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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了 第14章 鸽血红

作者:叁戚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2-26 20:10:05 来源:文学城

代雅抓着他的手,又不禁后怕起来,如果明天他醒了还记得这些话,那些被她藏匿的心思岂不是都暴露在先生面前。

“牙牙,我不会结婚的。”他托着手臂把她扶起来,丝滑的绸缎拂过手背,波光粼粼。

闵启初揉了揉突突跳的太阳穴。

代雅半跪在沙发上,压着自己的小腿,高跟鞋早就甩在地上。两个人的距离不过隔着一个拳头,呼吸近在咫尺。

她看着他的额发垂落,遮挡那锐气的眉眼,又变成了温润的先生。

“过年要回苏州吗?”干涩喑哑的声音。

代雅摇了摇头,神情委屈。

“不回。”

“我要回香港……”

所以要丢下她吗?代雅垂下头。

“我带你去香港,愿意吗?”他继续问道。

她抓紧手下的沙发布料,嘴唇微张:“真的吗?”

“嗯,带你一起去香港过年。”

“不过,”闵启初深邃的眼睛看向她,“你不跟你的小男朋友约会吗……”

代雅紧张咽了口口水,身子微微后仰:“我没有男朋友。”

“今天下午被你抱的男生,”闵启初穿上拖鞋,走到水吧悠悠接了杯凉水,“你是成年人,我又不是迂腐封建的大家长,不会干扰你约会。放假有安排,自然要顾及你的意愿。”

被闵启初误会,她没有生闷气,反而升上一些坏心思,试探道:“如果说只是普通朋友呢。”

这样的回答增加了无限可能。我知道他喜欢我,我没表示;他正在追我,但我只是玩玩他;我喜欢他,还没说清……

反正他们之间的情感不止于友情,但又不那么单纯。

夜很黑,她看得见先生,先生看不见她,代雅眼神一寸寸扫过他的脸。

“先生,亲吻是什么感觉……”她下巴搁在沙发上,说完眼睛一眨。

闵启初端着另一杯温热水走过来,递给她。他居高临下看着她,醉了后反而懒得挂着平日里的微笑,面无表情看着有点危险。

他身姿高挑,微敞的西装露出腰身,皮扣微微反光,像一闪一闪的星星。

代雅也只是表面镇定,胸腔里的跳动声震耳欲聋。

她舔了舔嘴唇,又掩饰性地咬着杯子,喝了几口热水。

“那后天走,我订机票。”

他一饮而尽,将杯子冲洗干净放在置物架上,一步步上楼。

“早点休息,牙牙。”声音从楼梯的弯道传来。

代雅呼了一口气,指尖绕着微卷的发尾,身体一半都麻了。

*

比起上海,香港很燥热,今年的冬天来得迟缓,街上都还是短袖T恤。

代雅穿着白色吊带长裙,披着薄薄一层外套,海风一吹,她抬手按住头顶的草帽,黑发随外袍一起飞扬。

她定定望着半山别墅和沙滩,人群拥挤在椰子树下,一切都是截然不同的味道。

像电影《红猪》里的那片海。

她张开双臂,细细感受着风流从身上走过。

“喜欢这里?”闵启初走到阳台上。

“嗯嗯!”代雅在栏杆上撑着双臂,“超级漂亮!”

“我在上海还没有见过海,唯一一次是去美国,飞机从太平洋上方飞过。太平洋也很漂亮,但是当时没有细看。”

“现在可以看到腻了。”

闵启悦提着购物袋冲进玄关,她喘着气丢下购物袋,踩着拖鞋飞扑到代雅身上。

“好久不见牙牙!!!”

她又换了个造型,泡泡法式刘海,栗色卷发,吊带牛仔裤,整一个火辣甜心。

闵启悦又抱怨道:“为什么我邀请你来香港,你就拒绝我,我哥带你来你就同意。”

“抱歉。”

“不说了,冲浪吗!”她兴冲冲去找板,“这次我是主人家,可以做你导游咯!”

