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不太明亮,被层层乌云遮住,只留几颗星子静谧地闪烁。狭长的小路上,好几个路灯都坏了,而还艰难维持着亮光的灯也如同风烛残年的老人般昏黄暗淡。
远处的景物仿佛融进了黑夜中,只有闪着霓虹灯的灯牌花花绿绿地挂在半空中,却连一寸黑色都照不亮。
醉酒的男人跌跌撞撞地在曲折的小路上走着,好几次摇摇摆摆都快要摔倒了。他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酒精刺激着大脑,让他的情绪兴奋而高昂。
那歌声飘忽地回荡在小路上,却在蔓延到远方时像是碰触到什么障碍物,被吸收了进去。
男人没有注意到的是,他身后的房子像是被黑雾吞噬了一般,慢慢地扭曲消失。顺着墙面而立的管道滴滴答答地滴着水,在灯光的反射下映照出他背后不断蠕动的漆黑影子。
男人似乎累了,站在那深吸了口气,似乎有些想吐。
然而他没有机会吐了,一根毛茸茸的细长黑色触手从黑暗中刷的一声破空而出,几乎是一个眨眼的功夫就穿透男人的皮肉,吸在了他的心脏上。
跳动的心脏像是灌满水的气球被不断挤压着,砰地一声炸裂开来,血肉带着血液一股脑都被张开口子的黑色触手吸走。
男人浑身抽搐了起来,两眼白翻,嘴角流出大量鲜血。
他现在就像是被插了吸管的奶冻,内脏、血液、肌肉化为零零碎碎的柔软组织,顺着黑色触手的管道,咕噜噜地消失不见。
不到一分钟,一个高壮的男人就只剩下了皮和骨头,无力地瘫软在地上。
触手刷地一下缩了回去,原本黑雾悄然散去,又露出了昏暗阴森的小路。
……
“少爷,前面堵车了。巷子里发生了命案,JC将巷子口封闭,正在调查取证。闻讯而来的媒体和周围看热闹的人都聚集在路口,把路给堵得死死的。不过,交警很快就会过来指挥,还请稍等片刻。”
林璧俨然还是个少年模样,十六岁的他依旧带着稚嫩的青春光彩,却已然美得不可方物。
他皮肤很白,像是初冬的细雪,让人捧在手心里都害怕会化掉,然而头发、眉毛、睫毛、眼瞳却都像是被乌墨侵染过,黑得深沉。
这一黑一白,对比鲜明,让他的五官格外浓烈艳丽,带着十足的侵略感,冲击着人们的视网膜。
圆领的简单T恤,把他修长的脖颈全部展露出来。外面很随意地套了件淡蓝色的牛仔褂,袖口处缝着亮黄色带英文字母的长条,让原本素气的颜色也变得鲜亮活泼了许多。
听到文叔的话,他轻轻叹了口气:“看来最近宁城似乎不太平。”
这个世界并不是普通世界,不知从何时起,黑暗中会滋生出怪物,以人类的血肉为食。
刚开始人们根本无所知,还以为是有连环杀手出现。直到京市的裴家出面,才揭露出魂煞的存在。
早在三千年前,魂煞就曾经出现过。当时本就战乱频繁、民生凋敝,人们连肚子都裹不住,又哪里有时间注意这些潜伏的怪物,也就变相地造成怪物的肆虐。
直到大一统之后,国师洛启才注意到这种怪相,着人前去对付。然而普通人力根本就不是怪物的对手,它们力大、迅猛还擅长隐匿,一时间死伤无数却毫无进展。
洛启无奈,只能开坛祭祀,聆听神的声音。好在神怜悯众生悲苦,降下神光,让包括洛启在内的信徒拥有了魂珠、觉醒了魂力,才将怪物一扫而尽。
时光飞逝,随着怪物的蛰伏,魂师也慢慢没落、隐世。
然而最近这些年,魂煞竟又出现了,潜藏在暗处袭击、吞噬人类。原本隐藏的魂师世家再度崛起,不断寻找着魂煞的来源和将其彻底消灭的方法。
林璧无聊地等待着,眼看车队没有任何要移动的意思,打算下车透透气。
长长的四车道堵得水泄不通,而前方喧嚷的人群还没有半分要散开的意思。
他用手挡住有些刺眼的阳光朝周围的街道看去,见路边开着一家奶茶店,就穿过车群走到了人行道上。
“麻烦给我一杯夜空草莓。”
奶味冰沙加上新鲜酸甜的草莓,再配上草莓味的果汁,搅拌后将其融为一体,清凉可口。
林璧突然不想坐车了,给文叔发了个信息,就边喝奶茶边沿着街道闲逛。
“小兔崽子,还敢咬我?!看我今天不把你的两颗门牙都打掉!有娘生没娘养的贱货!”
