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时候,我突然觉得作家是很疲惫的职业。
他们大多时候并不生活在真实的世界里,而是自己尚未创造或者已经创造的世界里。不论在哪个世界,他们都是旁观者。接着,一阵风、一束花,突然唤起了他们的灵感,然后着了魔的要把所思所想记录下来。
灵感时刻都会登门拜访,所以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在飘荡,飘荡在世界的角角落落,和灵感相遇,或者说等待那一声扣门。
大多数人在生活里喜欢当旁观者。也是,渔翁得利、作壁上观谁都喜欢。没损失,没人指责。冷漠是最保险的护身符。
人还年轻的时候,总是不顾身体的劝告。等过一段时间,一切都堆成高高的土坡即将滑落的时候,人开始匆匆忙忙的维护。
人总是在感到身体疼痛的时候才挽回,在这之前身体说的所有话都置之不理,任凭一副生锈的了链条嘎吱作响。等到有链条脱落才开始修理。
零零散散说了好多。
今天好像只想聊些这个。本来以为读了书会有些其他的感悟。但其实书本的能量也各不相同。
之前读毛姆的时候,感觉他笔下的人物都有一个鲜明的特质,就是不容于世间的天才疯子。悉达多也是这样。
他们抛下世俗,然后全心追求自己的梦想,任由自己的身体沉沦,更多时候罔顾道德。最后获得精神上的至高荣誉。
证明,当你疯到一定程度,有理有据的发疯,持之以恒的发疯,不管不顾的发疯,人们后来提起你只会钦佩。
人要做成一件事情,总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世上没有平白无故的得到。如果你想要达成命运的最终结局,那你一个环节都不能跳过,一次抄近路都无法实现。
人生,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