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国内这时候太阳高挂,英国此刻该是深夜。
微暗的灯光铺在宋夕的脸上,为她打上深浅交叠的阴影,恰到好处地显现出她极为优异的骨相。
她应该是前不久才沐浴过,长发微湿并未干透,她也不在意,任由这带着潮气的发尾落在身上。
因为为论文寻到一条生路,周可书心情好了不少。精神一恢复,她的眼神也跟着明利起来。
她倏地凑近电脑屏幕,又是瞪眼又是眯眼地看向宋夕的脖颈,“夕夕,你脖子上——”
宋夕一听她说起脖子,下意识抬手捂了捂,随即又觉得太过惹眼,迟疑半秒后,还是松开了手。
那个红痕,经过三天时间已经褪得差不多,可书不一定看得出来。
宋夕这般想着,就听见对方疑惑开口:“怎么像褪了色的吻痕?”
宋夕微微一怔,迟疑了会儿,决定如实回答,她虽然不想将与弗勒交往的事传得人尽皆知,但可书不同,自己不该对她有所隐瞒。
然而就在她张口的瞬间,周可书突然哈哈一笑,“开个玩笑,别那么严肃嘛!我知道这一定不是吻痕。”周可书神情肯定地道:“这一看就知道是虫子咬的。”说完,她还真心建议宋夕买一些杀虫丸什么的,放在宿舍,以防虫子趁着她睡着会继续祸害她。
不知是被可书着重注视,还是想起了三天前发生的事,宋夕觉得颈侧那处渐渐发起热来。
痕迹最初不像现在这样暗淡,它颜色鲜艳,像一颗成熟的红豆。
“红豆”是怎么来的,宋夕心知肚明。所以在被瑞恩斯和卡迪询问时,她担心一旦将事实说出来,自己会被各类参着颜色的话题围攻,到时她定然会招架不住,于是就含混地说是被虫子叮咬的。两人没有怀疑,甚至也如周可书一样,给她推荐好用的杀虫药水。
她们之所以不怀疑宋夕的解释,用卡迪的话说,她坚信这是被虫子叮咬的伤口,因为“患处”太小了。若当真是吻痕,她可能会不友好地怀疑亲吻宋夕的男士是不是性/欲受阻,只在脖颈上留下一枚不出彩的“红点”,这既是对宋这样的美人的不尊重,也显得这位男士在某些方面十分无用。
弗勒性/欲如何,宋夕清楚,也因此而心慌。想到之前阻止他时,掌心无意触碰到了他的唇,刚吻过她脖颈的唇很烫,像是烙铁,能将她的手掌灼伤。
吻痕的颜色已经不新鲜,周可书的注意力很快被别的东西吸引。
“夕夕,你带了项链?”
周可书倒不是惊讶,只是印象里宋夕不在意这些装饰物,唯一一次见她带饰品,还是在她和林言恋爱的时候,那是一条手链,是林言送她的礼物。
卡托被领口挡住,只有白金细链在灯光下瞧着明显。
宋夕从那股炙热的暧昧中回过神,听到这句询问,应了一声,指尖挑开衣领将镶嵌着宝石的卡托取出来。
透明度极好的蓝色宝石熠熠生辉,周可书倾着身体一看再看,“可真漂亮!这品质——花了你多少钱?”周可书小门小户出生,眼界有限,但一件饰品的优劣还是能看出一些。起码眼前这条项链做工精细,不像是街边二元店能有的。尤其是那宝石纯度高,颜色周正,没个几百上千的,估计买不到吧?周可书心里这般琢磨着。
宋夕指腹触在卡托上,上面除了宝石和钻石外,还有曲折的纹路,刻纹周转相接,构成一个垂眼天使的图案。
至于花了多少钱,宋夕摇了摇头“这是别人送我的,价格方面我不清楚。”
周可书很是羡慕,“新交的朋友吗?她可真大方!”
