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瞬间,宋致想过是不是该放手。
想要什么都给他,双手捧上晨间最柔的风,摘下最亮的星,林间最清的雪,最美的四月天,什么都给他,哪怕是——自由。
但紧攥在手心的那颗糖,已经被灼热的温度软化成泥,掌心纵横交错的纹路烙印其上,正如镌刻在灵魂深处的那份爱恋,永远无法磨灭。
感性和理性化分成两柄背驰的箭,脑子在违心的问,是不是该给他自由?手掌却诚实地越收越紧。
宋致眼底是半明半昧的光,那光落在方觉夏欲眠似醉的脸上,轻飘飘的没有一丝重量,却缱绻到如蚕丝裹覆,至死才能吐完最后一缕。
他欺身上前交换了一个醉醺醺的吻,酒香在唇舌间发酵,津液是最好的佳酿。一人醉在酒上,一人醉在心上。
宋致炽热的吻连绵辗转,看上去像是两个人的耳鬓厮磨,他叹下一口气,心脏也随之揪紧,“不要对我好,我学不乖的。”
直到睡觉前,宋致才发现自己的双手在颤栗。
他不能闭眼,一旦闭上眼,脑海中就会浮现方觉夏的脸。
就像是吸食了尼古丁所带来的致命快感,幻觉是救济的良药,宋致成为了拿着老烟枪的瘾君子,甘之如饴地沉醉其中。
但耳边时不时会回荡着丁烽说过的话,这迫使他在极乐中陡然清醒,孜孜不倦地提醒着宋致,他究竟都干了些什么愚蠢的事。
他已经分不清双手的颤栗究竟是因为兴奋还是后怕,宋致在天堂和地狱之间被来回审判,一会儿坠入烧红的油锅,一会儿又身处甘凉的清泉。
宋致迈着踉跄的步子下床,从抽屉里摸出一瓶药,拧开盖子一股脑地仰头吞了下去。
镇静药慢慢起了作用,宋致颓然倒地,他蜷缩起来,如一只离水的虾。
方觉夏带着不太清醒的脑袋抵达了公司,他双目凝滞地看着不断上升的楼层号,听见电梯“叮”地一声脆响,还以为是系统在说话。
“你说什么?”方觉夏一歪头。
“……”系统有点无奈,“不是我,十五楼到了,还不快出去?”
方觉夏这才反应过来,趁门关上之前走了出去,瘫倒在电脑椅上大大地吐了一口气,道:“以后再也不喝酒了,我现在怀疑我脑子里面全是浆糊。”
系统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道:“还差最后一点,你就能完成任务了。”
方觉夏自然明白。如今任务进度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九十五,只差最后的临门一脚。
但往往是这看似简单临门的一脚,难倒了多少英雄汉。方觉夏头疼不已,“别急,我需要时间。”
系统又道:“任务完成后,你想好去留了吗?”
这个问题,方觉夏还真的没有认真考虑过。
记得上次系统偶然提了一嘴,那时的方觉夏失意颓丧,并没有听进心里。现在系统又问了一次,方觉夏不得不认真思虑起来。
灰暗天幕的惊雷响过三声,方觉夏在文件上细致地签上自己的大名,他将食指摁进印泥里,留下指纹后,目光变得坚定起来。
“我一直以来都活的很认真,即使这里不是我最初的家,但我也没有办法说走就走。”
以前方觉夏工作时,为了避免分心,宋致是不被允许出现的。他只能守在门外或车里,用沉默和香烟熬过这漫长的一分一秒。当视线无法捕捉到方觉夏,对于宋致来说眼睛就没了用处,耳朵也听不见,嗅觉尽失。他觉得自己是一具丧失了五感的行尸走肉,常常一坐就是一天。
后来高压的工作让方觉夏习惯用咖啡来解压,公司茶水间的速溶咖啡味道太过寡淡,方觉夏不挑嘴,但自从上次宋致偷偷尝过他杯中冷却的咖啡后,却不由皱起了眉头。
往后只要有空,宋致就会横贯几条马路去附近的街角为方觉夏买上一杯醇香的现磨咖啡。一次买一杯,一天来回好几次,用这种枯燥细琐的小事来消磨时间。
宋致撑着伞走在雨中,站在斑马线的末端等绿灯。他将伞檐压得很低,眼睛盯着地面,掌心的咖啡散发着热量,源源不断输送到每一根神经末梢。
绿灯亮了,宋致横过斑马线走进拐角,差一点就和迎面走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宋致退后一步,视线从来人泥泞的鞋底往上移。三十来岁的年纪,眼角是一道狰狞的疤,十几摄氏度的天气袒露着两条花臂,头上是一层刚冒头的青茬。
这个人宋致认识。
他没有多想,拔腿就跑,那把黑伞兜着风被翻拨了筋骨,豆大的雨点驱散了最后一丝暖意。
虽然在丁烽的警告下,宋致早已做好了被寻仇的准备,但当这一刻正真来临的时候,凛冽的风在告诉他,宋致究竟有多珍惜和不舍这段能与方觉夏朝夕相处的时光。
一切都要被打乱了。
宋致丢开伞,却不想丢下咖啡,他将其护在怀中,行至公司楼下时,被人捂住口鼻押进了地下停车室。
地下室停车室很是空旷,说话会有回音。花臂手中把玩着一把轻巧的刀子,一脚踩在宋致的喉咙上,每句话都被扩大了一倍敲击着人的鼓膜。
“你这小子还挺会藏,老子找了你这么久,竟然一点消息都没有。”花臂鞋底是雨天的泥,湿滑黏腻,他碾了碾,看见宋致因透不过气而涨红的脸,有种暴戾的快感,“你这疯狗,还真是见人就咬,仔细想想又得罪了谁吧,你的消息就是他告诉我的!”
