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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哀歌 第1章 如何哀歌

作者:VeraYang杨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31 02:45:35 来源:文学城

01.

“所有人都在找你,是不是你做错什么事?他们告诉我,告诉我是你杀了那些女孩子,我不相信。是不是你做错什么事?大家误会你?他们讲得那个齐铮跟我认识的齐铮一点都不一样。我好害怕。你跟我讲话好不好?你告诉我他们说的都是假的好不好?”

回答时歌晨的是听筒里的一片忙音。

“你应该告诉警察。”庄子寻对时歌晨说,“如果是齐铮打来的电话,你应该告诉警察。”

“我不会和警察讲任何关于他的事了。”

“你不觉得恐怖吗?他知道家里的电话,他知道你的作息时间,他知道那个时间里只有你能接到他的电话。”庄子寻抓住时歌晨的胳膊,“你说你们八年没见了,他怎么会知道这些?”

“你想说什么?”时歌晨恼怒,“和我结婚之前你也和别的女孩子谈过恋爱吧?我问过什么吗?”

“这不是问题的重点。我也没说过我在意你跟他的过去。”

“你明明在意的不得了。”时歌晨掰开庄子寻的手,“我没时间跟你吵架了,我上班要迟到。今晚我回来收拾行李,我想我们分开一段时间比较好。”

时歌晨坐上公交车,眼泪遏制不住地留下来。

“谢谢。”时歌晨捂住眼睛遮掩难堪,有好心人递来一张纸巾,她接了,胡乱擦去眼泪。

“不要哭。”

时歌晨觉得她听到齐铮的声音,她抬起头,四处寻找,没找见他的身影。那声音大有可能来自从前,时歌晨染耳鸣,头也晕晕胀胀的,一瞬间分不清现实与过去。她跌回座位,攥紧手中的纸巾。

工作日,长窄书铺里没有许多顾客,时歌晨坐在椅子上,手里也捧着书,心不知飞往哪去。

他们初次见面是在十年前,心大概向十年前飞去。

十**岁的年纪,母亲过世,父亲迫不及待另娶。用不着别人来,她嫌自己碍眼,索性离家出走。在南方小城的一间酒吧里落脚,她唱歌,后来为了赚钱,她也偶尔做做药品生意。

在她存在之前,他就存在了,各种意义上。他打拳,打得很漂亮。后来他带她去看拳,还告诉她买他赢。她没看完就仓皇跑走了,她被那些血和肉渣吓到失声。他来找她,把他赢的钱给她,但他再没带她去看过拳。

都说了是后来了。

故事应该从头讲起。

那时时歌晨十**岁,太年轻,太“滞头滞脑”,不懂社会上的许多事,就像她不懂得课本上的功课。她没给自己取个“花名”,有人来问,她只管说,她叫时歌晨。这怎么了?她的名字很好听,给人喊一喊又不是什么大事,尤其是连名带姓地喊出来,仿佛一种荣耀。时——歌——晨——,这三个字是她的,分开是她的,连在一起是她的,她当保有它们的全部,她非常喜欢。

时歌晨也是这样将她的名字告诉齐铮的。

齐铮很安静,他不常来酒吧——在时歌晨来之前他不常来酒吧——来也只是独身坐在吧台,点一支瓶装啤酒。他生得好样貌,特别是鼻子,又高又直,据说鼻骨断过一次,她看不出。不少女孩找他搭讪,他没什么反应;之后不少男孩找他搭讪,他同样没什么反应。因此他被谣传冷淡。

时歌晨本没道理将名字告诉齐铮的,她唱歌,他喝酒,他不同她讲话,她自然不会主动同他讲话。但这番说辞还有待考究,毕竟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在他们面对面开口之前,他英雄救美地帮了她。

英雄救美,太老套了,可时歌晨才十**岁,往日里又只在言情小说中看到过男人为女人打架的情节。有时一对一,有时一对多。齐铮是一对多的,他不落下风,收拾干净一众小弟后,又用玻璃瓶给带头骚扰时歌晨的男人开了瓢。

他问了她的名字吗?还是她先开口告诉他?

