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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听,星河之上的长风 第2章 喜欢

作者:汀旋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15 17:36:03 来源:文学城

到了花市后,莱斯冥瑞才明白自己想要找到桔梗根本没这么容易。

他上一次来花市还是好几年前白倾落带他来的,那时候来,卖花的商人都会把花分类摆放,包装的很漂亮,回家可以直接用花瓶接着从包装袋里滑下去的肥沃泥土,把花种进去,再定时浇水除草就可以。

而现在的花市,商人们好像是达成一致,把所有花都归到一起摆成一条阵,肉眼可见有几百米长,色彩错综复杂,惹得人眼花缭乱。

莱斯冥瑞很不理解这种摆放方式,他用手扶着脑袋叹气,长风吹过时银白色的长发随风飘起,刘海吹到眼睛边,发丝戳疼了他的眼球。

他揉揉眼睛,抱怨道:“我现在真的很渴望回到小时候。”

赛亚克努没理他,一个人定在原地观察了会儿,然后牵着他的手走了十几米去找了一个头发颜色黑白相间的商人,问桔梗花在什么地方。

商人伸手指向离他们不远处,说:“你们去那儿看看,我记得好像是在那儿,如果不在那儿的话你们就去最边上看看。”

莱斯冥瑞看了眼这足足长几百米的花海,内心顿感无可奈何。

他的耐心不是很好,不管去哪只要让他等谁谁谁他就会骂骂咧咧的,更别说从这些花里找到几株桔梗了。

但赛亚克努和他性格相反,不轻不重地打了一下他的肩膀,松开牵着的手:“走吧,慢慢找,总会找到的。”

慢慢找,总会找到的。

那天两人早早的就找到了桔梗花,却并没有早点回去。

莱斯冥瑞带着赛亚克努去隔壁公园飙车玩,赛亚克努不感兴趣甩手就走,被莱斯冥瑞拽回来后,又被带着跑去买糖。

莱斯冥瑞甚至将买来的糖用包装纸包装的很精致,光看卖相就可以提高几个价格。

赛亚克努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眼神不断往包装纸上瞟:“你不是不爱吃糖吗?买它来做什么?”

莱斯冥瑞身上没有口袋,左手拿糖右手拿花,看上去像是要去找哪个人表白一样。

他说:“我虽然不爱吃,但我母亲爱吃啊,她最喜欢吃糖了,真的,这里面什么口味都有,你要不要尝尝?”

看着莱斯冥瑞递过来的那颗浅紫色的软糖,赛亚克努有些呆愣。

他小时候喜欢吃糖,但现在不喜欢了。

于是他推了推莱斯冥瑞的手,说道:“我不吃,你自己留着吧。”

莱斯冥瑞:“……哦,那我吃了啊,就拿出来了两三颗……”

等到他们玩够了回水晶宫,白昼已经逐渐被黑夜吞噬。

莱斯冥瑞是个要面子的人,他并没有直接去找白倾落当面道歉,而是一个人趁着天黑悄悄到后花园把桔梗给种好,再从客厅潜入到白倾落的房间,把一大包糖果悄咪咪地放在床头后就赶紧跑了出去。

赛亚克努在水晶宫的门口靠着等他,左右脚交叉,右脚一直在地上点。莱斯冥瑞从后面蹦出来的同时还拍了他的肩膀,在他回头的时候做出个“嘘”的手势。

黑夜下的水晶宫并没有黑到什么都看不清的地步,况且这个点极有可能还有人没睡,明明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再走出来,结果他们两个整这么一出,倒像是从某个地方来这做贼的。

赛亚克努拧紧眉头:“其实没必要这么夸张。”

“不,”莱斯冥瑞摇头,又很坚定地点头,“很有必要,非常有必要。”

赛亚克努:“怎么就有必要了,这不是你自己家吗?”

莱斯冥瑞叹了口气,脸上的表情如同受了无数次挫折一样沧桑。

他给出的理由是:“主要是怕我母亲发现我这么晚了还在外面游荡才偷摸的,要是被人发现了,别说我了,连你都要一起挨骂。我还可以和我母亲开玩笑几句混过去,那你怎么办?照叔叔阿姨那脾气,不得把你皮都扯下来啊?”

听莱斯冥瑞这么一说,赛亚克努知道,是自己肤浅了。

他没想到那一层去,只想到了这样整有点小题大做。

看他呆在原地,莱斯冥瑞歪头去看他的眼睛,用手在他面前晃了好几下:“喂?喂?你没事吧?”

“嗯?”

赛亚克努的瞳孔聚焦,和莱斯冥瑞对视上。

“……哦,我没事。”

“行,那赶紧走吧,回去睡觉了。”

说完莱斯冥瑞牵起赛亚克努的手,跟做小偷一样弯着腰,一路上避开路过的人,这边看一下那边瞅一下,十几分钟后终于安全回到了房间。

莱斯冥瑞站在赛亚克努房间门外说:“早点睡啊,明天见。”

“知道了,明天见。”

感应门合拢的那瞬间发出一声闷响,赛亚克努盯着上面绿色的条纹看了很久,在那儿站到感觉有点冷才去浴室洗了把热水脸。

床很舒适,但他睡不着。

这是他失眠的第三天。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从上个月起就一直睡眠不好,一开始还能勉强睡个五六小时,慢慢的,连睡四个小时都成了一种奢求。

他不能就这样在床上躺着什么都不做,他想,他得做些什么。

他从床底下的储物柜里拉出抽屉,在贴着边缘的最里面摸出一本黑皮笔记本,外面什么字都没写,因为普通黑笔在上面不显色。

书翻到不知道第几页,他在空白的地方写道:

这是我认识莱斯冥瑞的第十个月零五天。

我很羡慕莱斯冥瑞,虽然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这么想过,虽然离第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好久,但我依旧忍不住羡慕他。

昨晚我把我的心事讲给他听,他告诉我不用刻意去讨好别人,无论是哪一种性格,都是人与生俱来的宝物。

我不太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性格真的是一种宝物吗?为什么我从来不喜欢我的性格?或者说是因为我没有发现自己性格的好处,所以说喜欢不起来?

莱斯冥瑞像一颗会散发光亮的恒星一样,整个人温暖又搞笑,尽管有的时候调皮了些,但他还是一个很好的人,无论走到哪儿都有人喜欢。

喜欢他的那群人里,一定也包括我。

写到此处,赛亚克努顿住笔,沉默了半分多种。

他想把喜欢改成羡慕,或是欣赏。

想了许久,他在右下角写上日期,把书合上,又让那些文字藏进了常年孤零零的抽屉里。

带着“算了,不改了,就这样吧,反正也是给自己看的,别人又不知道”的心情,赛亚克努重新合上双眼,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的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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