小小的巷子里传来粗鄙的打骂声,林璧停下脚步朝里面瞥了一眼,目光骤然收缩。
挨打的少年个子很高,却瘦弱得像是一张纸片,除了骨头就是一层皮,让人不禁担心一阵风吹过就会将他刮走。
然而即使瘦得脱相,也不影响他原本俊美的容貌,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薄削,典型的大男主。
男孩不是别人,正是云知归。他根本打不过五六个青年,然而即使脸上、手上都是伤,却还是咬着牙反抗着。
云知归的人生是平顺的,只有十八岁之前略有坎坷。父母离婚,母亲独自一人带着他生活,好在工作稳定吃穿不愁。
只是好不容易熬到他十八岁,辛劳了半辈子的母亲却突然重病身亡,不得不将他送到京市的舅舅何家,从此开启了他的成神之路。
林璧静静地凝视着他,眼角跳动出绚烂的光耀,弯下腰将还没喝多少的奶茶放在墙角,懒懒散散地走了过去。
“六个成年人打一个孩子,你们还能要点脸吗?要是不要脸,就赶紧把那张皮脱下来,放在旁边的臭水沟里好好洗洗,说不定还有人捡着当破烂用。”
那些人没想到会有人管闲事,转过头看见只是个漂亮少年就松了戒备。
“滚远点,少管闲事,小心我撕烂你的嘴。”
林璧雪白的运动鞋踩过突兀不平的路面,大概早上刚有人泼过脏水,浅浅的水坑让他鞋底沾湿了些许。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般嗤笑一声,黑白分明的桃花眼里满是嘲讽,毫不掩饰地将自己的轻蔑流露得明明白白。
像是唤狗一样,他勾了勾食指,艳丽的红唇一翘,吐出的话却让人火冒三丈。
“来来来,我给你们几个洗洗嘴、剪剪爪子,免得见到人就想咬。这可不好,要知道没牌的疯狗可是会被人套走杀了的。”
“你TM找死!”
见小混混们拿着棍棒飞扑过来,林璧不慌不忙地一个弯腰躲过,又猛然起身抓住没反应过的袭击者往下一按,抬起的膝盖正中他的肚子。疼得那小混混只觉得五脏六腑都移了位,趴在地上不知死活。
这些人的速度在林璧看来简直就是慢放,他抓住另一人的手腕猛地一掰,只听咔嚓一声,像是骨头错位的轻响,疼得那人涕泪横流。
他拿过棒球棍,不是很诚心地道着歉:“抱歉,可能有点用力过猛,回头给你介绍家医院,正骨的手法特别棒。”
“啊啊啊,去死吧!”
剩下的小混混疯狂地举着铁棍冲过来,眼睛爆红,似是疯狂,又似害怕。
林璧闪身躲过,一个大力敲在小混混的背上,将他击倒在地,又猛踹了一下他的肚子,直接将他踢飞在墙上。
很快,刚刚还趾高气昂的六个人通通倒地,痛苦地发出哀嚎,却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林璧沾了不少脏水的鞋子踩在其中领头那人的脸上,重重地碾压两下,踩得那人的脸都变形了。
他用棍子指着那人,眉眼还带着勾魂摄魄的笑意,却不似春花绚烂,而似冬雪凛冽。
“以后,还敢欺负他吗?”