她不记得了,她只记得他为她扶正话筒,又说:“时歌晨,怎么不唱歌?”

他们陷入恋爱。

不打拳的晚上齐铮多去酒吧听时歌晨唱歌;有时不去,时歌晨也会在凌晨的酒吧后门看见等她下班的齐铮。齐铮身上总有伤,血腥气很重,起初他不和时歌晨靠的太近,更不和她牵手。某天,他清清爽爽的来了,试探着搂她的肩膀,她发现他手指上的伤口都发炎。

“不要哭。”齐铮笨拙地帮时歌晨擦眼泪,“你笑的样子很好看。”

齐铮没有笑。齐铮没有痛。齐铮没有痛的感觉,所以他每次打拳都能赢。粘着碎玻璃碴的拳头挥过来时他不会躲,躲,就输了。齐铮有的是血从皮肤上流过的感觉。血和热水流过的感觉很不相同,血是腻的、滞的、重的,热水没有生命。齐铮有的是好看的概念,但这概念似乎只适用于时歌晨。她高兴灿烂的样子是好看的,而她的悲伤与哭泣,他亦会为之压抑。

“你哭的时候,没有颜色了,和其他人一样。我不要你和其他人一样。”

他的话很少,她几乎都记得。

她觉得,他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她。他已经知道该如何对待别人了,他已经有属于他自己的生存准则了,然后她出现,搅乱一切。他给她买花,他带她去餐厅;他看着她,尽管那双眼睛中没有波动,他看着她。她的爱更热切些,她牵他的手,她给他拥抱,她吻他的嘴唇。

有一晚他在她的出租屋里过夜。

齐铮从没带时歌晨去过他的住所。

我们有理由相信过去的十二年间齐铮一直在杀人。

警察是这样告诉她的。

过去的十二年间啊。

他们十年前相遇,交往两年,分别八年。

他牵她的手的掌纹里可能藏匿别的女孩子的血迹,他没带她去过的住所可能是他的分尸地。

如果警察说的是真的话。

她不愿意相信。

时歌晨一时走神,被顾客偷去几本杂志,老板知道了,对她破口大骂。

几本杂志,时歌晨付了钱;几晚旅馆,时歌晨付了钱。

夜里时歌晨没吃东西,仰面躺倒在破旧的吱呀双人床上,手边是打不开的小窗,头顶是不隔音的墙板。

她又哭了,他不喜欢她哭,可生活喜欢。生活催避她掉眼泪,她的眼泪落得越凶,生活越欢心。他们在她的出租屋,他从后抱住她,她除了他什么都没有呀,她太需要他了,她太需要错误的事去发生。她爱他,在她还不知道爱是什么的时候,她爱他,她想他有同样。

他没说过爱,她没说过爱,他们扯平了。

洗干净眼泪,时歌晨出门买瓶装啤酒。买完没回旅馆,她呆坐在空无一人的公交站台,未开封的啤酒放在脚边。

她在等谁呢?她不喝啤酒。她希望他来,她希望他不要来。他来,似乎证明了什么;他不来,他却挑起她的回忆,这是一种近乎于无赖的无耻。

她希望他不来,这样她还有点幻想中的美好回忆。

独自坐到清晨,时歌晨拎着啤酒去书店开门。

远远看见门前扔着几本杂志,翻一翻,是被偷的那几本。

其中几页沾了血。

02.

“齐铮是杀过人的。”时歌晨向警察坦白,“那时他给一个老板打拳……细节我不清楚,他杀了那个老板,然后跑路了。”

他没带她一起走;她还没来得及问为什么,他的就消失不见了。

他走后她的日子不很好过,可她还是等了他一年;一年后,他没回来,她也离开了。

“你说他杀了很多人,杀了很多女孩子,为什么他没对我下手呢?我们在一起两年,是两年,不是两天。”

时歌晨承认,齐铮的人际交往有问题,他不喜欢交朋友,也很少跟别人提他的事,哪怕是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齐铮的聆听多过诉说。齐铮也不喜欢她多交朋友,男性与女性,他常常嫉妒,虽然他不说,时歌晨知道他不开心。

