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长的一场梦……封存的前尘往事再次一幕幕出现在眼前,祝余有时置身其中,有时觉得自己仿佛只是一个偶然路过的旁观者。
后来她答应为厉寒江效力,条件是寻找郑小姐,并安顿好弟弟小康。杜衡等到她改口,眼睛都亮了,抱住她,连声夸“好孩子”。
她是个好孩子吗?祝余苦笑,活动有些僵硬的身子,往城门方向走去。
回到客栈,清黛还没睡,就着烛火缝制什么,听到动静赶忙把东西收起来,装作若无其事。祝余眼尖,瞥到是个未成型的香囊,心下微微叹气。
每次杀完人,祝余都会陷入短暂的发狂中,她觉得自己好像在污浊不堪的泥水中打了几个滚,浑身上下都是脏的,都在发痒,她的四肢仿佛是被卸掉又重新装回去,怎么动都不习惯。
双手浸泡在木盆中反复揉搓,用了澡豆犹嫌不够,直搓到苍白的手背赤红,皮肤几乎被磨掉一层。
她视野里只有那双脏污的手,机械地重复洗洁的动作,也不在乎手上皮肤火辣辣的疼,甚至它们疼得她心里有几分快慰。
“好了!”青黛低喝,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她身边,捉住她的双腕,“手都要洗出血了!”
祝余如梦初醒,急促的呼吸渐渐平缓,像是摆脱某个梦魇,僵硬地咽下嘴中堆积的唾沫。
她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回归正常人范畴,时间开始流动: “黛姐,等会一起出去吗?”
“不了,我要歇息。”青黛松开手,退后一步,冷淡地嘱咐,“你不要闹得太晚,明天回去。”
祝余翻出男装,隐入屏风后,一阵窸窸窣窣衣料摩擦的声音,翩然走出,手捏乌竹骨泥金扇,若不看伤疤交错的脸,倒真是一位丰姿秀逸的贵公子。
青黛已合衣躺在床上,见她模样,忍不住半支起身子端详。
祝余斟酌片刻,选了一张俊俏少年的面具戴上,这下容貌和装束浑然天成。她款款摇扇问青黛:“怎么样?”
青黛白她一眼: “真勾走了哪位姑娘的心,有你好受的。”
祝余闷笑,摆摆手,出门去。
燕州城素来繁华,宵禁执行得不甚严格,深夜仍有数个大坊灯火不绝,街巷辐辏,店肆喧呼。
芙蓉坊内有燕州城最大的赌坊,卖夜宵的商贩都集中在周围,摊位上堆着各色小吃:旋煎羊白肠、烧臆子、炙鸡、滴酥水晶鲙、煎夹子……美妙的香味交织,渗进赌坊中,时不时有小厮出来买上一大堆吃食,填补赌徒们被**刺激得空虚的胃。占据这个地理位置,摊上的食物不愁卖不出去。
乞丐们也隐蔽地蜷缩四下,看见哪位赌客志得意满地走出来,便围上去涎着脸说些吉利话,这种人往往心情大好,指缝漏几个子。
赌坊内比外面更热闹百倍,尖叫声狂笑声下注声此起彼伏,为了不被这些声音淹没,庄家不得不站在椅子上吸引赌台上所有人注意,像鸡群中伶仃而立的鹭鸶。赌客们热切地盯着他手上的骰盅,就像贪婪的鬣狗垂涎一大块肥肉。
不少人在拥挤的人群里穿梭,跑来跑去,除了赌坊里干活的小厮,不少是已经输得一干二净的人,靠殷勤服侍那些看起来有钱或者赌运兴隆的人赚点钱,等待着再次上赌桌的机会。
