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汇门是北都市市中心的外圈地带,晚间,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多是小资产阶级,穿着高仿名牌,亦或是略有小钱的精英白领,脸上透露出,一股傲世睥睨的神态。
凌献音带着陈羡生来来到金狮C座六楼的烤鱼店。
服务员热情地把他们带到一个靠里间、空调风舒适的座位。
凌献音主动热情地点了4斤烤鱼,还点了许多配菜。
陈羡生只是默默地看着她,不说话。
“好的,请稍等,我们马上去让后厨做。”服务员职业性微笑地离开。
“点这么多,吃得完吗?”等服务员走后,陈羡生握一杯大麦茶,问。
凌献音将背包放下,双手撑着下巴,漂亮的脸,单纯地笑道:“这顿我请,还有,我真的很饿啊!”
陈羡生观察到她的脸,又消瘦了一圈:“你,又好几天没吃饭?”
“还行叭,和以前一样,就是夏天来了,不饿。”凌献音突然眼睛闪亮,激动道,“而且,我马上可以出道,真正地出道,做歌手啦!更不能吃!所以今天,就是我最后一次吃饱饭,和你!”
鱼是荔香味的,甜辣可口,光是闻着味道足以让人唾沫直咽。
凌献音将豆芽、番茄、海带、鱼豆腐等她喜欢的素菜慢慢放进去。
陈羡生等火大了之后,用筷子挑了一块最白嫩的肉,掐掉鱼肉里的刺,轻轻地放在凌献音的小碗里。
“谢谢!”凌献音吃了一口,顿觉美妙无比,“哥哥,你也快点吃,这烤鱼不枉我提前在网上订,要是现场取号排队,不得等到猴年马月啊。”
陈羡生笑了笑,转头看到店门外,排队的人,多如牛毛。
“哥哥,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去的浪腾吗?”凌献音漆黑的眸子,闪着星星般的光,她迫不及待地要跟陈羡生分享喜事。
陈羡生露出和蔼的笑:“什么时候?”
凌献音:“大前天!我发疯了般闯进浪腾,反正那群保安也不敢拿我怎么样。后来呢,我撞上了一个人!”
陈羡生问:“谁?”
凌献音的声调提高:“浪腾的头儿!”
陈羡生若有所思地放下筷子:“左明?”
“哇,哥哥,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就是他!”凌献音高兴地说。
陈羡生苦笑:“我说你啊,整天把浪腾挂在嘴边,居然不知道左明?”
凌献音委屈道:“谁知道啊,我只爱唱我的歌,别的一概不管,一概不问,一概不理。”
陈羡生继续问:“所以,是他录用的你?”
凌献音点头:“我求着他给我表演唱歌的机会,没想到他人还蛮好的,居然真的给我试音。不过当时他的助理说什么回家等通知,我还以为没希望了呢,没想到居然通过了!”
陈羡生眉头微皱,似乎在思索什么事情。
凌献音将一块肥美鱼肉,夹给陈羡生:“哥哥,我从下个星期起,就正式到浪腾公司上班了,以后会好忙的。”
陈羡生安慰她:“越忙才好,唱歌是你的梦想,以后,你开演唱会,记得给我留一张前台的票。”
一番话,说得凌献音忘乎所以,她比第一次站在酒吧里因唱歌收到掌声更为激动,因为过去坚守梦想的苦日子,已经成为历史。
她真实地感受到,她离日思夜想的歌手明星梦,越来越近,好像近在咫尺。
她举起冰可乐,狠狠地与陈羡生干了一杯:“羡生哥哥,你的话真好听!”
陈羡生认真道:“我说的是真的,看在咱们两年的交情上,给我留张离你最近的门票吧,我为你打call。”
时间倏忽间,已经过去了两年。
两年前,她16岁。
两年后,她18岁。
陈羡生用恭喜祝福的话语,掩盖内心的压抑与波动。
第一次见凌献音的画面,栩栩如生,仿在昨日。
那时候他刚刚大学毕业,和谈感折一起在北都市分局工作,两个人从同学,变成同事。
两个人一样的意气风发,青涩的面孔,眼神清澈又透亮。
刚出社会的陈羡生是个工作狂,经常夜间加班,任劳任怨。
某一天的夜间,是他值班。他除了处理公文材料,晚间还得接警情电话、领导指令、上级通知。
他看守在电脑前,眯了会眼。
一阵阵狂暴而激烈的敲门声,让他迅速起了精神,他立马站起身,边做好防护措施,边向大门靠近。
“有人吗?”
敲门声音变得微弱。
陈羡生注意到敲打门的是一个女生,他打开门,海藻般长发的女生,顺势倒在他怀里。
他一时手脚慌乱,只得耐心询问:“这位同志,你怎么了?”
女孩手捏着他的衣服,苍白的唇颤抖地发出语音:“有饭吃没,我快饿死了!”
接着,女孩晕厥在他怀里。
如此瘦小的身体,背上还背着沉重的吉他。
“啊,哥哥,你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凌献音筷子夹起一片海带,喂给陈羡生。
“没什么,走神了。”陈羡生打量一番凌献音,曾经的小女孩已经长大,变得高、白,却依旧很瘦。
两年了,她是该走了。陈羡生想。
他苦涩地端起一杯大麦茶,一饮而尽。
毕竟,唱歌是她的梦想。
他心里五味杂陈,奔涌而来的难过,如潮水般,在心脏深处翻滚。
而他,脸上的笑容,收放自如。
饭吃得很缓慢,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凌献音心满意足地挽起陈羡生的手,走出来。
陈羡生从裤带里掏出一支烟,点上。
凌献音撇嘴,瞪着他:“哥哥,你什么时候开始吸烟的,吸烟有害健康啊!”
