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骨碎裂的剧痛让靳月从缺月引发的疯迷中清醒过来,迷蒙的烟雨之中,她看到了两年前的十一。
那是个春光明媚的日子。
十一屈腿坐在角落的垫子上,擦拭短刀,低头的时候,眉眼间露出罕见的温柔。
“我刚刚遇见了个奇怪的人,在郊外。”
“他想要我的花,我不给,他就跟着我,说要带我逛上京城,你都没陪我逛过——下回你还说忙,我就去找他!”
十一脸上泛起微微的红晕,那是情窦初开的样子,如意坊里下牌的姑娘们在对恩客怀有奢望时脸上一贯的表情,可她懒得点破。
“月儿,你不说话,我真去找他了!”十一把刀收了起来,“好嘛……我逗你的……谁要去找那种奇奇怪怪的人!”
十一在人情世故上太过迟钝,她根本不明白什么是爱。她固执地以为自己是爱她的,她对这个世界无所求无所欲,所以恨不得把一颗心都掏出来给她,然而真正的爱绝不是无私奉献,爱是有私心的,是含着欲念的,是眼中炽热得仿佛能焚毁吞噬一切的火焰,而非她眼中的清澈孤冷的那泓水。
十一或许将她当成母亲,当成姐妹,当成挚友,当成她缄默不言的残缺生命之中消失的某一块碎片,但从未的真正地像对待恋人一样对她。她所谓的“爱”是不含欲念的,遥远地虔诚膜拜,礼赞颂歌,如同瞻仰她作为突厥圣女所应信仰的珞珈女神。
而自己始终是存了私心的,毫不手软地利用着她毫无保留的“爱”,去追逐野心。
就像有一回十一醉酒时,难得清醒地问她:“当你得到想要的一切后,是不是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杀了我?”
她沉默了。十一知晓了她太多的不堪屈辱,肮脏下作,为达目的甚至可以用情义来绑住一个女人来为自己卖命。等自己成为天底下最有权势的女人的那一刻,受天下人敬仰,唯有十一洞悉那华美紫袍下的败絮其中。
届时她不该杀了她吗?
十一不懂,她其实是爱她的。
可十一太简单,而她太复杂。
这辈子她爱的人太多。
她爱她的母亲,可当抄家的官兵欺辱她文雅的母亲时,她却懦弱地躲在床下不敢做声。她爱她的兄长,可当细作遴选失败,守卫告诉她,杀掉兄长就可以获得重来的机会时,她终是将刀捅进了兄长的脖子。年少懵懂时,她也曾爱过温润如玉的谢安,可这不妨碍她用稚嫩的身体引诱年迈的谢钧,来换取更为光明的前程。
因为她不甘心。
论出生,放眼燕京能比过她的女子恐怕唯有深宫里的帝姬;论才貌,能与她争锋者更是寥寥无几。她生来就是要做皇后的,她那么努力用心,样样都要求自己做到最好,就连燕帝宠爱得意的永穆公主都不能及她半分……
可惜,一朝父亲落魄,荣华富贵俱成过眼云烟。
上天亏欠她太多,命运将她磋磨至尘埃,她偏要活给世人看,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上高位,让所有亏欠过她靳氏一族的人痛心疾首。
至于十一……
她以为,还有很多很多的机会来弥补。她心肠那么软,总会有法子叫她原谅的。
醒悟的太晚,手帕上咯出的血提醒着她,她已在偏执的路上走得太远,仇恨让她忽略了真正在意的人。
她走了,十一一个人要怎么办?
