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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预知梦 第2章 第 2 章

作者:爆米花花呀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15 08:18:03 来源:文学城

大哥手臂上的伤口怎么会跟梦里的一模一样?!

林季阳又惊又俱!

同样的左手臂外侧!同样斜着往上的一道口子!甚至连形状都一模一样!

这不得不让林季阳多想,一时之间思绪翻涌、惊疑不定。

大哥受伤是今天上午才发生的事!他怎么会提前梦到一模一样的伤口呢?!

是巧合吗?

可要说是巧合,怎么都说不过去,他从未见过这种带预知的巧合!

预知?!

林季阳想到这儿,心里猛的一跳!

林伯晖见弟弟面色凝重的盯着自己的伤口,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这种伤又不是没见过,不用太担心,赶紧收拾下准备吃饭。”

*

林季阳抬头看向对面吃饭的林方正,脑中想着的却是梦里父亲浑身血迹倒在地上的样子。

林方正吃着饭,感受到小儿子怪异的目光,心里直犯嘀咕,老四这小子不知道又想搞什么,不好好吃饭,这么会儿功夫已经盯着他看好几回了,搞得人怪不自在的。

索性轻咳两声,说道:“老二,今儿中午回来时你大贵叔说今晚的晒谷场守夜,安排了你去。本来是你大哥的,可他这手受伤了,就换成你上。晚上八点得到,你自个儿注意时间。”

“行,爸,我记下了,保准准时过去。”林仲启闻言答应得很干脆,心里也挺开心的。

晒谷场守夜一晚上能有十个公分,不用干别的,一点儿不累,也能换着眯觉,约莫等同于换个地方睡觉,这种公分多事情少还轻松的活儿,他喜欢。

周芳的想法跟林仲启一致,闻言嘴角没忍住往上翘了翘。婆婆之前漏了口风说分家时各房分的粮食也照着公分来,不只看人头数。自家男人多挣点,分家后粮也能多些,等过几个月生孩子压力也能小些。想到这儿周芳摸了摸已经六个月的肚子,暗暗期待这胎得是个儿子。

林季阳听了晒谷场守夜安排,心下一松,觉得自己这是被昨晚的梦给干扰了,想的太多。

饭后众人动作利索的把厨房收拾好,离下午开工还有段时间,林家几房各自回房准备歇歇。

回了房间,两人独处,向禾望向林季阳,关切的询问:“季阳哥,你没事儿吧?我看你脸色不太对,出什么事儿了吗?”

林季阳低头看着向禾,对上她关切的眉眼,反握住她的手。想了想没说出昨晚那离奇而巧合的梦,只是安慰道,“就是昨晚没睡好,有些累。”

向禾看了看他,没再追问,说道:“那你趁着中午这会儿赶紧歇歇,要是真有事也别自己闷着,说出来一起想办法解决,我们是夫妻嘛~”

结婚的这三个月加上之前相处的大半年,向禾也算是了解林季阳,遇到事情喜欢自己扛着,一般情况下都是把一切处理好之后才说出来。不过现在两人结了婚成了夫妻她还是希望能一起承担。

嗯…不过像她妈说的,新婚夫妻有个磨合期,不着急!慢慢来!

林季阳看着自家媳妇这一副我体谅你的娇俏模样,心里暖呼呼的。满足的闭上眼,准备休息一会儿。可大哥手臂上的伤口就像是悬在他的心头的一把剑,让林季阳忍不住反复回想昨晚的梦。

综合梦里面他的所见所闻,林季阳梳理出大致情形,在某一天晒谷场守夜时他爸和覃知青一起被一个偷粮的贼给杀了,因为半夜没人发现,最后都死了。

可要是这样说的话,疑点不止一处。

首先,偷粮被发现不至于杀人灭口。据他所知,偷粮被抓重一点判个几年,轻一点可能就是被教育几句,而且一般情况下只要人跑掉基本没啥事儿。毕竟抓贼拿脏,把偷来的粮食一藏一扔,空口无凭的,谁说得准呢。可杀人肯定是要严查的,但凡被抓着了就是吃花生米儿没跑,正常人不至于连这都分不清,更何况不是人人都有胆子干出杀人这种事。

其次,“偷粮贼”如果只是偷粮不至于带上刀。现在的刀可不便宜,一般家庭只有菜刀之类的。可他记得梦里父亲和覃知青身上的伤口是细长型的,这不像是菜刀能造成的伤口,反倒更像是尖刀或者匕首之类的利器。