杂志封进证物袋,再听到有关它的消息时,时歌晨得知上面的血迹不是齐铮的。

但血迹的主人失踪已有一周。时歌晨看了照片,认出他是书铺的熟客。

“这又能证明什么呢?这又不能证明齐铮犯了错。是,他是犯过错,可那些年里谁没犯过一点小错呢?你们让我配合,我真的很努力很努力的在配合了。但你们让我相信我最爱最爱、也最爱最爱我的人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我怎么能相信?凭借这些东西我怎么能相信?”时歌晨泪流不止,“你们说他来找我了,那他之前为什么不来找我?如果他可以找到我为什么他不来找我?”

“他结婚了。”警察告诉时歌晨,“他结婚了,有一个儿子。他还在俱乐部上班,做拳击教练。”

“我不想知道这些,在我看来我们已经结束了,我想知道的,我想记得的,只有那两年。”

只有那两年。

他的样子还在他眼前。

她承认了,他是她最爱最爱的人,虽然后来遇见庄子寻,又结了婚,他是她最爱最爱的人。

让她承认她最爱最爱的人是个杀人狂魔,天底下哪还有比这更残忍的事?况且他们描述的他和她记忆里的他一点都不一样。爱会美化一个人,记忆会美化一个人,她清楚,她明白,但真的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她的齐铮有很多好,他没给他们知道。

她想让他们知道。

她想去看海,他陪她坐几十个小时的铁皮火车。海真够无聊的,风吹它就动,风停它就止,她一个人是绝不会想去看海的,难为她有他。他们赤脚踩在夜间湿冷冷的沙子上,因低气温贴得格外紧。她没等见日出就说想回去了,他全部依从,没有半点歧义。

你也觉得看海很无聊吧。她问他。没有电影拍得那么浪漫。

不无聊。他说。自己做什么事,都很无聊,跟你在一起不会。

她有痛经,他给她买卫生棉和止痛药,凌晨带她去医院打止痛针。她因药物昏昏沉沉,他背她上楼,等她睡熟后再帮她洗衣服。他总把衣服洗的特别干净,一点污秽不见,她问他方法,他不肯说,只说会给她洗一辈子衣服。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问他。

我应该这样做。他说。

他帮她洗头发,他帮她吹头发。老式吹风筒的噪音很大声,她又偏喜欢在吹头发的时候唱歌,为了让他听到,她唱得更大声。她看不见他的笑,但她感受的到,他的笑在手指上,拨弄她的头发时,他传递给她。

她唱,我只在乎你,等着你回来,你的眼神,在他面前她想唱什么就唱什么,他从不点歌。有时她觉得他没个性,他依败她,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有时她太喜欢他的没个性。

出租屋的洗手间里挂了一片浴帘,手感似厚塑料。因热水不够用,他们不多一起洗澡。往往是他捧着她的毛巾和衣服守候浴帘外,她要一件,他递一件。乖巧连温顺。

这样的一个人,说他杀了许多人,简直是诬告。在她眼里他是大风刮过的一片天,没有半点云,朗朗晴晴。

但天的后面是什么,她不知道。

近来时歌晨几次感觉有人跟着她;和庄子寻通电话,时歌晨也疑心电话里的内容被悉数窃听去。她有一种难以言说的、见不得人的恐惧。那恐惧密密麻麻的,又和情感有关。

她和庄子寻的情感是下午到达的生日祝福,不可以说不恩爱,但恩爱中有挥之不去的难堪。他越是说爱她,她越是觉得心酸窘迫。何以在下午三点说爱?又是通过电话,又是借助短讯。她渴望离开,离开后再回来——她没地方可以去。她又开始怨怪他没能早点出现,倘若他能早点出现,她不必受这份熬煎。

对于爱得不深刻的伴侣,人总是有许多无端由的怨怪。

或许,或许她和齐铮相处久了,她都会拟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冠在他头上,方便她离开他。她要广而告之,她要见他隐忍加困惑。她要他体味她如今的处境,尽管假使他们相伴到如今她不会沦落于如此处境,她有一种混沌,以及无限的爱和恨。

她竟不能狠下心来指认他是杀人犯。他的爱人有否全然地爱他?她何以让他担负如此污名?

