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女小心地偷觑了一下这位女神的脸色,不解怎么会有人看着这么华美的珠宝还脸色这么差的。想了想,战战兢兢地试探:“玛阿特殿下是不是不喜欢这些款式?”
嗯?
程风回神,怎么突然问这个?
侍女:“赫梯的手艺确实不如埃及那么精妙绝伦,但这些原石品质不错,我服侍我们夫人这么久,还是有一次见到这么澄澈的品质。您若是喜欢,回埃及可以重新打造几款。”
“哦?你觉得埃及的手艺比赫梯好?”
“当······当然,埃及的手工艺远近闻名,一直很受王室贵族们的喜爱。除了手工艺,他们的各种熏香精油也无人能敌,难以仿制。”
“还有吗?”
侍女见她脸色好了很多,以为她喜欢听人夸赞自己的祖国,松了口气的同时开始搜肠刮肚:“还······还有很多!埃及人都很聪明呢,他们能烧制出不同颜色的陶罐,能用桑麻织出比叶子还薄的布料,还能造出世界上最大的船舶,再巨大的波涛也无法掀翻,而且、而且······”侍女眼前一亮,“埃及的男人也很尊敬妻子,他们会和妻子共享所有财富权柄。”
程风被空气一呛,有些哭笑不得。
什么跟什么啊······
她失笑着挥挥手让侍女撤掉早餐,然后准备出门看看这座城池。
巧了的是,刚到中庭,就遇上了赫梯那位战争女神。这位女神抓着她晾晒的衣服,脸上是来不及收回的震惊、欣喜、兴奋。听到脚步声,她循声转头,和程风对上那一秒,眼中迸射出惊人的亮光:
“玛阿特,你——”
“嘘。”
程风食指竖在唇前,瞟了眼她身后那群赫梯士兵。
夕梨从激动中稍稍镇定下来,克制着说:“我听凯鲁说了昨天的事,特地来向您表示感谢。”
“谢谢,放进去吧,会有人接收的。”
夕梨点头,吩咐他们将东西送进去,然后鼓起勇气开口:“我能和你私下谈谈吗?”
“找个空旷的地方吧。”
“我知道!刚才来的路上有一个小广场,那里怎么样?”
程风点点头,夕梨见状,脸上露出一抹欣喜。她小心翼翼地在前头引路,将人带到了广场中央的雕塑边。
太阳有些热烈,两人窝在雕塑的阴影下,像两个小可怜。
当然,真正的“可怜人”这个点是不太有时间在外面闲晃的。
程风无意隐瞒自己的来处,但也没兴趣给人做知心姐姐,便直入主题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我可以告诉你,我和你来自不同的世界,所以,如果你是想问我有没有其他办法回去,答案是没有。”
身侧人沉默少许,摇了摇头:“我其实是想问,如果有选择的机会,你会更愿意回去还是留下。”
哈啊~?
剧情的这个节点,女主的动摇已经这么深刻了吗?
程风看着小女孩一样的夕梨,眯了眯眼,而后笑了:“我会选择留下。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有我留恋的人了。”
“啊?抱歉抱歉。”夕梨脸色刷地一下白了,手忙脚乱地道歉,欲哭无泪,“我不是故意要——”
“没关系,我父母已经过世10年了,而且,我和他们的感情并没有那么深。”
“······啊。”夕梨呆愣着发出一声呓语。
程风继续说:“我父母喜欢探险,他们陪伴我到5岁,就把我丢给了老管家,后来老管家也去世了,我就自己独立生活,所以我的回答给不了你任何参考。不过,我父母从小就告诉我,每个人的人生,是自己的,所以他们会给我优渥的生活和适当的陪伴,但不会为了我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
夕梨闻言,若有所思。
“母亲说,他们生下我,是因为觉得这个世界很精彩,所以也想让我看一看。但每个人应该有自己看世界的方式,不受别人影响,所以,自己的路,要自己走。父亲也说,人生其实有很多种牵绊,血缘或许是其中最牢固的一种,它代表着很多,无私、陪伴、支撑等等,但绝不会是束缚。”
“夕梨,在你动摇之初,答案其实就已经定格了。”
夕梨浑身一震,而后苦笑。
“你说的没错,是我卑劣了。明明自己已经立场不稳,却妄图让别人来推我一把,好像这样,我心底的愧疚就能减轻一点。”
倒是清澈如水的性格,蛮讨喜的。
程风挑眉,看在缘分上,多暗示了一点:“如果下定决心,那不如尽早适应成长,否则,我怕你后面后悔莫及。”
夕梨眉心一跳,蓦地抬头,撞入了那双冷感的琥珀色瞳孔中。
“你——”
“夕梨小姐,夕梨小姐,您还有伤,别乱跑了,回去休息吧。”巷子拐出来一个金色长发的侍女,一边喊一边向着这边跑过来。
“回去吧,也没什么好聊的了。”
夕梨不想走,她想问清楚!
