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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难买 第23章 中举祭拜

作者:炸开花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16 06:42:33 来源:文学城

铜锣敲响,马蹄声声,家家户户出来探看,只见报喜的人从长街一路直奔庞家大门。

“庞家大郎庞庆夏乡试取中,庞家大郎庞庆夏乡试取中...”

报录人所过之处,犹如被投下石子的湖面,迅速朝四周荡起波澜。

庞春明听到消息赶回来时,街坊四邻正在他家门口道喜,家里进进出出好生热闹。

庞家大嫂张惜蕊忙着张罗,庞母王佩娥想起来道:“哦,对了,还有鞭炮。让人去买鞭炮没?”

“放心吧,娘。”清朗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庞春明进了厅堂。“我回来的路上买好了,管家他们正要放呢。嫂子,来的人多,我先去大哥那边了。”

张惜蕊扶着婆母点头,人逢喜事精神爽,忙活半天的她脸上泛起两片浅红,好像抹了新胭脂似的,杏眼笑得弯了起来,道:“你去吧。”

等庞春明转身出去,见王佩娥眼眶微红,张惜蕊忙用帕子替她擦拭眼角,柔声道:“娘,大喜的日子怎么还哭了?”

“没事,娘是高兴。”庞母轻抹眼角,被儿媳扶到一旁坐下。“接下来还要祭祖、宴宾,有得辛苦了。”

张惜蕊盈盈一笑道:“为这种事辛苦,儿媳睡着了都能乐醒,一点都不累,年年有才好呢。”

这种事哪能年年有?

王佩娥被她逗乐了,娘俩握着手,她轻拍着道:“多备些香烛元宝,明日咱们就去把夏儿中举的消息告诉老爷,他在下面知道了肯定高兴。”

城外,庞老爷墓。

庞庆夏将元宝烧给他爹,将中举的事告诉他,张惜蕊将贡品一一摆上,庞春明在旁吹了一曲《忆故人》。

“儿子比你会念书,乡试第二,是亚元呢。”

王佩娥说完,身边的子女都不禁笑了,她伸手抚在丈夫的墓碑上,“你最闲不住,在下面肯定也交了不少鬼朋友吧,可以跟他们好好炫耀一番。”

她当着孩子们的面,揭起丈夫的短来。

说庞老爷当年也想读书科考,可惜连秀才也没考上。

有年陪她回江南探亲,听到岳父给私塾里的学生出题考校文章,庞老爷便记下题目也想请泰山大人指点。结果临行前都没能写出满意的文章,于是回来继续写,而王佩娥对此并不知情。

直到两月后收到父亲的家书,她才知道丈夫竟在回来半月后给江南寄了文章过去,洋洋洒洒一大叠,老丈人收到时都不由愣了下。

“我爹寄了两封信来,一封将女婿的向学之心好好夸奖了一顿,还送了几本藏书给他。然后在给我的家书中,你们猜外公写了什么?”

庞春明放下玉箫,饶有兴致地追问:“外公写了什么?”

在给女儿的家书中老爷子说女婿有一颗赤子之心,求学向上,待人至诚,实属难得。有人纵然读书万卷,开口便是锦绣文章,却急于功利,蝇营狗苟,不及女婿万一。正所谓“天之生人,各有偏长”,让她切莫因其文采不佳、天资有限而嫌弃苛责,过于勉强。

王佩娥长长叹了口气,半是无奈半是笑道:“我爹还以为是我望夫成龙把人逼成那样的,特意写信劝我说无需如此。我可真冤呐,江南多才子,我若有心要做官夫人,还会嫁他吗?”

“交了篇不知写了什么的文章上去,把老丈人哄得直乐,特地写了信来骂我,全是你干的好事。”

王佩娥嘴上责怪,语气却很温柔。拍着丈夫的墓碑,就像他生前一般,那时她还要拧他耳朵呢。

庞庆夏冲媳妇、弟弟使眼色,三人悄悄退了,让娘和爹单独说会儿话。

远远地传来呼救和马儿的嘶鸣声,庞春明转玉箫的动作微微一滞,抬头望去。

栖在树上的麻雀俨然是被这动静吓到了,哗一下扑棱到林子上空,四散开来。

“怎么回事?”庞庆夏拧眉。

庞春明当机立断。

“哥,你带娘和嫂子上马车先回寺里,我去看看。”说完便上马两腿一夹,勒着缰绳调转马头朝声音的方向过去。

“三弟,你当心啊!”

庞春明赶到时没想到出事的会是沈愁飞一行人,身后撵着他们跑的是...野猪?

钱瑞看到他眼睛都亮了:“庞郎君,救命啊!”

平时干什么都要占一卦的钱瑞大意了,今早出门没看黄历,这是他钱半仙一生的耻辱。

起初是他提议来郊外游玩,借着给侯乐逮野兔的名义,实则是为了博美人一笑。

钱瑞最近在读书,当然,他不爱学习,但他爱未婚妻。

这小子一读书就容易跑神,听未婚妻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羞涩地看着他。钱瑞是个文盲,这句他耳熟来着,但指望他接上后半句就太难为他了。

于是他用深情且真挚的眼神注视对方,“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卿卿,明年一起去看桃花吧?”

