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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主播 第1070章 扒“黑”皮

作者:丐娅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4-16 07:48:20 来源:文学城

人生就是把空变成自生之花的过程,用什么色彩,要怎么绘制,哪怕被人强力牵引着,其实归根究底,是自己说了才算。

非国营的公司当然也算在这当中,是私营之“家”,受到法律保护。

公平有时候也有锋利伤人的刀刃。

法本无情,劣于砖石,善用者,为金者,当人也。

金子和钻石原本没有任何世俗的价值。

人树立人,成就人,也败坏人,摧毁人。

人,当神也。

凡事需要客观看待,以理为柄,感性为勺,再行选择。

才是尽可能对自己心里想要的结果“好”。

这个世界很复杂,要小心翼翼地看,大胆地走。

富人和那些歹徒都是这么过来的。

因此,犯罪才很难一网打尽。

或者说,就像用网收海水,永远无法收尽,海水会一直泄露出去,只有大只的,个头明显的鱼虾蟹星难逃一劫。

只要你不惹眼,大难便绕着走。

这是天机。

黏在伤口上的衣服想要除去无异于生手扒皮,是一项酷刑,衣服越脏,人就越痛。而在目前,根据黄耿耿刚蜕下去的那层黑皮的腥臭程度来看,这件T恤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换洗过了,它臭得像一条死鱼。

成天跟一帮生活粗糙的大老爷们儿待在一起,哪怕是最爱干净的申衡宇,如今也能轻易判断出一件衣服究竟有多长时间没有清洗过。

污垢就像水泥,一层一层糊上去,可以让柔软的东西变成坚硬的墙壁,硬如铁石,用人话来解释就是:脏得能站起来了。

要是扔出去,甚至可以当作一件武器使用,比如:带着毒气的重锤。

削铁如泥。

其污染程度可见一斑。

人要是不爱干净,真的会变成扶不起来的花。

试想,什么花才没办法从枝头扶起来?未老先衰,青色尽亡?

黄耿耿的这件衣服就好久没有清理了,最起码有半个月。

这只是粗略判断,还没有进行深入的检查。

如果要举例一个东西来形容,他身上这件平平无奇,本色大概为黑的T恤脏到,有些像…可以黏在墙上的内裤,以及足够无洞便钉死在地上的烂抹布?

曾经有人言,贴身的衣服因为太脏,居然和皮肤之间增生出了新的组织,乃至于衣服这种“异物”竟然极其牢固的贴合在肉|体上,而且还像刚刚重逢的恋人和关押犯人的铰链一般,那叫一个难舍难分,难拆难解。

凡胎肉|体就过了王母的瘾。

于是乎,外围攻陷的人只好把那衣服像撕胶带一样,一条一条地扯下来,这个过程免不了要损伤皮毛,属实血腥,仿佛徒手扒活猪皮。

响声震天。

鸣动九洲。

如此奇葩。

申衡宇甚至还总结出了一套规律,衣服之于物质的“变异”(变化)过程有起有伏,仿佛在坐过山车,这条序列,或者说基因链分别是:坚硬,柔软,坚硬,坚硬,坚硬,无限坚硬,磨砂质地,超级黏腻,皮毛一体,无敌铁布衫。

相对结尾而言纯粹的东西,因为过程的耐磨,当耐磨程度到了登峰造极,我自称王的地步,到了最后就会变成意想不到的生态缸,发展出无数新的链条。

于是,幼小的生命彼此纠缠繁衍,你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国度,一颗星球。

如此伟大。

其名曰肮脏。

或者说“邋遢大王”也可以。

就好像改造沙漠,填海造陆。所以事实证明,只要坚持不懈,先打败了自己,后打败了规律,上帝也要让予一棋,抬手抱佩服,使定律偏颇。

大概也正是因为这样,警员和老师有时候会对顽皮不通的混混痞子西放一马,睁眼充瞎。

人是肉造动物,始终有孔洞,漏风也漏水。

因此,只要有恒心,盐碱地和石头中也可以开花,野兽堆中照样能养育婴儿。

以“儿”逆子。

不忤当乖。

人是能屡屡创造奇迹的生物,哪怕只是生活当中的微末。

因为人有思想,上限虽然低,但是足够开阔。

所以,大国中的可能性才多,虽然发展受限,但是却可以开辟出无数条光明的新路,在那些尚未被搅扰的绿野中,你就是穿越时空的亚瑟王。

所以,大国才适合百姓“安居”。

虽不达乐业,但尽充温饱,绝别饥寒交迫。

如此,便是熹微黎明,白昼紧随其后,就要来了!

