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临近傍晚,沈凌云被提拔为辎重队副队长的消息一下来,营帐里的人顿时炸开了锅。
每个人神色各异,有疑惑不解的、也有含笑恭喜的,更有羡慕不已的。
但沈凌云并没有替她人答疑解惑的兴致,快速收拾好包袱。与陈二、苏水简单道别后,就去了沈天住处。
沈天瞧着面色不悦,见沈凌云走进来,嘴角扯出一丝笑,“你如今也是越过我飞黄腾达了。立了如此大功,也没和你姑姑我说道说道。”
“此事不过是侄女偶然发现,尚且不知其是否有误。万大人与肖将军有些渊源,此事让她知晓最合适不过。”沈凌云垂着头,淡淡解释道。
沈凌云心中有些不耐,沈天无非是气愤自己在其中出了力、得了好处,却没带上她。
但凡你之前有好处先让她享,之后却没再如此,她便会理所当然的觉得你不识好歹。
沈凌云对此深感厌烦,却又不得不适应这样的常态。很快她就要离开这,前往新的工作环境。沈天此人,除去血缘上的联系,以后便不会有交集。
沈天听见沈凌云这不咸不淡的解释,表情微僵,沉默着不发一言。
“姑姑,您若没什么事,我便要去万队长那了。”沈凌云背着包袱,站在帐篷细缝射进来的光与阴影间,神色显得晦暗不明。
沈天瞧着她,一时竟有些认不出自己这个侄女,觉得此时的她很陌生。
“你去吧!”在这声语句中,沈凌云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沈凌云伴着晚霞,带着奔向新生活的热情,踏入了万队长的营帐。
原来的大队长已经锒铛入狱,她的位置现在是万队长,即万川占领了。
万川在案牍前整理大队长留下的账本,瞧见沈凌云进来,笑道:“你动作倒是迅速,消息下来没多久就到了。”
“小人想着赶快来这熟悉熟悉,所以一收到消息便马不停蹄地赶来了。”脸上挂着笑容,回道。
“你如今不必自称小人,私底下可叫我万姨,我有个女儿与你年纪相仿。在这做你自己就好,你有几分聪慧,人也敏锐。我们辎重队需要你这样的人才,今后你负责检察队中物品,万不可再发生先前之事。”
万川的声音很温和,话语中带着殷切的嘱托。
沈凌云迅速应声,“属下明白,只是一下子就提升到这位置,尚未适应过来。”
万川了然道:“军中确实尚未有如你这般年岁便坐上副队长位置的人,可我们辎重队规矩没那么重。况且此次中毒事件能够快速解决有你很大的功劳,我都已如实禀报上去。林校尉也为你美言了几句,我们也算不拘一格降人才。”说完朗声笑了起来。
沈凌云被她的情绪感染,心里也放松了些。
“你往后便在这屏风那边歇息,这应该也算满足你拥有单独营帐的愿望?虽然这边还有个我这么个碍眼的老大娘。”说到这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笑完又正色道:“我们辎重队采取轮番训练的方式,每天有一小队人负责饭菜,其余人照常训练。你如今身为副队,只需每天跟着我带领大家训练即可。如今并无战事,你又在长身体的年岁,便不方便定做甲胄。”
说着从旁边拿出木制托盘,“明早军中吹号,便穿这身衣服随我去训练。上面这枚令牌便是副队令,凭此可出入军营办事。好了,你去休整吧。”
沈凌云接过托盘,认真道谢后走向屏风另一端。这屏风遮挡效果极佳,但是隔音效果很一般,稍微动静大些,就会被听到。
她估摸着,翻书的动静应该能屏蔽。
她将包袱放进床头的小柜子,仔细打量了四周。空间看着还好,虽仅容得下这张小塌、只有小腿高的矮柜和一张案牍,但沈凌云还是很满足。
这帐上还挂着一把长弓和箭筒。
沈凌云将长弓拿了下来,这都快赶上她的身高了,她现在十三岁一米六左右,这弓估计有一米五了。沈凌云使劲拉,这弓都没被拉开。
沈凌云只得放弃,等自己训练个一年半载,身体素质一定能嘎嘎好。
想着就躺到了塌上。
她现在才算真正安定下来,每天不会有那么多的工作。不出意外的话,能好好生活,攒攒钱。到时候娶一个看的过去的夫郎,平平淡淡过这辈子。
但现实其实往往会与期望背道而驰,就连沈凌云也难以预料故事的真正走向。
沈凌云在这些时日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下来,逐渐进入沉睡。
天刚到卯时,军中的号角就吹响了。沈凌云在奇兵营伙房时,起的比现在早了近半个时辰。现在都还没能调整过来,所以早已经洗漱完,穿好训练服,开始晨读了。
现在一响,她便出了营帐。士兵们从营帐中快速跑出,往练武场集合。万川这时也从营帐中走出,瞧了眼沈凌云,道:“跟上,现在带你见见大伙们。”
走进这个宽敞的练武场,沈凌云很是惊讶。因为这规模实在大,怪不得能容得下左军总管营近一千人在此训练。辎重队所在的区域在最里边,靠近马厩的地方。
近两百个人整齐的站在那,看着很有气势。万川带着沈凌云走到队伍前方,高声道:“这是林校尉任命的辎重队的新副队,别看她年纪小,此次中毒她立了功。真要说你们的命都是她救的。若是有什么问题,直接找我,别让我发现你们有人有什么小动作,否则严惩不贷。”
停顿了下,看向每个人,大声吼道:“听到没有?”
