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天真是礼物,可以被天赐,那么善良就是自己博得的奖杯,必须亲自争取得到。
蠢货才会认为一种生物生来善良。
这无异于相信一个婴儿刚诞生就认得百字。
所有被人类认为“善良”的低智慧生物,都不过是愚昧而已。
把愚昧当作必须含有智慧的“善良”,这不是童话,这是笑话。
如果它出自孩子的口,尚且可以被原谅,但是出自智慧高层的成年人嘴里,未免像李逵唱戏,声声震聋。
那这个人大概半辈子飘零,一纸尽湿,不长心眼,碌碌昏昏,几乎白活,只能捡得夕阳残乐。
倒也幸福。
有时候傻一些,别认得太多这个世界,反而更适合普通人顺遂一生。
所以这么看来,愚而淡蠢,这是大部分人的幸运。
花不好看,活下去不被采摘的概率反而大大增加了。
人类同理,智者卓群。
伟人难出其一。
孩子何度百岁?
人类盲目偏信。
很多人其实只能听到自己的声音,久而久之,变得只愿意听自己的声音。
所以当外界的声音进入你的身体里,那有可能是在帮助你成长。
这种机会可不多。
真正的天真是受到上帝亲吻的,神绝不会伤害子民。
请谨记!
话说回来,被孔峻熙海绵式以柔压欺负的庞绅勋也等不到这顽童老了,自己再给收拾回来,因为那个时候他多半早就不在了。
他和一帮兄弟姐妹都是只醉今朝,穷饥往生,风沙余烬的短命之徒,算是:长命鬼。
长命本好,加上鬼字,便立刻立意翻转,变成了向下的讽刺,如同午夜过后的酆都。
孔这熊孩子欺负人的方法虽然威胁性不明显,但是难免叫人窒息,还难以招架,仿佛被风扇了一巴掌,还趁机恶劣地抢了你的氧气,做得了无痕迹,你又不能逮着风揍回来。
他只能干着急,恨不得将手伸进心窝里抓痒,再捏住不断蓬勃的心脏,告诉它别跳了——最起码别跳那么急。
让他这个即将步入老年阶段的人难以呼吸,这是要命的。
人在急到不行的时候,如果恰好在央求对方办事,那么身边发生的一切都会成为达成目的的障碍,原本明媚的世界也因为充塞了这些可恶的魔鬼而显得可憎。
晴天不再爽。
心焦尘难清。
焦急还有可能引发陈疾,心乱便生隙,污浊趁虚而入。
很多野生动物哪怕只是大鹅和野狗,也能精准找到害怕自己的那个人进而围攻。
毫不怀疑的对视是一种回击的办法,那种目光像一把坚固的剑,叫小鬼胆怯。
欺软怕硬是生存的密码,被刻在了万物相同的基因组式中,如同古代的皇命一样几乎不可违逆。
对照来看,人类发展正处在古代,还安稳于处处听命神的时代。
千年前,百姓不见天子,天子如神;
千年后,人类不见天主,天主为神。
我们摆脱跨越不了维度,掌控不了基因的境况,还需要多久呢?
以人类整体封建王朝的岁寿数对比,似乎变成了可薄望的……无尽。
黎明尚存,但是还很远。
到了那一天,疾病和肉灾将不再能左右人类的生命,当蜉蝣掌握了生存的密码——智慧,哪怕只有稀薄,它也不再只是尘埃,变得懂团结协力,正式升咖。
形同此阶最低等的蚂蚁。
凤尾也是神物,岂是鸡头这等俗物可以比拟?
“那,峻熙,你看……”庞绅勋撂下尊严,用恳求的语气催促。
孔峻熙却把袋子捏得更响,邹木玮暗暗地挑了挑眉,祖宗这是有别的意思,就看老狐狸能不能领会了。
庞绅勋想了几秒,立刻明白了什么,他收起几分焦虑的表情,努力堆了更多笑容。
混江河久了的老手都知道,是个人就不喜欢苦哈哈的脸,喜笑颜开这是大多数事情能办成功的第一步。
至于第二步,有经验的人会做和楞头蛋子完全相反的决定,那就是压下自己要央求的事情,先推出能带给对方的利益。
人都是利己的,自私这是人类的本性,尊重为人那野兽的一面,才能走得更长远。不要把野兽看得太文明,认清它们的毒针和利爪,才能更好的活命。
在社会中也一样。
老手之长在于走久了钢索,经验丰富,知道哪里需要避开,哪里可以踩,综合起来,便是“捕鱼”的技巧。
把生命一次次出卖给魔鬼,就能更清晰的了解长生之道。
所以,危险的地方伴随着机遇,因为不管是神还是魔,都没有免费的赠予和索取。
姜还是老的辣,兽还是成的精。
庞绅勋就是一位老渔夫,心窍胜比干,思滑如大流。
“这样,下周陪那几个老总的事情,换别人去怎么样?我亲自跟着他们监督,下周你就好好休息,注意防护就行。”
他故意傻笑着,像尊守门的憨夯,逗得工作室里几个最年轻人的忍不住小声笑了。
快乐的氛围由点弥漫,似乎波及到了同样身在池塘里的孔峻熙,他轻佻地抬起眼睛,雀羽一般的黑睫毛似神来的一笔,给俊朗的面孔增加了一丝柔媚,让整个人变得雌雄莫辨。
队伍里的几个年轻女生看得魂不守舍,舍不得移开目光。
“你不用跟他们去,人家自己玩,你这个管事的在反而让大家拘束。叔,员工聚会老板和领导不能去,这是不捅破窗户纸的常识!”
