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月色皎洁,沿着金辉影城一路向东走,便是一条烟火人间的小街。
顾以安用余光偷偷地看白晗,这个人身着黑色丝质衬衫,领口微敞,露出性感的锁骨。
“白总,你是不是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顾以安打笑着问。
“第一次来。”白晗如实回答。
顾以安微眯着双眼,嘴角弯弯:“那我还真是荣幸,你把你的第一次给了我。”
白晗:“……”
这句话怎么听怎么怪。
顾以安看着白晗一身拘束的样儿,不禁偷偷地笑。
果真,像他这般出身不凡的矜贵少爷,出入的必定都是高档商所,这种小地方,他并无踏足,自然有些迷茫。
顾以安带白晗来到一个稍微安静点的烤肉店,人不算多。
他熟稔地点好了一些菜,要了两瓶冰橘子汁。
周围有小孩乱跑乱叫,也有一些人谈天说地,更远处便是一街溜子卖吃的。
盛夏的晚风拂面而来,舒爽至极。顾以安忍不住又望向白晗,恰好白晗的目光也对上他。
白晗突然站起,凑近他,精瘦的手腕在他耳边拂过。
顾以安的鼻尖几乎在他的胸前蹭着,一股芳香,直直地浸入心肺。
“你头上有根草。”白晗笑笑说。
“呃——”顾以安反应过来,他马上又转换了腔调,“唉,白总,我还以为你要对我那啥呢。”
白晗:“……”
听他这话,怎么好像还有些可惜。
烤肉端上来之后,两个人静默地吃了起来。
顾以安注意到,白晗只吃了一点,橘子汁倒是喝完了。
顾以安问:“不好吃吗?”
白晗:“还行,不过我晚上一般不吃东西。”
顾以安:“那你为了我,破例了?”
白晗笑:“算不得破例,只是小事。”
顾以安想起上次金龙奖,周瑾风约他一起吃饭他不吃,也是用这个理由。
但是今天,却心情很好地和自己坐在一起吃饭聊天。
所以,他总结出,他顾以安还是很有魅力的!
顾以安简单地吃了三串肉之后,也不想吃。于是他提议两个人一起散散步,白晗欣然同意。
路上,顾以安故意放慢脚步,他注视白晗的背影,颀长,宽肩窄腰,步态从容。
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涌上心尖。
胃里有饭,会饱。
人有爱恋,会开心。
不过他也没忘了干正事,他紧急呼叫出系统七七,这么一个大好的和白晗单独相处的机会,他绝不能白白浪费了。
系统七七眯眼:【老大,找我干啥?】
顾以安真是恨铁不成钢:“大姐,你们系统也要睡觉吗,喊你半天不答应!!!”
七七:【你这不是废话吗,你们人类难道七七八十一天都在工作啊?!】
顾以安没时间跟它瞎掰扯,内心焦急:“上次的道具还在吧?”
系统七七:【哇偶,老大你好敬业啊!】
顾以安皮笑肉不笑:“别吹彩虹屁了,等会儿听我指挥,看我眼色行事!”
系统七七大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OK”手势。
白晗转过身,等落后一大截的顾以安。
“刚刚鞋带松了,哈哈哈。”顾以安着急忙慌地找了个理由。
前方是一条宁静而宽阔的公路,顾以安径直向前走去,百米处有一片空地,位置高而开阔,俯视而下,便是众生万象。
忽而,远处一声响亮的烟花声响起。
一簇又一簇,此起彼伏的烟花直冲云霄,绚烂绽开。
顾以安观察到白晗被吸引了,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烟花。
他趁势问道:“白总,你喜欢看烟花吗?”
白晗扭头,盯着他,目光沉沉:“顾先生,你喜欢吗?”
顾以安理所当然地语气回道:“当然喜欢!烟花多好看!只不过——”
白晗问:“只不过什么?”
顾以安靠近白晗,凑在他耳边,温热的气息扑在他的耳边:
“只不过,没有你好看。”
说话这句骚话之后,顾以安算是尴尬得面红耳赤,好在他脸皮厚,表现得也稳如老狗,不慌不乱。
白晗好像习惯了他这般的撩骚,倒是很镇定,只是笑着不说话。
顾以安在脑海里急突突地比划什么。
突然一阵风吹过来,漫天的玫瑰花瓣,从天而降,散落在顾以安和白晗身上。
顾以安:“………………”
七七:【老大,这浪不浪漫!】
顾以安起了一丝难以遏制的杀心:“浪漫个鬼啊,我叫你给我变出一束玫瑰花,你这是在干嘛,跟我玩尬的是吧!?!”
七七噘嘴:【哼,老大,反正我任务完成了,我要充能了,先走一步,拜拜了您!】
顾以安只能装作若无其事:“哈哈哈,这玫瑰花估计从哪个花园里飘过来的,还真香!”
