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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 第9章 第 9 章

作者:一鹿好运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6-09 09:44:55 来源:文学城

次日,赵云昌问斩。埋于乱葬岗附近,坟堆矮矮不到膝盖,木碑一片,用毛笔潦草写就。也不知道将来是木碑先碎还是毛笔字迹先褪。

沈云安到赵云昌蜗居的陋室,背了三箱书出来,坐他坟头前开始烧书。

“经史子集还是不烧了,虽然我也有,但是卖旧书也能值点钱。书里有没有银票一类的?我先翻翻。”翻了一会儿,还把书扬起来甩了甩,“啧啧,真穷。毛都没有一根。”

“山川游记?这个可以留着自己看看。”

“耶?日记!看不看?不太好吧?正常老头谁写日记啊?算了,还是别看了,人虽然死了,但是看别人日记不道德。”

不过也怕日记里夹了银票,哪怕十两一张的小银票呢!那也是钱呐。

照样甩了甩,然则,没有银票,倒是一张纸轻飘飘落下来,跌进了草叶里。

用的朱砂墨,字字鲜红。沈云安无意识的一眼看去,字入眼帘——

吾与周不瘟相识于书院,周不瘟苦寒出身,食不果腹衣难蔽体。吾资他学业,助他温饱,日久心欢,于合欢花树下定情三生。

虽恩爱避与人前,但人后情意缠绵。及至秋试前夕,他言读书苦闷,欲求吾同他欢好,吾不忍他心神紧绷,遂应。

再至秋试,病骨支离,黯然下场,名落孙山。

周不瘟榜上有名,与吾日行日远,终至分道扬镳。

而今想来,考试在即,一夜荒唐不省人事,且秋日霜寒露重,醒来之时紧闭之窗扉却开大半,必是有人有意为之。

想来皆是错,瞎眼蒙心,自作孽不可活也。

苦我父母家人,皆丧他手。自此郁结在心,屡试不第,遂广结书生兴事,妄成声名远播之大儒,经察举以步朝堂,以权辖权,公报私仇。然,奢望也。

周不瘟已有觉察,吾既不功成,则命将休矣。

大仇难报,吾甚不甘、不甘、不甘……

沈云安手一抖,纸差点没扯烂了。

“这这这……啧啧啧!”

好一桩阴私勾当!

“我没看见,我什么都不知道。”沈云安把纸和日记全扔火里。时不时拿棍子捅一捅,好让火燃烧得更顺畅。

秀才试要重考,他现在还是个童生呢。那周不瘟好歹是秀才出身,且在学政身边充当幕僚多年,有权有势,他便是知道这门阴私恶臭,又能拿周不瘟如何?他连当他面唾他两口都不可能。

再说了,这事不关他的事儿。

管周不瘟是凤凰男,还是软饭男,还是芝麻馅儿汤圆,统统都与他沈云安无关。

“闲事莫管,长命百岁。”沈云安唏嘘一声,继续翻其他的书。而后,翻到一卷纸,还是嵌在牛皮里的,这大概率是为了防水。

解开带子,扯了来看。

顿时眼睛瞪圆了。

是舆图。

好生细致!

就连一条乡村小河沟都跃然在纸,标记清楚。

这赵云昌,有些本事啊。

看了一会儿,沈云安把舆图卷起来,送到火堆上。刚送过去手就收了回来,如此几次,叹息一声,往袖子里一揣。

这舆图能称得上是瑰宝。可是,要叫别人知道了,是要掉脑袋的。除了圣上以外,谁敢收藏这么细致的舆图,你想干什么?是不是要造反?敢造反,哼哼,弄死你!

沈云安实在舍不得。

赵云昌四十多岁,这舆图不知道花费了他多少年功夫。可能从十来岁开始,每路过一个地方,都做了仔细堪舆。几十年的辛酸血汗都在这里了,如果付之一炬,沈云安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你将这样珍贵的东西留给我,来日若是钱权在握,我再来为你迁坟立碑。”

沈云安上了一炷香之后,坐在旁边看着舆图,直到香和火堆连火星子都熄灭了,他才捧了几捧湿土,又压了压,方拿起剩下的半箱书,离开了。

人才走进衙门,迎面就碰上了周不瘟。

周不瘟脸上挂着笑容,眼神却格外锐利,给他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当面开口就问:“听说你去给赵云昌收敛遗物了?”