“不……不敢了。”
“乖~”
想了想,林璧从口袋里拿出一沓钱扔到领头的脸上,似是好心地说:“不好意思打伤了你们,等会儿带你的几个兄弟好好去医院看看,别耽误了病情。但是以后,不许再欺负他了,不然见你们一次打一次!”
领头的小混混咽了咽口水,只觉得又痛又爽。MD,挨一顿打得这么多钱,他们竟然还赚了!靠!
云知归呆呆地看着眼前艳如春桃的少年,眼睛都不敢眨一下:他是在做梦吗?
“真蠢。”
听到这声斥责,他微微瑟缩起肩膀,不敢去看那双充满轻蔑的眼睛,忍不住在心中自嘲:果然,自己真的就是个废物啊,连自保都不行,还要靠这美丽少年才能赶走那群人。
直到人都滚没影了,林璧才走到云知归面前,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纸巾,给他擦了擦脸上的血。
他的手法一点都不轻柔,带了点漫不经心地粗鲁。
然而云知归却猛然颤抖了一下,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
就在那柔软的指尖碰触到他肮脏粗糙的皮肤之时,他分明听见一个声音说:“真蠢,打不过不会跑吗?非要上去硬抗,小心被打死!”
少年的手指细白如玉,如同上好的工艺品,需要被小心翼翼地保护在玻璃罩里。随着他的靠近,云知归恍惚间闻见了一股香气,似花香,似蜜水,温暖又清甜,汩汩地渗透进他的心里。
他凝视着少年,心里打着鼓,刚刚少年分明没有说话,为什么他却听见了他的声音?
林璧擦完后看向他,却发现云知归一双眼睛竟傻傻地盯着他在发呆。那眼睛温润如水,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温和的大金毛。
即使小小年纪,都已经能窥见以后的翩翩风采,正所谓君子如玉,恰如其分地形容了云知归。
“看什么看!小心我把你眼珠子抠出来!”
林璧突然就发起了脾气,恶狠狠地把纸巾甩在了云知归的脸上,有些嫌恶地把手上的血抹在他的衣服上。
云知归赶紧低下头,手忙脚乱地接住纸巾,轻轻捏在手里。他的手指粗糙红肿,一看就是看了不少粗活。
“对……对不起。”
少年的声音很小,已经度过了变声期而变得清朗如玉石,听着很是舒服。
林璧眼神微动,这不是云知归该有的样子。书中曾说少年时期的云知归虽然家境不丰,但却优秀非常,恰如玉树兰芝,令人喜爱,又怎么会是这般唯唯诺诺的样子!
他心下微动,有了想法,恶意地撇了撇红唇,居高临下地捏住云知归的下巴来回巡视了一遍。
“对不起有什么用?来点实际行动。我瞧你长得还行,不如以后就跟着我给我做个暖床的好了。”
少年浑身一僵,过长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眼睛,让人看不清他的情绪。
然而云知归此时却分明听见跟少年一模一样的声音说:“算了,还是带回家养着吧,免得真被人欺负了去。”
林璧松开手指,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卡,轻轻拍了拍少年消瘦到已经凹陷的脸颊,羞辱意味十足。
“二十万,订金。以后每个月都给你开一万的工资,如何?”
【够了吧?不够以后再涨。】
少年沉默了良久,宛如被打断了骨头般弯了挺直的脊背,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
林璧心满意足地勾起红唇:“真是个没骨气的烂泥。”
“巷子口还有我的奶茶,等会儿走的时候记得帮我扔掉。今天回去好好收拾一番,明天我会派人去接你。”
“好……”
少年沙哑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林璧没有再看一眼,清俊挺直的身影潇洒地消失在路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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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