钱瑞巧用重复,许下承诺。然后回去恶补《桃夭》。

他偷摸物色了几处地方,等明年来赏花摘桃,听说城外静安寺下有片桃林,于是先带兄弟们过来踩点。

沈愁飞打趣:“听你背了几日,耳朵都起茧子了。能不能换一首?”

“你厉害,你来。”

都是兄弟钱瑞还能不知道沈愁飞肚里有几滴墨水?于是大摇大摆地挑衅他。

“这有什么难的。”沈愁飞张口开始背书:“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钱瑞看透他:“继续啊。”

沈愁飞死一般的安静,《蒹葭》水边的雾气弥漫,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下面...还有?”

“哈。”钱瑞骑在马上,拍上他的肩膀,欣慰道:“老沈啊,不怪咱们能做兄弟,都是有原因的。”

“......”

侯乐在一旁傻乐,忽地偏过头,朝前方望去。

“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钱瑞哈哈哈直笑,被沈愁飞拍开手,闻言问:“啊?我没——”

他刚想说没有,就听到哼哧哼哧的叫声朝他们过来。

钱瑞眯起眼看到远处向他们跑来的小点,那是一个挥手奔跑的人。他后面还追着一个,不,一座小山似的野兽。

“靠!”钱瑞看清后立刻反应过来,“是野猪!”

向他们奔来的人不顾自己性命,而是大喊提醒他们有野猪,快跑。

钱瑞大惊:“老沈!”

沈愁飞策马冲出去,“你们先走,我去把那人带上!”

呼喊的人书生打扮,看着斯文跑起来却快,五官皱成一团,脚下就跟踩了风火轮似的。

“手!”

沈愁飞朝他伸手,那人也没有任何犹豫,握上沈愁飞的手被一阵力带上马。待人上来,沈愁飞即刻调转马头,那马朝后尥蹶子将野猪踹开。

都说一猪二熊三老虎,沈愁飞也不恋战,立马就撤。

野猪果然皮糙肉厚,晃了晃站起来,继续向前横冲直撞。

“老沈!”

“大哥!”

“不是让你们先跑,还愣着干嘛!”

三人骑马穿梭在林子里,侯乐平时也没有骑快马逃命的机会,渐渐落后。他那匹马也没见过这场面,野猪追上来獠牙一顶。

“侯乐!”

侯乐的马惊了,发出嘶鸣声。

侯乐死死拉住缰绳抱紧马脖子,伏身贴在马背上,“我,我没事...”

他声音太小被马和野猪的声音遮盖,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吓晕了。

“该死。”沈愁飞骂了句,侯乐的马在发疯他们不好靠近,偏偏那野猪腿短底盘低,又莽又不要命,躲过马的飞腿朝它腹部撞去。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沈愁飞身后的书生抬手甩了什么出去,那东西像摔炮一样炸开蹦出味道刺激的粉末,野猪不受控制地甩头打起喷嚏。

侯乐平时反应慢,这会儿倒是不傻,鞭子啪地一抽,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跑再说。

马痛得下意识往前疾驰,沈愁飞和钱瑞控马躲开,连忙追上去。

从后面看侯乐整个人趴在马背上,屁股颠得飞了起来,换做平时钱瑞少不得嘲笑一番,现在却是半点也笑不出,他感觉侯乐快被颠下来了。

钱瑞的心跟着忽上忽下,“侯乐,抱紧了别撒手,我们来了!”

“瑞哥!我不行了——”侯乐欲哭无泪,这辈子没这么快过,真是太吓人了。

“男人不能说不行!”

后面那野猪就跟没长脑子不知道怕一样,又追了上来。钱瑞在心里开骂:“娘的,什么破地方?老子要把这儿从赏花地点里划掉!”

前方有人骑马出现,看清是庞春明时钱瑞感觉对方好像在发光。

“庞郎君,救命啊!”

庞春明一人一马朝侯乐奔去,擦肩而过时抓准机会,翻身跳到侯乐的马上,从后把住缰绳。

“吁——”

马儿尥起前蹄,大半个马身扬了起来,看得沈愁飞和钱瑞一阵心惊肉跳。

“好了,侯乐,没事了。”

庞春明干脆的声音从头顶落下,终于从颠簸中解脱的侯乐整个人还是懵的。

只见庞春明毫不拖泥带水,两根手指放进嘴巴里吹了声清脆悠长的马哨。

他那匹白色骏马立即冲锋陷阵朝野猪冲去,迎面对着脑壳咣咣就是两蹄,踹得钱瑞心里大喊痛快!

再吹一声,白马掉头后腿又是结实的两脚将野猪踹翻,踢完一扬鬃毛,像个动完手的武林高手,有不回头敌人必败的自信。

沈愁飞松了口气,驾马来到庞春明身侧,想起这人先前说初入江湖时被女大王家的母马拐走了坐骑,不禁感慨。

“难怪留不下你的人,也要留下你的马。”

那是一般的马吗?

分明是马里的乘龙快婿啊!

英雄配美人,大王好眼光。

1.天之生人,各有偏长。——司马光

2.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诗经·国风·周南·桃夭》

3.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国风·秦风·蒹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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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中举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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