闵启初无奈道:“这个天海水浸骨,你看底下有几个冲浪的。”

她从房间探出半截身子,吐吐舌头:“我忘了。”

“带牙牙随便逛逛,晚上有聚餐,”闵启初坐在桌子前,“我还有工作要收尾,就不去了。”

“真是扫兴的家伙。”闵启悦翻了个白眼,“我们走吧,牙牙。”

今天的风大,太阳也刺目,沙滩上还有许多人穿着比基尼晒黑,代雅跟闵启悦躺在烧烤摊对面的躺椅上,看着一群青年美女打沙排。

“里面有个男的我认识,他有个绰号叫港大夜店王子。”闵启悦偏头对她说。

代雅好奇张望,凑过耳朵:“你说的哪儿一个?”

“白衣服那个黄毛。”

那男人大约一米七几,笑容灿烂,脸倒是长得好看,有点日系爱豆的感觉。不过他的沙排技术不错,弹跳惊人。

代雅点点头,表示自己看见了:“为什么叫这个?”

“别看他长得帅,男女通吃,长期驻守夜店,出了名的海王。”闵启悦看着她担心地补了句,“你可不要被他迷惑了。”

代雅微微一笑:“他沙排打得很不错。”

跳跃时劲瘦的腰线再加上一个迷人的笑容,就算知道是海王,可能还是有人投怀送抱吧。毕竟这种人天生具有强悍的社交能力,不会叫一个个爱面子的姑娘热脸贴冷屁股。

而先生那种高岭之花,单是看着就像一座雪峰,叫人望而却步。

闵启悦摇摇她胳膊:“清醒点牙牙!不能喜欢这种渣男!跟他打球那些女的,十个里九个他都谈过。”

闵启悦话音刚落,就见男人回了个头,他看见这边愣了一秒,拿起一旁的毛巾擦了擦汗,目光却直直盯着代雅。

代雅也没回避,就静静看着,云淡风轻。

“我怎么感觉……他好像要过来了。”闵启悦跟她说悄悄话。

下一秒她瞪大瞳孔看着男人拿了一瓶饮料走过来。

他的头发有些凌乱,但是配上小虎牙莫名可爱,男人走到代雅跟前,伸手递出饮料。

“姐姐坐在这儿气质卓群,可以认识一下吗?我叫程彦。”

可能是代雅超出同龄人的成熟气质,才让他猜错了年龄。

代雅微微起身,接过易拉罐跟他碰杯。

“代雅。”

程彦眼中藏不住兴奋的光,他坐在代雅旁边,自来熟道:“姐姐来这儿旅游?要不要我给你当向导,我是港大的学生。”

“咱们加个微信吧。”他单刀直入。

闵启悦腮帮子鼓鼓,气冲冲道:“程同学,她的向导是我!你是来抢我生意的吗?”

“我还以为你们是朋友。”

闵启悦霸气搂住她肩膀:“既是朋友,也是向导。”

“那我对姐姐有意思,想要个联系方式总不过分吧。”程彦腼腆一笑。

不说别的,装得还挺像的。

代雅抿了一口饮料,淡淡一笑:“不好意思,我女朋友要生气了。”

程彦面色复杂地看向她跟闵启悦,虽然知道她是女同,但是那个笑容真的让他神晕目眩,一瞬就陷了下去。程彦感受着自己跳动的心脏,仿佛听到它破碎的声音。

程彦终于走了,他没有回去打排球,伤心到直接打道回府。

闵启悦捂住通红的脸蛋懵懵道:“怎么办,我感觉那一瞬间我真的爱上你了。”

“爱上谁?”闵启初双手插兜,穿着一身休闲服走到两人身后。

“爱上牙牙,她实在太会蛊惑我了。”闵启悦闭上眼睛,沉醉在刚刚的场景里。

闵启初一坨子敲她头上:“以貌取人。”

闵启悦转过身,双手撑起上半身,气愤道:“我说牙牙是最有魅力的,你敢反驳我吗!”

