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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制作 第11章 入乡随俗(4)

作者:枕歌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5-13 22:19:39 来源:文学城

吉普车沿着山路一直往上,盘山公路崎岖蜿蜒,这种路况下,陆行之却开得很稳,几乎没有发生一次颠簸。

将近两个小时后,陆行之把车停在了山顶的一处大平台上,拿起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发现才三点多还不到四点,距离日落时间还有将近两个小时,在这段时间里面,他觉得需要做点其他事情来打发时间。

林予安推门下车,不经意抬头瞧了一眼,日头高悬,阳光灼烈,晒得他微微眯起了眼。他抬起手掌挡在额头处,嘴里嘟哝了一句:“是不是来太早了?”

话音落下之际,突然头上落下一个轻微的力量,陆行之的声音同时在身后响了起来:“有点晒,把帽子戴上吧。”

林予安眼皮一抬,瞧见一圈编织样式的帽檐,好奇地将帽子取下来看了两眼,有些意外地轻笑了一声:“是草帽啊……”

“车上只有这种帽子,您将就一下。”陆行之的声音总是很平稳,就算是解释也是不急不缓,让人根本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如果还是觉得太晒,就去那边的树荫下面坐一会儿。”

林予安摇了摇头,将草帽重新戴回了头上,看陆行之手里拿着设备,疑惑问道:“你打算去做什么?”

陆行之微微侧着头,目光深远地看向沐浴在阳光下黛青色的群山,缓慢开口回道:“……录点东西。”

顺着陆行之的视线,林予安向远处看了过去,突然眼前一亮,有些意外道:“这里好像在你作品里面出现过对吗?”

闻言,陆行之瞳孔微张,不禁有些意外。他转过头,视线落在林予安的侧颊,那流畅的下颚角悬着汗珠,在日光的折射下,泛出晶莹的珠光。这样一张足够让人一眼沦陷的脸,像是突然闯进山林的精灵,与这个山野格格不入。

“干嘛用那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我,我既然亲自来找你,就说明我事先看过你的作品,不然我大费周章跟你跑来跑去是觉得好玩儿吗?”

闻言,陆行之眼睛睁得更大了:“您有关注我吗?”

“对啊,不过我用的小号,你应该不知道是哪个账号,总而言之,你这几年的作品我都一直关注着的,虽然作品不多,但看得出来你是费了心思去采风、演奏、录制、剪辑这些……”

听他这么一解释,陆行之心想也是,要是大名鼎鼎的当红流量巨星林予安用大号关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UP主,“鹿鸣闻野”这个账号恐怕早就火出大气层了。

“这里风景不错,你要不要带我走走?”林予安收回望向远山的目光,转头看向陆行之,“你不是说你要拍点东西吗,我可以跟着一起去吧?”

陆行之在林予安望向他的时候,有些尴尬地别过头去,咽了咽喉说:“您不怕热吗?”

这个时间段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虽然山林间时不时有山风掠过,但顶着炎炎烈日徒步在山林间行走,不可避免会起一身汗。陆行之觉得像林予安那样的人,应该会讨厌自己身上出一身臭汗,所以刚才才会让他去树荫下待着。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林予安听到陆行之这个担忧时露出了一脸的震惊:“你到底是怎么看我的,我看上去有那么矫情吗?……又是给我戴草帽,又是让我去树荫下待着,现在又担心我怕热……在大众眼里,我是不是柔弱不能自理的没长大的孩子啊,拜托,我都二十八岁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毕竟您的脸很——”“重要”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被林予安打断:“好了好了……你别说了,带路吧!”

林予安可不想继续听陆行之那些莫名的担忧和关心,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才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以前为了保持形象,身边的人总是会让他做好保养,但实际上林予安自己最讨厌的就是护肤和化妆,很多时候在家里,洗完脸后连爽肤水都懒得擦,毛巾一抹就能出门那种。

不过他倒是称得上天生丽质,就算这么粗糙地生活,皮肤也依旧好到让人误以为他私下在他那张脸上砸了大把真金白银。

陆行之没有继续说什么,将设备背在肩上,转身走在了前面。林予安见状,跟在他身后往树林里面走了去。

山林间清爽的风时而吹起,泥土混着野花青草的香味灌进肺腑,倒是一番不错的享受。

一路上,陆行之走一会儿听一会儿,看到一些好的风景就会拿出摄像机录下来,林予安就安静跟在他身后,跟随他一起在树林里面走走停停,不知走了多久,突然一片茂密的蓝白相间的鸢尾花闯入视线,林予安和陆行之不约而同停了下来。

入眼是一个斜坡,坡上长满了大片大片的鸢尾,蓝白相间的花朵渐次铺叠在一起,林间风过,叶片连带着花瓣摇曳而起,这个场景唤醒了林予安久远的记忆。

他突然低声道:“我的出道曲你知道是什么吗?”