周可书下意识将送礼物的人认作女性。宋夕性子很好,为人温柔和气,看起来很容易接近,但其实她有挺强的防备心,她愿意与人不深不浅的相处着,可一旦有人想要更近一步,她就会隐隐有些忧虑和抗拒,对女性如此,对男性更是。
所以在周可书眼里,与宋夕相交的朋友是女性的可能性要比男性大。
宋夕不知道周可书已经误会了弗勒的性别,她现在想的是,既然谈到了项链,她应该趁着这个机会将自己与弗勒的事和可书说一声。
就在她组织语言时,周可书已经拿出了一旁的手机,点开摄像头,对着电脑道:“夕夕,你凑近一些,让我为这条项链拍个高清照,到时候发个朋友圈,让我那些土狗圈友好好开开眼界。”
宋夕只能先配合她拍照,等她再想将弗勒的事告诉她时,已经找不到开口的机会。
毕业在即,周可书已经在为找工作做准备。宋夕听到有人在喊她,似乎在为校招的事。
周可书应声,让对方稍等后,才匆匆提起宋夕要留英的事。
“夕夕,恭喜你被德菲克教授收入门下!”这个消息还是王教授说的,在刚刚六点半举行的“批斗大会”上。在被一众无法入眼的论文气伤后,王教授特地拿出宋夕的那篇来洗眼睛,一通夸奖之后,将她要留英读硕并师从德菲克教授的事说了出来。
周可书一早就知道宋夕会在英国读硕士,并没有很惊讶,但对于宋夕会跟随德菲克教授学习,且还是德菲克教授主动要求的这事一点也不知情。
德菲克,了不得的学术大佬,甚至专业书上都有篇幅是介绍他的。这是只在传说中听到过的名字,竟然不声不响的就成了夕夕的老师,世界果真是玄幻。
宋夕浅笑,对她的祝贺表示感谢。
还有差不多一个月时间就要离校,现在团支书正在统计拍毕业照的名单,周可书询问宋夕会不会趁着这个时间回来一趟。
宋夕摇头:“不回了。”她最近在为加入德菲克教授的小组做准备,精力和时间都需要她做好统筹,以后只会越来越忙,回去对眼下的她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包括金钱方面。
她不是一个富裕的人,相反还很贫穷,她需要合理规划并进行有必要的节省。
德菲克教授的研究团队是个能者聚集地,同时也是能获得薪酬和奖金的地方,虽然有限,但对宋夕来说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她必须把握住。
英国和国内时差是八个小时,推算一下,宋夕那边已经很晚了,周可书不再过多打扰。
视频挂断后,宋夕拿起一旁的手机,这才发现有好几通未接电话,全是来自弗勒,最近的一通是二十分钟前。
因手机是静音状态,她并没有听见。
宋夕第一反应是回拨过去,但一看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这么晚,他很可能已经休息,若是冒冒然打过去,会不会打扰到他?
宋夕有些迟疑,最终还是放下手机,将书本收拾好后,摸了摸头发,觉得干的差不多了,这才上了床。
此时时间已经是00:25,宋夕大致看过周可书发来的论文后,心中有了数,将手机按灭后,倾身熄了床头灯,合上眼。
美国纽约,水深火热又繁华至极的销金窟。这里是金融的格斗场,也是生命的赌台。危机与名利、风险与权势,是让这里人上瘾的毒药,灯红酒绿,夜夜狂欢,这是一个糜烂又令人向往的场所,囊括了一个又一个有沉重**的人。
酒杯落在吧台,与暗色的大理石面磕出清脆的声响。
喉头滚动,微凉的葡萄酒冲刷着满含燥郁的喉道,弗勒却并未觉得有所缓解。
他面色沉郁的再次将杯里倒满,溢出来也不顾,暗红的酒水与大理石交融着,倒影出男人绷紧的下颌。
弗勒已经喝了不少的酒,两个空了的酒瓶倒在一臂之远的地方,它们悬在吧台边缘,随时都有掉下的风险。
他已经没了品酒的耐心,仰头,脖颈线条被拉长,显得十分锋利,满满的一杯红酒尽数饮下,刺激着口中温热的内壁。
不远处的阁台上,唱盘缓慢转动着,唱针点在黑胶上,舒缓复古的音乐传出,这是一首由安东尼奥.维瓦尔第创作的小提琴曲,古典,雅致的纯音,散发着浓浓的巴洛克风格。
弗勒罕见的没有从音乐中得到享受,杂糅在纯音里的跳弓、揉弦等动作,他竟莫名觉得刺耳杂乱,引得他气息愈加躁动。
酒杯被他推开,顺着力道在吧台滑动,最终撞击在黑寂的手机上才得以最终停下。
弗勒盯着漆黑的屏幕,眼中剔透的蓝色竟好似被染了一层阴影,瞧着让人心里直打鼓。
门被扣响,敲门声严谨又规律。
进来的是一身黑色西装的高大男人,他站直身体,恭顺站在门口,向着屋内背对着这边的身影道:“先生,伯恩先生为你送来了一份礼物。”赛尔平诉开口,继续道:“是一位女郎。”
随着他话音落下,门外响起了优雅的高跟鞋轻磕在地面的声音。
涂着艳红指甲,金色大卷的美丽女士不顾赛尔的眼神威视,径直踏入房门,站在比赛尔还要靠内的地方,如血一样的红唇轻启,嗓音柔媚,“特威科尔斯先生,您好,我是安娜,很高兴见到你。”
弗勒像是无视了身后的人,拿起面前依然没有动静的手机,片刻后才道:“女士,我并没有邀请你。”
这已经是委婉地在劝退,但安娜这次是带着任务来,又怎么能轻易离开?
她看向弗勒的背影,眼中带着热切,“特威科尔斯先生,我是伯恩先生送您的礼物,今晚,你可以尽情想用我。”她声音蛊惑,说完瞥了一眼侧后方的赛尔,见他一动不动,一点没有出去的打算,也不在意,扔掉手里的女式包,旁若无人地开始解腰间的裙带,很快,没了束缚的裙子从身上滑落,堆积在纹路暗奢的地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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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老板们给我投的营养液哇~
老板们写的不好,这章修改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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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