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红楼是京都百花巷子里最高的楼,每到夜晚,这里灯火通明,轻歌曼舞,娇声燕语不绝于耳。花娘貌美,歌舞俱佳,能进这里的非富即贵。
楼下的舞台上花娘正抱着琵琶唱着一首最近流行的《春日浓》,不少客人正沉醉于花娘的软糯缠绵的唱声里。
二楼雅座绝佳位置,旁边的一个角落,有位穿着青衫的公子一手轻轻点着拍子,一手执着毛笔在纸上洋洋洒洒的写着什么。
那青衫已见旧损,毛笔的笔杆都用的褪色,别人面前都是美酒佳肴,或者是精致点心,而他面前只有一杯清茶,在这销金窟一众华服的对比之下,更显出他落魄书生的气质。
可那公子可真好看,好看得人人都喜欢他,里面的女人送他酒喝,连楼里最刻薄尖酸的老鸨也不会因他没钱把他赶出去。
那青衫公子似是完全感觉不到自己与周围环境的格格不入,他沉迷于楼下花娘的曲子里,眯着眼睛摇头晃脑,有时灵光一现想到了什么了,就立刻睁开眼睛,快速的在纸上写下一行行字,最后提笔,搁笔,拿起纸张吹干墨迹,看着自己的新作洋洋自得。
他从怀里掏出一把折扇来,手腕子一抖,扇子“刷”的一声展开,摇起的风儿吹起他的发丝,衬着他俊美的面容,称得上是风流倜傥。而那扇面上正提了四个大字“一笑风流”。
此人正是自称京城第一“笑子”的白逸霄。两年前他与艺人阮青名声鹊起,二人一笛一琴配合默契,从不知名的小喽啰到风靡京城的乐师,只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
然而不知是京城的浮华染了这年少单纯的乐人,还是乐人看透世事把此身寄了红尘,琴师阮青琴艺更加精进,成为一代名师,而笛者白逸霄自甘堕落,流连风尘,做了个落魄的风流才子兼说书先生。
其实白一笑大名儿叫白逸霄,颇有雅意和豪气,可就是文邹邹的让人记不住,混迹世俗,要个这么文气的名儿也不能当饭吃,于是他自己依着谐音取名“白一笑”,自我介绍时,只告诉自己的艺名,既好记,又好理解。
随着名头在京城的中上层的社交圈里混开,凡是举行宴饮必会想到阮青和他两人,前者是欣赏琴音,增添雅意,后者嘛,最会活跃宴会气氛,凭着一张巧嘴,搬弄搬弄,书词歌画略知一二,坊间段子数不胜数,每每他到的宴会无一不欢笑,人称他为“一笑公子”,而他的身份也是够尴尬的,说是文人也不是,说是艺人也不是,众人只当他是愉人弄悦的戏子罢了。
在楼里流连了一晚上,第二天,白逸霄才拖着劳累的身子走出倚红楼,一袭青衣还算齐整,不过他是正正经经的在哪儿写了一晚上的词儿,听了一晚上的曲儿,可不是那些劳累不堪,脚步虚浮,耕了一晚上地的客人们。不过单是从外表看,还真分辨不出他在青楼里究竟做了什么。
白逸霄回到居所,远远的听见有琴音传来,混沌的脑仁儿一振,暗暗叫苦,太糟太糟,竟然会遇见白衣刹神。
走进门就看到阮青在亭中抚琴,修长的素手翻飞在琴弦上,白衣飘飘仿佛染了仙气儿,衬上一派清冷却也是俊逸非常的脸,真如谪仙下凡。
而白逸霄无心去欣赏,耳边千金一曲的仙乐此时却像魔音贯耳,让他恨不得快快逃去,可脚下不急不徐,装作淡然平常,试图蒙混过关。
说起阮青,他性格孤僻自傲,不苟言笑,无论是谁,从不卖弄讨好,这虽然不被一些人喜爱,但也有少数人欣赏,而这一类人正是一些清高的文人们,文人们也分两类,一类是有权有势的显贵,一类是落魄书生。前者能够一掷千金,后者的追捧能显出他的独特。
在外人看起来他俩是搭档,阮青表面一视同仁,私下也应该是亲近好友吧。可实际上,他们俩虽从小相依为命,互相依偎着长大,算得上是生死之交,却并不代表着两人的关系很好。
若是仇人,两人也不会结交在一起,若说是普通人,二人相处这么长时间也算是亲密的朋友了。
那时白逸霄五岁,时常生病,脑子里的记忆时断时续,最终再也想不起自己是谁,父母是谁,而阮青当时也不过是大他三岁的孩子,他或许知道,却从来没有透露一腥半点,白逸霄认为他也不知道,否则他的人生第一件大事就是把他送回家,老死不相往来。
自从白逸霄有记忆起,无论他怎样讨好,阮青就没给过他好脸色。
白逸霄对这位甩也甩不掉的恶劣朋友百思不得其解,后来一次阮青醉酒才吐露了真相,原来阮青的父母原是他家里的侍从,当时为了保护他被双双刺杀,还让当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为七弦琴的阮青忠心护主。
所以阮青一面恨他连累死了父母,一面又要时时保护他拖着他长大,如兄如父,处处管束他以防走上歪门邪道。
白逸霄对阮青是既爱又怕,怕的是阮青始终不掩饰对他的恨意,至于爱,白逸霄心里自嘲,民俗有言,打是亲骂是爱。
白逸霄脚步轻盈如猫,原本想要悄悄过去,不惊动他一分一毫。却不想阮青是专门在这等侯的,他刚踏进门槛儿琴音就停了。阮青一手按住琴弦,沉声问道:“昨夜去哪儿了?”