白晗手里握住一片玫瑰花瓣,月色下,殷红的花朵衬托他的洁白的手更加美丽。
他将花瓣轻轻放在顾以安的手上,漆黑的眼眸,沉静若水:“谢谢你,顾先生,不过,玫瑰和你很配。”
顾以安那一刻的世界,好似失聪,静得可怕。
抬眼间,合眸处,唯独他的身影,永远停留在初见动心的樱花树下。
-
一辆时尚拉风的保时捷嚣张地停在傅家公馆前。
从车里走下来一个女人,她脚踩细长红色艳丽高跟鞋,身形丰满,却又有一种逼人的窈窕之态。
女人是傅朝的母亲金书书,她一头大波浪卷的头发肆意张扬,精致的妆容,使得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不少。
林易恭敬地迎了出来,为她撑伞遮阳。
“他,怎么样,好点没?”金书书边走路边问。
林易:“他在休息。”
金书书没好气地用眼神剜了一眼林易:“哼!”
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倒是很忠诚!但,却让金书书愤怒。
薛玉尘离开北都的事闹得北都市富人圈里沸沸扬扬,惹得一众人人心惶惶,好似失去了一位神医,她们的天都要塌了。
金书书也是这些人的一位,她知道是傅朝把薛玉尘赶走的。
不过她并不是兴师问罪,而是担心傅朝的身体健康。
儿子和神医,孰轻孰重,她还是拎得清的。
她必须重新找个好医生。
金书书直接来到傅朝的房间,看见他还在昏睡。
昏迷了一年,醒来时,人,瘦弱枯槁,摇摇晃晃,好像下一秒,死神就要将他的灵魂盗走。
一年的漫长时间,无数次的求佛祈福,伤心悲苦把她这个母亲的头发都要熬白了。
金书书坐在床边,手握住傅朝的瘦到脱相的手,冰凉刺骨,没有人的一点热气。
“妈。”傅朝艰难地睁开眼眸,挣扎着坐起,疯长的头发肆意蔓延,快要遮住他的脸。
傅朝拿起床头边的白色粉末,塞进嘴里,边喘气边吞咽,直到脸色泛红,眼尾发酸。
金书书生气地瞪向一旁站着的林易:“你怎么又给少爷吃这种东西?!!”
傅朝半坐,林易为他披上外套。
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极黑的眸子露出阴沉的光:“妈,以后他只会听我的话。”
金书书气得把药袋撕烂扯烂,她挽起傅朝的胳膊,上面果真又新添了无数细密的针孔。
她好像大海里随浪浮沉的坍塌的船,再来一下风浪,她就要碎得体无完肤。
“小朝,你就不能为了你的母亲活下来吗?”金书书脸色颓唐,无力地坐在床沿,大波浪的头发随着身体颤抖而起伏。
她站起,看着傅朝,眼泪打转:“小朝,一年了,你得接受事实,白楚之那个人已经死了!”
“白楚之”三个字是傅朝的逆鳞,他失控地双手抓住头发:“他没有死!他没有死!不然怎么连尸/体都找不到呢?!!”
金书书抱住难以自控的傅朝,像对待小孩般摸他的脑袋:“小朝,放过你自己吧。我已经接受你喜欢男人,世界的男人那么多,总有下一个更好的。”
“妈,这不是男人不男人的问题。”傅朝无力地跌落在地上,苍白的唇沾染滚滚而下的眼泪,“他——”
“你不会懂的。”林易将傅朝扶起,他背对金书书,“妈,你走吧。”
金书书深吸一口气:“是,我是不懂!可你,同样也是我的儿子,是傅家长子。你为了一个死人自/残身体,就没有为我们想过吗?你好歹想想你的妈妈啊!”
金书书极力克制地哭泣。
她的丈夫傅浪对她来说跟死了一般,整日夜不归宿,处处拈花惹草。
她的女儿傅妗简直是翻版傅浪,到处玩,四处闯祸,一点儿不省心。
唯独这个儿子,是她心之所靠。
一年前的他,意气风发,执掌浪腾,拓展业务,资金滚滚,日赚斗金,这样的优秀的商业头脑,让金书书一下子看到了发展家族产业的希望。
她毕生的梦想就是想在北都市,建成一个像白氏、周氏那样的庞大的财阀集团。
没想到她的希望来得快,灭得也快。
傅朝爱上的是白楚之,是一个男人。
等白楚之死后,他以为自己这个儿子会回心转意,没想到,让她更绝望的是,傅朝只一心寻死。
为了一个已经死去的区区男人!她实在无法共情傅朝。
她找过傅浪,试图再生一个,结果傅浪说什么也不和她同床共枕,她自己年龄也大了,遂放弃了这个念头。
只能藉以希望于傅朝。
如今看来,她的这个儿子,一如往常的执拗和偏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