庞绅勋忙点头,“说的也是,那我再给你推五数位的流量,这样行不行?”
孔峻熙不说话,也不表态,依然在玩自己的。
他刚才的意思公司里的老手都能听懂,被送过去的一定是长得不错的,也会讨嘴的主播,这是趁机让那些威胁自掘坟墓的好机会。
因为需要他接待的大佬一般都不简单,实力不简单,相应的兴趣爱好也不简单,不是一般青苗能应付得了的。
庞绅勋这根救命的绳索当然得抽离。
对于现在的庞绅勋来说,祖宗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一个人可抵一千个人呢!
“再加两天假期,三天,五天……七天!一周,一周!!只要你能处理了这件事!”
他的语气看似爽快,其实已经急得耳朵红成了熟料。
邹木玮也忍不住翘起嘴角,他觉得庞绅勋像一只锅里的螃蟹,急得把笼壁挠得哗哗响,哪怕有坚硬的爪子也没有任何逃生的办法。
只能看着自己变红,被蒸熟,生命逐渐流逝。
原始为野兽的人难免因为施虐而感受到暂时的爽快,而这是麻痹文明精神的鸦片。
不可取,不可碰,只要你还想做个文明人,还想在文明社会中存活。
他采乐的另一点就是:头一次见自己抬价的。
成为大佬的特征之一是来到自己面前的人,往往会主动抬价。
以小退谋丰收。
不识色的都被一早清出去了。
大佬心情好了,自然会赏一根骨头,这必定属于表演最好的小狗。当然,前提必须是“狗”,是立着的人那就不好玩了。
哪怕受了教育,很多人依然会因为周围环境,动物或者影视的影响,下意识想要别人俯首称臣。
人承认自己的兽性才最美。
他也很有野心。
会伪装的人同样很美,精彩可考。
是挥毫的大泼墨,是风雪中的寒梅,独傲于浊池斗胆怒放。
啪!孔峻熙捏扁零食袋子,鼓鼓的袋子瞬间漏了气,仿佛是一只伤心的皮球。“差不多,我就做点什么吧,公司毕竟是很多人的,我也是这里面的一员,不能完全袖手旁观。不然损失的是大家的利益,自然还有我的。”
接下来就是一帮花朵的围芬。
办公室里一时间和谐极了。
——
庞绅勋终于退了出来,他在心里默默又狠狠地骂着摆太子谱的孔峻熙,要知道,这个人曾经可是全公司上下,包括守门大爷和清洁工在内,公认公践的一条狗,一条野狗。
如今倒也翻身做了主人!
瞧他神气的!
他离开之前,邹木玮拉住他,表示为了帮忙解决公司的问题,孔峻熙接下来一段时间会很忙,希望庞绅勋这边和公司说一声,不要打扰他。
庞绅勋通情达理的答应了。
总之,即便对那个崽子再怎么不满意,风浪还是要靠他摆平,小狗跟着二郎神久了,自己也成了天材,跺一跺脚天庭震荡,早已非凡人所能企及。
吃人嘴软,他知趣地离开了。
工作室里,大家散开各自忙碌去了,邹木玮猫着腰凑向孔峻熙,姿态活像被点了犬类天赋的店小二或者宫仆。
他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大哥,这次闹的是不是稍微有点大了?感觉咱们的米袋见了一点底,我怕漏了什么东西出去。”
“你也知道,公司的事情其实一点都不能晒太阳,不然麻烦可大了,就连我也没信心擦干净那些痕迹。毕竟众人的眼睛可以堵住,但是记忆没办法消除。”
孔峻熙淡定的忙自己的,他对着镜子整理刚做好的碎卷发,把头上的豹纹猫耳朵发箍撤下来,换成一对猩红的恶魔角,想了想,又将那颜色调成明黄色,让攻击性有所收敛,并且保持了足够的嚣张明媚。
这么轻轻一更换,他身上原先由猫耳朵带来的一丝软萌气息彻底不再,好拿捏的猫咪感觉消失无踪,反而变得邪魅调皮,像一只恶劣的猴子,让人捉摸不透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他这才满意地噙起笑容,停住手。
“邹哥,你见识的还是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