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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是姻亲 第3章 买下他

作者:林沁人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5-21 01:30:42 来源:文学城

第3章

把邱可带进房间里的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人,毕恭毕敬地关门退了出去。

男人走到他面前,微低头专注地看着他。

邱可那时候虽然单纯,但不是傻瓜,他当然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也知道将会发生什么。

他在心里做了最坏的打算,逃不掉的话也不会跟对方鱼死网破,因为他要是死了,他妈一个人是活不下去的。

可是眼前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与他想象中的很不一样,这人长相俊美尊贵,穿着打扮精致干净,眼神里也没有任何邪念,他看着邱可的目光,让邱可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却又一时想不起来是为什么。

这人的嘴唇偏薄,给人一种很不好相处的感觉,但唇形很好看,声音也是低沉好听的,但却有种无机质的冰冷感。

男人说:“我是林锦荣。”

邱可属于少年人的那种特有的鲜嫩、润泽的嘴巴微张,他略微歪头看着对方,是惧怕的,也是好奇的。

他回应:“我不认识你。”

林锦荣的眼里迅速闪过一抹情绪,快到让邱可根本无法捕捉。

他又一次开口,言简意赅道:“北城林家。”

邱可这才恍然大悟眼前这人是谁,也想起来父亲曾经和林家合作过,眼前这人也许在某次宴会上见过,继而难以抑制地露出惊讶和窘迫的表情,“你……你想……我……。”

林锦荣知道他在说什么,直接了断开口说:“不是。”

邱可双眼睁大,仰着头与眼前这个男人目光对视,听见对方说:“邱可,我是来带你出去的,以后,你愿意的话,我会负责你和你母亲的生活,”他停顿了一下,之后又补充道,“不需要你付出任何代价。”

“为什么?”隔了几秒,在理解了对方话里的意思后,邱可问。

“你不认识我,”林锦荣漂亮的眼睛深邃专注,“可我认识你,邱可。”

“第一次见到你,是在两年前市里组织的企业家团拜会,你在台上表演的钢琴曲是《蓝色多瑙河》,第二次遇到你,是你在市图书馆举办的个人画展,我买下了你在采访中提到的那幅你自己最喜欢的画《春天》,它现在就挂在我的房间。”

“第三次,你在外市参加全国青少年马术比赛,我和你同班飞机到达的当地,并且全程关注了你的赛前准备和现场比赛,电视上轮播了一个月的恭喜你夺得冠军的广告是我买的。”

“第四次,你和家人去欧洲度假,在滑雪场你差点冲出雪道,那个在中途抓住你、并且没等你表达谢意就很快离开的人是我,第五次……。”

邱可的眼睛越睁越大,林锦荣往前一步,已经离他很近,邱可已经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雪后雾凇的冷冽清香。

“最近一次见到你,是在你父亲的葬礼。”

邱可身体轻颤,“我……我没看见你。”

林锦荣说:“当时你睡着了,我与你母亲说了几句话,祭拜过后就离开了,她应该是觉得没有必要告诉你。”

邱可垂下了眸子,不知道在想什么,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在细致的脸上留下两道好看的阴影。

林锦荣看着那两道颤动的影子,继续说:“之后,我出国了一趟,回来就发现你不见了,你母亲报了警,急得到处找,却没有结果。”

“我费了些工夫才打听到有人在高价拍卖……你的初夜,”林锦荣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脸上难掩厌恶的情绪,“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你,不过还是决定试试。”

林锦荣看着邱可,薄唇微动,说:“还好,我的决定是正确的。”

“邱可,”林锦荣的音质还是冷的,语气也听不出任何温暖或者祈求的味道,他只是淡淡地问,“所以,你愿意让我照顾你和你的母亲吗?”

邱可抬起眼皮,看着对方,白白的牙齿轻咬下唇后又松开,他再次追问,“为什么?”

林锦荣回答:“因为,我一直仰慕你。”

兹,是手刹被拉上的声音。

黑色轿车已经停下了,李师傅回头跟邱可说:“邱少爷,我们到了。”

邱可轻轻“啊”了一声,突然从回忆里脱出,看着车窗外本已经熟悉了的黄家别墅,有种很强烈的不真实感。

他向李师傅道了声谢,下车后,李师傅把车开去地下车库,邱可则站在别墅大门外,仰头看着这栋建筑。

这一片别墅区建成的时间不长,建筑外表都还很新,建筑群的总体设计和建筑本身的风格都很符合现代的审美和功能性。

当年,邱可跟随林锦荣离开那个腌臜的地方之后,就被养在类似这里的一处宅子里。

那也是一座三层别墅,位于北城林家十几公里处,林锦荣把邱可的学籍转到了这附近一处贵族高中,邱可白天去上学,晚上就住这里,有五六个佣仆在这里照顾他,周末才回去市区林锦荣给他母亲姚惠买的公寓里住。