“鸢尾摇曳的夏天。”陆行之几乎是脱口而出,“……很好听的一首歌。”

“那首歌也是因为见了这样的场景后写出来了的。”林予安看着眼前的蓝白色鸢尾,眸光微闪,眼底浮现一抹复杂的神色,愣在那里像是在思考着什么,好一会儿才接着说:“但我现在看着这些,却什么灵感也没有了……”

“若宿命的相遇是破碎的开端,就放手任风雨吹灭支离破碎的痴缠,摇摇欲坠的蓝白色花瓣,终不过一场易逝的爱恋……”

陆行之缓慢念出了《鸢尾摇曳的夏天》的经典歌词,然后有些疑惑道:“我以前一直不太明白歌词的意思,直到我在一个下雨天在这里看到被雨打湿后的鸢尾花瓣,便瞬间了然了。”

“蓝色鸢尾的花语是破碎的激情,易逝的美丽。”林予安说完觉得实在肉麻,摩挲了一下双臂,摇了摇头,“十几岁的年纪总是有些多愁善感,写得东西总是脱离不了情啊爱的,现在是一点这样的心绪都没有了。”

“为什么?”陆行之不解问道。

林予安听他这么一问,不禁噗嗤一笑:“为什么?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没谈过恋爱啊……为赋新愁强说愁这种事情,怎么都像是自欺欺人。”

“……”这个答案,实在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陆行之不知作何回应,张了张嘴,不知道自己现在是该安慰还是转换一下话题,思来想去愣在那里好一会儿都没出声。

林予安见状赶紧给自己找补道:“当然这不是因为我不受欢迎,而是因为我太受欢迎了,大半夜敲我酒店门想跟我睡的人那可太多了,但我不喜欢那种有利可图的身体关系,那些潜规则我也瞧不上,也不想去碰。因为我父母都是大学老师,我从小受的教育都是要做一个正直且对社会有用的人。另一方面,我平时没什么时间去接触圈外的人,去相亲的话又担心对方会介意我的艺人身份,所以自然而然就变成这样了……虽然我也很想谈个恋爱什么的,但又觉得麻烦……”

“一次都没有过吗?”陆行之好奇道,“……喜欢上谁这种事情?”

“你干嘛这么关心我的情感生活?”林予安眼带笑意看着陆行之,意外发现,在问出刚才那个问题后,他的脸似乎有些微微泛红,但林予安觉得他可能是热的,于是关心了一句:“你很热吗?要不要休息一会儿?”

陆行之摇头说:“没有,我不热。”

他只是莫名有些心跳加速罢了。

虽然刚才说着看着眼前的鸢尾盛放的山坡没有任何灵感冒出来,但身处这样的怡人风景下,林予安还是有感而发,口中断断续续哼出了一些旋律来。

声音虽小,但还是顺着山风飘进了陆行之的耳朵,于是他不动声色地将收音设备打开,将那些断断续续的旋律录了进去。

陆行之的举动不可能逃得过林予安的眼睛,但他并不介意:“不用那么偷偷摸摸,你要是想用在你的作品里面,我不收你版权费,也不会告你侵权的。”

陆行之摁下录音设备的暂停键,称赞道:“刚才那个很好听,是没有发布过的作品吗?”

“是吗,谢谢夸奖。”但下一秒,林予安就摇头道:“不过那不是以前的作品,只是刚才突然想到的……”

“可您不是说没有灵感吗?”

林予安不禁一笑:“所谓灵感,难道不就是突然冒出来的东西吗?”

“……”

他说得很对,陆行之抓了抓后脑勺,尴尬地笑了笑。

“时间差不多了吧,我们是不是该往回走了,不然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就拍不到落日了。”林予安举着手机晃了晃,“快五点半了。”

五月的日落会在傍晚六点左右来临,那一刻,世间万物都将为之黯然失色。

陆行之带着林予安原路返回,到达山巅那个大平台的时候,远处群山周围的云层被染成了一片金黄,陆行之赶紧从车里将脚架拿出来将摄像机架上,将黄昏之际夕阳惊艳世人的落幕尽数录制下来。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在夕阳尽数没入山头的那一瞬间,林予安再一次有感而发,低声念出了杜甫的《望岳》中的句子。

陆行之惊讶地转头望向立在那里的林予安,余晖笼罩在他的身上,那一刻,他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和大众眼里所熟知的那个顶流巨星林予安是不一样的存在。

他才华横溢年少成名,天之骄子名誉加身,纵使如此,他那毋庸置疑的美貌依旧不容忽视。

他静静站在那里的时候,宛若一副色彩温暖的油画,好看到让人根本移不开眼睛。

陆行之的心跳变得更快了,不听使唤一样撞击着心壁,一下,一下,一下……急促的节奏,交织出混乱的情愫。

昨天晚上,在谈到林予安的时候,陆行之对于洲撒了谎。

他对林予安并非没有兴趣,而是有着克制而不为人知的仰慕。十三岁第一次听见林予安的歌时,就被他的歌声深深打动,也是因为林予安,陆行之萌发了对音乐的兴趣。

甚至后来,林予安曾是他孤身一人去到北都当练习生的唯一理由。

十八岁的陆行之,一身行囊,孤身北上,怀揣着终有一天能够和他仰慕的人一同站在舞台上的愿望,在那年大雪纷飞的冬季,成为了新悦娱乐的练习生。

如果没有那件事情的发生,或许,他已经实现了这个愿望。但现在的他,早已抛弃了那个念想。

十八岁时有了愿望,二十岁断了念想,三年后,这个人猝不及防跑到他面前朝着自己伸出了手,他却克制地没有伸手握住他。

抛开他并非狂热粉丝这一点,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成长。

年少时的恣意潇洒终归不可免俗地沦为了无足轻重、不值一提且不愿回顾的黯淡过往。

十八岁的一腔孤勇终不过一身风霜落下帷幕。

现在的陆行之,不想和娱乐圈牵扯一丝一毫的关系。

是谁在榜,收藏不涨(啊,是我!榜单之耻就是我!捂脸……)

林予安就是那种长得很美貌的类型,陆行之就不同了,他是那种充满男性荷尔蒙帅气的类型。

陆行之对林予安的情感现在还只是视为偶像那种哈。

现在只是是粉丝心态,如果不是因为是粉丝,根本不可能给他机会留在云雾乡。可能早就把他轰走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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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入乡随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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