“收到!”整齐洪亮的女声冲击着沈凌云的耳膜。
“你介绍一下自己。”万川满意地点头,朝沈凌云道。
沈凌云挺直腰板,面色严肃,用尽声音道:“我叫沈三,母父双亡来到营州。是营州大营给了我生存下去的机会,这里就是我的家,以后大家都是亲姐妹。”
队伍里一片叫好声,气氛很是欢快。不管是看在万川的面子上,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都让沈凌云悄悄松了口气。
很快万川便带领大家开始训练,辎重队作为后勤人员,只要进行简单的操练就好。但对于沈凌云这种小身板,简直是要命。
练了一天,沈凌云觉得全身都要散架了。晚上躺在榻上连抬起手指的力气都没了,更别说起床学习练字。
时间在这样日复一日的操练中,很快就到了十月份,沈凌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五个月。辎重队的生活也已经适应,身体明显更为强壮了。
沈凌云觉得自己似乎还长高了,高兴的又多吃了点饭。现在她也已经看完《三字经》,开始用毛笔蘸水在木板上练字。
有次被万川撞见,沈凌云又有一个不小的收获。
“沈三,有上进心很是不错。不过你这瞎练也写不出什么好字。你若不嫌弃,我可教你。我祖母中过举人,写的一手好字。虽家道中落,但我的字便是祖母所教,不知够不够格当你的师傅。”
万川的这番话被沈凌云牢牢记住。沈凌云从未学过毛笔字,故自己在写时常常感到挫败。有人引导的话,显然效果会更好。
沈凌云很感激万川,她此人就如她名字一般,温和包容。沈凌云敬重她,拜了她为师。
她在此刻神奇的对这个世界产生了归属感,因为她产生了属于自己的羁绊。
万川对她的好建立在沈凌云本人身上,与其他人无关。这份好并没贪图沈凌云任何东西,它那么纯粹,带着长辈对晚辈的关爱。
这让沈凌云想起了前世孤儿院的院长。
她在跟随万川学习的这段时间,字有了很大进步。从原本的难以入目到现在的有模有样。
万川的字迹遒劲有力、苍厚郁茂,看似与本人温和的长相不相同,实则无限接近她的内心。
沈凌云立志也要写出这样的字来,看着就很靠谱,因此她一直苦练。
可还没等她练出效果,就接到了万川布置的一项任务。
肖大将军的夫郎孟氏要在左军练武场举办“秋菊马球会”,就是先赏秋菊,然后营州城的适婚女郎再一起打场马球。
这时候各家未婚儿郎趁机相看,结好姻缘。
当然这事是孟氏提议的,但实际执行的是林校尉的夫郎吕氏。所以沈凌云作为代表被派过去接待吕氏和他的儿子林月白。
沈凌云早上随便吃了点,便站在军营外等这父子两。等了一个多时辰,才见一辆精致的马车缓缓驶来,旁边还有十几个女人带着刀守卫。
靠近军营门口时停了下来,沈凌云靠近马车,朗声到:“林夫人,属下为辎重队副队沈三,特为您引路。”
只见这马车帘子都未掀开,里面传来一道清润的声音,“行,引路吧。”
沈凌云领着车夫往练武场走,她现在已经从刚才的焦急等待变成心如死灰。
男的都坐在马车上,只有自己和这帮高大的女人在下面两条腿哐哐走,以前出军营买菜,还能坐牛车回来呢。
好不容易到地方了,沈凌云在旁边看着这辆宽敞的马车下来了两个大约一米六几左右的侍从。
两人抬出一个小凳子放在地下,伸手扶着一个雍容华贵的中年男人。说是中年男人,还是沈凌云按照林校尉的年纪推测的。这吕氏保养的还挺好,看着就三十几。
接着就是一个带着帷帽的少年,看着就十六七岁,身高就比沈凌云高一个头。
吕氏一行人站定,他一眼看向沈凌云。“你便是沈三,年纪如此小也能坐上副队的位置,真让人难以置信。”说完捂着帕子笑了起来。
沈凌云瞪大眼睛,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和男的讲话,她真的被雷到了。
雷的外焦里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