沈云安连忙把箱子放下,毕恭毕敬拱手说道:“也是阴差阳错,昨日傍晚去牢里探一探朋友,看这老头虽然罪有应得,但老迈无力,实在孱弱,有些可怜,便舍他一顿饭吃。他为了答谢我那一顿饭,说是将书留给我。”

“哦?是些什么书?”周不瘟的眼神有些阴暗了,似乎要将沈云安整个人拆穿了看似的。

沈云安面色毫无变化一派平静,“我也未曾仔细看,不过这种人就算写了几本书,也都是造谣生事罢了。我去清理这些书,主要是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夹一些银票。”说着有些懊恼喟叹:“哪里知道他穷成这样,我算是什么都没翻到。就全扔火堆里给他烧下去了。”

然后打开箱子,“还剩下一些经史子集,拿去卖二手书,倒能换上些许银两,我便扛回来了。”

周不瘟抻了脖子,看向箱子里面的书,果真只是一些经史子集。

“便没有什么别的夹带?”

“甩了甩没甩出银票,随手便扔火堆里了,不晓得有没有夹带。若是有的话,应该能甩出来才对。”

“当真没有?”

沈云安心中有些恼火,面上却不敢跟这人翻脸,“周先生莫非想找些什么?”

周不瘟这时才收了脖子回去,脸上重新挂上掩饰般的笑容,“没有没有。只是多嘴问上几句罢了。时间不早了,今日你在值房帮着帐房先生誊抄这个季度税务,辛苦了。早点回去歇着吧。”

沈云安恭恭敬敬的告辞。

周不瘟看沈云安扛着半箱子书,还走的虎虎生风,眉头不由的皱了皱。

这厮身上虽然有些书卷气,但是行事作风颇有些像个武夫。不觉间就让人觉得粗鄙。

沈云安不知道周不瘟在身后腹诽他,倘若知道,定然觉得晦气极了。

什么玩意儿!

畜生一般龌龊的人,倒也能心高气傲瞧不上别人。当真是泥猪不照镜子!

回房间不久之后,厨房的大叔又端饭过来了。今天晚上的饭菜比昨日的还要丰盛一些,辣椒炒苦瓜里还放了几片肉片,真是难得。

甚至还搭了一碗汤,虽然只是刷锅水上飘了些葱花,但是聊胜于无。

白天要忙于公务,晚上便要苦读,否则一月之后再次秋试,只怕会名落孙山。届时这书吏员,做得做不得,还要两说。

打铁还需自身硬,沈云安吃完饭之后继续点灯熬蜡。

到凌晨了,又写了半回《霸道官人的金丝雀》,才掀了被子上床入睡。

学政大人不爱看,那是学政大人的问题。

这书能供他温饱、供他读书,便说明它有足够的市场价值。岂能半途而废?

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写书写着写着半路中彩票/拆迁/继承大笔素未谋面亲人的遗产,然后撂笔不写的作者,可恶是真可恶(他羡慕他不说)。

身体过于疲惫,本来应该睡得十分香沉,然而,睡着睡着,只觉得梦境混沌。有水声于石洞之中滴滴答答,有模糊一片的黑影匍匐在胸膛上,湿润紧热,黏腻痴缠,像是陷入了沼泽,还无法自救,越陷越深……

到了次日醒过来,大腿边一片湿滑,有些地方已经干涸,留下米粥风干一般的斑壳。

沈云安不由的揉了揉自己的头,深感无力。

随手推开窗,清晨冷风吹进来,他只觉得舒爽。

那人长什么模样?

是个什么样的性子?

好不好相与?

喜欢些什么?

厌恶些什么?

……他一概不知。

只是不管如何,他觉得自个儿应该去瞧瞧。

又过了足足三日,高瑞出来了,康无庸也出来了,前后脚的事儿。

沈云安在衙门口过去几丈的距离,对高瑞说:“你快回客栈收拾收拾,好好睡一觉,明日便可用功读书了。既然这一次你能榜上有名,那下一次也必然高中。且放宽心,不要焦心忧虑。”

“我承蒙学政大人错爱,在衙门里吃喝不愁,如今手上有些银两,而且先借给你,日后你手头宽裕了再还我。”

高瑞眼含热泪,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沈云安,这些时日多亏了沈云安常来看他,而且让牢卒关照,虽然牢房阴暗潮湿,臭气熏天,蟑螂老鼠犹如纨绔子弟横街霸市,但是能够吃饱,就是幸事。

他又怎能不知云安给他的这些银两必然是不用他还的,他说的话只是为了让自己安心罢了。能与这种人结为好友,当真是三生有幸。

高瑞:“云安你且放心,我一定不因牢狱之灾而有损意气,待我回到客栈,一定刻苦读书,一月之后定然和云安你再次上榜。”

沈云安点点头,刚打算要把高瑞送回客栈去,身后突然传来响亮的叫喊声:“哥!亲哥!干爹!义父——莫走!等等我啊!”

