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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花木深[民国] 第14章 第 14 章

作者:难再叙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12-19 21:58:58 来源:文学城

他虽是无信仰者,可为了她去教堂,也并无不可。

只听她说更喜欢中式,便将中式礼服的样式,在脑海里都过了一遍。回头也犯不上租,直接定制几套。

他在庭院跟她说着话,拖拖拉拉,一直到夜幕时分才离去。

蒲希冉站在他刚刚站过的位置,依旧没捕捉到跟他同样的心跳。

朝路过的仆妇吩咐了一声:“取个炭火盆子过来。”

仆妇一脸不解:“小姐,这马上都是立夏了,您要这些劳什子东西做甚。”

蒲希冉突然发觉沈林轩的话,有几分道理。

虽说大清亡了,人人平等。但这些仆妇也太碎嘴了些,整日瞎打听。

仆妇接收到小姐那双含霜的眼睛,一缩肩膀,麻溜儿小跑去拢了火盆。

蒲希冉已转身回屋,将傅云亭从前写给她的书信、送给她的布偶,还有西洋挂钟,一并拿了出来。

蹲在地上,划了根火柴,火苗瞬间窜起老高。

能烧的都烧了,烧不掉的,一并砸碎。叫小厮扔进泔水桶里,晚上同小厨房倒出去的剩菜、一并清理掉。

一旁的小丫鬟看着可惜,劝了劝:“小姐,旁的也就罢了。这上好的蟒袍,可是请的苏绣,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价值连城。”

“他这人一贯神龙见首不见尾,我就算想还,也找不到他人。”蒲希冉面无表情,眼见火苗蹿起老高,跳跃浮动,在她面前燃成灰烬。

“烧了是可惜,不过他不缺再置办行头的钱。我哥不是乞丐,更犯不着捡他剩下的。”

小丫鬟张了张嘴,几番欲言又止,‘小姐,关键这是傅老板送给您的,就是你的了,也不是他的,给大爷留着,怎么能算拾荒呢’,终究没说出口。

想来也是,傅老板比大爷高许多,行头穿着不合身了,上台也不好看。

回头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沈林轩回到新住处后,激动得一晚上没睡。也不知是换了新地方,认床还是怎么回事。

按理说,在蒲宅,那也不是自己家,却待得格外踏实。

晨起,跟包将早膳拿进来,都是老北京人惯常吃的豆汁和烧饼。

他还没吃,闻一下就险些吐了:“赶紧拿出去,熏得我脑袋疼。”

“得嘞。”跟包想让摇钱树尝尝新鲜口味,知道马屁拍在马腿儿上了,麻溜地将东西拾掇走了。

又在外面叮嘱了小厨娘两句:“弄点粢饭团和小馄饨来。”

再回屋时,就见老大正在翻箱倒柜,不知找些什么。

直到看见他手里拿出一只不大不小、精致的匣子,递到了自己手边:

“去,把这些给冉冉送去。”

跟包大骇,因这里头装的都是房屋地契、钱庄银票,虽不算全部家当,也得沈林轩卖卖力气,在戏台卯上了,唱十几出全折戏。

这里,都是他的血汗钱。

“这是什么钱?”跟包突然有点怀疑,那蒲家二小姐,跟蒲老板串通好了,一个掏空他的家底,一个掏空他的灵魂。

总之,要让他身体被掏空。

“是未来太太费。”沈林轩琢磨了半天,想出这么一个自创的新名词,站在晚清民国的风口上,也当了一回时代的弄潮儿。

“是她做我未过门夫人的银票。”

跟包差点去掐人中,忙劝道:“那也用不着这么多啊,而且咱可以细水长流。又不是只做一天相好的,明儿就跑了。这天长日久的,不是早送破产了?再说了,只有逛窑子才花钱呢。”

“乌鸦嘴!什么一天?”沈林轩不悦,抬脚就要踹过去。

“只要爷的嗓子还在,她能花,我就能供得上。”

跟包屁股上挨了一脚,只觉自己尾巴骨都要被他踹折了,揉着腚,哎哟着:

“爷,您这好动手的毛病,可改着点吧。这两口子过日子,哪有勺子不碰锅盖的,回头拌两句嘴,没控制住火气,再给人娇小姐打伤了,她哥不得把您劈咯?”

沈林轩要真干出这禽兽不如的事,哪儿还等着蒲兄劈?不过,跟包说的不无道理。

深思过后,有病乱投医,向聋子询问顺风耳的事:“你说,该怎么对一个姑娘好?”

