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不喜欢白薇,从第一次见面开始。没有别的原因,就因为白薇喜欢宋以宁。
像白薇口中所说的,诸如同学、同事的身份,说起来亲密,实际上离各自的生活还是有很大距离的。尤其像宋以宁这样油盐不进的主,除了他自己喜欢,别人是很难贴近到他身旁的。
但是同“好女怕缠郎”一个道理,好郎也怕缠女,更况且这个好郎还有女朋友,而那个女朋友还是她本人。
南风心里清楚宋以宁是绝不会喜欢上白薇的,可谁又会愿意看着一个女人天天缠着自己的男朋友不放。
有一说一,白薇对待工作很是认真,一丝不苟。但是每每谈完工作,她总会找机会跟宋以宁多聊几句,约他吃饭。除此之外,闲暇时间白薇也会贴心地给他倒水,嘘寒问暖。
总之,她不会放过任何与宋以宁相处的机会。
这不,宋以宁前脚刚上电梯,白薇后一脚就跟了进去,没有丝毫生分的,就差直接贴到他身上。
南风承认,她吃醋了。
不知不觉手中的纸被揉成一团,南风找了个最近的垃圾桶狠狠地扔了进去。
“对了,今天书夏怎么还没来?”南风一边套上志愿者的马甲一边问身边的人道。
书夏往常是最早来的,可是今天快到八点了却还没有看到她的身影。
“于秘书啊,听说她被调回总公司去了。”
南风听到消息,满意地点点头,看来徐浩宇还是开了点窍的。但是她没有表现得很高兴,而是惋惜了一句:“书夏不在,感觉就像少了一个暖心的小太阳呢。”
“是啊是啊,不过上次我在街上偶然遇到于秘书和一个小男生一起吃饭,两个人在一起的氛围啊,就跟热恋了一样。”
小男生?她怎么没听书夏说过。
虽说像书夏那么漂亮善良的女孩子大有人追,但是她之前的心定在徐浩宇那,这么多年又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把心交给别人。
“会不会是她的家人,弟弟之类的?”南风有些不敢确定地问道。
倘若书夏真的和别人在一起了,她不敢保证徐浩宇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不会不会,两个人都抱在一起了。”说着,小王从包里掏出手机,点开相册拿与南风看。
“你居然还偷拍。”南风嘴上虽然说着不耻于这种行为,但手机很快就从小王的手上到了她的手上。
不得不说,八卦真是人之本性。别的不说,小王拍得还挺清晰的,不去做狗仔队真是屈才了。
南风将照片放大可看,可以看到那个男生的侧脸,浓眉大眼,鼻子笔挺,重要的是气质干净。这种男生放在校园里,真的能迷倒一片女生。
南风心中不由暗叹,徐浩宇这回也总算是遇到了对手,他们两个的风格大相径庭,一个是顽固不化的大叔,一个是文雅隽秀美少年,一个脾气暴躁,一个性情温和。是个正常人都会选择第二种吧。
“挺帅的。”南风评价了一句,打算把手机还给小王。
小王接过手机的时候,手指不小心滑到了屏幕,屏幕上赫然出现了一张书夏的照片。
“怎么回事?”南方严肃地问道。这就有点过分了吧,还收藏私人照片,明摆着图谋不轨啊。她既然发现了,就得为书夏的人身安全做考虑。
小王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没打算掩饰:“我喜欢于秘书。”
明明是个快奔三的人了,脸上还会飞过一抹霞红,看来是真的很不好意思。
小王回忆道:“我比书夏晚一点进公司,那时她也才刚毕业,却已经做得很好。她没有端过一点架子,也很少生气,在方方面面都很照顾同事,甚至有几次为了帮我们说话还被某位主管明里暗里骂了几次。”
“你喜欢她为什么不追她?”在南风的认知里,喜欢了就是喜欢了,大大方方的追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尽管她也不知道自己能这么想是不是因为脸皮太厚的缘故。
“我有跟她表白过,被她婉拒了。”小王说起来有些伤感,脸上还是带着淡淡的笑,透着几分无奈和心酸。
“我知道她喜欢徐总,也认为徐总更有能力给她幸福,所以我放弃了。可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她的脸上渐渐地没有了笑容,话也比以前少了很多。我以为是徐总待她不好,劝过她辞职,可她还是坚持留下了。她一个人养一家人,我常常看她为了节省开销,吃的是最便宜的工作餐,穿的是好几年前的衣服,就连过年都没有为自己买一件新衣服穿。”