赌桌一隅垒着数不清的铜板和金银锭,底下还压着几张银票,引得一圈赌客眼热,坐拥它们的少年却表情淡漠,两眼放空,只顾喝酒,无论周围的人如何推搡拥挤,高声喧哗,他都无动于衷,仿佛身处另一个世界。
酒越喝肚子越饿,想起进门时那密密匝匝的摊位,少年随手抓了一把铜钱给身边殷勤服侍的小厮,让他给自己买张煎夹子。
“素馅的。”他沙着嗓子嘱咐。
小厮很快捧回一张热气腾腾的煎夹子,两面都煎得金黄,流淌着薄薄的油光。
少年咬了一口,外皮焦香酥脆,里面的韭菜粉丝柔软清爽。
阿娘以前偶尔也会做这种小吃,皮擀得极薄,用猪油煎,菘菜里掺一点肉渣,比纯肉馅的还好吃,咬一口酥得掉渣。
自从杀过人后,她再也没有吃过肉,肉让她想到血,想到从人颈腔里喷出的血。
她第一次杀人是配合杜衡杀赫赫有名的刀客李雁声。
她们在李雁声常去的天香楼扮作小厮潜伏了两个月,摸清对方所有的习惯,终于等到一个他喝醉的机会。
青衫小厮往木桶中倒满热水,搭好干净的雪白毛巾,为高大的男人宽衣。
男人露出结实的古铜色胸膛,神曲健壮得像一座铁塔,小臂比小厮的颈还粗。他坐进专为他定制的木桶中,佩刀横置木桶上。浸泡草药的热水包裹每一寸肌肤,金颜香的甜美驱散清苦之味,抚慰被酒侵蚀的大脑。
小厮帮他揉捏双肩,掌下虬结的肌肉硬得像铁,小厮笑着称赞:“难怪他们都说李爷刀法天下无双,就是不用刀,哪个不长眼的往这里砸一拳,断的恐怕是自己的手。”
李雁声哈哈大笑,按住小厮放在自己肩上的手,狎昵地抚摸。方才他就注意到这个小厮有几分颜色,清秀得不输女孩子。拽到跟前端详,小厮温顺地微笑,笑容中有几分说不出来的风流妩媚。
他越看越喜欢,笑问:“我和妈妈说一声,你就跟了我吧?”
小厮笑道:“若能服侍李爷一辈子,是小人的福分。水冷得快,趁还热着,我先给您搓搓身子。”他绕到李雁声身后,卖力地给他搓背,贴心地问: “力道还合适吗?”
李雁声合上眼,享受地喟叹:“舒服!”
“昨日妈妈从一个西域商人那买了一批精油,据说是他们老家的特产,可以舒筋活骨,还带异香,特意嘱咐要是您来了,一定要给您用上。”小厮打开一瓶递到李雁声鼻下,果然香气馥郁,沁人心脾,李雁声只觉得四肢血脉如春水懒洋洋流动。
小厮走到摆放精油的柜子旁,忙活一阵,瓶瓶罐罐摆弄得叮当响,互搓掌心将精油抹开,又返回浴桶旁,均匀涂抹在李雁声的肩背上。与此同时,冰雪般的亮光从他袖中缓缓展开。小厮俊秀的脸上依然带着殷勤柔和的笑容,眼中的杀意却浓烈得几乎凝成实质。
寒芒如一道无声的闪电,刺向李雁声的后颈。
“叮”的一声,匕首被刀拦住。
小厮的匕首,李雁声的刀。
高大的男人坐在浴桶中,使刀的力气却丝毫不亚于他挺直站立时,防守滴水不漏,小厮的数次进攻都被他轻而易举化解,手臂被震得隐隐酸麻。
晶莹水花随着刀光扬起,趁小厮退避的瞬间,李雁声已从浴桶中跃起,刀尖挑起屏风上的衣服,遮蔽**的身体。
李雁声力道雄浑,出刀迅疾刚猛,大开大阖,在江湖中闻名靠的就是这份怪力,可是那小厮身法灵动,像一缕飘忽不定的羽毛,刀与匕首甫一相碰,他就倏然退却,致使李雁声每次出招有如泥牛入海,毫无着力点。室内罡风猛烈,床前帷幕被搅成碎片,浴桶“嘭”的散架,水淹地面,青衫小厮犹如汹涌波涛中一叶辗转的扁舟。
