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卓凡像是真的酒醉了,酒醒了就自动失忆,神色自然得仿佛那晚的尴尬从未存在过。
一连几日,他都忙于工作,回来时苏澜已经睡下,出门时苏澜还未起床,两人这样完美的错过,让苏澜自在了许多。
背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她和余藐商量着回家。
余藐不知道在难过些什么,知道苏澜要走,竟然连晚饭都没吃就回房了。沈卓凡不在,张姐的话她不会听,苏澜只好去房间叫她。
余藐趴在床上,把头埋在枕头里。
“你能说说你为什么不高兴吗?”
余藐听到声音,动作缓慢地爬了起来,白皙的脸有消瘦的迹象,“苏老师,你为什么一定要走呢?”
余藐还没有完全从那场一厢情愿的情感漩涡中抽离,她需要宁静镇定的苏澜来帮她抵御那些时刻侵袭而来的悲伤。苏澜是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虽然她没有提及一个字,但余藐知道,她无时无刻在照顾着自己的情绪,包括被迫来舅舅家住。
余藐不需要被人给予安慰,在伤痛面前,文字无力,语言苍白,她需要有个懂她的人,一直陪着她慢慢渡过难关。苏澜说她要走,余藐知道自己没有立场去阻止她,她曾是堂舅的未婚妻,留在这里很奇怪,但是她又想紧紧抓住这根救命稻草,让她在要沉入水底的时候能够浮上来喘一口气。
她喜欢了程灏两年,从第一次在咖啡厅见面她就喜欢。
那时余藐住校,父母为她申请了不上晚自习,每天下午,程灏转地铁到余藐所在的学校,然后在学校旁边的24小时咖啡店给她补课。
那时,她规规矩矩地叫他程老师,他认认真真地帮她补习物理,让她从枯燥的学科中看到了瀚海星辰的奥秘,领略了时间、空间的和谐统一,然后一点点爱上物理,并夸下海口要拿下奥赛一等奖,进入沪大物理系当他的师妹。
高二下学期,物理成绩拿下全班第一时,她记得程灏微弯的眼眸,看得出他对自己的赞许,他甚至送给她叨念了很久的安妮公园的新年特定玩偶,那是很多人凌晨排队才买得到的玩偶。他那样一个需要到处兼职的穷学生,要买这样一个玩偶需要一天时间,甚至可能要花掉他一个月的工资,可是他当时就那么随意地从书包里拿出来给她,祝贺她物理得了第一名。
后来的日子,他依然是兢兢业业的家教老师,但余藐却不再是全神贯注的好学生,她会不经意注视他修长的手指,看他菱角分明的唇,高挺的鼻梁以及纤长的睫毛。她满腔的喜欢从胸腔激荡起来,满得几乎要溢出来。是什么时候被他发现的,余藐并不知道,他只是在她升上高三的某一天,平静地说要辞职,然后跟她远在北京的父母解释,研究生临近毕业,他要写论文,要找工作,没法兼顾家教。
余藐那么聪明,她当然知道他要走的原因,她平静地接受,然后还微笑着祝他前程似锦。
临了要走,他甚至还给她推荐了一个他的学弟。她将勃然大怒隐藏在心底,她扬起平静的脸,“不用了,以我现在的物理成绩,不用再请家教了。”
只是后来,当他不回她除了问问题以外的微信,不收她快递给他的礼物,她的情绪就不再受控。后来,家人又把她委托给苏澜。她知道堂舅舅和苏澜的感情,所以她心里觉得自己和苏澜是一样的,这样的两个人更能心心相惜。
苏澜确实很温柔,做的菜也很好吃,这样长期的相处中,她的内心得到一点一点的疗愈,直到从苏澜口中证实程灏带女朋友去露营,然后她在朋友圈看到他秀恩爱。
余藐不知道要怎么去形容那种喜欢一个人,却一切成空的感觉,看上去自己好像也没有损失什么,可是一颗心空荡荡的没有着落,有时候想起他会去牵别人的手,会吻别人,会对别人深情款款地表白,她就感觉自己喘不上气来。
那天,她心乱到极点,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沪大,在足球场的观众席坐下来,天黑了都不晓得。直到程灏站在她的面前,她还来不及反应,他就皱着眉,喘息着责备:“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你知不知道所有人都在找你?”