好几个人按着宋致的四肢将他桎梏在地,宋致的眼白渐渐红血丝密布,他认出其中一人正是几年前给他做了替罪羊含冤入狱的混混头子。
花臂恨他到咬牙切齿,两颊的腮帮都在微微抽搐,“老子不是什么好人,道上混的都知道规矩,”他眼也不眨一刀扎进宋致的掌心,笑容狰狞,“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杀了你,那有什么意思呢?”
混混头子循着花臂的话往下说:“你表弟是叫方觉夏吧?我看了,长的还不错,我……”
他的话来不及说完,就被一记突如其来的袭击遏制在了喉咙里。宋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生生挣脱了钢铁般的束缚暴起伤人,五指怒张一把夺过花臂手中的刀子,毫不犹豫割开了混混头子的喉咙。
混混头子骇然连退几步,他十指死死捏住自己的脖颈,一时间血流如注。喉咙里含糊不清的“嗬嗬”声如某种死而复生浑身尸臭味的怪物,叫人光是听着便止不住的胆寒。
宋致好像感觉不到手掌被洞穿的痛,“别打他的主意,除非你想死。”
花臂做的也是在刀尖舔血的行当,但鲜少见人下手像宋致这么毒辣。那锋利的刀刃破入混混头子喉结时,宋致连眼皮都没颤动半分,持刀的手稳如磐石。
这意料之外的反转令旁人乱了阵脚,只有花臂还算镇定,他趁宋致不备借机从侧面偷袭,一脚踢中宋致的膝盖令其跪倒在地。
双拳到底难敌四手,这些人一拥而上,拳拳生风,在雨点般的拳脚相加之下,宋致只来得及护住自己的头部。他艰难的喘息,肺叶像一台老旧的拉风箱,每一次运作都是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不知道是谁踢中了宋致胸口上的旧伤,他一声闷哼,牙根瞬间迸咬出血,满嘴的腥味又苦又涩。
花臂打红了眼,肾上腺素分泌旺盛,为了防止事故重演他收起了刀,反扭着宋致的手臂道:“出卖我的时候有想过今天吗?像条疯狗一样,你还能做什么?哈哈哈!我告诉你,你最好把你表弟看好了,不然……”
花臂手上施加压力,骨裂的脆响在回声中是如此清晰,宋致嘶吼出声,眼前一黑,头脑陷入昏沉。
“我不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等我抓到他,就关起来慢慢折磨他!”花臂越笑越大声,“怎么样,是不是开始兴奋起来了?”
“你不要动他……”痛到极致,宋致只能发出气音。他不断地重复着这几个字,一如既往的偏执。
“哦?”花臂饶有兴致,甩了甩有些发麻的手,“我凭什么听你的?你算什么?”
“……求你。”
“那你得有点求人的样子啊。”
“……”
“跪下来怎么样?”
宋致的脑袋以一个无力的角度低垂着,十指痉挛抓了几下地面,勉强撑起上半身两只膝盖触地,姿势扭曲,“我求你,不要动他。”
花臂终于领教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疯子。上一秒才用锋利的爪牙咬死了人,下一秒就能跪在地上用卑劣的姿态乞求。
作为一个疯子,宋致没有道德心、同理心、羞耻心,他有的只是一颗逼仄狭隘的内脏,小到只能住下一个人。
花臂不置可否,他带着人走了,一同带走的还有混混头子的尸体。
早先买的咖啡洒了半杯,和猩红的血液泾渭分明,宋致伸出手探了下温度,发觉它已经凉了。
看来只能再走一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