沈云安和高瑞一同往后看去,只看到一个小胖子吭哧吭哧的跑过来,气喘连连,在他们面前扶腰站定,不是康无庸又是谁?

“你也出来了?”

“那是!别看我长得痴肥,我锦绣在心中,舞弊这种事情,我不屑为之。”

简而言之,就是他有真才实学!

沈云安和高瑞看着康无庸一言难尽,这时候沈云安与他说道:“既然出来了,那就赶快回家吧,别让你父母担心。”

“诶,不让不让,待会我便回去。”说着十分慎重的拱手鞠躬,给沈云安行了大礼,沈云安连忙将人扶住,“你这是做什么?”

“沈大哥你大恩大德,小弟没齿难忘,将来有用得着小弟的地方,小弟绝不推辞,愿为大哥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沈云安:“……”他不将这事儿当真,只觉得康无庸人品不坏。伸手将他头上的一根稻草摘了下来,语气中稍微带了三分关切:“快回吧,回吧,免得你老父母在家生生煎熬。”

康无庸一拱手抬脚便要走,又转了半个身子回来,眼神殷切看向高瑞:“高大哥,若是不介意,不如随我一同归家,一月之后我们再联袂入考场,如何?”

高瑞下意识的摇头拒绝,“不必了。你我同受牢狱之灾,不过是命运使然,我也未曾照顾你几分,实在不必记挂于心。你我之间门第不同,我若去了你家,将来同朝为官,若你我因私情而相交甚笃,届时则于国情无益。”

康无庸身上穿的衣服,乃是丝绸,上面的刺绣更是精美绝伦,可见他家富贵。他一个贫寒子弟,去了他家,由他家照顾衣食住行,将来若是同朝为官,对方作奸犯科,他难免会顾及情谊,到时该如何收场?

毕竟,他毕生所想,入朝为官,是想当一御史,廉洁奉公,肃清朝野。

康无庸听完之后明白了高瑞的想法,却开口说道:“高大哥,你若是真不想同我们家有任何牵扯,今日就该答应了我去,你在牢中照顾我数日,出牢房之后,该由我来招待你一些时日,否则总归是我亏欠于你。你若是去了我家,将来才好两不相欠。”

“锦绣添花之意难抵雪中送炭之情,高大哥,你说我说的对不对?”说着便笑着看向沈云安,“要不是沈大哥你在衙门当差理事,我一定要邀请你来我家,出入一起,寸步不离。”

沈云安被他说的肉麻,连连摆手,“我出来够久了,也不知道上峰会不会找我,去还是不去,你们俩商量吧,我这边先走一步。”

他也不等两人挽留,转身速速离开。

一边走一边想:【康无庸是个会做人的,想必家中应该是有人经商,所以学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倒是不能以貌取人小觑人家了。毕竟,我可没那么厚的脸皮,喊别人爸爸都能喊得如此干脆利落。】

人到了衙门口,扭头看去,也不知道他俩是怎么商量的,又是怎么推脱的,总之,康无庸死死拽着高瑞的袖子,抱着他的胳膊,将人往前拖着走。

康无庸肥胖,高瑞清瘦,像是一个放大版的铅球拽着一朵蒲公英,场面滑稽又好笑。

就在这时候,一辆华贵的马车行驶过来,在康无庸前面停下,下来两衣着华贵的夫妇,两位老人家眼含热泪激动不已,抱着康无庸声泪俱下,不知说些什么。没一会儿,高瑞就被三个人一起拖上马车,他是无论如何也挣扎不掉了。

沈云安看的啼笑皆非,等到马车远去了,他才一拍自己的荷包,里边只有几十枚铜钱了。

沈云安:“……”

钱!

他的钱!

既然去了他们府上,吃喝不愁了,便把他的钱还来呀!

穷秀才富举人,如今他还只是一个童生,道阻且长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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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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