她已罹患心软。

她势必拯救他。

“真的不是他。”时歌晨再三强调,“真的不是他。”

他沉溺暴力,他麻木不仁,他眼睁睁看着后巷感染皮肤病的流浪狗在冻饿中悲啼着死去,他以一种折磨的逗弄摧毁她鱼缸里的小鱼。只是他不曾这样对待她,她得以自欺欺人地据理力争,据理力争中甚至有几分礼貌。

“他没有伤害过我。”

临走时警察拦住时歌晨,私下告诉她一个消息。

“齐铮不辞而别,可能不止是因为他打死了他的老板。当年,他手里逃走一个幸存者,她受的伤和之前警方发现的尸块上的伤有吻合,她自己也说,她差点被活活肢解。但警方再问有关凶手的信息,她不肯说了。齐铮离开后那个城市再没发生过相似的谋杀案。后面几宗作案手法类似的案件,经查证,都和齐铮的行动轨迹重合。特别是,他现在生活的城市,很多女孩失踪,很多尸体被发现。”

“你们怎么肯定是齐铮呢?这个国家有这么多人。再小的概率,落下来也是庞大的群体。可能,可能有人跟他的行动轨迹相同呢?”

“齐铮做事很小心,如果不是又有一个受害者逃出生天,来到警局报案,描述他的样貌,我们不可能锁定到他。”警察问时歌晨,“你觉得,我们为什么会请求你配合调查?”

“为什么?”

“根据那名受害者的口供,齐铮在实施虐待时讲过一句话。”

时歌晨,怎么不唱歌?

03.

“你二十岁的时候堕过胎,孩子是齐铮的,是吗?”

“我没告诉过他。”

“但他知道,是吗?”

“我……我做了一个梦。”时歌晨突然说,“我梦见齐铮带我去他的住所了,那里很干净,什么都没有。桌子、椅子、沙发、冰箱……什么都没有,只有我们两个。我问他睡在哪里,他说他睡在地上。地上很干净,什么都没有。然后,我们……我们发生关系。醒来后我觉得那是真的,只不过我忘了。我又觉得醒来后的一切才是在做梦,而梦里的是现实的。我……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从来没觉得爱错一个人是件可怕的事,爱能伤害的难道会超出爱范围内的两个人吗?”

“他不爱你。他没有感情,他没有爱。”

“那他为什么要来找我呢?你们不是还想借此抓到他吗?”时歌晨说,“你们最好期盼他爱我。”

不止要爱,还要在意。要许多许多的在意。

要许多许多的爱。

时歌晨看过第一位幸存者的照片。她恍然大悟。她认得她,她熟悉她。所以在齐铮离开后她仍不肯做出指认,因为她还在——她是他的女友,女友极有可能成为同谋,再不济,她为他通风报信。

看的是照片,她在同年因病去世,她无法做出解释。

她没什么可解释的。

但他又念她的名字,远超一遍。

他出于何种原因念她的名字?他出于何种原因对一个无辜的女孩子重复他曾对她讲过的话?第一句话。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成为一个可怜的心碎女人,不然警察没理由告诉她有受害者生还。

白天去书铺上班,晚上依旧回旅馆,恢复到十几年前昼夜不眠的状态。那时在做什么?却还觉得时间不够用,一天荒荒草草便过去了,今日只觉难挨。那时度日也如发梦,不必计较生活琐碎,美得迷蒙。

窗户能打开了。

时歌晨曾想过结婚。

和齐铮。

结婚后不住出租屋了吧,至少买间小房子,为此她很努力地攒钱。买房子前先买了一只存钱罐。最终只有一只存钱罐。还有里面的好多钱。钱被拿出来,用作堕胎。

有些事想到了不一定做得到。

她希望,家里是要有一扇能透进很亮很亮的阳光的窗户的,那样,房间里总不至于太阴冷。她喜欢在暖融融的阳光里睡觉,把皮肤晒得黑一点,或是晒成金黄色。还可以烧掉脸上短短一层的绒毛。生得太白,脸上有绒毛,怎么看怎么像个小孩子。小孩子如何结婚呢?