代雅抬眸,两人眼神相撞,闵启初定定看向她,漫不经心回应闵启悦:“你说得对。”

晚饭是在一个私人小馆吃的,假山和雾气缭绕,里面有些湿冷,代雅添了件毛衣披肩。

来的人是熟客,顾城。

想到他上次跟闵启初打小报告,代雅对这个教授有些不寒而栗。

她实在害怕老师,尤其是能洞穿她想法,且严厉古板的人。

闵启悦蹦蹦跳跳坐到顾城旁边,眨着大眼睛:“你年假多久啊?”

“一个月。”

“带我出去玩嘛~”

“找你哥,没空。”

“我哥要带牙牙逛逛香港,他也没空。”

闵启悦几乎要挡他跟前去。

闵启初给代雅夹了块沙拉虾球,她正津津有味看着对面两个人闹腾,夹什么吃什么。

半响反应过来不对劲,代雅转头看向他,咬着筷子讨好笑了笑。

“谢谢先生。”

闵启悦的手机响了一声,她打开看了一眼,神色古怪地看向闵启初。

“哥,你没看到妈发的消息吗?”

闵启初手一顿:“静音了。”

“妈妈让我提醒你看一下。”

他不急不慢喝了口茶,仍旧没有看手机的意思。

吃饱喝足顾城送她和闵启悦回到半山别墅,闵先生走了。

代雅站在阳台上,浅水湾的夜景也很美丽,海风带着一些凉意,她刨开头发,缩着脖子。

楼下传来闵启悦的怒声。

“顾城,你要是要结婚,这辈子都别回香港!”

顾城只是脚步一顿,头都没回,指纹解锁车门直接走了。他表面看着冷漠,性格也是真的凉薄,做事绝不拖泥带水。

闵启悦蹲下身子抱着膝盖,哭得梨花带雨,后来不顾形象直接嚎啕大哭。

她觉得她是不爱了,好恨好恨顾城。

她从情窦初开到追他,走了整整五年,甚至眼睁睁看他在这中间换了二十个对象,他都看不上她!

“呜呜呜呜……嗯啊哇哇……”

身上突然盖上一件薄皮甲,闵启悦愣愣转头,抱住代雅嚎啕大哭。

“牙牙,我……我好讨厌他,我真想一刀子捅死他。”她哽咽道。

代雅拍她肩的手一愣,哭笑不得:“会更伤心吧。”

她挥挥手,拄着麻掉的腿,一边抹眼泪一边瘸瘸拐拐走向别墅里。

“绝对——不会!我现在一点也不爱了,都是恨!”

代雅笑容淡了下来,眼中带上一丝心疼。

她当时看着楼下哭得梨花带雨的闵启悦,本不想多管闲事让她难堪,但最终于心不忍,还是走了下去。

“换一个人喜欢。”

闵启悦摇摇头:“不行,我的沉没成本太大了吧!我不早恋,不乱搞,不抽烟不喝酒考了最好的大学,都是因为他。如果没搞定顾城,我太亏了,五年我都可以谈二十次恋爱了!呜呜呜!”

“就算我不喜欢学习,我也可以做个好学生,但是他嫌我年纪小,我再怎么样也不能把年龄拉大!”

“他还骂我,骂得可难听了。”

代雅听着不寒而栗,顾城给她带来的阴影大概不比闵启悦少,她递出纸巾。

“那你找你哥哥支支招?”

闵启悦停了一瞬,疯狂摇头:“他知道的,他不同意,顾城跟他一个假古板一个真古板。我每次去上海找城哥,被他发现,他会把我关在家里。”

代雅抽纸巾的动作一顿。

她蜷缩起手指,落寞问了一句:“他反对?”

闵启悦揩掉眼泪:“今天我妈叫他去相亲,终于把他磨同意了,三十岁以下的他通通不看。”

代雅心脏一阵绞痛,沉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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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陈珂身为一名鉴情师,戳破过无数男人的谎言。

她自诩在情爱中没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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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情人》

白糯没有谈过恋爱,二十岁的年纪如饥似渴,她突然想找死对头做个一周情人。

注:1、死对头变恋人梗,校园文

2、纯情(bushi)小白兔×痞坏心机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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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鸽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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