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仲月没有听从竺行的建议走过去,又挖了几条地道。
挖地道是她最擅长的事,地道是她最常呆的地方,习惯了漆黑,反而适应不了长久的阳光。她怀疑,她上辈子可能是只鼹鼠,最近看书认识的。
她正酣畅地挖着,突然脚底下传来震动,一股巨大的、如潮水般的力量把她推涌了出去。奇怪的是,她的头没有撞到任何东西,她就像一颗被大地挤出去的黑头,**的,被丢弃在地。
后来她才知道,这是地震。
她想不通,地震为什么带着一股咸湿海风的味道。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抱了一条鱼,袖子处还夹了几只虾,袖口一一滴水。
她该高兴吗?
她应该高兴吧。
可是,被震出地面的开了盖的棺材里除了白骨黑水,哪有什么宝藏?
哎,服了。
黑市的嘴,骗人的鬼。
但转念一想,现今都什么年代了,谁会拿金银宝器当陪葬品?拿几片金纸意思意思得了。
她最难过的不是没找到宝藏,而是失去了目标。她一直以来都以侠客自居,以劫富济贫为理想。但真让她劫富,她也不敢,只好干些地下见不得光的活计,挖点“矿”,意思意思。
地下没矿,那她一身的本事可怎么施展!
她一气之下,回去就把鱼炖了,把虾焖了,吃饱喝足,出林子一看,变天了呀……
城主李翰明几天前在海边度假,被人暗杀,死了。头颅被起义军挂在装甲车上,游街示众,停在城门对面。桥已经升起,内外不得通行。李璟和季浩一边敷衍救灾,安抚民心;一边忙着内斗,夺位城主位置,没捞着一点儿。
反而起义军那边,建军有方,军纪严明,所到之处,没有一个不欢迎的。
何仲月心想,这不是她实现报复的好时机吗?果断参军。
她凭着高超的挖地道技术,以及那条唯一通往利城内部的路,成为了小队不可忽视的核心人物。
“是个好苗子,多加培养,必成大器!”
参谋长拍了拍她的肩膀,对一旁的余队长嘱咐道。队里的人受了赞赏,老鱼也跟着沾了光,并保证下次的劫船行动必定圆满完成,一定不负众望。
劫船行动由第七小队、第十二小队,以及她所在的第三十五小队共同组成。在这次行动中,何仲月再次见到了陈蔓。
她上前打招呼,可对方像不认识她似的,漠然别开了脸。
明明上次分开还好好的,怎么还玩起变脸术来了?她暗自思忖,难道是自己哪里惹到她了?
正当她疑惑之际,背后突然传来一个轻拍。她转身,原来是神诞日那天,陈蔓介绍给她认识的跛脚女孩。她正想开口,却怎么也想不出女孩的名字。
“我叫波仔,”女孩笑着说,“队里给我取的名字。他们说我走路像波浪一样,一起一伏的。”
她把仲月拉到一边,与陈蔓隔了老远,才说:
“她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完全不认识我了,好奇怪。”
“她也不认得我了。”
两人面面相觑,忽地笑了起来,没头没尾。
“你在哪个小队?”何仲月热络地说。
“第七小队,干些打杂的活。你呢?”
“我在三十五小队,有空来地道找我玩啊。”
“你就是那个挖地道特别厉害的挖机工!”
“正是在下。”
“久仰久仰。”
老鱼带了两瓶绿色营养剂过来给她俩:“金午研发的新品,尝尝。”
何仲月喝了一口,问道:“什么时候开始?”
“等他们把船里的人群散了,就可以开始了。”
劫船行动的意义不在于劫,而在于烧。烧给城里人看,烧给李璟看,扰乱他,激发他那颗不安分的心。
火燃起来了。
是一个夜晚,平静无波的河面上一朵燃烧的莲花分外惹眼。火光冲天,燃烧的物质劈啪作响,船帆断裂沉入河中。河面下的莲花也在用力地燃烧着。
熊熊烈火,每一个人的人脸都映入火光中,不分彼此。
对岸高墙上的士兵小得只剩个红点,岸边守水的队员们,一个个的脸庞红似烙铁,眼睛里是抑制不住的,狂热的红光。
热气打得她脸疼。
何仲月看着周遭的一切,又想起陈蔓和她说的制度。她想,如果在未来,他们能胜利的话,会是怎样的一番光景?
人们不再挨饿,不再恐惧,不再担心明天明天不会到来,昨天从未过去?还是,只是换了一个人戴王冠,换了一群人开大会,金字塔依然还是那个金字塔,只不过尖端刷了层新漆?
她甩甩头,把脑袋里不好的想法甩掉,拍了拍烧红的脸。
乐观点吧,丧尸已经消失了,人们还可以离开这里,去建立新的家园,新的秩序。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