小孩子如何孕育一个小孩子呢?

在那种幸福但充满责任的生活中,她退缩了。

生命是臆想。生命是臆想而非现实。苦苦支撑生命的是意识而非物质。倘若她要揽下被爱的荣耀,她要承担本不属于她的责任。责任又分很多种,扶养后代算一种吧,甘心赎罪算一种吧。

她退缩了。

他们的爱情演变至今成为了矗立在工厂商铺间的独立洋房,又是殖民遗留,又是破败不堪,只等他们中有一个人先死去,另一人无力守护,爱情被推翻。

收拾行李时找出一只旧手表,金链条,还没褪色。

还没褪色。

八年了,怎么还不褪色?

八年了,常去的餐厅的价目表都改了几番。数字2被数字3盖住;数字3被揭下来,又黏上数字4。

她多希望她的心也是一张数字贴纸,随意揭下来,随意贴往别处。又说爱是保留,她恨不能将一颗心全贴给别人。负担太重了,她承受不了。

却没想到有人要贴给她。

将手表丢进蓄满水的池子中,渐渐不动了。

心随之沉冷。

温热的心随之沉冷;倘若心没有温度,那颗心连沉冷都配不上。在心里她对自己小小地说,不必有歉疚。自私的精子游过来,人得以存在;自私的生命弱肉强食,人登上食物链的顶端。她还赠送给他很多,她不必有歉疚。

“有人跟踪我。”时歌晨面容憔悴,“我担惊受怕够了,你们什么时候才能抓住他?”

“我们会尽力……”

尽力,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尽力,谁会为他们的尽力表达怜悯?她会,可怜他们,更为了自己。

“你们会尽力……”时歌晨疲惫地重复,“那就尽力吧……”

她大概是哭了,温热的液体涌出去,流经某地时变得冰凉。你为什么哭泣?是为了大家心知肚明的?还是为了埋藏在心底秘而不露的?眼泪是武器,男人的与女人的,棋逢敌手时只看谁更胜一筹。她不曾输,不是因为她在哭泣这件事上太擅长,她赢在开始,她赢在开始之前——她握住只得她流泪而别人不能为之流泪的先机。

于是他们竟向她道歉。

“说什么……抱歉……”时歌晨掩面,“我又该和谁说抱歉?”

然后再没人索求她的抱歉。

04.

“我们结婚两年了,有些事你不想做,有些事你不想说,我都顺着你。你说你喜欢南方多过北方,我们搬家;你说你不打算要小孩,我尊重你。但你不能这样对我。我们见一面,好吗?见了面,把事情说透了,就没事了。你在哪里?我去接你。我们见一面。”

“我不想和你见面。”时歌晨在电话里推脱,“子寻,我……我谁都不想见。”

越是不想见人,越是有人要见她。

时歌晨第一次没用椅子抵住门把手。

半夜齐铮来了,轻轻推开门,轻轻躺在时歌晨身边,轻轻从后抱住她。

偶尔得到这样的拥抱——配置两把钥匙的后果,共享住处的后果。若有一个温暖的人在身旁,冷清时最先寻找的不是厚被和热毯;没有这样一个人,厚被和热毯也很好。需要拥抱,拥抱是物质以上的需要,掰成小块,放在胸口化一化,算是一方药。虽然这样讲,丧失物质基础的人,也太依赖拥抱,碾成碎末,热水冲开来,可以弥补辘辘饥肠。

心脏贴住被子,太阳穴粘在枕头上,嗡嗡地响。

仿佛她在梦里,仿佛她在现实。宁愿在做梦,如此她无需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是假的,只管碰撞两片唇,碰撞出好些话语。

“我看过画像,你和以前不一样了。不过,我都不知道你现在到底是什么样子。”