南风听了这里,忽然觉得上天很不公平,要让一个这么好的女孩受这些罪。
“她值得最好的。”小王看着书夏的照片,温柔从眼波里淌了出来,“如果她能够幸福,跟谁在一起都是一样的。”
南风很容易受人打动,因为她觉得每一份感情都来之不易。小王的这份守护和祝福可能凌驾于友情之上,不及爱情,但一点也不比爱情轻贱。
“唉,别伤感了,开工了。”南风收拾好情绪,吸了吸鼻子,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他道:“你也会遇到,属于你的幸福的。”
宋以宁打开抽屉,里面躺着一张方形的纸条,上面记录着一串号码。
他拿起手机拨了过去,没一会儿,对方就接了起来。
“喂,是宋以宁医生吗?”对方看着来电显示问道,显然接到这个电话的时候有一些错愕。
“嗯,我记得你是上周出院的吧,看什么时候有时间再到医院复查一次。”
“好,我等会要到XX大厦,顺路刚好可以过来。”
这通电话内容简单,近期宋以宁已经打过许多通这样的电话给病人们,早已烂熟于心。
很快,就有一个穿着牛仔夹克的年轻人坐在他面前。年纪轻轻,看上去却不失成熟稳重。
为了保护病人**,复诊室是密闭的,也就是说,他们说的话只有彼此知道。
穿着牛仔夹克的那位叫连溯,从兵六年,后来被分到禁毒大队做了一名侦查民警。
“突然找我过来,是改变主意了?”连溯摘下墨镜,眼角旁边有一道细长的刀疤,是曾经与毒贩搏斗时划伤的,给他平添了些许痞气。
上周连溯来找过他,虽然时间久远,但宋以宁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出国之前的最后一位同桌。
连溯以前很瘦,一副呆呆的模样。现在的他,身材精壮,五官锋利,气质上的变化更称得上是翻天覆地。教人很难联想到这是同一个人。
连溯来找宋以宁目的明确,是警方需要他帮忙调查宋成新。
当时,宋以宁拒绝了。
宋以宁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一来他不想再与宋成新有任何牵扯,二来是因为他已经有了自己想要过的生活,不想要以身犯险。
连溯懂得他的苦衷,没有强求。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宋以宁就改变了主意。
“我和他有仇。”宋以宁沉声说道。
他们俩有仇的事情,连溯不是不知道。只不过他觉得想要报仇的,恐怕不是宋以宁,而是宋成新。
他们俩是表兄弟,宋以宁的父亲从政,宋成新的父亲经商,两个人当年在A市可都是声名显赫。
后来宋成新父亲的公司被查出诈骗,宋以宁父亲是当时的决策者,当即大义灭亲,二话不说就将那所公司查封了。
公司欠了很多债务,很快宋成新的父亲就病死了。从那以后,宋成新就搬到了宋以宁家,宋以宁的父母待他如自己的儿子一般,还让宋以宁叫他哥哥。
自然,宋以宁是没叫过他哥哥的。
十五岁,宋以宁就出了国。而此次匆匆回国,是因为收到了父亲病重不治身亡的消息。
“你怀疑是宋成新害死了你父亲?”连溯问道。
“不是怀疑。”宋以宁目光坚定,又继续说道:“我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地面上有一处地砖有轻微的松动,地砖底下有些许白色的粉末,最后化验结果为□□。”
“砒霜!”
但尸体已经火化,无法对证是否下毒。
“除此之外,我和他还有一些别的仇怨要算。”宋以宁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情,虽然很零碎,不完整,但是他能大致拼凑出来事情的因果。
他们是夙敌,天生的对手。不论世代如何变化,相争相杀是他们的宿命。只要一方不死,就要永远斗下去。
连溯很懂得察言观色,他知道这件事就算他问了宋以宁也不会答,于是把话切回了正题:“目前我们掌握的证据只有部分人证,不足以定案。但是我们在公司以及他现在的住所搜查都没有发现任何与毒品相关的证据。你认为他可能会将那些数据资料藏在哪里?”
宋以宁想起一个地方,脱口而出道:“城北新居45号。”
连溯在脑海里搜寻了一遍,隐约记得那里以前是个郊区,为了确定心中的想法,连溯问道:“这个地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