姚惠不清楚具体发生了什么,邱可只告诉她那几天他被人忽悠去打黑工,是林锦荣救了他,而她也只知道对方是儿子的朋友,愿意帮助他们。她出身普通家庭,但是是穷家贵女,从小就被父母保护得很好,内心一片纯白,嫁给邱父以后,更是被丈夫捧在手心里,从不了解什么是人心险恶。

不过幸好,林锦荣确实是个好人,他遵守承诺,每周他会去别墅看邱可两到三次,每次都是一起吃个晚餐,之后会在书房听邱可弹一到两首曲子,或者看他画一会画,偶尔会适当地表达一下欣赏,话也不说几句,之后就会离开。

从不过夜,也从不越距,甚至连手指尖都不会碰一下。

在那栋别墅里的第一个月,是邱可自父亲去世以后过得最快乐的时光,直到发生了那件事……。

吱呀,眼前别墅的门被无声地推开,邱可的思绪又一次从过去被唤回来。

姚惠上了年岁但仍然白皙好看的脸出现在门缝里,她冲邱可招了招手,轻声说:“可可来,妈妈给你煮了你爱吃的葱油面。”

邱可就答应了一声,跟在母亲身后进了别墅,回身关门时,他清澈的眼睛看着不远处的院子大门,悄无声息地叹了口气。

餐厅里只开了一盏小灯,姚惠动作小心翼翼地把面条捞出来,放到餐桌上时几乎没发出任何响声,而邱可吃面时也是尽量克制着响动。

母子两人沉默地隔着餐桌而坐,直到邱可吃完,起身去刷碗,姚惠走过去想拿过来,说:“不用你,上楼休息去吧。”

邱可没松手,摇了摇头,自己走到水槽前,把锅和碗都刷好了,放在架子上控水。

姚惠在旁边看着他的动作,欲言又止。

邱可擦干手,转头冲她笑了一下,说:“没事的,明天林锦秀会来接她的,别担心。”

姚惠松了一口气,也笑了一下,问:“是锦荣答应你让他弟弟过来了?”

邱可的眼皮垂下,“嗯”了一声。

姚惠就笑着道:“上次婷婷婚礼上见到锦荣,看着跟以前变化蛮大的,我都快不敢认了,当初幸亏有他,要不然咱们母子两的日子都过不下去,虽说后来遇到难处没法继续帮我们了,但这个情咱们得承,以后你经常去林家走动走动,朋友还是得多联系关系才会更紧密,咱们暂时没能力报答人家,可也不能就这么疏远了,让人家以为咱是白眼狼呢!”

邱可温顺地点头道:“好,妈,我会的。”

姚惠轻手轻脚回去二楼主卧了,邱可也上楼去了三层他的卧室。

这个房间原来是储物间,后来被简单改造了一下,就成了他的卧室。

他本来也住二楼的,只是黄婷婷跟她父亲说,邱可一个跟她毫无血缘关系的大男人住二楼,她感觉不安全,邱可的卧室就这么被挪到了三层。

不过邱可觉得挺好,他本来就喜欢安静,家里帮佣都住一楼侧边小卧室,三层没有其他人,他想做什么也比较自由。

回到房间后,邱可快速冲了个澡,用的是冷水,虽然今天已经打过了针,他还是觉得身体深处有种难以言表的灼热感,洗冷水澡不仅不觉得冷,还觉得很舒服。

躺在床上,明明已经很累了,邱可一时间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自从上次在婚礼上与林锦荣再次相见,过去的记忆就像潮水一样,时不时地蔓延到岸边,一遍遍冲刷着他心里的泥沙。

距离邱可被赶出那栋圈养着他的三层小别墅,已经过去了整整六年。

邱可是没想到自己这辈子还会与林锦荣有交集的,毕竟,他们早已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可就在三个月前,在黄婷婷对邱可母子两极度不满,几乎要强迫她爸把他们赶出家门时,她突然就偃旗息鼓了,只是天天冷着脸,偶尔在别人不注意时露出惊惶的神情。

黄应石也每天焦躁不安,唉声叹气。

后来,那份惊惶消失了,黄婷婷心情突然好了起来,黄应石也不焦躁了,每天都喜气洋洋。

后来,邱可才知道黄婷婷怀了城北林家二少的孩子,但林锦秀并不打算负责,后来是林母做主,让黄婷婷进了门。

当然,林母对这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儿媳并不满意,但黄婷婷冒着流产的危险做了亲子鉴定,林母看了鉴定结果后,就强押着二儿子同意了这场婚事。

邱可知道这事时,已经是婚礼前的一个月了,黄应石一直瞒着他们母子两,直到这个事不可能再有变化才得意洋洋地说出口。

要和林家成姻亲了,邱可心情肯定是复杂的,但也不至于惴惴不安。

毕竟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本来以为刻骨铭心的那些开心和不开心,都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渐渐淡去。

