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毓淮三天前决定提前回国,任职发布会也因此提前。
沈云缇提议安排在她婚礼开始前进行,此处商界名流云集,她也刚好借他的势。
沈云缇并肩站在沈毓淮身边,问他:“舅妈没跟你一起回来吗?”
沈毓淮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有些心不在焉:“她的新课题刚开始,短时间回不来。”
“小舅舅那边有点动静。”
他嗤了一声,突然在楼下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卡其色大衣搭在她的腿上,她百无聊赖坐着,也不同人交际。
沈毓淮刚挪动步子,助理走来告诉他:“Rynn,发布会等着您过去。”
任职发布会全程直播,鉴于天汇的国民度,观看人数一路飙升,陈颂宜没有去现场,坐在角落里对着手机看完了全程。
他身上那套来自伦敦萨维尔街的手工西装将他正挺的身形衬得更为挺拔,烟灰色中做了银丝的暗线铺埋,闪光灯下若隐若现,胸口别了一枚鸢尾花的胸针,袖口五颗扣子做成明暗跳色。
沈毓淮的手搭在演讲台两侧,手指瘦削而修长,显露出浅浅的青纹与筋骨,左手指骨上交错戴着几枚装饰的银戒。
“沈少这么多年在国外,比起他爸和他小叔,一丁点绯闻都没有。”
“你没看他戴戒指吗,说不定门当户对隐婚了。”
“我怎么听说他几年前有个初恋?”
“长这么帅家世又好,没谈过恋爱才不正常吧。”
“欸欸,我听别人说的小道消息,沈少回来抢婚的。”
台下的窃窃私语随着沈毓淮的发言正式开始而结束。
他比刚才多戴了一副半框的银丝边眼镜,显得人更凌厉,周身散发着难以靠近的气息,语气却温润得体,语速不紧不慢,显得很绅士。
发布会半个小时结束,场下爆发雷鸣般的掌声。
陈颂宜面无表情地看完直播,觉得胸口一紧,便站起来缓了缓。
一个男人经过,看到她不在发布会现场觉得很惊奇,上下打量了她的穿搭,颇自来熟地攀谈起来:“这位小姐怎么不去现场?”
“不想去。”她疏离地笑笑。
男人却挑挑眉:“小姐这么漂亮,应该去碰碰运气,就算沈少看不上,也有很多......”
陈颂宜被他的话冒犯到,又不愿意在这种莫名恶意的人身上耗费心力。
陈颂宜只能扯扯嘴角:“不是所有人都想跟他们这种人攀上关系。”
“沈......沈少。”男人畏畏缩缩地问声好,转身便走。
陈颂宜拧起眉,提起沙发上的风衣转过身,沈毓淮就站在她面前,旁边的助理跟他交代后续工作安排,他直直地撞进陈颂宜的视线里,又没有分给她一个眼神。
手机里的直播刚刚播到他开始回答场下财经记者的最后一个问题。
她这才想起来直播有延迟,此时装作没看见面前人未免显得太愚蠢。
比起洗手间前被他措不及防拦住之后脱身,陈颂宜这才觉得面前的人是真真切切的沈毓淮。
高傲的,矜贵的。
也是,从小一帆风顺万人吹捧的人,也就吃吃感情的苦。
沈毓淮身边的助理离开,他这才把目光移到陈颂宜身上。
“陈小姐口中‘他们那种人’,是哪种人?”他语气轻佻地问出口,与刚才发布会上一丝不苟的掌舵人判若两人。
沈毓淮摘了眼镜,眉目显得润和一些,此刻看着她,陈颂宜却难免觉得刀锋相见。
她凝眸,对上那双深邃的瞳孔。
陈颂宜的眼神中有点疲态,沈毓淮的眉毛不着痕迹地轻轻一皱,很快舒缓。
“沈少觉得是哪种人,就是哪种人。”她神色平静,除了疲惫,只剩下淡漠的笑意。
仿佛面对一个疲于应付的陌生人,不得不保有三分修养。
他的唇若有似无地弯起一个弧度,又问:“那陈小姐是哪种人?朝三暮四?水性杨花?”
