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打马拐进这废弃的村落,房屋坍塌,野草丛生,屋顶上的茅草被卷走,只剩下光秃秃的房梁。房梁潮湿发绿,隐藏在层层叠叠的植物和青苔下。村落散发着陈腐潮湿的味道,毫无生气,是生命灭绝的表现。
李时雨叫停马车:“让马吃草歇歇吧。这里没有路,里面应该没人。”
谢骞跳下马车,把马拴在树上,从兜里掏出两个香包递给李时雨一个:“防蛇虫的。”
李时雨接过来放在鼻尖处一闻,确实是防虫用的:“多谢。”
“嗯。”谢骞回答。
李时雨就从马车上跳下来,拔出刀砍断藤蔓杂草和谢骞一起往里走。他们转了一圈,没有发现活人,蛇虫狐狗倒是有不少,要么被他们砍死要么被他们吓跑。
“这狐皮不错啊嘿,做成风领一准暖和。”李时雨先示意谢骞别动,然后抄起弩箭一箭射进草丛,他再跑去草丛从里面捡出一只狐狸热腾腾的尸体,兴冲冲地向谢骞炫耀。
谢骞听完这话,原本带着凝重悲苦的眼睛都立起来了:“啊?”
“啊,听说京城里,一条狐狸皮做的好风领能卖几十两银子呢。”李时雨以为谢骞不知道,还给他解释。
何止几十两,谢骞想,转而又叹息富贵人家尤其是王公贵族的挥霍无度,一条狐皮风领的价钱就能让十户平常人家一年衣食无忧。
“你知道狐皮风领的价钱,你还做过这个?”谢骞想到什么,又问。
“嗯,会一点。”话是会一点,实际是李时雨通晓从射死狐狸到把风领做好的全过程,因为他曾经给师父师娘一人做过一条狐皮风领。不过结果是由于师父夫夫俩过于疼爱他,风领都没舍得戴,始终放昂贵的木柜子里妥善保管着,好像要传给不存在的后代一般。
李时雨笑,谢骞就等他笑完。笑够了,两人在这废弃村落里仔仔细细探查一番,彼此确认确实没有活人,死人死兽的骸骨很多。李时雨找了点布片塞住鼻子,用刀拨弄这骸骨半晌,说:“这村落不小,但骨头相比于村落的地方来看,就不算多了。”
谢骞道:“可能是因为战乱或者饥荒逃走,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
李时雨点头:“有道理,看这骸骨,死者年龄很大了,腰腿手臂的骨头磨损严重,可见干了一辈子农活儿。说不定死的前一天都在劳作。”
“如果他能动的话。”李时雨顿了顿,又补充。
谢骞想,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他不忍再看,转身在不远处捡了把生锈得看不出本来样子的铁铲挖了个坑,准备把这骸骨埋葬了。
李时雨略带震惊地看着他,随后也拿起锄头跟他一起挖坑。谢骞的脸上闪过一丝比李时雨刚才更惊愕的表情,转而变为欣慰,李时雨有点人性,虽然不多。可对李时雨来说,这不算错误,对于杀人如麻的人来说,人性太多非常危险,这种危险像棉被里的尖针,又像饭菜里的砂砾,给人出乎意料又致命的伤痛。
“入土为安,来世把这一切都忘了吧。”谢骞对着土堆轻声念着。
“如果这以后也不是个好世界,就先别到人间了。”李时雨则说。
俩人对视片刻,又都转过头去,因为他们都知道一个道理,就是改变别人是浪费时间、完全无用的。
改变是无用的,但了解可以需要,谢骞问李时雨:“何出此言呢?”
两人隔了大约五六尺的距离,并排往外走。听了谢骞的回答,李时雨反问:“难道你认为现在的世界很好?”