再则,他爸虽说是村小学的老师,除了农忙时几乎不用下地,可家里自留地的活儿他也没少干,绝不是个体弱之人。再加上覃知青,两个大男人不至于对付不了一个偷粮的小贼。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事发地点不对。他爸和覃知青被发现的位置不在晒谷场旁边,反倒离队里的公厕更近,如果没有被人刻意挪动过的话,这就很不正常。

一般农村为了存更多的粪肥,基本都会在上工地点附近搭个公厕,要求凡是上工必须去公厕解决。

清水大队的公厕离晒谷场挺近,但也没挨着,两边相差得有小两百米远,他爸和覃知青要是在这个地方跟“偷粮贼”碰上正常情况下不至于直接动手,再不济被发现了这个“偷粮贼”也能轻松跑掉。

这样看来“偷粮贼”的身份就有点说头了。

最重要的是,他记得梦里面,并没有看见大队长或者公安,自己听到的基本都是队里大婶大娘的议论。会不会这只是大伙儿的猜测!根本不是什么“偷粮贼”呢!自己只是被听到的话给误导了!

“咻~!咻咻~!!”

林季阳被上工的口哨声打断了思绪,回过神来觉得自己估计是被大哥手臂上巧合的伤口搞得有些魔怔了,居然认真的分析那玄乎的梦。

下午上工时,林季阳看着走到自己面前的大队长林大贵,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到底没忍住开了口,“大贵叔,今晚守夜除了我二哥还有谁呀?”

“咋,你也想去啊?别着急后面肯定有你的份儿。”林大贵笑呵呵地打趣。

“这不好奇嘛,大贵叔您就说说呗。”林季阳插科打诨继续问道。

“你小子,这有啥好奇的。”林大贵嘴上这么说着,还是翻开了手里的本子,递给林季阳,“今晚就是这些人,你自个儿看。”

“林建军”

“林仲启”

“钟爱国”

“郑洪”

“覃飞”

“罗明”

覃飞!林季阳按捺住心里的震惊,若无其事的把本子还给了队长林大贵。林大贵见林季阳没事了,继续往前走。

林季阳却在心里琢磨开了,虽说自家老爹不去守夜,可大哥受伤的手臂和守夜名单里的覃飞,让他心头始终梗着这事儿。

林季阳在地里犹豫了小半个钟头,最终还是决定下午请假,去公社验证下自己的想法,就算是自己的猜想错误,顶多损失几个公分,就当是买个心安。

说做就做,他素来不是个磨蹭的性子。立刻跟小队长说了声就去找林大贵请假了。幸亏现在晒粮用不着那么多人,林大贵还算爽快的批了假。

要是早个一两天,请假?别想了,不但没有公分还得倒扣。

林季阳考虑到现在去公社,抛开来回骑车的三个小时,中间怎么都得花上一两小时,估计是赶不上晚饭了。

回去的路上顺便去找了田素和向禾,但也没说实话,找了个借口说去公社有事儿。

田素以为这小子又想偷懒,本想说他两句的,可看着周围人八卦的眼神,忍了忍最后憋出了句:“别回来太晚。”

向禾这边倒是没啥人,可看着林季阳着急的样子,也没多问,只是嘱咐道:“路上注意安全。”

林季阳回到家就骑上自行车着急忙慌的往公社去了。临走之前,没忘带上昨晚抓的两只肥兔子,熟练的找了个黑布口袋装着后放在车框里。

林季阳的目标明确,到了公社直奔供销社。不过,他不是来买东西的,时间本就紧张,没那闲功夫!

林季阳到供销社门口一脚把车架上,立即便朝里走去。

林书柔听到门口的声音,手上织毛衣的动作没停,随意的抬头往外望去,没想到看到了弟弟林季阳。

林书柔是林方正和田素的第三个孩子,也是林家唯一的女儿,一直颇为受宠,高中毕业后嫁到了公社,如今在供销社当售货员。

“小四,你怎么来了?队里的秋收完了吗?”林书柔一脸疑惑,想着不应该呀,按她估计怎么着都还得好些天呢,她还准备明儿一早起来买点猪肉送回去给家里补补的。

“没,没完呢。我这不队里有点事儿来公社一趟,顺便看看你嘛。”林季阳笑着说道。“今儿咋只有你一个人呢,我媳妇儿她小姨呢?”