陈颂宜有点无奈地笑了笑,叹了一口气,答道:“我还是刚才的回答。”
香槟礼炮与中心人群的尖叫声把她的回答淹没。
沈毓淮只能看见她嘴唇翕动,笑意显得格外嘲讽。
他看上去不欲同她多言的样子,视线平滑地越过她的头顶,远处有人跟他打招呼。
她趁乱逃进洗手间,不知道自己来来回回洗了多少次手,也不确定手的颤抖是因为被搓红了还是因为强装镇定的躯壳之下涌上来的不安。
婚礼开始,宾客被邀请进入餐厅中,陈颂宜坐的那一桌一共十个人,跟盛和医疗都有合作关系,当中有两三个同行,陈颂宜跟他们打过几次照面。
沈毓淮坐在主桌。
他换了一件浅灰色的休闲西装,两两相望的色彩,在分别数年后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默契登对感。
岁月对他太过于慷慨,以至于这么几年容貌不曾有太大的变化,连灯光都格外偏爱他,同桌十个人,那束光偏偏就打在他身上。
宽肩半明半暗,腕骨搭在桌沿,手指放松悬空着,坐他边上的女孩子不知道跟他说了句什么,他骤然笑得开怀。
她想起对他的最初印象,模模糊糊是一句诗。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
不过他以前很少跟女生讲话,就有那么一个乌龙,她生了一天的闷气让他自己猜。
人到底要变的,见怪不怪了。
说到底是游戏人间的荒唐公子哥,要是说几分深情,恐怕要招人笑话。
陈颂宜收回视线。
她这桌的人开始推杯换盏,觥筹交错间换着名片。
陈颂宜想起自己读大学的时候,自带名校出身的一股清高,外出又被老师保护得很好,最看不惯这种商业吹捧的场景。
但她机械地融入到一群人的碰杯中,突然觉得也没什么,她出身滚滚尘俗,市侩也很正常。
陈颂宜有时候想,参加有钱人的婚宴有一个好处,他们这些受邀来凑数的人不用送礼金还能吃好喝好,结识一两个人脉,总好过不熟的同事同学突然发来的红色炸弹。
不过她今天胸闷,身体不太舒服,简单吃了几口,准备离席,刚好碰到沈云缇挽着新郎前来敬酒。
她起身碰杯,祝他们百年好合。
这对璧人刚好将她的身形完全挡住,陈颂宜喝完杯中酒,在新郎新娘离开后,暗自离席。
沈毓淮不过跟听边上人说句话的功夫,再抬头看陈颂宜的位置,空空如也,包和外套都带走了。
他朝着那个方向深深凝神,香槟色的桌布上只留了一套她用过的碗筷。
她现在倒是学得灵活,懂得遁逃。
话似乎不该这么说,她一直很懂得遁逃的技术。
尤其是及时止损的抽身,也许是此去经年,这项技能显得更加炉火纯青了。
沈毓淮眸色跳了跳。
边上人问他:“怎么了?”
他扯扯嘴角:“无关紧要的小事。”
陈颂宜乘坐接驳车到庄园出口处,她从温暖的车厢里出来,外面落下细细的雨丝,灯火幽微,冷风阵阵。
最近的地铁站要走两公里,她伸手接雨,想起自己的伞留在车里,只能打车。
所幸司机就在附近,她没有等太久,否则被秋末的细雨浇十几分钟,她第二天就不用上班了。
老板也是会被扣全勤的。
车厢里有股令人头脑晕眩的皮革味,熏得人头脑发昏,跟刚才柔软舒适又宽阔的迈巴赫接驳车里的空间比起来,她坠入一种不真实的割裂之中。
陈颂宜从包里掏出耳机戴上,司机驱车离开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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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丝在车灯之下缠成密密麻麻的线,司机洪叔回头问:“Rynn,要追吗?”
白色的新能源绿牌车消失在转弯处,沈毓淮回眸,掌心摩挲着伞柄,说:“去云苑。”
洪叔迟疑了一下:“您回来的突然,那边的房子估计还没有打扫干净。”
洪叔也就是象征性地劝说一句,现如今没人敢拿他的主意。
他周身气压很低,不说话,洪叔就按照他原来的命令执行。
车子顺着主路开出去,沈毓淮看着窗外朦胧的烟雨,对洪叔说:“算了,回秋水山庄。”
秋水山庄是一家坐落在明湖畔的临湖酒店,沿路可以一直通往茶山山顶,有一座求姻缘很有名的寺庙法喜寺。
陈颂宜以前拉着他去过几次。
其实他不信这个,她说好的信,不好的就不信。
大约贵在当时两个人心诚,好像真的就能感动神灵。
至于后来怎么走到今天这样分道扬镳,倒也不是没有过预兆。
分手的前一个月,他要回美国前,陈颂宜拉着他再度进了这座寺庙,有位大师说他们没有缘分。
她仰头问他:“你信吗?”
他说不信。
她当时的反应太过于模糊,以至于沈毓淮事后觉得这是一场预谋的分手,又不如他想象的那样,演成一出盛大的戏剧。
如果她愿意给剧本,他还能配合表演。
但她连剧本都懒得给。
印象里仿佛只有深夜的一通电话,他那里是新泽西的凌晨。
分手是秋天,吴会下了雨,新泽西的深远高空万里无云:“沈毓淮,我们分手吧。”
他说好。
再怎么说,都是她先松手的。
而他向来不是吃回头草的人。
她凭什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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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雾暗云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