“以后会好的。”
“以后也不会好,你之前不也说过吗,兴百姓苦,亡也是百姓苦。”李时雨回答。
这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谢骞回答:“活着很苦,可每个人都在尽自己最大努力活下去。”
两个人对于死者的祝愿完全不同,但都出自真心,因为他们都这么认为。对谢骞的想法,李时雨也不反驳,因为李时雨也在努力活着,不会主动选择去死。
于是无话可讲的两个人又陷入尴尬诡异的沉默,虽然身处同一辆马车,但和独处也没什么区别。
这就更能看出二人的不同之处,谢骞安静寡言、做事专注,相比起他,李时雨要跳脱很多,随时随地都能找到乐趣,仿佛他不是要行刺,而是在旅行。
谢骞倚着马车门框歇息。李时雨掏出短刀惬意地把狐狸剥皮,在河里清洗然后放在马车尾部晾晒。马车在官道上缓慢前行着,途中遇到几个没有人看守的驿站,他们就在里面歇息一晚,第二天早晨再继续向南,这样的日子足足过了半个多月,他们终于到达岭南平兴县。
盛朝灭亡,疆域大乱,但还有些相对太平的地方,比如岭南腹地平兴县就算一个,很多逃难的百姓来到这里讨生活。李时雨和谢骞挑了家看上去比较昂贵的客栈住下,图个清净。
掌柜的十分热心:“客栈就剩最后一间上房了,客官两个人住正好。”
李时雨转身向外:“我们很穷,住不起上房。”
掌柜想了想,比起逃难的穷鬼身上榨不出一个大子儿的,这俩应该还有些钱,就道:“给您便宜两成。”
李时雨回答:“成交。”
痛快交钱入住,李时雨又吩咐小二抬两桶洗澡水进来。谢骞忙着把马车上的行李搬进房间,李时雨在上房里四处探查,排除所有可疑之处后,再把行李统统堆进床底下。二人分工明确,实际根本没有提前商量。
三个伙计很快搬了两桶热水和一个浴桶进来,李时雨拉起屏风关上窗户,示意谢骞先洗澡:“洗澡休息,有什么事都等精神养足了再说。”
“好。”谢骞拖着右腿拐进屏风后面,一件又一件衣服被脱下,整整齐齐挂在屏风上。李时雨无意中瞥了眼屏风,上面绣的是前朝的仙女乘鸾图。这古画曾经在宫廷收藏,很受前朝皇帝喜爱,外人很难见到,如今却在岭南一个小镇客栈的陈旧屏风上,还画得粗制滥造歪七扭八。
谢骞解下他一直带在身边的刀,但没有把刀放在离自己太远的地方。在这个安静得呼吸都听不见的地方,连沐浴都带着武器,可见谢骞曾经面临过多少逼他性命的危险。
这个习惯他十分熟悉,有一个他亲近的人也有。李时雨忽起挑衅之心,原本端坐在桌后的他指尖撑着桌子站起,屈膝从桌子旁边离开,足尖点地,只两步就迈到屏风后,同时手臂疾出如闪电。
貌似根本没注意到的谢骞动作更快,倏忽间就抓过长刀,内力两头激荡下,长刀发出争鸣一声。瞬间刀身刀鞘分离,冷光划过又汇聚,谢骞和李时雨一人握刀一人持鞘,隔着屏风似对峙又像调笑。
“闲的?”谢骞不太愉快,可也不像生气。
“嗯。”李时雨诚实地回答。
“还没吃饭就撑了,不如去后厨看看还有没有剩下的阳春面。”谢骞的声音里竟然带了分笑意。
“后厨说等会儿才能把饭送来。倒是你,洗澡的时候都带着刀,不怕伤了自己?”
“不带才会伤了自己,难道你不知道?”
“知道,太懂了,”李时雨把刀鞘还给谢骞,“所以我从不洗澡,不给同行们可乘之机。”
浑身湿漉漉的谢骞坐回水里,他当然知道李时雨是在瞎说,因为他们在江上坐船南下的时候,李时雨总是跳江里去洗澡。既然是插科打诨,于是谢骞回答:“那得让伙计给你好好洗洗。”
“最好给我脱层皮?”
“嗯。不仅如此,你最好也别睡觉,就不会给同行们可乘之机了。”
“可很多人死的时候都是睁着眼睛的,看来眉毛下面的两个窟窿无论是睁着还是闭着都没什么用,毕竟眼里无珠,刘利不就是嘛。”李时雨也重新坐回椅子里。
谢骞道:“你的眼睛又大又亮,既然没用,掏出来给我好了。”
李时雨回答:“我还活着呢,所以这双眼睛十分有用,要是有一天我死了,你挖就挖了,那也无所谓。”
隔着屏风,两人反倒畅所欲言起来。
谢骞问:“听到有人要挖你眼珠,你不害怕?”
“我连第二天会发生什么都不知道,更不在意身后是不是全尸。”
“那活着挖你眼珠呢?”
“如果你有这本事,我眼珠被挖也没什么。”
“可惜了,想杀你应该是很难的事。”谢骞叹口气。
“嗯。”李时雨莫名自信。
“因为你武功很好?”
“那倒不是。”
“为什么?”
“你猜。”李时雨还是这个回答。
谢骞洗完澡,跨出浴桶后,用巾帕擦干自己身上的水,他身体轮廓优美、肩背宽阔、腰部紧实,浑身肌肉充满力量宛如猎豹,准备时刻扑上去撕开猎物的喉咙,而最难得的是,他这份强悍和力量,是很容易被忽视的,换句话说就是,他并不凶狠。
屏风不厚,不能把一切都遮掩住,李时雨依稀能看到谢骞右腿上狰狞粗糙的疤痕,这是要把他的右腿砍断的力道,但谢骞依旧保留住了自己的腿,只是从此成了跛子,他脖颈上也有一处疤痕,这也是在致命的地方。致命处都尚且如此,其他地方更不用提。谢骞究竟经历过什么生死大战,才把自己折腾成这副模样,而且从鬼门关走回来之前的他,又该是什么样呢。
但现在更好一些,现在的谢骞温和、从容、安静、强悍、不引人注意,这样的人内心强大,能不向他人索取就流淌出源源不断的力量。
就像师父一样,李时雨如是想。
闲着没事就想这篇写完后该写啥,想到点写一点,结果已经写了好几万了,比这篇还长了。不过还是先努力写这篇,因为我很喜欢!【蜜汁自信】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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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并非见色起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