甚好,甚好,前景可途。

中国,可爱灿烂。

糖葫芦从山楂籽开始。

先有鸡,后有蛋。

先有土,后有木。

先有人,后成国。

先立志,后立万。

国,虽然是巨人,但并不全是战士,我们并非提坦,而是盘古。

战士冲锋,神明开春。

非一类而语。

所以不一定要处处坚硬,道道畅通,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心急住不了新房子。

国立的首要条件不可或缺,不得紊乱,巨人扬名先起身。第一步,当承重,如横梁竖栋,这是艰巨而且了不起的一步。

保证不塌方,才能继续盖房子,并开始铺砖头,糊水泥,上彩妆。

蛋糕也是如此。

育子也是如此。

生病的人不宜化妆,因地制宜。

起步最艰难。

一口吃不成胖子。

人类是比井蛙好一点的蛙,依旧在井中,只是灵魂更加通透,学会思虑,看得到方寸之外,不达光年源。

关于人类上限的解释则是如下:

通天的门距离我们很近,几乎伸出手来就够得到,但是因为它的面积过于大,导致必须众人合力,喊着号子,“一二”、“一二”,如此才能把它推起来,像黄河地区大宴时压饸饹面。

这样,见了光,有了“先知”。再允许一部分人从角落里钻出去,之后,陆陆续续如此,长长久久坚持,再内外合力,彻底打破那扇“天窗”。

天门洞开,穿越火线,是万蚁合力的结果。

人类成神。

超越自己。

突破DNA。

必然导致“必然。”

纯粹不吃纯粹。

脱衣服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伤到了皮肤,伤口全都被扯开,血跟着汗一起流进绽开的肉里,黄耿耿又痒又痛,他啊啊地怪叫着,断掉十指的手掌胡乱挥舞,并一次次地试图去够自己的后背。

仿佛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和一只沸腾的蒸汽水壶。

喻锦安又害怕,但也不忍心,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退到了一边,交给申衡宇单独处理这只沸腾的水壶。

因为他知道,他能独自搞定。自己经验不足,万一被这个人弄伤,那是倒添麻烦。

他是来帮忙的,不应该捣乱,不能被嫌疑人借用“人情”利用。

谨防。

没有这点觉悟,就不应该做辅警。

所以警察和医生往往无情。

自卫才尽保卫。

金刚修身护己修神。

而且,他一旦受伤,那是天大的麻烦。

他看着,感觉黄耿耿像一只奇异恐怖的“人鱼”。看出来他们两个人都没有施加伤害的意思,他才冷静下来一些,不再乱动了。

他似乎逐渐认出来了他们是谁,目光从恐惧变得柔软迫切,里面多了不少期冀,甚至逐渐的,还溢出清澈的泪水。

无比可怜,似是缺水的鱼。

上次在派出所里的时候,出于狗仔的职业惯性,黄耿耿特别留意过里面的警察,但凡露面的人几乎都记住了。

自然包括今天的这两位。

他的记性很好。

这是他的秘密。

黔驴技穷。

人非黔驴。

他最近一直在遭受残酷不堪的虐待,杯弓蛇影,风声鹤唳,刚开始没有认出他们,被吓了一大跳,其实险些失禁。

所以才拼命地挣扎,生怕又挨一顿严刑拷打。

他受不了了,但是对方不肯停下来。

他不过是一只偷点粮食存活的老鼠,贵族老爷却心狠手辣要玩死他,以解心头国恨。

富人都是变态!

他背负了太多。

老爷把生活中积攒的无穷压力一股脑施加在小小的他身上。

他像签子上的一块烤肉。

他原本是一个人。

一个能说会跳能笑的正常人。

屠夫尚且知道先绝不虐。

他受不了了。

申衡宇观察着黄耿耿的后背和手指,后背的伤口新陈交加,像覆盖了无数次,每天都在加工的油画。

而他的手指就像竣工的雕塑,被齐根切断有一些时间了,伤口起先经过了处理,恢复的不错,但是后续维护的不好,所以新肉和旧组织又一起腐烂了,弄得这双手惨不忍睹,仿佛……泼了泔水的风景油画。

以上,他全是警务相关的脑子实在想不到更好的形容词了,堪称贫瘠,活像都市这种绿植沙漠。

能拿出“油画”这个说辞还是因为老妈喜欢,在家里摆了很多幅,他也无心了解,只知道那是油画。

实在要形容,嫌疑人黄耿耿身上的这些伤口,无论是后背还是手指处,都可以称作:陈叠的艺术。

不过,他摇了摇头,清了清脑子,显然,现在不是踩着别人的痛苦逸乐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弄清楚发生了什么,导致才一段时间不见,黄耿耿就变成了哑巴,手指也没了,还没有受到好的理疗。

这是何等的酷刑?

谁有这么大的胆子?

但,活着的人永远不能跟死了的人比。

孰贵孰知。

这是申衡宇的个人准则。

“起来,我看一下你身上其它地方的情况,请配合行动。”他抓着黄耿耿的胳膊,准备检查一下他身上别的位置,看看下半身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伤口。

不料黄耿耿突然挣扎起来,仿佛被咬了一口的狗和上了发条的玩具,一瞬间就疯了,成了点燃引信的炮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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