白逸霄站在原地,诚实的回答,“自然是去倚红楼那里了。”
刚才还如谪仙般的人物顿时黑了脸,露出斯文清冷下的獠牙,他蹭蹭走到他面前,指着他的脸斥责道:“白逸霄,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准去那种地方!你知道青楼里都是些什么人吗?那些不干不净的女子也就罢了,你也学那些那些无事昏昏的纨绔,把大好的年岁都浪费在女人身上吗?”
白逸霄脸上没什么表情,听完之后,打了个哈欠,摇着扇子,露出一个无所谓的嬉笑,“我又不是干大事儿的人,人家姑娘赏识我,愿唱我作的曲儿,她们高兴我也高兴,还能赚些银两,岂不是两全其美?”
阮青恨铁不成钢,“你若是缺钱大可向我开口。”
“向你开口?算了吧,你有再多钱也不够我挥霍的。”他转身背对着他,说罢,潇洒离去。心中补了一句,“你父母的恩情我是还不清了,我还不想再欠你的恩了。”
白逸霄脑子混混涨涨,回房间一沾枕头就进入梦乡寻周公约会去了。
本以为自己能睡到明天早晨日上三竿,偏有人不随他意,打搅他的好梦。
傍晚天色微暗时,白逸霄被人轻声叫起来,来人正是魏府里的小厮,名叫平夷,是魏左相家三公子的随从。
对着蒙着脸的白逸霄恭敬的说道:“公子,今日又到了时辰,还请公子速速进府。”
白逸霄虽有起床气,也忍着没有发作,坐起来,面无表情的说道:“我晓得了。”
平夷告退之后,白逸霄在床上又躺了一会儿便翻身起床,洗了把脸,重新换了件衣服。
生活总是不易的,他和阮青还有林玉蝉刚来时,身无分文,年幼无知,吃了不少苦头才在这里扎了根,然而别说大风大浪了,就连微风细雨,他们也经不起,随随便便的一场小病小灾就能要了他们的命。
这京城里寸土寸金,随便砸个人都是达官显贵,能够活得出头的不仅是这些贵人们,还有攀附他们的人。没有人牵线搭桥,也没有金银铺路,想要攀附委实难办。白逸霄混迹于市井,早认清了权势的重要性。
像他这种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若想惹得权贵注意也不是没有法子,总结总结也能得出三种法子:钱,才,色。
钱就不必说了,白逸霄一穷二白,瘦瘦巴巴,连猪的油水都比他多,况且能打动人的贿赂自然是天价,他若能自己富贵何必还要攀富贵?
这才气白逸霄是有的,他自小聪慧,有过目不忘的本领,让阮青教了认字写字就能自己读书了,在书店里干活儿时趁着空闲看几眼,就不用费钱买书了。当今朝廷重文抑武,对文臣多有厚待,有才名自然能享富贵,上施下效,想要走这条路的人如过江之鲤,但能跃过龙门的少之又少。最重要的是,白逸霄是个无父无母的黑户儿,参加不了考试,只把才气都用在了风花雪月上,只赢得了个青楼薄幸名。
这最后一条,色。白逸霄从未想过用在自己身上,他倒是见过那些深陷囹圄的女子们,身世悲惨面容柔美的美少年。可是他们的下场也可见一斑,等到年老色衰,色衰爱弛的时候,必不可免的被厌弃,落得晚景凄凉。
白逸霄摸着自己的面皮,这是歪打正着走上了最后一条路?他整了整自己的衣衫,惆怅的叹了口气,向魏府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