“我也不知道……”陈羡生只吸了一口,便灭了烟头。
经过一座桥时,人格外少,甚是安静。陈羡生的声音,像是从漆黑的夜里,穿过凌献音的耳膜:“献音,去看看秋姨吧。”
凌献音不说话。
桥下流水潺潺,一辆机车从远处呼喊尖叫地驰来,像发疯的公牛。
“小心!”陈羡生眼疾手快地将凌献音拉到一旁。
凌献音的脸,刚刚好,埋在他的颈窝里。
她叹了一口气,终于做出了决定:“哼,今天本小姐心情好,看在你这么个老好人的面子上,我才勉强去看她的。”
陈羡生意外地笑了笑,他骑上摩托:“坐稳了,我们走吧。”
一个小时后,陈羡生回到松岭区,路上行人稀少,只有苍凉的路灯,照亮未归人回家的路。
陈羡生引着凌献音走进小巷深处,凌献音的眉头紧皱。
陈羡生打开门,开灯,屋里的空调散发微弱的凉风。
廖寒秋盖着薄薄的棉被,安然入睡。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凌献音才是真正能喊廖寒秋为“秋姨”的人。
她的妈妈和廖寒秋是亲姐妹。廖寒秋在北都市本地结的婚,她妈妈嫁到了外地。
不幸的是,凌献音父母在她十三岁那年双双死亡。
她被送到了廖寒秋家。
廖寒秋很严厉,对她管得很严。而她,正好是处于人生最叛逆的时期,加上父母死亡给她带来的心理阴影,每次廖寒秋说她一句,她就十句百句地顶回去。
两个人见面更像是仇人,彼此剑拔弩张,怒目而视。
那时候的凌献音,喜欢抱着吉他,在酒吧夜店里厮混,不上学,逃课,打同学,更为严重的是,夜不归宿。
廖寒秋在家里等到凌晨,焦急地打遍老师的电话,最后从一个酒吧里,把凌献音从三五成群的黄毛社会青年围着的圈里给揪出来。
家里,廖寒秋严厉地训诫她:“献音,你一个女生,不认真读书,跑出去鬼混,还夜不归宿,你是要气死我吗?!!”
说罢,眼泪止不住地掉下来:“我苦命的妹妹啊,怎么就生了你这个不知好歹的东西!?!造孽啊!”
听到“妈妈”的字眼,凌献音冷冷道:“她死得好,死得妙,死得呱呱叫!”
一个猛烈的巴掌,狠狠地落在凌献音的脸上,留下一道深红的血印。
“哈哈哈哈哈哈……你是什么东西啊?!!你是我妈吗?不是,就别管我!!!老子要你管吗?!”凌献音红着眼睛,怒气冲冲地收拾行李,狠狠地摔门而出。
留下廖寒秋无力地跌落在地上,哭成泪人。
这一愤怒的离开,凌献音便彻底与廖寒秋断了联系。
她再也没有回来过。
如今,五年的光景,她又一次见到了曾经她最恨的人。
她慢慢地凑到床前,瞧她,吓得她差点叫出来。
这哪里是个人,分明是一具骷髅!
实在是太瘦了,瘦到皮包骨,头上的好头发所剩无几,大片发黄分岔的头发结成包浆的硬块,上面的癞疙瘩,让人作呕。
陈羡生沿着床沿而坐,解释道:“季寻死了之后,她就变成了这样。”
凌献音背对着他:“你干嘛又在这里当老好人,直接丢给养老院、福利院,或者什么机构,总行吧,干嘛要拖着一个累赘在身边。”
陈羡生默不作声。
空气仿佛凝固。
人都是感情动物,但感情也需要培养。在凌献音的记忆里,廖寒秋对她做的最多的,就是骂她骂她,使劲地骂她。
对她说的最多的是“不务正业整天玩!一点不正经!像什么话!成什么体统!”
她那段时间好痛苦。
一想到父母双死,她痛苦得,整整哭了一晚上。
或者,自己也死了算了!
只有听音乐的时候,她才会短暂忘掉这巨大的悲伤。
强烈的音符,充斥每根神经,麻痹痛苦的心。
廖寒秋根本不理解她,只知道让她认真读书,学习,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
她厌烦,厌烦到,她宁可流浪,也绝不再想面对廖寒秋。
所以,哪怕是对着有名义上的血缘关系、如今瘦骨嶙峋的“秋姨”,她一点儿同情心也没有。
半个钟后,陈羡生似乎叹了一口气,他站起身,轻拍凌献音的肩:“以后我不会勉强你了。现在太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凌献音沉默地走出去。
她真的无法理解陈羡生,一个非亲非故的疯子,为什么非得不离不弃地放在身边照顾?难道就因为他是警察?
“羡生哥哥,别送了,我打车回去。”凌献音海藻般蓬松柔软的头发,在夜风里摇曳生姿,“今天谢谢你陪我。不早了,回去休息吧。”
陈羡生忽然拉住凌献音的手,将她拥入怀里,手轻抚她的长发。
陈羡生将一张银行卡塞到凌献音的手里:“献音,收好,你现在是急需用钱的时候。”
凌献音本想拒绝,陈羡生摸她的脑袋笑说:“给我一次帮你的机会,再说了,以后你当大明星了,还怕没有钱。”
凌献音转过身,眼角酸涩,她愈走愈远,最后招了一辆的士,消失在夜色深处。
陈羡生又从裤袋里抽出一根烟,缭绕的烟气,如失奏的音符,消失于安静的夜灯下。
我写我写啊啊啊啊!
看明天是否有存稿。
涨个收藏吧呜呜呜
明天就是顾影帝和白总甜甜的爱情啦ˇω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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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明星歌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