但程风已经转身离开了,她仓促之下伸手,不料肩膀一痛,只能与那片滑溜的布料擦手而过。
金发侍女哈娣已经站在眼前,看着她脸上惊惶的神色,有些狐疑:“您怎么了?是不是那位女神难为您了?”
“不!她帮了我。”夕梨仓促否认,深深注视着渐行渐远的背影,将所有猜测压入心底。而后重新调整了脸色,对哈娣笑道:“走吧,我有些累,确实想休息了。”
“那我扶您。”哈娣赶紧伸手。
而程风则在拐入一条街角时被靠在那里装雕塑的人吓了一跳。
她一个反射跳出了信仰之跃,然后抬腿一脚踹了过去:“我认真警告你,事不过三,下一次我绝对一刀戳过去!”
拉美西斯坏笑:“是你装神弄鬼又骗了谁,心虚了吧?”
程风眯眼:“有事说事,没事就滚。”
“有!给你准备了个礼物。”
“不用了,今天收了十几箱珠宝了。”她懒散一笑,没什么兴趣地从他旁边离开,拉美西斯也没多说,安安静静地跟上。直到他们走完这条巷子,程风看着系在柱子上的一匹马,呆愣了一下,惊讶和惊喜缓缓在脸上绽开。
眼前这匹肌肉发达,四肢健壮,黑色的皮毛比打了蜡还亮!她不是不识货的人,自然知道这是一匹好马。
比昨晚马厩的那些好多了。
也比那些珠宝首饰有新意多了。
拉美西斯很满意自己看到的反馈,上前帮她牵住了缰绳,做了个邀请的手势:“上午刚去套来的,可能还有些野性难驯,我给你牵着。”
“不用。”简单两个字丢下,程风抽出缰绳按着马背一撑,身体如一只飞燕轻松坐了上去,然后轻轻抽了下缰绳,号称“野性难驯”的马好似与她心意相通,立马就向着城外奔袭而去。
对此,差点被马踢断肋骨的拉美西斯一挑眉,连忙跟上。
程风的手上没有马鞭,但身下这批宝马真的通人性似的,完全知道她想要什么,一出城就开始了加速。
周遭所有的一切都成了虚影,只有**的风伴随身侧,交织缠绕,仿佛在与她竞赛。
上一次这么放开了跑还是两个月前,这一次虽然没有马鞍固定,但是体感更刺激,更自由。她也不管什么方向,任□□的马儿自由奔腾,一人一马跑了半个多小时,彻底痛快了才踏着小碎步回到城外那片平原。
平原上,金发男人骑在马上,静静立在那里,笑看着这边,金色的那只瞳孔在阳光下有种摄人心魂的魔力。
程风好像有些明白给他取这个名字的人究竟是怎样的心情了。
她牵引着缰绳靠近,脸上头一次出现不加掩饰的笑容:“很棒的礼物,谢谢!”
“我的荣幸。”拉姆瑟斯调转马头,两人悠悠闲闲地并肩前行,他补充说,“荒原的野马天生具备识路和寻找水源的嗅觉,埃及周边大多是沙漠,我想它能给你多一点安全。”
程风闻言,沉默了。
她还没决定要不要去埃及。
拉美西斯眼一眯,心思敏锐的他已经猜到她的打算。不过······既然有犹豫,那就是机会!
他只做不知,闲聊似的跟她说起了自己的家乡:“我知道你喜欢高处,喜欢旷野,喜欢无拘束,但是在埃及,除了这些,还有一条神奇的河流。”
“上埃及和下埃及共享着同一条母亲河,可它们的水质、流速、泥土等等却截然不同,因为这份不同,造就了埃及的绚烂辉煌。在埃及,不管是农业种植还是手工艺,都离不开尼罗河的水,尼罗河的土,所以同样是小麦,上下埃及种出来的味道是不一样的,做出来的面包、啤酒,也风味迥异。”
“还有我家所在的孟菲斯,这一段的河流平缓,每天都能见到贵族的游船,河流里也会有很多孩子钻进钻出地捕鱼,他们捕到的鱼会直接在岸边制作成烤鱼或者鱼干,味道很不错,强烈推荐你试试。岸边的芦苇丛里也经常会有水鸟或者野鸭子下的蛋,运气好的话,一窝能有几十个。不过,有些贫民家的孩子没钱上学,就会大把大把的时间耗在芦苇荡里,所以,你还真不一定能抢得过他们。”
说到最后他忍不住笑了。
程风也忍不住笑了:“你是不是抢过但输了?”
对于尼罗河的描述一半是剧情需要胡诌的(*/ω\*),别较真哈。不过尼罗河土确实颜色不一样,所以上下埃及的陶罐颜色都相差很大。那时候上下埃及法老王冠的颜色不一样也是和这个原因有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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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