他先是用额头抵住她,而后是眉骨,而后是鼻子,而后是脸颊,而后是嘴唇。一点一点地,他在她的肩胛刻印他的相貌。

“我经常梦见你,特别是,快要醒的时候。唯一不好的是,快醒的时候做的梦容易记不清,是碎的,没情节了。记得你的声音,记不住你的话;记得你的侧脸,记不住你的眉眼……记得我们一起去百货公司买的那盏红色台灯。刚买回来真的很亮,我好喜欢,我盯着看了整天。那时候在想,家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被买回来的呀。后来灯泡坏了,灯丝坏了,我舍不得丢,放在茶几上做摆设。我问你,用坏台灯做装饰会不会很怪,你说不会。所以离开时我把它带走了。只是我丢了一次行李,把它弄丢了……它在你那里,是吗?”

一只小鸟形状的陶瓷口哨,一个贝壳挂坠,一个城市地标的冰箱贴,一个珐琅小镜子……一盏红色台灯,它们和钳子、手术刀、电锯、墙面上的肉渣、砖缝里的血迹以及纪念性的战利品共处一室。她一一辨认出那些她以为是打扫卫生时不小心丢掉的实际上是被人拿走的,她的东西,她精心挑选爱不释手的东西,从被查到的他另一处住所里拍摄的照片当中。他创造一个属于他们的家,里面有她的最爱和他的最爱。假如他们成立一个真的家,真的家会与假的家大同小异吗?

“知道你结婚了,有一个孩子,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都说男人结婚就安顿下来了,对你也适用吗?我竟然不知道。”

见到他的妻子,她忐忑的期待转瞬变为无聊。哦,是这样。一连几天她觉得她被那份木讷感染,心思也空洞了。他没有爱,于是找了个能轻易被传染没有爱的情绪的女人——方便生存。但她有爱。她又要爱,她又要快乐。

“那些女孩子,你是怎么找上她们的?”

他不说,她无从推测。她不想推测。

“你跟她们每个人都提过我的名字吗?为什么?”

他身上的血腥味很重,像一件衣服,穿在他身上。他这次杀了谁呢?他有没有把她的名字告诉那个人?他不讲话,她不讲话。

故事应该这样开始,他不讲话,她不讲话。他们谁也不认识谁,至少她可以全身而退。她总不用将别人的残酷过往当作每夜怀抱的美梦,她总不会因如今想来分外讽刺而阴毒的先前做出的建立在绵绵情意上的担保而陷入深渊般地狱般的无底窘境。纵使她有万千的不相干,他的所作所为赋予她的辩护无限的罪,她成了何不食肉糜的烂漫恶人。他毁了她,因此他有义务塑造一个新的她——值得赞颂值得敬佩的她。

他明白她。

他全然明白她。

“我有礼物送给你。你拿着。”

他给她一把匕首。

“这是礼物吗?”

她接过来,又还给他。

这不是礼物。或者说,这是礼物的一部分。

他早知道她不会跟他走了,他早知道故事会如此收场。他仍然来了,踏着血淋淋的遗憾,他是她天姿国色的牺牲品,他甘心喝下她掺了磁石粉末的啤酒——他的波西米亚,他的小吉普赛。他仍然来了,环抱她如环抱某种决心,她在他的怀里驱使他,她将他大力牵握。

某个瞬间他被判为她的奴隶,放弃上诉时他全没想到她会对他的生命使用到任意;而真到了这一天时,他已丧尽震惊、难以置信或悲伤、痛心的能力。他终于沦为她所描述的那种麻木。当心理学家见到他时,他们会高呼:“爱制造杀人犯!”

他爱她。

他是真的爱她。

但世人只会接受她的证词而不会接受他的了。

他却觉得这样很好,他没有怨言。

尽管她决绝又冷漠。

“我救不了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你也在杀人。”

但她依旧有颜色。

“我要报警。”

时歌晨起身去拿放在挂在门后的背包里的手机。

等她拨通电话转过身,等警察冲进旅馆,他们看见血泊中的齐铮。

没有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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