子。

她记得在那座病城里的时候,当时她为了防止自己也染病,于是白天带着面纱去城里帮别人干活赚取做饭的材料,晚上就出城,在她借助大树和几个树枝搭建的小帐篷里休息。

她就是在城外的一个晚上遇见了林跃,那时候她为了赚取林跃承诺给她的几块钱,把自己煮饭用的锅借给了他。

但其实林跃并不会做饭,还有些怕火,于是一锅热水烧了很久都没有开。

李欢欢在一旁看得想笑,同时也感叹着他不会找女朋友,不知道找一个像她这样贤惠的女朋友。

不过那时候的她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她没有任何想跟刘星妍抢男人的想法,她只想赚一点钱,好让她可以买点新布料做衣服。

她甚至一眼都没看过他的脸,这是她从小就保持的习惯。

“可以帮帮我吗?”林跃走到她旁边笑着问她。

李欢欢这时候才抬头看了他一眼,模模糊糊地一撇,只大概判断出他是个容貌普通的普通人。

于是她说:“好啊,只是还得加钱。”

林跃笑了笑,乖巧地回:“姐,一切好说。”

“先给钱。”李欢欢先伸手问他要钱,怕他赖账不给。

林跃摸了摸口袋,又递给她几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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