她那么怕孤独。
一旦她走了,于朝恩那个变态一直对一一虎视眈眈,届时一定会用尽全力将她带入地狱。那个变态也和她一样是个疯子,没有爱人的能力,时时以将他人拖入地狱当做艺术品来珍藏作为爱好,一一落在他手里,大概会变成真正的行尸走肉。
她宁可一一孤独痛苦地活着,也不要她真正变成一把没有情感的刀,因为她知道,在那冷酷无情的面孔之下,跃动着温柔的心。
她想起了一个人。
那个让一一脸红,脖子上带着一块黑蛟墨玉的年轻男子——她一直避而不见的人。上京权贵圈中谁人不晓,当年贵妃于太极殿难产诞下皇五子萧瑾,今上亲自解下贴身佩戴的玉佩,系于幼子身上,期盼这枚曾屡次护其化险为夷的玉佩能够庇护幼子,消除邪祟。
恨她吧。恨意会让人觉得活着。
后来的一些日子,如意坊的人满天下地找她,她其实仍旧悄悄躲在上京——十一送给她的、挂在他人名下的宅邸。
在上京呆了这么些年,真要离开,倒不知道去哪里。
周玄是她救济的一个书生,她不是个心善的人,那日看他在破庙苦读,觉得他拿书的姿势像极了她死去的兄长,无心插柳,他成了陪她最后一程的人。
后来就到了元宵。
难得那日精神好些,她和周玄来到滴翠楼听曲,正巧老板请到了近来名声大噪的李凭,箜篌声声弦响,一时香兰泣露,江娥啼竹。
她一转头,就看到了一一。
一向不喜器乐的一一竟然垂泪了——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拨弦的乐手,大概不会注意到旁边的男子一直专心致志地看着她。
一一看着台上,而裕安王一直在看她。
或许从不哭的人,只要一哭起来,便会分外惹人怜爱,裕安王捻起一枚糕点送到她唇边,一一偏头咬了一口,然后趁没人注意时,快速地在男子的脸上亲了一下。
这场景,看得她胸口堵得慌。
稍后在人潮汹涌的灯会上,一一和萧瑾被人流挤散。
她的视线追着那个浅粉色的身影,明亮的灯火下,那身影笼罩着一层温暖朦胧的光辉。她心里升起莫名的期待。
一一会不会突然回身,如往日般一眼就在人群中发现她?
人们摩肩接踵,那人被推搡着越走越远,节日欢乐的乐声之中,那人恍然回眸向她的方向看来,跳起来举高手用力晃着,笑容灿烂如同初夏的阳光。
她的一一,笑得像个不谙世事的少女,她从未见过的模样。
一一看的不是她,是她前方的裕安王。她在原地伫立,看着那个黑色的身影骤然举高了浅粉色的女孩,一一在裕安王的怀里绯红了脸颊。
从此,一一的眼中再也没有她。
剧痛让她自疯魔中解脱,冰冷的雨水冲刷着她的脸颊,耳边回响起当年的对话。
“听说沿着乌兹江一路往北走就是一片冰原,那是个没有人烟没有记忆的地方。”
“你想去吗?我带你去。”
“去那里做什么?”
“你不是想要开客栈吗?我们去那里。”
“你不是不喜欢人吗?”
“嗯……那我在客栈旁边造一间小屋子,我平日睡那里,谁也不许进……除了你。”
“哈哈……好呀。”
记忆中,一一朝她伸出了手,“那说定了?”
靳月的头微仰,雨水灌入鼻子,她朝前举起手,努力去够前方的那只手。
“我怕流浪……”
月儿细若蚊蝇的声音消弭在沙沙的雨中,衣衫湿透,凝香头痛欲裂。
还惦记着公子的玉佩?