记忆还在,只是已经无法挑动起当初的那些心情了。

邱可明年夏天就要大学毕业了,到时候他就能找正常的全日制工作做,有稳定收入的话,他们母子两以后日子也许会好过很多。

过去的事情,现在想来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

邱可想,再见到林锦荣,他应该可以做到波澜不惊了。

到时候,可能简单打个招呼,或者只是笑一笑,过去的事就算都过去了,以后尽量不再见,就算见了,也只当最普通的认识的人。

只是,在那天黄婷婷和林锦秀的婚礼上,当邱可时隔六年再一次见到林锦荣时,他就意识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

林锦荣这样的人,是永远不可能被他当做只是认识的普通人的。

那天邱可表面镇定地随着黄应石到处敬酒,还游刃有余地把醉酒说胡话的继父带出了宴会厅,没忘记和林家人一一礼貌道别并表达歉意,然后和母亲一起把人送回了家。

那个时候,林锦荣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并且适度地表达了对黄应石和姚惠的关心,还没忘记叫人给他们一家人安排车。

他的礼节天衣无缝,任谁都挑不出一点毛病。

可是邱可知道,并不是这样的。

那一个晚上,尽管姚惠主动与他攀谈时,林锦荣态度很亲切。

但其实,整个晚上,林锦荣没看过邱可一眼,就算最后送人的时候,也没和邱可说过哪怕一句客气话。

他还在恨自己,邱可想,林锦荣的作风一向相当老派,老派到了古板的地步。

邱可总觉得,林锦荣的心里肯定有一个不是特别精美,但一定很大方典雅、符合大家对“林锦荣的东西”的期待的册子。

册子里,林锦荣会把每天发生的事,用复古的鹅毛笔,蘸着定制款蓝黑墨水,细致工整地一行行地记录下来。

而这个册子里,邱可想,他的名字上也许已经被林锦荣划上了一个代表着厌恶的鲜红的圈,圈的右下方线条一定不是交叉的,而是交错着的,开了个小口。

毕竟,用红线圈住名字往往代表这个人已经过世。

林锦荣虽然恨他,但他恪守的绅士礼仪,是绝对不会允许他这样诅咒一个哪怕是他恨透了的人的。

又翻了个身,邱可叹了口气,从床上爬了起来。

邱可把自己的挎包拿过来,坐在书桌上把那口袋兔首碎片倒出来,试着拼接了一会,但是已经摔得太碎,没有了拼接的可能。

他找了个空木盒把碎片都放进去收好,然后拿出手机搜索这件兔首的价格,找了很多网站都无果,最后是在一个小众收藏品论坛发帖求助,才找到了相关信息。

邱可知道,能摆在林锦荣桌子上的东西绝对不会便宜,但他没想到会那么贵。

一整套兽首的价格上了七位数,单独一个兔首的价格……是十二万。

预收文《好兄弟,当然要一被窝》

聪明憨厚卷王漂亮受(抱大腿都要抱到最专精,誓做男主小弟第一名)X心眼子贼多的年下略中二俊美攻(打架最重要的不是赢,而是各种摆造型)

***

卷王丛昕然猝死后,穿到了一本大男主种马爽文里,书名叫《最好的年代》。

在每个男主光辉灿烂的瞬间,几乎都有他狼狈崩溃的身影做背景衬托。

年代确实是最好的,可惜是只属于男主的。

在发现无论如何都逃不开男主的圈子后,为了避免原文中的悲惨结局,丛昕然决定抱他大腿(当男主的狗腿子)!

但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丛昕然发现,原文中开场就二十八岁的花心大萝卜男主秦沣,现在才刚满十八岁。

***

秦沣刚转学到这里没几天,就碰见个非常想跟他做好兄弟的‘热心大哥’。

直到这人趁天擦黑四处无人,“贼眉鼠眼”地说要送他回家,即使这人长得实在很好看,秦沣还是决定揭穿他。

秦沣: “你怎么知道我住哪?”

丛昕然:“我是恰巧见过你出门......。”

秦沣:“前几天,你在老师办公室门后偷窥我......。”

丛昕然:“那是找你老师有事……”

“我在税务局大院也看到了你。”

“有吗?”

“昨天,你又跑来我学校门口堵我。”

“没有没有,不是不是......。”

秦沣没给丛昕然说话的机会,他眼睛危险地眯起,少年虽单薄却高大的身体微微前倾,目光犀利,他说:“哥哥,其实,你是个变态吧!”

“......!”丛(被书内规则束缚无法逃离男主活动范围的可怜虫)昕然心里风起云涌,里面有一火车皮的卧槽想讲。

***

后来,丛昕然终于如愿以偿成了男主的好兄弟,过上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幸福生活。

只有一个缺点,一到晚上,男主就把他往床上拽。

丛昕然死死扒着床头不撒手,秦沣眯着眼睛笑得恣意,露出森白牙齿,一字一顿道:“好兄弟,就要睡一被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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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买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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