“最近秋收,来供销社的人少,胡姨她今儿请假回趟娘家,送点东西。你这要晚一天来就好了,我还让你姐夫定了明天早上的肉,准备送回去的。”林书柔觉着弟弟时间来的不巧。

“姐,你要是有需要,我明儿再过来拿,一趟自行车的事儿。”林季阳顺着林书柔的话张嘴就来。

至于林书柔口中的胡姨叫胡秀琴,是向禾的小姨。林季阳和向禾的婚事还是林书柔和向禾的小姨胡秀琴撮合的。

林书柔嫁到公社之后没多久就到供销社当售货员,林季阳那会儿还在县城里念高中,每次往返都会顺便来看看林书柔。胡秀琴也在供销社上班,十几岁的小伙子,每次见到胡秀琴都热情的打招呼,一来二去,接触得多了,胡秀琴觉得这小伙子不错,高中学历,长得精神,大高个儿,嘴还甜。

后来林季阳高中毕业一年,林家准备给他相看,林书柔跟胡秀琴提说了下,看看能不能帮忙介绍。

胡秀琴当时就想到大姐胡秀英正好在托她给侄女儿向禾介绍对象,顿时觉得两人各方面都挺相配,都是高中学历,模样都长得俊,加上听说林家计划在小儿子林季阳结婚之后就分家,更心动了。第二天就利索地请假回娘家找大姐胡秀英商量,决定给俩小年轻做媒。

后来如她所愿,两人相亲之后觉得都挺合适,处了大半年后欢欢喜喜的结婚了。

其实双方父母和亲戚哪里知道,两人早就对彼此有好感。

都是一个公社的,又同在县城上高中,两人在学校碰面都会相□□头打个招呼。只是林季阳大向禾一岁,两人不在同一个年级,日常接触不算多,而且又在上学,都不太好意思。后来有了相亲的机会,可不就成了。

林季阳本也是顺嘴问的,听了林书柔的回答,没再继续问。他的重点还是想找林书柔打听最近公社或者县里有啥事发生没,供销社算是消息灵通的地方了。

“姐,最近咱公社或者县里有啥大事儿发生不?”

“能有啥大事儿,最近不都忙着秋收,供销社都没啥人来。”林书柔一脸疑惑的看向林季阳,不太能理解他这话的意思。

林季阳自然看见了他姐的表情,一时有些语塞,顿了下,才继续道:“那没事了,我就随便问问。”

林季阳准备去下一个地方,忽然想到自己带来的两只兔子,又凑近几步对林书柔小声道,“我昨儿搞了两只兔子,你要留吗?还是送姐夫那儿去?”

林书柔想了想,直接道,“都送你姐夫那儿吧,家里不留,兔子怪费材料的。”

“嗐,我也这么想,那我都送过去了。”林季阳笑着跟林书柔再见,然后骑着自行车往国营饭店去了。

林季阳的姐夫宋晨就在国营饭店工作,在大厨手下做帮厨,不过宋晨在国营饭店倒是混的很好,直接当做大厨接班人来培养。

嗯,大厨叫宋志国,宋晨他爹。

林季阳跟姐夫宋晨的关系很亲近,不止是姐夫和小舅子,更是合作关系。

啥合作呢?

宋晨帮林季阳把猎来的野鸡、兔子啥的卖给国营饭店。国营饭店的采购量不小,林季阳这点东西随便都能吃下。两人合作得愉快,从林季阳高中毕业后开始算,到现在已经维持快三年了。

靠着跟宋晨的合作,林季阳攒下了不少钱,今年初还淘换了一辆二手自行车。这年头自行车是个大件儿,不过,为了日后的方便,林季阳还是狠下心买了,花了整整六十块!这还是沾了宋家的光,才能这么便宜到手。还记得当时骑回家时,家里人都大吃一惊。其实不止是林家,整个清水大队都议论了好几天,好在不是新车,才不至于太显眼。

能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跟林家人行事风格有很大关系。

林季阳不是个没有分寸的人,他觉着合作是个长久的事儿,靠着姐夫和宋叔的关系才有了这个生意,不能光想着占人便宜,索□□先商量好分成比例,免得时长了反倒伤感情。

开始宋晨还不好意思,觉着就是个捎带手的事儿,咋还能占妻弟的便宜呢。可他媳妇儿林书柔觉得弟弟说的对,亲兄弟还得明算账,该怎么着就怎么着。

刚刚林书柔不要兔子的原因,不止是兔子费材料,还有就是给国营饭店自家也能赚上一笔。家里两个厨子,亏不了嘴,可钱却是越多越好的。

国营饭店离供销社挺近,几分钟的功夫就到了。因着这会儿挺早,店里面不算忙。

林季阳把兔子给了宋晨之后,又跟宋晨他爸宋大厨客气的打了声招呼。然后才把宋晨拉到一旁,来门见山直接问道:“姐夫,国营饭店消息多,我今儿过来想问问最近咱公社咱县里有啥大事发生不?你们这儿有听到啥消息吗?”

宋晨一脸诧异看向林季阳:“嘿!你小子,想不到消息挺灵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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