她眼中布满绝望,解下在悬挂多年的月牙玉佩,轻轻放在月儿掌心。
她站着看月儿咽下最后一口气,于一片天旋地转之中,头也不回地向马车走去。
萧瑾摇头“啧”了一声,解下外袍,遮住了美人惨不忍睹的遗容。
天气已经入秋,村镇的早市上人群川流不息,时不时有枯叶坠落,萧瑾坐在早点铺子旁,随着不断飘起的白烟,不一会儿脚下就积了一大堆落叶。
从小月莺坠楼的那一日起,他们就在不停地赶路,马车颠簸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根本难以入睡,他仅有的爱好就成了观察凝香的情绪。
她的女人死了,换做正常人应该会感到很痛苦吧。
然而凝香对于自己的情绪有着极强的掌控力,就像是一堵密不透风的墙,面无表情地抑制住汹涌的情绪,唯有眼底遍布的鲜红血丝显露着隐隐的癫狂迹象。
可真能忍。
她愈是悲伤痛苦,便愈是缄默不言,努力地压抑情绪试图保持清醒冷静,然而沉稳的神态下跃动着愈发狂躁的脉搏。
他很乐意见她这样自寻死路,一点点酝酿苦痛,直至崩溃毁灭。
他舀了一勺热气腾腾的豆腐脑,对面的凝香仿若察觉到什么似的,放下手里的调羹,抬头看了他一眼。
这两天就没怎么见着她往嘴里塞东西,在上京的时,她一个姑娘家的,成天也没见着她怎么动,结果吃得比他都多。偏她还嘴挑,白米不吃,瓜果菜蔬一律不碰,只爱吃肉啃馒头。他一打趣,她就给他来那一套——“大人,香香在家里要干农活的。”
他打趣她手指粗糙的时候,她就这么应付他。
他好奇她怎么力气这么大,浑身都很紧实时,她还这么搪塞他。
现在,一切有了答案。
刚遇见她时,她那张脸还挺小巧的,在王府里,她平日里也没什么爱好,除了睡觉,就是往屋顶上爬,一坐就发呆半天,给他好吃好喝养了一阵儿,很快就胖了起来,不过好在她主要还是胖在脸上,肉嘟嘟的倒也手感不错。
这胖得快瘦得也快,近来她面庞迅速消瘦下去,连日风尘仆仆,曾今水润白皙的肌肤渐渐干燥脱皮,实在没有了在上京时娇美可人的模样。萧瑾扫了眼她被风沙磨砺得粗糙地皮肤,低叹了一声,这美人儿还是要养在青山绿水的地方才叫美人儿,成天风吹日晒的,丑得可以了。
“喵呜”一声,一只小橘猫在凝香足边撒娇,见女子并没有排斥,大着胆子在她腿边蹭了起来。
女子低头朝它看去,小胖子蹬鼻子上脸,顺势爬上了她的大腿。她于是低头逗起了猫,时不时在那光滑柔软的皮毛上揩两把油。
萧瑾笑,一个心狠手辣的杀手竟然这么招小猫小狗的喜欢,他记得岚姬侍弄的那个矜贵玩意儿,谁都不让碰,一旦伺候不好就胡乱咬人,独独爱黏着凝香。
她倒也对这些小东西特别有耐心。
他忽然有些理解了,人心诡诈,倒不如猫猫狗狗来得纯粹,你喂它点儿好东西,它就摇着尾巴讨你欢心。
要是凝香也如这些猫猫狗狗就好了。
他虽知她不算彻底没良心,到底对他存了几分情意,但他把握不住深浅,不敢轻举妄动。干脆先利用好永穆这枚棋,毕竟永穆长得那么像她的女人。
凝香仿若听到了他的心思,一手揉着小猫的脖子,一手端起碗喝了口豆腐脑,瓷碗挡住面颊,露出双幽深的眼,深深望了他一眼。
视线交织持续了几秒,她又冷漠地低下了头。
这个眼神莫名熟悉。
记忆深处的某些东西仿佛要破茧而出。
脑海中闪现许多破碎的画面,阴雨连绵,漫长幽深的街道笼罩在白雾中,四周是生意兴隆的食肆,蹲在柱子后手捧面碗的黑衣人,眼眸如黑夜般深沉。
什么时候?
记忆戛然而止,他想不起来了。
只是个乱编的故事,无意冒犯任何性少数群体。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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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落花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