那一刻,余藐有种无法言说的难堪,我因你而失控,但你却开口指责我。
而且是,不问缘由的。
想要问他为什么不喜欢她、为什么排队给她买那么贵重的礼物,可她再也问不出口,把到嘴边的委屈咽下去,余藐起身,神情冷淡:“我没有带手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抱歉让你们担心了。”
随后舅舅的人也赶到了,余藐没有再说话,顺从地跟着他们走了。
这一场难言的、憋屈的暗恋,还没来得及见光,就以这样惨烈的方式收场,余藐觉得难堪,但幸好还有苏澜,她是懂的,可是现在她要走,余藐觉得那种心安的感觉又要“离家出走”,胸口有点闷。
“我有我的事要做,你也总要学着长大。”苏澜拨开她长到眼睛的刘海,“余藐,以后你会明白生活中有跟多事情都比感情重要,你如果依赖于别人给你力量,你是无法真正强大起来的。”
余藐不语。
苏澜不喜欢说教,见好就收,弯腰用了点力气把她拉起来,“走吧,去吃饭,吃完饭,我陪你去理发。你看你,刘海长这么长,都遮住眼睛了。”
余藐勉强勾了勾唇,拂了下刘海,“有那么长吗,我觉得还好啊。”
“好什么呀好,再长下去,以后你的同学回忆起你来,会说,‘哦,那个余藐啊,直到毕业我都没见过她的双眼呢。’”
余藐“噗嗤”一声,乐了。
*
与裴正和张怀义达成合作,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沟通,沈卓凡连着开了几天会,回来发现家里变天了,小的不在家,大的也不知所踪。
张姐见他脸色不太好看,主动告知,苏澜回家了,余藐最近放学都去她那里了。
偌大的房子少了两个人,竟然会这么空旷,以前他从未这样觉得过。
他给余藐打电话过去时,余藐正在苏澜家啃羊排,嘴里的羊肉肥美多汁,吃得她满嘴流油。
“舅舅?”
“你还知道我是你舅舅呢?到处瞎跑,不知道报备一声吗?”听余藐那含糊不清的话,就知道这会在吃饭。
他今天提前结束会议,推了和张怀义的饭局,紧赶慢赶回来陪她们吃饭,两人居然一声不吭地走了,还在别的地方吃香的喝辣的,看样子是完全没把他考虑在内。
“哪有瞎跑,我在苏老师家呢,苏老师好了,今天回家了。张姐知道的呀,她没告诉你?”余藐满手流油,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上,动作不是很方便。
“她告诉我是一回事,你自己跟我说又是另外一回事,上次找你动用了几百人,你是不是还想再来一次?!”
“……”余藐理亏,抿了抿唇,“对不起。”
余藐的语气低下去,沈卓凡忍了一下,问道:“在吃什么?”
“羊排。”
“羊排?”
“苏老师说,今天特别冷,就炖了一锅羊排,说有助于驱寒。”余藐也不知道沈卓凡要问什么,讷讷地解释。
沈卓凡看着餐桌上的菜,瞬间失去了胃口,心情极差地挂了电话。
见沈卓凡穿了外套出门,菜一口没动,张姐追了出去,“先生,你不吃了?”
“去接余藐。”
沈卓凡来了,余藐啃羊排的动作矜持了一些,害怕被骂。
“先喝汤?”苏澜问他。
“好。”
原本的一腔怒火,在苏澜这样家常地问他后,偃旗息鼓了。
苏澜盛了满满一碗羊肉汤过来,乳白的汤点缀着几粒鲜红的枸杞和葱花,冒着的热气让沈卓凡轻易闻到了它的香气。
沈卓凡不是个重口腹之欲的人,但今天这碗汤却让他不自觉吞了一下口水。
羊排汤确实很好喝,喝一口鲜香便在唇齿之间蔓延开来,沈卓凡忍不住夸苏澜:“你这人做事虽然不地道,做菜倒是挺地道的。”
这是夸人的话吗?苏澜懒得理他。
见他埋头喝完汤,起身给他夹了一盘羊排。
沈卓凡看着眼前的羊排,半晌没有动,苏澜知道他是怕脏了手,赶紧给他找了一副一次性手套。沈卓凡这才慢条斯理拿起了羊排。
余藐大概是觉得舅舅矫情,翻了个白眼,将盘子里的最后一根羊排啃完,便洗了手去书房做题了。
暖色调的屋内,暖气很足,空气中氤氲着羊肉汤的味道。沈卓凡不喜欢吃羊肉,总觉得有一股膻味,但是今天这样温暖的氛围让他觉得羊肉其实也没那么难吃。
再好吃,吃了两根也够了,沈卓凡摘下手套,觉得有些腻。
苏澜给他倒了一杯酸梅汤,“喝点这个。”
透明的玻璃杯里盛了大半杯褐红色的液体,冰镇过的缘故,杯壁有细密的水珠,吃完羊肉后产生的燥热,因着这一杯酸梅汤舒爽了不少。
和沈卓凡,苏澜并没有太多的话题,他喝完了羊肉汤,吃完了羊排,她便起身收拾桌面和餐具。
沈卓凡发现,苏澜做事很有条理,她在做饭时会把头发一丝不苟地扎起来,收拾桌面时,会将小碗放进大碗,大碗放进餐盘,筷子头统一位置后握在手里放在桌上怼齐,然后再用毛巾把四周散落的油污或者食物残渣往自己面前归拢扫进垃圾桶,最后才去厨房洗刷。她的家永远整齐且一尘不染,玻璃杯透亮,木地板光洁,洗碗的毛巾永远洁白如新,就连沙发上的抱枕也要等距离放置。
沈卓凡是个挑剔的人,但是苏澜家除了小,他挑不出毛病,甚至会生出舒服的感觉。这种舒服的感觉,让他对某人的不告而别选择了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