沈林轩将他常贴的几出戏都想了一遍,《神州擂》、《三岔口》、《白水滩》、《捉放曹》、《朱砂痣》……大多都是些王侯将相的戏,少有才子佳人的,让他没办法从职业性出发,取得真经。

从前他嫌才子佳人的戏腻歪,唱起来不痛快。现在才发觉,戏到用时方恨少。

“一个人男人,口说无凭。钱在哪,爱就在哪儿。因为赚钱不容易。哪怕他说得天花乱坠,但是一文不拔,也不是真喜欢这个女人。”

这是沈林轩的爱情观。

回头将盒子交到了跟包手上,说:“不是做我夫人的费用,免得她误会我不尊重她。只有外室才需要男人定期交钱。就说,是我给她的嫁妆。”

跟包头一遭听说,这嫁妆是未来夫婿给的。

得!还真新鲜。

“爷,这二小姐真是命好。”

搁在从前,一家少爷十五六岁,漫说娶妻纳妾,孩子都生出来了。

老大都二十啷当岁了,还连女人的手都没碰过。

“您问我咋对女人好,小的哪儿知道。我是有贼心,也没贼胆啊。每回出去办事,顶多路过勾栏院的时候,往里面瞧两眼窑姐儿。”

沈林轩听了,不免觉得有几分好笑。感觉他的沈家班,是一窝子和尚。

“是我高攀了她,我小心眼、爱生气,又无父无母可以倚靠。不像别人,一大家子热热闹闹。往后没有其他庇护她的人,所以我得加倍对她好。”

跟包接过匣子,撇了撇嘴,未经大脑思考,便脱口而出了心里话:

“保不齐那二小姐,就是冲着以后不用应付婆婆,不用跟妯娌相处才嫁的呢?”

大家族有时候未必互相温暖,彼此帮助。保不齐还互相坑害,彼此算计呢。

跟包说完,就去抽自己的嘴。尤其老大正在兴头上,质疑二小姐的感情,说她别有所图,不是往枪口上撞么。

怎知沈林轩听完,非但没生气,不往他还疼着的屁股上撒盐,甚至笑了。

“是嘛?如此这般,甚好。我还怕她嫌弃我。”

跟包的嘴角抽了抽,对着老大这张俊美无俦的脸,实在跟‘嫌弃’二字沾不上边。

沈林轩跟其他角儿不同,有的老板,台下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只要一扮上戏,锣鼓敲开,便熠熠生辉,能攫住所有目光。

而沈老板台上台下都好看。

“对了,爷,昨晚的报纸,我给您送来了,不知您有没有看。现在北平那些遗老遗少都疯了,不光不抓你错处,且争相模仿你掉板儿的来唱。笔杆子也出了好几篇捧您的文章,都说石破天惊逗秋雨,如听仙乐耳暂明。”

跟包兴高采烈地说着,沈林轩却并未怎么放在心上。

资本进场,操控舆论,这是十里洋场早玩剩下的。

这就是天津卫梨园行,与上海滩梨园行最大的不同。

天津卫戏迷觉得,我花了钱,我是爷,你是戏子,就得讨好我。

上海滩戏迷觉得,人人生而平等,沈老板肯开腔,就是恩赐,就得捧着。

所以沈林轩和蒲修臻艺术造诣不分伯仲,待遇却是天壤之别。

至于北平梨园行,还未被天津卫、与上海滩风气浸染,就是不知会变成什么样了。

“还有啊,近来北平和沪上,联合戏报,要评四大须生。听说捧傅社的戏迷卯足了劲儿地造势,要将您这个后起之秀的热乎劲儿压下去。不过您也别担心,咱们戏迷里的笔杆子多,骂仗骂不过,捧角儿还不会么?您绝不会垫底。”

沈林轩压根没放在心上,一语道破天机:“这玩意儿有啥用?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东西都臭了街了,你瞧着吧,第一的准是哪个唱粉戏傍款爷的。”

“那也是。”跟包也不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分神了。

毕竟老大已从从业者,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累积。

他不需要傍款爷儿,因为他就是款爷儿。

沈林轩在事业上,一向自信强大、有底气。

偏是出身,让他气短。

很快陷入了惆怅:“是我疏忽,懒得结交,也没去拜会北平的梨园泰斗。现在想找人帮我上门提亲,都找不到有份量的人。”

他小时候在戏班学戏,每回放假,看见其他孩子有家人送吃的,小孩心性,都会馋得流口水。

后来维护自己的自尊心,就说并不喜欢美食,一味想出人头地,直到现在名利双收,便觉索然无味,又开始向往那些人间烟火了。

幼年挨打的时候、生病的时候,恨过爹娘。

后来于事无补,便也不恨了。

不知有多久没想起过他们,此刻恨意疯涨。

哪怕是小门小户,有个德高望重的叔伯,能帮他去提亲,他舍得拿银子请。

但他没有。

现在,不管是自己不慎走失的;还是被人贩子拐卖又丢掉;还是爹娘养不起、故意扔掉的。他都希望爹娘赶快死掉。

只有那对儿赤佬死了,才能消他心头之恨。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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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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