在李雁声没有发觉的角落,自他踏入这间屋子开始,就有一双漆黑的眼睛始终冷漠注视他。那人紧紧贴在屋梁上,像一只倒挂的蝙蝠,呼吸轻尘不惊,安静注视下方两人交手。
李雁声的全副精神都集中在青衫小厮身上,房梁上的人像一粒露珠,无声无息坠落,手中光华一闪,尖锐的短剑透过李雁声后颈,从喉咙穿出,血雾弥漫,宛如绯色的曼珠沙华绽放。男人难以置信地瞪大双眼,想回头看一眼杀死自己的人,可是已经没有力气,直挺挺倒在地上。
祝余拔出短剑,凝视一颗颗血珠顺着剑脊滴落,与李雁声喉咙中漫出的血汇聚在一起。
刚才威风凛凛的刀客一动不动趴在地上,如果没有那摊血液,你会以为他还活着,只是睡着了。
杜衡低喝:“发什么呆,快走!”趁还没有人发现这一切,她们换好衣服,破窗而出,一直跑到城外,将换下的衣服扔掉。
祝余动手时并没有多想,只是在脑海里一遍遍重温杜衡安排的计划,想着等会李雁声会如何防守,自己如何便宜行事。直到短剑刺入对方肌肤,她的心里突然有一种怪异的感觉,这是以前砍假人、砍木桩都未曾有过的体验。血雾之花反复在脑海中绽放,她看现实世界的东西,也觉得眼前蒙了一层血色的纱。
李雁声被自己杀死了——从要给会使刀,会说话的人变成了一具尸体,随着时间流逝他的身躯会逐渐冰冷、僵硬,被放入棺材,埋入土中,也许虫子会啃食他的尸体……祝余蓦地想起被阿爹杀死的那些猪,它们被按住四肢,惊慌而徒劳地嚎叫,尖刀划破柔软脆弱的喉咙,它们叫得越发凄惨,大股血浆涌出,流进准备好的木盆中,叫声变得像婴儿啼哭,它们偶尔还会剧烈挣扎,等血放干,就一动不动。
她曾经同情过那些为了给人类提供肉质不得不死去的猪,可它们毕竟只是牲口,可刚刚她亲手杀死了一个自己的同类,那个人与自己同样的形态,说着同样的语言,自己居然轻易夺去他的性命。她恐惧得浑身冰冷,微微发抖,负疚感如一只无形大手紧紧捏住她的心脏。
“我门先坐船到松平府,再……”杜衡发现她脸色苍白,身体僵硬,忙扶住她,不安地问,“怎么了?”
回答她的是一阵惊天动地的呕吐。
这是一场无法控制的呕吐,祝余把胃里所有的东西都吐得一干二净,没有能吐的东西后,胃依然在痉挛,呕吐物变成了黄色的胆汁,再之后只能吐出透明的粘液,酸臭的味道蔓延,杜衡皱眉。她在附近找到一处干净的水源,装满竹筒,让祝余漱口,扶着她在一块石头上坐下。
“衡姐……”她攥住竹筒,茫然抬头,脸色苍白得如同被开膛,“我……我杀人了……”她吞咽唾沫,目光空洞,“我杀了李雁声。”
“你干得很好。”杜衡安慰她,“之前让你经过那么长时间训练,不就是为了在今日派上用场吗?”
“你……你怎么能夸我干得好?”祝余惊恐不安地看着她,“我杀人了……”她呆呆看着自己摊开的双手,很干净,没有一丝血污,她却觉得满手都是粘稠的猩红液体。
杜衡不理解她为什么一副好像到了此时此刻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的表情,握住她的手,惊诧的发现比死人的手还冷:“我们本来就要杀他。”
一阵眩晕袭击了祝余,她猛然觉得背部疼得厉害,肺腑受到烈火灼烧,世界有一种扭曲的怪异感,头颅沉重得抬不起来,下一刻就意识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